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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人陷入万人迷修罗场(近代现代)——倾觞一尽

时间:2025-05-07 13:29:49  作者:倾觞一尽
  他看了眼时间,已经过去了半小时。
  顾明珏走到浴室前,却没有听到应该有的水声,里面安静得有些异常了。
  他抬手轻轻叩了叩门:“悯之?”
  没有人回应。
  顾明珏的眉头皱起来。
  他再次敲响浴室门,这次声音大了些:“悯之,你还好吗?”
  回答他的依旧是一片安静,连轻微晃荡的水声都没有。
  顾明珏脸色一沉,打开了浴室门。
  家里所有的门锁都是智能的,录入了主人的指纹和人脸信息,虽然可以从里面锁上,但只要顾明珏想,他可以打开任何一扇门。
  推门而入后,扑面而来的是缭绕的纯白色水汽,像一场大雾,浓稠得几乎将整个浴室遮盖。
  顾明珏在看到这雾气的一刻,脸色就已经沉到了冰点。
  只有在把水温调得过高,并且洗澡的人还不开窗的情况下,才会出现这样浓重的雾气,而在这种情况下待久了,浴室里的人很容易缺氧晕倒甚至休克。
  他朝前走了几步,果然在浴池旁发现了已经失去意识的人。
  有一瞬间,顾明珏感到他的心脏停止了跳动,浑身血液顷刻间冻结成冰。
  他以最快的速度把陈悯之从水里捞了出来,连找浴巾裹上怀中人赤.裸的身体都顾不上,直接把湿淋淋的人放到了自己床上。
  顾明珏让陈悯之的身体保持平躺,又用两个枕头把他的小腿垫高,尽可能地恢复正常的脑部供血,紧接着,他没有犹豫的俯身下去,一边进行胸外按压,一边捏住陈悯之的鼻子,用嘴唇强行将氧气渡入他的口中。
  他像一个不知疲倦的机器,一次次地重复着急救动作,没有半秒钟的停歇,终于,在他最后一丝理智濒临崩溃之前,床上的人缓慢睁开了眼睛。
  那双大而圆润的眼睛,含着湿漉漉的水汽,迷茫又疑惑地望向他:“你亲我做什么?”
  顾明珏没有回答,他英俊的面容上一片惨白,漆黑眼珠一动不动地盯着陈悯之,胸口还在急剧起伏,那模样竟显得有些可怖。
  陈悯之被他这幅完全陌生的模样吓到了,连混沌的神志都清楚了许多,他撑着身体坐起来,小声问:“你怎么了?我看你脸色好像不太好...”
  岂止是不太好,简直白得跟刚出土的僵尸一样,一点儿活人的血色都没有。
  是他做错什么了吗?顾明珏这个样子应该是在生气吧?可就算是生气,为什么要亲他啊...好奇怪...
  算了算了,顾明珏都生气了,还是哄哄他吧。
  “对不...”就在陈悯之开口打算道歉的时候,男人却忽然抱住了他,力道大得让他骨头都被勒得有些疼。
  “对不起,对不起悯之。” 顾明珏的声音很好听,平日里说话时,声线总是温润如珠玉,现在却带着令人陌生的嘶哑,好像一个刚从死线上活过来的人,“是我疏忽了。”
  在看到仰躺在浴池边上无声无息的人时,顾明珏几乎对自己产生了刻骨的恨意,他既然知道陈悯之是个什么性格,就早该想到一切可能出现的隐患和应对措施。
  只差一点,只差一点...顾明珏闭了闭眼。
  他很清楚,他无法再一次承受这样的痛苦了。
  感受着怀中人暖热的体温,顾明珏冻结的血液渐渐恢复流淌,他慢慢地放开陈悯之,声音沙哑道:“刚才我是在给你做人工呼吸,抱歉冒犯到了你。”
  原来是这样啊,陈悯之有点可惜地想,可这还是他的初吻呢,他一个母胎solo,这么多年都没和谁亲过,一直想着要把初吻留给他以后的女朋友的,最好还是他以后的老婆。
  但在当时他已经昏迷休克的情况下,顾明珏应该也没有别的办法,和命比起来,初吻也不算什么了。
  而且他和顾明珏都是男人,大家都是兄弟,兄弟之间不小心亲了一下,也不能算真正意义上的初吻,最多只能算半个,他还剩下半个没用呢。
  这么在心里对自己安慰一番后,陈悯之又想开了,很大度地摆摆手说:“没关系,大家都是兄弟,小事情。”
  接着他慢半拍的意识到一件事。
  ——他到现在都还是裸.着的,他的兄弟把他给看光了。
  陈悯之尴尬得想变成蘑菇缩进地里去。
  他觉得自己最近真的是有点倒霉,可能这就是能量守恒定律吧,上天给了他一进大学就交到两个好兄弟的好运气,代价就是不小心被两个好兄弟都看光了屁.股。
  陈悯之把自己缩成一团,对顾明珏道:“你、你不要和别人说。”
  顾明珏:“嗯?说什么?”
  陈悯之咬着嘴唇,难以启齿地道:“说我跟你亲了,还被你看光了屁.股。”
  顾明珏神色一顿,视线落在床上的少年身上。
  他本就什么都没穿,又把两条光溜笔直的腿并起来,以两人所处的角度,这样的动作除了能有一点心理上的安全感,其余根本就遮掩不了什么,反而让他想要藏起来的地方暴露得更明显。
  颜色浅淡,看上去很干净,像完全没使用过一样。
  顾明珏眼底划过一丝暗色,用一种温柔到极致的声音说:“没关系的,大家都是男人,不是吗?”
  他柔声道:“你放心,我不会告诉别人。”
  陈悯之煞有介事:“可我姥姥说了,男人要守好自己的屁.股,不能随便给别人看,男的也不行,不然以后会娶不到老婆。”
  顾明珏脸上的笑容一僵:“你想娶老婆?”
  陈悯之瞪大眼睛看他,像是很惊讶他会这么问:“当然,谁不想娶老婆?我打算现在就开始攒钱,这样毕业就能早点娶老婆。”
  顾明珏想到什么,神色一凝:“你急着找工作赚钱,就是为了这个?”
  陈悯之想说其实也不全是,我还打算给你买个礼物呢,但又觉得送礼物这种惊喜还是留着的好,就没说出来,含糊道:“嗯。”
  空气安静了几秒。
  顾明珏:“... ...”
  转瞬,他脸上又覆盖上温和的笑意:“那悯之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呢?”
  陈悯之想了一下:“嗯...温柔一点的,最好是长头发,纯黑色的那种,直发就更好了,唔...要是可爱一点也行,就算脾气娇惯些,只要撒撒娇我就会让着她,反正我要是有女朋友,肯定不会和她吵架的。”
  他又有点不好意思似的补充道:“当然,要是漂亮一点就最好了。”
  “这样啊。”顾明珏的声音里没什么情绪。
  陈悯之沉浸在对自己未来女朋友的美好幻想中,毫无所觉地问:“怎么突然问我这个,你要给我介绍女朋友吗?”
  说罢,顾明珏还没回答,他那张白净脸上就浮现出一点腼腆:“现在会不会太早了?我还没赚到钱呢。”
  他听说老婆都是要富养的,不然容易在半路跟别人跑了。
  顾明珏脸上的笑容有点挂不住了。
  他发现陈悯之总是能在一些出其不意地地方气到他,比如这人光着身子在他床上坐了大半天都没觉得害羞,谈到连个影都还没有的女朋友却害羞起来,雪白清秀的脸颊上泛着浅粉,嘴唇红润晶亮,唇珠似勾着人亲吻一般地向上翘着,一副少男怀春的样子。
  偏偏他自己还对此毫无所觉。
  让人现在就想把他摁在床上糙了,叫他知道他这辈子都不可能再找女人。
  但顾明珏没有这么做,还太早了,他想。
  他努力维持着脸上的假笑,柔声道:“嗯,是有点早了。”
  陈悯之:“嗯嗯,我也觉得。”
  两秒后,陈悯之眼睛亮亮地问:“对了,我每个月的工资什么时候发?”
  顾明珏:“... ...”
  他开始后悔给陈悯之开那么高的工资了。
 
 
第13章
  陈悯之一回到寝室就感觉到了周遭的低气压。
  倒不是他自身反应有多敏锐,而是秦陌那张俊脸实在太黑,想不注意到都难。
  对于朋友,陈悯之一向是很关心的:“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
  秦陌从电脑前转过身,漆黑眼瞳盯着他:“周末两天你都没回寝室,你去哪里了?”
  陈悯之:“哦,我去朋友家了。”
  秦陌眉头微蹙:“陆承轩?他不是走了吗?”
  陈悯之:“不是,我去顾明珏家帮他照顾猫。”
  “猫?”秦陌眉心蹙得更深,“他哪儿来的猫?”
  “他最近在学校捡的,是只小白猫,老可爱了,我拍了照片,你要看看吗?”陈悯之说着就把手机里的照片翻出来给秦陌看。
  面对那几十张吸引人的猫咪萌照,秦陌却连瞥都没瞥一眼,吐出来的字能冻死人:“不是让你少和他接触吗?”
  陈悯之不解地问:“他是什么地方惹到你了吗?你怎么总是对他有偏见。”
  “而且和谁交朋友是我自己的事啊,你为什么要来管。”
  秦陌牙都快咬碎了。
  他一时间竟分不清陈悯之到底是真傻还是假傻,该聪明的地方不聪明,不该聪明的地方逻辑倒是理得很顺。
  陈悯之觉得自己的语气并不是多重,但看秦陌不太好看的脸色,觉得秦陌好歹也是他的朋友,这话可能有点伤朋友的心了,于是放软了声音说:“我知道你是为我好,但你真的不用担心,顾明珏他对我很好的,还给我提供了很靠谱的工作。”
  “他给你提供了工作?”秦陌脸色微微一变,“什么工作?”
  “就是每个周末去他家帮他照顾猫,平时的话抽空去一下就行。”
  陈悯之对这个工作十分满意,既能挣钱,又不影响他平时的学业,顺便周末还能跟朋友一起玩。
  谁知这话一出,秦陌那张英俊脸庞变得更阴沉了,黑漆漆的眸子锁在他身上,恍惚让陈悯之想起来上次在会所里,秦陌看见他被人灌酒时的脸色。
  阴森得像是在古井里腌了十年爬出来的长头发男鬼。
  他下意识后退一步,怯怯地问:“你、你怎么了?”
  秦陌吐字缓慢地道:“意思是,以后的每个周末,你都要去顾明珏家住?”
  陈悯之点点头,想了想,又小声补充:“平时空了也会去,猫咪还太小了,离不得人。”
  秦陌简直快要气笑了。
  据他所知,顾明珏对这种毛绒绒的小动物根本不感兴趣,他从小到大唯一养过的宠物,是八岁那年养的一条蛇,后来那条蛇被人发现突然出现在他父亲的床底,最后被剁成了八段扔了出去。
  秦陌对此事记得尤其清楚,是因为当时他们这群富二代圈子里的小孩,在此事过后,都被告诫不要和顾明珏玩儿。
  上门养猫这么明显的圈套,也只有陈悯之这个傻子才会兴高采烈地一头扎进去。
  被卖了还帮人数钱。
  秦陌咬牙切齿:“你怎么不平时也住他家里,这四年都不用回来了。”
  陈悯之思考了一会儿,小声说:“这样不太好吧,虽说他家里确实挺宽敞,住着也很舒服,但就算是好朋友也没有一直打扰人的。”
  秦陌的脸上在听到他前几句话时越来越阴沉,在听到最后一句的时又勉强阴转多云。
  男人语气依旧不善,但好歹没那么冷了:“你最好是只把他当朋友。”
  陈悯之有点没懂他这句话:“当然是当朋友啊,不然还能当什么。”
  秦陌却不说话了,转过身背对他,继续在电脑上敲敲打打。
  陈悯之也不生气,他已经习惯了秦陌阴晴不定的性格,反正他知道秦陌只是表面脾气不太好,实际上是个很仗义的好人。
  没一会儿,王鸿洲叮铃哐当地回来了,边走边嚎叫:“真是累死我了。”
  陈悯之瞅着他大包小包提着的东西,问:“你去做什么了,怎么提了这么多东西回来?”
  王鸿洲:“你们不知道吗?今天百团大战啊,每个社团都给新社员准备了礼品,我女朋友非得拉着我把礼品全部领一遍。”
  百团大战,指的是大学里一年一度的社团招新,在这一天,所有社团都会聚集在一起,面向全校招收新成员。
  陈悯之:“什么时候开始的?我怎么不知道。”
  王鸿洲:“你成天都泡在图书馆,能知道才有鬼了。社团招新在喷泉广场,到明天晚上才结束,不过你要是想领礼品的话得早点去,都是限量的。”
  *
  喷泉广场是A大最大的一个广场,呈环形,中间立着一个喷泉池,此刻,广场最外圈立着一顶顶蓝色的帐篷,每个帐篷前都挤满了人。
  陈悯之像个刚进大观园的刘姥姥,看得眼花缭乱,哪里都想去瞅一眼。
  他打算把自己这最美好的四年过得丰富多彩一点,但考虑到时间精力有限,要以学业为重的问题,他最终只选择了两个社团加入,一个是电竞社,一个是羽毛球社。
  走完入社流程,加入社团Q群后,陈悯之就打算打道回府了。
  但半路有人拦住了他,准确来说,是用力攥住了他的手腕。
  陈悯之愣了一下抬头,先是看到了一堵坚实的胸肌,再往上看,才看清了来人。
  跟前的男生身材异乎寻常地高大,少说有一米九以上,肩背也比常人更宽阔,杵在跟前就像一度人墙。
  已经是初秋的天气,他却只穿着一件黑色的工字背心,黑色的阔版工装长裤,上半身饱满虬结的小麦色肌肉都暴露在外,与被皮带收束的腰部形成一个完美的倒三角。
  陈悯之下意识想往后缩。
  无他,实在是跟前的人压迫感太强,比他高了一个头不说,那张脸看上去也凶凶的。
  男人五官浓烈深刻,轮廓线条刚硬,眉骨仿佛一把横放的刀,深褐色的眼珠盯过来时,更是给人一种摄人之感,导致大部分人看到他的第一眼,注意力都放在了此人的凶戾上,而忽略了他五官的英俊。
  再加上攥着自己的那只手力气实在太大,捏得他骨头都有点发疼,陈悯之就更害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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