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悯之不理解。
“哥哥。”身后有人叫他,陈悯之回头,见陆承轩站在房间门口朝这边看过来,“你站在那里做什么?”
陈悯之回头道:“秦陌也在这里,这是他家的酒店,他来视察工作呢。”
“哦,那真是太巧了。”陆承轩脸上的笑意淡下去,眼底划过一丝几不可察的阴冷。
从他们出校门不久,陆承轩就已经发现有人在跟踪他们了,刚才警察突然查房,他用脚指头都能想到是谁干的。
只有他一根筋的哥哥,对自己身边的异常毫无所觉。
陆承轩:“哥哥,外面凉,快进来吧。”
陈悯之却对秦陌道:“我们在打游戏,你要一起吗?”
反正他看秦陌心情不太好的样子,正好来打游戏放松一下。
陆承轩神色有些僵硬:“哥哥,这里只有两台电脑,坐不下第三个人呢。”
陈悯之:“啊,没事儿,我带了笔记本电脑,你们用台式机,我可以用自己的电脑玩儿。”
他因为打工的事情耽搁了一整天,把电脑带来酒店本来是想补作业的,没想到现在派上了用场。
陆承轩:“哥哥...”
陈悯之:“这游戏人多才好玩嘛,而且你不用担心,秦陌技术很好的。”
五分钟后,房间内的人员布局变成了:陆承轩和秦陌肩并肩坐在电脑桌前,陈悯之一个人抱着笔记本电脑坐在床上,三个人一起打游戏。
陈悯之的游戏技术不能说很菜,但也实在算不上很好,因为他的反应总是慢常人半拍,在这种很考验临场应变的射击游戏里,动作总是显得有些迟钝。
但秦陌和陆承轩两个人技术都是顶尖的,陈悯之被他们带着,几乎没费什么力气就拿下了连胜。
陈悯之好久没打得这么酣畅淋漓过了,被大佬带飞的感觉真好!
但奇怪的是,明明赢了这么多局,除了他以外的两位大佬,脸色都不太好看,直挺挺地坐在椅子上,像两个没有感情的陪上分机器人。
陈悯之放下笔记本电脑,小声说:“对不起,我是不是打得太菜了...”
椅子上的两个人同时转头,异口同声道:“没有。”
然后互相对视一眼,又同时别开脸。
陆承轩笑着说:“哥哥打得很好,跟我配合得很默契呢。“
秦陌很客观地评价道:“这是团队游戏,你的作用不可忽视,没有你,游戏也赢不了。”
陈悯之于是开心起来:“那我们下次还一起组排吧!”
但他没想到的是,这次陆承轩和秦陌同时脱口而出:“不了!”
陈悯之:“?”
好吧,果然还是他技术太菜被嫌弃了。
打完游戏已经快两点,陈悯之困得两眼发黑,带来的作业自然也没做,把秦陌送出门后,草草冲了个澡就上床了。
陈悯之从小睡眠质量就很好,几乎是沾床就睡,而且一睡就睡得又沉又香,夏天半夜打雷都把他劈不醒。
但这也导致他睡着以后,别人对他做什么他都不知道。
阒静的夜色里,一道身影对面的床上翻下来,跨过两张床之间的过道,爬上了陈悯之的床。
他的动作很轻,像是一道悄无声息的影子,覆盖在熟睡中的人身上。
比陈悯之小了两个月的男生,身量却比他高大许多,肩宽背阔,四肢线条结实有力,浑身都覆盖着起伏的肌肉,压下来时几乎完全将他的身体笼罩在阴影中。
那双浅褐色的眼睛里没有了白天温暖的光辉,而覆着一层幽晦的夜色,像是从一只乖巧无害的,让人丝毫不起戒心的金毛犬,变成了极度危险、在黑暗中捕食的恶狼。
柔嫩的唇瓣被一根手指撬开,男人粗粝的舌.头探了进去,勾起少年嫩.红色的小.舌.头,缠在齿间吃得啧啧有声。
少年舌.头被人含住了,收又收不回来,只能被亲得合不拢嘴巴,透明的涎水顺着嘴角流了出来,又被人很珍视地顺着唇角舔了个干净。
“哥哥好甜。”
吃饱了水的男人发出一声餍足的喟叹。
“好想咬哥哥一口,但是这样会留下痕迹。”黑暗中的人很遗憾地说,“都是哥哥皮肤太娇了,连亲重一点都不行。”
“只能舔哥哥了。”说罢,那根舌头言出必行般,从少年被亲得微微发红的唇瓣上离开,转而落到了白皙的耳朵上。
男人粗糙的舌.尖如蛇一般灵活地游移,将少年纤薄的耳骨和柔软圆润的耳垂都舔了个遍,就这样还嫌不够似的,又顺着耳垂舔到了纤长的脖颈,连凸出来的一小颗喉结也不放过,将少年舔得湿乎乎的,白皙肌肤上沾满亮晶晶的水液。
就像一只霸道又幼稚,一定要在所属物身上处处都留下自己气味的犬类。
梦中的少年像是被弄得有些不舒服,清秀的眉毛皱起来,齿间溢出一道黏糊的哼唧,但没有醒。
而这非但不能让身上的男人感到警觉,反倒让他的动作更肆无忌惮。
直到把少年从脸到脖子都舔了个遍,他才似心满意足了,指尖摩挲着少年柔嫩的唇瓣,重新小口小口地辗转亲吻起来。
“哥哥真是太不让人省心了。”
亲一口。
“我才离开一个月,哥哥就又勾.引了这么多条臭狗。”
生气地亲一口。
“明明说我才是最重要的人,还把别的男人叫进来打游戏,害得我都没有时间好好和哥哥说话。”
不满地亲一口。
“但我永远不会怪哥哥,因为无论哥哥变成什么样,在我心里永远都是最好、最好的。”
爱怜地亲一口。
“等送给哥哥的礼物修好了,就带着哥哥搬进去吧,哥哥会喜欢那里的。”
他脸上浮现出一个幸福又甜蜜的笑容。
第10章
大概是打游戏打太晚的缘故,陈悯之第二天醒来后都还有些疲惫。
昨晚上他做了一个好奇怪的梦,梦到一条大狗趴在他身上,伸出湿哒哒的大舌.头在他脸上舔来舔去,涎水顺着锋利的犬牙滴到他的脖子上,黏糊糊的。
陈悯之以为这条大狗要吃了他,在梦里都吓得半死,对着大狗努力比划说自己从来不锻炼肉质很差一点儿也不好吃。
但狗自然是听不懂人话的,非但没有停下动作,反倒变本加厉地舔他,就好像他是一块儿香喷喷的肉骨头,但只有这一根,大狗很想吃,又舍不得立刻吃掉,于是就一个劲儿地对他舔了又舔。
最后那条粗糙湿热的狗舌.头还舔到了他的肚子上,陈悯之真切地感受到尖利的犬齿在肚皮上划过的触感,仿佛在寻找哪里的肉最软最好下口。
被剖开肚子的恐惧让陈悯之在梦里吓得哭了起来,呜呜呜地说不要吃我。
这时候,恶犬终于停下了动作,抬起头来看他。
两秒后,那张狗嘴里吐出一句人话:“哥哥。”
陈悯之吓得差点没在梦里从床上滚下去,直到醒来都还心有余悸。
他睡眠质量一直很好,因而很少做梦,就算做了梦醒来后大多也不记得了,这么离奇诡异的噩梦更是好久没做过了。
于是陈悯之醒来后第一时间就和陆承轩分享了自己的噩梦。
他边分享边摇头:“真是奇怪,狗怎么会说话呢,还会叫哥哥。”
陆承轩露出一个不太自然的笑:“哥哥,梦本就就是没有逻辑的,许多人还会梦到自己在天上飞呢,哥哥不用太过害怕,过两天就会忘记这个梦的。”
陈悯之严肃道:“你说的对,不过你今天先不要叫我哥哥了,你现在一叫我,我就会想到那条狗,我怕我后面忘不掉了。”
陆承轩:“... ...”
陈悯之叹了口气:“唉,怪我昨天没有好好学习,晚上做噩梦,作业也没写完。”
他以后再也不熬夜打游戏了。
陆承轩:“是你电脑上那个古诗词鉴赏的作业吗?我已经帮你做了。”
陈悯之讶然:“你帮我做了?什么时候?”
“昨天你睡着以后。”陆承轩低下头说,“都是我拉着悯之哥打游戏,才导致你作业没写完的,这是我应该做的。”
陈悯之浑不在意地摆摆手:“没关系,你比作业重要,你大老远跑过来,我本来也想多陪陪你。”
主要是那只是一个选修课的作业,又不是他计算机的专业课,影响不大。不过,他心里还是很感动的,陆承轩虽然嘴上叫他哥哥,但许多时候行事比他这个大几个月的哥哥靠谱多了。
陈悯之埋头收捡着自己的东西,丝毫没有注意到在他说出这句话后,落在他身后的兴奋、甜蜜、幸福、充满爱意的炽热目光。
“悯之哥,你真好。”陆承轩轻声说。
这话从小到大陆承轩对他说过许多次,陈悯之都听习惯了,也没太在意,转身问陆承轩:“东西收拾完了吗?我送你去机场。”
“嗯。”
机场大厅里,陆承轩又像从前的每次分别一样,紧紧抱着他不撒手。
陈悯之拍了拍陆承轩的背:“好了好了,再不走要误机了。”
陆承轩把脑袋埋在他脖颈处,近乎贪婪地深深嗅闻着少年身上的香气,这味道干净又清爽,像是清晨从檐上落下的雨滴,无论闻多少次都让他着迷。
在少年看不见的地方,那双眸子一点点森暗下来,涌动着难以遮掩的嫉恨情绪。
如果不是...如果不是...他怎么会放任陈悯之生活在自己视线之外的地方,又怎么会给那些臭狗接近陈悯之的机会。
可如果不做出这样的选择,他就无法获得真正的力量,能够把想要的东西紧紧握在手中的力量。
陆承轩闭了闭眼,又贴着陈悯之蹭了一会儿,再抬头时眸中的幽暗已经消失得一干二净,又变回了那个阳光温暖的大男生:“哥哥,我有一件礼物要送给你。”
“你还给我带了礼物?”陈悯之尴尬地道,“这多不好意思,你过来找我玩儿,我都没给你准备什么。”
陆承轩笑容明亮地说:“没关系,哥哥能抽空陪我就是最好的礼物了。”
他从怀里摸出一个包装精致的小盒子,递给陈悯之说:“打开看看。”
陈悯之接过来一瞧,黑色绒布上套着一只银色的手表,外观华贵,表盘设计繁复精致,外圈还是镶钻的,陈悯之虽然不认识上面的牌子,但觉得这表一看就很高端,肯定价值不菲。
陆承轩眼神期待地问:“喜欢吗?”
陈悯之却把表放回盒子里,推还给他:“这表很贵吧?我不能收。”
陆承轩看着那块价值三百万的限定款宝珀手表,面不改色地说:“不贵,这是大牌仿款,我在步行街三百块买的。”
陈悯之露出惊讶的神情:“现在的山寨版都做得这么好了?看着值上万块呢。”
陆承轩微笑着说:“是呢哥哥,还是防水的,哥哥洗澡都不用摘。“
陈悯之十分欣慰:“这样看来,我国的制造业真是大有前途。”
陆承轩:“我给哥哥戴上试试。”
黑色的真皮表带环绕上少年的手腕,华贵的银色表盘落在正中,将那只手衬托得白皙漂亮,还多了几分平日不见的贵气。
“很适合哥哥呢。”陆承轩轻声道。
哥哥的手腕又细又白,如果把上面圈着的表带换成银色的链子的话,一定也会很漂亮。
不过用链子的话,里面一定要垫一层细腻柔软的绒布,不然会把哥哥的手腕磨伤的,陆承轩想。
陈悯之高中戴的手表都是最基础的款式,还是第一次戴这么漂亮的表,觉得陆承轩眼光确实不错,很开心地说:“谢谢你承轩,我很喜欢。”
陆承轩脸上浮现出一个真切的笑容:“哥哥喜欢就好。”
他拉着陈悯之的手,指尖从少年手腕处的细腻皮肤上抚过,低声道:“虽然不贵,但这是我对哥哥的心意,我希望无论什么时候,哥哥都把它带在身边。”
陈悯之拍拍胸脯保证:“你放心吧,我一定每天都戴着。”
在透过大厅玻璃的暖色调阳光中,陆承轩冲他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哥哥,我会再来找你的。”
*
陈悯之发现自己内裤找不着了。
他站在衣柜前思索了一会儿,好像是上次在酒店,秦陌给他换完衣服后就没见过那条内裤了。
于是他给秦陌发了条消息:【在吗?问你个事儿】
秦陌不在寝室,不知道在外面忙什么,但消息却回复得很快:【说。】
陈悯之:【你看见我内裤了吗?】
这次那边隔了一分钟才回复:【什么内裤?】
陈悯之:【就是上次你把我带去酒店,给我换衣服的时候我穿的那条】
秦陌:【没有。】
陈悯之:【那你是在酒店给我换的衣服,还是在你家给我换的衣服?】
秦陌:【酒店。】
陈悯之:【好吧,我还说要是落在你家我去找找呢,落在酒店就算了,应该已经被清洁阿姨扔了】
秦陌没回复。
陈悯之:【有点可惜,那条内裤是我刚买的,才穿了一次,还很新呢】
那头又安静了快两分钟。
陈悯之后知后觉自己好像有点过分了,秦陌本来就有洁癖,肯在那种情况下帮他已经很仗义了,他总不能还要求别人帮自己把换下来的内裤也收捡好。
这么想着,陈悯之又打字过去:【那个,我没有怪你的意思,就是随口问问,找不到就算了】
秦陌:【我记得我上次买了一条新的给你,不合身?】
陈悯之:【没有没有,挺合身的,谢谢】
打完这行字,输入框上面自动跳出一排表示感谢的表情包,陈悯之顺手点了个猫猫头过去。
没收到回应。
陈悯之:【对了,上次那家俱乐部还开着吗?】
秦陌那头顿了十几秒:【你还想去那里继续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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