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朝宇倒是还好,他习惯了别人对他释放好感,何况王西川是他的乙方,作为甲方,他自然干什么都是舒坦的,别人异样的眼光他也不在乎,只要不影响正常的公司运营,他其实大部分事情都不会放在心上。
气温逐渐升高,于朝宇今天也让小傅去接家里那位大小姐放学,让他顺便买几件新衣服回来——自己反正是再也不会带小孩儿去买衣服了。
那次病好之后,于朝宇还是习惯性赖床,犯懒,早晨根本起不来,周霄来喊他,他就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睁不开眼装头痛,说自己实在是不舒服,找借口不送周霄去学校。
一天两天就算了,一礼拜下来,周霄竟然还看不出自己是装的,还每天问自己是不是工作太累了没休息好,要留在家里照顾他,让于朝宇这种铁石心肠的人都生出了一种‘我这么骗一个傻子我真是太过分了’的自责感。
最关键的是,周霄真的会跟老师请假,然后在他的卧室里陪他一整天。
那是一个周六,原本于朝宇爬起来送了他回来就能继续补觉的,上午起不来就不起,起得来还能做做运动,看看电影,下午去会所见几个老朋友谈谈生意,晚上聚餐,去常去的会员制酒吧浪一会儿,再喊小傅开车来轮流接他们俩回家——这安排多好,一天的时间都没浪费,干了好多事儿呢。
结果让这小子一‘照顾’,自己得吃糠咽菜,还得在床上躺一天,浑身都憋得发痒,这才真的叫虚度光阴。
于朝宇也是很佩服周霄这种人的,说得出,还真做得到,明明就是个愣头青,但异样地让他讨厌不起来。
只是想着,以后在这家伙面前不能胡乱说话了,这小子真的会全当真。
当于朝宇说以后接送他去学校的任务全权交托给小傅的时候,周霄什么态也没表,只是平静地说了句:“好。”
于朝宇以为他多少会挣扎一下的,说自己出尔反尔什么的,结果对方安静听话得很,诡异得让于朝宇心里有些发毛。
周霄心里认为,于朝宇早晚会反悔的,连续几天早上装病起不来的时候他就知道了。
反正剩下不到一个月就考试了,他没什么不能克服的,把心思放在学习上才是最重要的。
小傅每天早晨会精准到秒,到达他们家门口,等周霄上车。
车上一般还会准备水果和早点,以及一些方便周霄再睡一觉的软枕之类的,像是把他当从前的大少爷那么养着。
于朝宇一个人在家,熟悉的阿姨来打扫卫生,正好开了周霄的门,他抬头瞅了一眼,觉得周霄这小子最近确实是比较奇怪。
明明照顾他生病的时候感觉还挺正常的,这几天突然就像是三魂抽了一魂,好好的青春少年没了精气神,学习压力真的这么大?天大地大考生最大,要不自己还是适当地态度圆滑点儿?那小子看着也不是普通人,万一以后发达了,还能报答自己呢。
……
阿姨打扫完,从周霄卧室走出来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带着点儿偷笑,正好跟楼下的于朝宇照面个正着。
“怎么了胡姐?”楼下的年轻老板穿着松软的家居服,端着鎏金骨瓷茶碗品了一口,抬头微笑,眉目生辉,“看见什么有意思的东西了?”
于朝宇搬来之后专聘了一个家政团队,负责给他们家维持整体形象和保洁,偶尔做点饭,每天来一次,尽量降低存在感,不打扰户主生活。
胡姐已经在这里工作了小半年了,她负责主宅的整理和清洁,几乎每天上午来,于朝宇本人都会在家,不过大部分时候在睡觉。
这个身家上亿的年轻人五官、骨相与身材都近乎完美,外表精致到有了锋芒,性格却随心所欲到了常人难以理解的程度,几乎没有一点架子,时常都会主动和她聊天、开玩笑,在胡姐看来,实在是过于平易近人的一位老板。
胡姐从楼上下来,今天的工作已经完成得差不多了,跟老板汇报:“没什么,就是在小少爷房间里看到个红色的信封,可能是情书,应该是出门忘了收起来。”
原来是情书啊,我说这小子怎么这几天看着郁郁寡欢的,不会是喜欢的女同学不喜欢他,失恋了吧?
本来他是应该猜这封情书是别人写给周霄的,这么帅气一小伙子,有女同学喜欢太正常了。
但是周霄这几天的状态,他感觉不太像是收到情书会有的表现,最起码有人告白,这种心智不成熟的男生脸上总会带点骄傲吧?不至于每天跟霜打了的茄子,明天就能剃头去出家似的。
“回头我问问他,这都什么时候了,还想着这些情情爱爱的,多耽误考试,有什么事儿就非得急这最后一个月?您说是吧?”于朝宇把茶碗放回骨瓷碟中,清脆的咯噔一声,架起二郎腿,双手交握搁在膝盖上,往后轻轻一靠,十分有家长的气势。
胡姐也想起马上就要到高考了,劝了两句:“是倒是,不过小少爷自己应该也知道,所以情书写了才没有带去学校。”
于朝宇煞有介事地点点头:“您说得有道理,今天辛苦您了。”
目送胡姐离开,于朝宇慢慢摇了摇头,这种装别人爹的感觉确实不一样,感觉自己更有权威了。
晚上不到十点,小傅就把他们家的大小姐完好无损地带回来了。
“你也辛苦了。”
于朝宇很少会出门来等周霄,所以小傅每每送完周霄就会绝尘而去,绝不多等一秒钟。
今晚周霄很纳闷地没有在砸上车门的同时就听到引擎声,有些不习惯地回头去看,小傅已经打开车门下车来了,一身黑西装带墨镜,规规矩矩地站在于朝宇面前汇报他今天的工作。
滔滔不绝,连于朝宇今天午餐的食谱是根据什么来制定的都细细数来。
周霄背着书包站在原地,他是头一回见这个黑衣机器人说这么多话,如此有表达欲,恨不得把自己的所有都展示出来给于朝宇看。
他的嗓音生动清澈,声音介于少年与青年之间,足以听出这个助理的年纪并不大,顶多比周霄大个三四岁,只要于朝宇不在场,他的行为模式就十分机械化,与此时此刻的场面形成鲜明的对比,充分体现出了于朝宇在他心中与其他人完全不同的地位。
周霄没忍住打量起了这个小傅——因为平时不说话,也从不摘下墨镜,周霄也不喜欢自讨没趣,所以从来没有仔细地看过这个人。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的心境关系,他总觉得于朝宇身边近距离接触过的男性几乎都对于朝宇抱有一种情感上的期待。
“你这一天也太忙了?做这么多事儿么?”于朝宇其实也很少听小傅说这么多话,头都大了,平时就话少的人突然有这么强烈的倾诉欲,他也不好意思强行打断。
感觉自从他跟徐晓闹掰了,身边聒噪的人多了好多。
“明天礼拜天,那小子不上课,我也懒得出门,你放假休息一天吧。”
小傅点了点头:“好的,于总。”
他不再逗留,回到主驾门前,拉开车门的时候,于朝宇看着他的后脑勺,忽然纳闷地说了一句:“你是不是也长高了?”
小傅忽然转过身来,两臂贴在身侧,冲于朝宇礼貌地微微鞠躬:“是的,没长多少,今年长了两公分,谢谢您的关心。”
“不谢,多吃点,长高点儿好,这个年纪还能长是奇迹。”于朝宇冲他扬了扬下巴,“回去路上小心。”
“好的,晚安。”
周霄用一种怪异的眼神看着他们。
于朝宇看见了,问:“怎么了?斗鸡眼啊?”
周霄一愣,立刻眯起眼睛,也懒得跟他斗嘴,抓住书包肩带就往屋里走。
于朝宇今天特意出来这一下,就是为了八卦周霄的暗恋对象的,而且他觉得以上位者的姿态教育一下这小子一定会让自己感觉很爽。
第17章
“谁说我有喜欢的人了!”
周霄知道,这个于朝宇认为的自己喜欢的人一定另有其人。
因为于朝宇不可能会发现自己对他的那一丁丁丁点儿好感。
比起徐晓的死缠烂打,王西川的成熟体贴,还有那个机器人大变活人的小傅展现出来对于朝宇的仰慕,自己这种动不动就吵架惹人生气,还无比任性的大少爷的那一点点好感算得了什么。
“不是那你给人家写情书?”于朝宇完全不信。
“谁跟你说那是我写的了!”周霄辩解道,“那是别人写给我的!”
“那你这几天怎么跟便秘了似的成天一张死鱼脸?”
“我还没问你为什么又进我的房间!”
于朝宇赶紧拱火:“我就进了你又能把我怎么样?”
其实他根本没进去,信是阿姨发现的。
有时候就是倔劲儿上来了,喜欢逗人玩儿。
周霄都已经习惯了他理直气壮侵犯自己的隐私,他也的确不能拿于朝宇怎么样,并且他发现自己没说两句话又开始惹于朝宇生气了,这真是一项其他人都没有的本事。
他深呼了一口气:“所以,这封情书怎么了?值得你特意跑出来接我。”
于是于朝宇把他心心念念的一段教育小孩儿好好学习的台词给说了出来,从来没这么语重心长过,让周霄觉得恶心。
不过针对这件事,其实他也不知道怎么办。可能是因为自己的确没有公开拒绝班长的接触,加上这几天他心情不是很好,复习效率不是很高的样子,刘向晴几次主动来给他讲题,说只是因为老师让她多关心一下进度落后的同学。
可他分明能感觉到女孩儿的心思,比起为于朝宇的感情观问题烦恼,这边刘向晴的误会更让他头痛,因为他真的不想伤害别人。
“你苦恼什么?人家成绩比你好,也不在乎你家道中落一穷二白的,这么宝贵的复习时间还用来带你一把,一看就是挺喜欢你,性格也差不到哪儿去,你就知足吧。”于朝宇是真的不理解他拒绝人家的理由,“反正你都成年了,对了,人家成年了没有?”
周霄白了他一眼:“无聊。我回去学习了。”
“诶,我话没说完,你又走是吧。”
周霄回过头:“不是你说要我把时间都放在学习上的吗?”
于朝宇感觉他最近对自己意见挺大的:“不会是因为我没有亲自送你去学校吧?”
真要是这样,这格局和心眼儿也太小了,只要能安全到校,谁送不是一样的嘛?还非要大人送啊?你是十八岁还是八岁呢。
“不需要。”周霄已经在尽量控制自己的思绪。
他的身份如今只是一个负债累累的学生,他没有谈恋爱的时间精力,也不该想这些,更不该把这种情感寄托在一个对感情如此随便的人身上,他的命运只有拼命学习、上大学、想尽办法搞到钱还债、等待他的父亲出狱,最后两个人相依为命地渡过下半生和晚年。
仅此而已。
他从小被娇惯到大,虽然脾性有些别扭,可大道理他都是明白的,正常人遭遇这样的家变,都会迅速成长起来独挡一面,而自己却还是如此幼稚。
于朝宇对自己是真的仁至义尽,自己本来也无权置喙他的私生活。
自己应该只有感激,而不是还产生其他的无用的情愫,徒增两人的烦恼。
在这种时候沉溺于这些情感谜团中的自己也会被于朝宇看不起。
“真的?”于朝宇挑起眉,“我现在问了你,你可别给我来个回马枪,说我不关心你。”
“不会的。”周霄转身回屋了。
于朝宇看这一贯不服输的人这样萧条的背影,也颇有些感慨——青春期的傻小子,还是没长大,容易被一点点小事弄得心神不宁的。
其实站在十年后往回看,当年的这些烦恼又都算些什么,庸人自扰罢了。
他不由得开始回想自己上高中的时候。
于朝宇在当时也算是富裕家庭养出来的小少爷,虽然不至于像周霄家这么财力雄厚,但在年级里也是被人羡慕的对象——长得帅,又多金,性格开朗,喜欢运动,搁哪儿都在发光。
高一那年,他在市区羽毛球馆看院校比赛的时候,对一个高他一届的学长一见钟情了。
那时候他才知道,其实不管家境如何,人在有好感的对象面前,多少都会害羞和胆怯……那应该是于朝宇人生中少数会觉得‘我不行’的时刻。
他没有上去搭讪,也没有做出任何靠近的举动,只是远远地看着——他害怕自己喜欢上的人并不喜欢男生。
后来那人发现自己总是会去球馆看他打球,次数多了,对方就主动上来问他是不是想学。
他也是天生胆大,当即就上头了,回了一句:“那是你来教我吗?”
现在回想起来,当时对方应该是想给球馆拉个客户,让他报班的,结果他这么一句话上来,闹得对方哭笑不得,最后手把手免费带了他一年羽毛球……
之后学长就毕业了。
当时在毕业典礼上他还对那人说,等自己毕业了,要跟对方去一个学校。
可最终的结果是,他连大学都没有去上了……
这段朦胧的感情被他彻底扔进了风里,在父母的葬礼上一并火化了,哪怕那人的联系方式一直躺在他的手机里,他也从未想过去联系一次。
一个人终究是比两个人,或者三个人,活得更潇洒自在些,何况他接手公司后五六年都忙得焦头烂额,被迫学会了社交,装点门面,见人说人话,一个刚成年的学生,要迅速进化成一个能够掌握一百多员工体量的公司的领导人,洗掉身上惯于听命于老师和父母的学生气,接受从此以后再无人依靠、孤身一人,不仅要对自己负责,还要对其他人负责的命运,承担着经营上亿业务的巨大的压力,那种无处宣泄的压抑让他整个人长期心浮气躁,没有任何心思去进行谈恋爱这种需要耐心的行为。
时间久了,这两年闲下来了,忽然就也觉得没什么必要了,因为他一个人过得确实挺好,他认为自己没有让父母失望。
于朝宇在沙发上睡着了,模糊睁开眼,感觉到身上盖着薄薄的毛毯,绒毯覆盖下的身体暖融融的。
凌晨一点了——他看了眼壁炉上的机械钟。
视线转向下,周霄盘腿坐在单人沙发前的地毯上,趴在茶几上写算得心无旁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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