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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写鬼故事爆红全星际(穿越重生)——酸模

时间:2025-07-10 08:51:56  作者:酸模
  “就像慢工不一定出细活,总是有人写文,会写得又快又好。就比如小玫瑰。这手速……写得这么快,这没见他文章质量降低了。
  “同理,追求热点就一定会写得很差吗?”
  “额——”粘液怪眼睛弯弯,往下垂,说话有些心虚了,“但是题材不应该是——百花齐放才好吗——那些冷题材——该怎么办——”
  总编:“冷题材就是因为没有人看,才是冷题材啊!否则怎么会这么冷!你还去扶持!
  “非要逆天而行吗?知道读者想看什么,你非不写是吧?就像影视创作者,非要自不量力地跟观众作对,那就是自寻死路!
  “读者是你的衣食父母。你为什么非要跟读者作对!!!”
  “连这都需要我告诉你吗?所以说,粘液怪,就是你的业绩一直是编辑中最差的……”
  总编好像很失望地对着粘液怪摇了摇头。
  粘液怪听了这话,并不存在的心脏轻微悸动。身上的粘液变得更加浓稠了。
  他其实一直都知道,总编是一个商人。总编一直要求他们,要对市场敏感,什么赚钱搞什么。
  他想,也许总编说的是对的。
  零点公司是一个上市公司,而不是一个慈善机构,它需要金钱才能运行,否则也会像其他其他公司一样倒闭破产。
  但是……
  粘液怪想了想自己手底下那批多年坚持冷题材创作,一年到头赚不上几毛钱、只能吃吃全勤奖的小作者们,心中一阵唏嘘。
  还有他自己,每个月也一直是编辑中的业绩垫底。
  因为编辑的成绩是和手下的签约作者挂鈎的。而他从不干扰作者们进行创作,所以成绩很差。
  难道他也要去干扰手下作者的创作方向吗?让他们放弃原本的方向,也转而去写恐怖小说?不看文章质量,只签约热点文?
  他有些不懂了,觉得头脑烧得很迷糊,像是变成了浆糊。
  把头摇了一摇。
  这动作像是被总编看见了,他在房间里的脚步声突然停止。
  “粘液怪,你还太年轻,还不懂。题材这种东西,它只会转化,从不会真正死掉。
  总编的语气突然温柔下来,
  “题材是需要碰撞才能出现火花的。你以为你把恐怖题材带火了,其他题材就没落,甚至消失了吗?”
  “不是吗——”粘液怪有些没有明白。
  “错了!真的是大错特错!我知道,你手底下有很多擅长写科幻正剧的作者,但是这个题材太老了……
  “科幻题材再被写了几百年之后,已经拥有了很多神作。它们都是大量淘沙,淘出来的经典。
  “后辈再去跟着写,即便写的再好,也很难去超越经典,那还有什么意义?
  “在市场上,科幻的市场已经饱和了。读者受众是固定的,也不会涌入新读者。
  “但是!”
  总编情绪一高昂起来,加入了一个转折。
  “但是,什么?”
  粘液怪也被带动地突然心潮澎湃起来。
  “但是,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我们把恐怖题材带火了之后,未来就会出现一种新题材,叫作——
  “科幻恐怖呢?
  “甚至是,硬科幻+灵异+惊悚+悬疑?这不炫酷吗?”
  粘液怪:“……”
  汗流浃背了,好像有些道理?
  它刚要开口,就有人帮它问出了:“硬科幻是现实,灵异是反现实,这两者如何结合到一起?”
  蓝环章鱼慵懒地说:“你做不到的事情,可不代表小说作者们做不到!”
  “你想想,现在有很多写星际战争文,因为太多,已经让人看得疲乏了。
  “但是,如何写一种鬼怪的战争呢?AB两个敌对星球都培养厉鬼当作军队,然后打仗?
  “这不比看机甲和机器人打架有意思多了?从此将衍生出一种拥有史诗气质的新题材:
  “——灵异战争文!”
  蓝环章鱼一说完,已经有人搓了搓手臂上的鸡皮疙瘩了:“哇,光是想想成千上万的厉鬼一起打架的画面,就让人激动啊!”
  “万鬼厮杀,那得看起来多爽……”
  很快,看不见的地方传来了总编的鼓掌声:“不错不错,还是小章鱼有想法。要不然怎么能一下子就把小玫瑰给签约了,这就是永远快人一步!
  “愚蠢的编辑,还在抱怨热题材抢占了冷题材的市场。
  “聪明的编辑,已经想出如何用热题材,去带动冷题材发展了。”
  粘液怪:“……”
  耸拉着脸,不敢吱声。
  还没等总编的话说完,蓝环章鱼就也打断了他:“总编,小玫瑰更新了!”
  总编:“哦,呵呵,好的,我这就立马放出来,一起研究研究,看看如何将恐怖文化带火!
  “看看这个题材在星际有没有前景,如果有,就培养一大批优秀的恐怖作者出道!我们势必要赶在西兰花APP前面垄断这些新人!”
  粘液怪把头往前伸了伸:“《偷窥的公寓》——?这章的——主题是什么——啊?”
  “瞧瞧不就知道了?这章的主角该换成车祸女人,或者盛玖那个情夫helloni了吧?”女beta插嘴道。
  ◆
  {我叫张无垢。
  今年38岁。是个拆二代,整个海城公寓101单元都是我的,我的工作就是收租。
  但那不是我的兴致所在,我的兴致所在其实是——
  偷窥。}
  大家:“……”
  编辑们纷纷大跌眼镜。
  “大哥,你又是谁啊?怎么还带插队的呢?”
  “原文里有这个人吗?”
  “有的。只是在前面的存在感并不强,只有几百字,就匆匆一眼就过去了。”
  “就给韩版言打电话那个,卖保险的客户。”
  “哦——那就是我没注意。”
  一阳光男问:“这和盛玖这个故事有关联吗?不会写着写着,跑偏了,写另一个故事去了吧?”
  女beta冷静分析道:“应该不会吧……如果是两个故事,为什么要放到同一本书当合集?而且,前三章都是有关联的,我不相信第四章 会突然没有。这不符合小玫瑰的写作手法!”
  “也许是圆不回去剧情了呢?”阳光男嘲笑。
  蓝环章鱼还是很护着自己手底下的作者的,爬到桌子上的隔板上,使得所有人都能看见自己,然后骄傲地抬起了头:
  “瞎说!网上现在有那么多剧情解析!就算小玫瑰随便抄一个,也不至于圆不回去!
  “我相信他之所以这么安排,一定是有原因的。这个故事一定比网友的推测更宏大,更精彩!所以需要加入新人物来阐述!”
  女beta慎重地点头:“我也这么认为!经过我的研究,我发现小玫瑰对于文本的驾驭程度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他一定是有深意!不满足于被网友猜测到,所以想要另辟蹊径!”
  “哼~”阳光男耸了下肩膀,不置可否,过会看了下剧情,又提问,“不过,拆二代是什么东西啊……”
  *
  而另一边,系统也提醒:
  【小玫瑰,星际人恐怕不知道拆二代是什么意思。】
  “嗯,为什么?”沈昭陵疑惑,“他们不拆迁吗?”
  【因为星际的地盘太大了,地皮根本不值钱,想买一块地,别人不给,那换一块不就是了?根本不存在某人因为拆迁就一夜暴富的情况。】
  沈昭陵:“……”
  而后默默感叹:“这就是文化差异啊。”
  并把“拆二代”改成了“富二代”。
  【对了,这个张无垢又是谁啊!为啥要从这个前面没什么存在感的炮灰开始写!
  【啊啊啊啊啊,你又给我瞎写,我看你是不想好好完成任务了!
  【直接写车祸女人的视角,按照网友的推测把故事圆上,写她和盛玖灵魂互换,不是也很精彩吗?
  “网友都能猜到的东西,那算什么精彩……”沈昭陵都被逗笑了,
  “而且,这离你规定的七万字还早着呢!我要是现在就把它写完了,之后怎么水文?当然要多开几个人物!”
  【……可恶,你说的好有道理。
  【那你继续水吧。(抽菸。jpg)】
  ◆
  {虽然这爱好有些见不得人。
  但我从小就喜欢躲在暗处,偷看别人,窃取别人的秘密。
  而我生命中,偷窥的第一对人,其实是我的父母。
  他们可以说是我的“爱好”启蒙。
  我父母都是老师,小时候是我姥姥过来我家,带着我,把我带到大。
  我对她并没有什么印象,只记得她爱穿灰衬衫,非常的精瘦,胳膊和腿都跟芦柴棒一样。
  走路的时候,双腿岔开,跟鸵鸟一样,非常滑稽。
  我倒是对我那对父母记得很清楚。
  我爸个高,身材中等,有胡须,爱穿蓝色衬衫。
  他长得很像是那种卖内衣内裤的广告上面会出现的充满荷尔蒙的男人。
  我妈白圆脸,黑长发,笑容灿烂,很爱干净。不说多漂亮,但是长得很基础。
  长相很像是秋衣秋裤广告上会出现的女人。
  标准到,我相信她考教资的时候,外貌一定会过关。甚至可能会被当作外貌模版。
  他俩都是标准长相,五官没有缺点,光是这一点就一骑绝尘了。俩人绝对是夫妻相。
  我父母恰好都是老师,我爸开幼儿园的,我妈是幼师。他们也是这么在那里认识的。
  他俩上班的时候都身穿黑色正装。
  头发、鞋子、衣领,都打理的板板正正的。衣服上一个油点都不会有。非常的传统,严肃。
  作为老师,从小就很严格地教育我。
  让我吃饭不要把筷子插到饭里、坐有坐样、站有站样,作业要早早完成,自己的衣服要自己洗。
  他们很唠叨,很严肃。
  但是他们在我记忆力,并不像其他父母那样啰嗦烦人。
  因为他们不是要求“鸡窝里飞出金凤凰”的那种人。
  他们自己就很自律,可以早起跑步、早睡、冬天天天热水泡脚、十点之后就绝对不碰手机。
  都说父母是孩子最好的榜样,我想这一点绝对没错。
  当时童年的我,也跟大多数的孩子一样,认为自己的父母是最了不起,最牛逼的。
  他们长相好,生活习惯好,不缺钱,还很相爱。这样的家庭条件,其实很难得。
  我想。
  如果没有发生那件事的话,我会一直按照他们要求的生活轨迹的生活下去,被修剪成一个直直立立的大树,没有多余的枝丫。
  但是,最终我还是辜负了他们的期待。
  长歪了。
  还是长成了一个爱偷窥的变态。
  但其实按理来说,应该是他们先辜负了我。
  是他们自己,杀死了我信仰中的父亲母亲。
  ……}
 
 
第48章 文中文——残破的蝴蝶(200营养液)
  [哥,你这有故事啊。]
  [来来来,我拿点瓜子,听你坐下聊。]
  [警察叔叔:你继续说,我听着。(先给你拷上。jpg)]
  ◆
  {我爸妈他们开的幼儿园,叫作阳光幼儿园,很俗气的名字。
  本该阳光普照。
  幼儿园的外面是白色的楼,前面还全圈出一个院子,院子里有很多的彩色的滑滑梯。
  我小的时候,就在自家上幼儿园。
  小时候我认为那个幼儿园有很大很大,有很多好玩的设施,比如跷跷板、又比如秋千。
  但是长大之后,因为某些原因,我再也没有回去过了。
  现在想来,那里其实并不大,我也不是很记得那里的设施布局了。
  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两个男孩。
  一个姓王,因为平时行事太过乖张伶俐,霸道横行,外号就被叫作小霸王。
  另一个,是一个叫作枚的男孩。
  枚,很清秀漂亮,皮肤白,身材清瘦。
  小时候长得跟个小女孩一样。
  最大的特点就是脸上有三颗痣,在左脸太阳xue往下的位置,斜着并排长的。
  他很安静,别的小朋友围在一起玩老鹰抓小鸡的时候。
  他就靠在秋千架的旁边,默默地看着秋千,靠在那里一句话都不说。
  那秋千架很高很高,是木头做的,像个大门框一样,两个结实的麻绳从上方掉下来,绑着一个木板。
  秋千之上,就是小霸王。
  穿一双很炫酷的黑白运动鞋,水绿色半袖和深绿短裤。搭配深绿的小领带,像个小贵族。
  这是我们幼儿园的校服,孩子们都这么穿,只不过女孩子穿的是百褶裙。
  小霸王虽然还没有长开,鼻头没有骨感支撑,但依然看得出来,他的五官很是冷峻。
  他在那里摇晃来,摇晃去,就是不下来,而旁边的枚看起来很是渴望的样子。
  我就知道,枚想玩这个,但依照他的性格,他不会主动告诉我。
  那天,天气很阴,想必是多云。
  “你在那里玩好久了,王凉,你下来,让我们玩会呗。”
  我喊他的名字,因为我爸爸是幼儿园园长,妈妈是老师,所以我是班里唯一不怕他的人。
  然后他的腿伸下来,杵在绿草坪之上,这秋千也就从摇摆之中,这么缓慢地被他弄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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