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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婚后丈夫的眼神越来越不对劲(近代现代)——酥酥脆脆的蛋卷

时间:2025-07-27 07:51:50  作者:酥酥脆脆的蛋卷
  即便沈老爷子并不满意女儿挑的丈夫,但以后沈氏的家业终归还是由他们继承。
  既然拗不过女儿,那不如帮她把路铺好。
  陆停云的猜测大差不差。
  沈老爷子领着人走到大堂中间,第一句话就是:“各位都是生意场上的翘首,又和我们沈家常年保持来往,我这女儿女婿年纪尚小,以后接管家业恐有不足,还望各位能念着旧情,多多照顾。”
  老爷子虽然上了年纪,声音却依旧洪亮。
  来宾们听了,纷纷举起手中的酒杯。
  “这是自然。”
  “老爷子说这话就生分了。”
  “就算您不说,我们也会这么做的。”
  ……
  这群人跟投靠梁山写入伙申请书似的,说的一个比一个好听。
  现场气氛群起激昂。
  听得宋霭都想站起来附和一句:“包的!”
  可惜生意场上最不讲的就是情分。
  沈老爷子很满意众人的反应,又招呼大家继续坐下吃好喝好,他待会儿再带着女儿女婿一桌一桌地敬。
  没多久就轮到宋霭他们这桌。
  沈家是J市最早一批富起来的,当年沈老爷子白手起家,碰上改革开放,十八、九岁就成了远近闻名的万元户。
  后来三十岁左右创立公司,十几年的功夫公司就上了市,到了如今,沈家全部的资产已经足够匹敌整个J市三分之一的企业。影响力可见一斑。
  他去哪桌敬酒,哪桌人就会自动站起来。
  宋霭他们这桌也不例外。
  沈老爷子端着装了白酒的瓷杯,又说了一番恳切的话,然后仰头尽数喝完,举手投足间满是豪爽气概。
  宋霭盯着自己杯子里的椰汁,忽然有点不好意思起来。
  他扭扭捏捏喝了一口,再抬眼时,忽然对上一道奇怪的目光。
  ——是沈千金的未婚夫。
  青年的长相算不上惊艳,但也端正,没什么缺陷却也没什么特点,头发稍微有点短,应该是刚剪的。
  宋霭记得王瑞景说过这个人叫钟少轩。
  宋霭印象当中没这个名字,想不通他为什么一而再地盯着自己看。
  不过很快,钟少轩又把目光收了回去。
  等人走后,宋霭坐下,又碰了碰陆停云,不过这次他用的是膝盖。
  没等他开口,陆停云先一步伸手到桌底,按住他不安分的大腿,道:“别乱动。”
  陆停云的掌心烫得离谱。
  把宋霭的大腿和耳朵都烫红了。
  他“哦”了一声,对方才撤回手问:“这次又是什么事?”
  宋霭撇了撇嘴,说:“你有没有感觉那个钟少轩,刚才怪怪的?”
  陆停云:“哪里怪?”
  宋霭如实道:“他盯着我看了好久。”
  陆停云思考片刻,转过头看他,问:“你觉得可能是什么原因?”
  宋霭想了想,“……我好看?”
  陆停云:“……”
  他安静了两秒,发现宋霭的嘴唇比刚来的时候红润不少,水光透亮,看上去有点像果冻。不知道摸上去像不像……
  陆停云的喉结微微滚动,他暂时想不出更合理的解释,最后只说了个:“嗯。”
  确实好看。
 
 
第16章 
  这顿饭宋霭吃的并不算饱。
  一是因为有陆停云初恋和老同学在,他们各尽其责,一唱一和,差点把整个饭局变成大学生活往事回忆录。
  二是即便沈家花了不少钱,酒店的席面总是不如私厨的手艺。宋霭还是更喜欢陆家老宅的饭。
  从大堂出来,天已经漆黑一片,路灯尽数亮起,街上行人寥寥。
  司机早在路边候着,陆停云和宋霭并行走下楼梯。他单手插着兜,步子迈得很缓,西装下摆随着步伐轻扬,心情好像不错。
  走完最后一层台阶,宋霭听到他淡声问了句:“回家吗?”
  即便天已经黑完了,但搂个席能搂多久?不用看腕表,也能猜到现在估计才八点多。
  平常这个点,宋霭肯定还在外边浪。
  陆停云更不会过问。
  不过既然问了,宋霭也没必要藏着掖着。
  他刚要开口,身后王瑞景追了上来,一把揽住他的肩,嬉笑着问:“坐我车呗霭哥。”
  宋霭下意识抖了两下没抖开,便没再管。他和朋友相处一向随意,眼下更关心别的。
  “你自己开车来的?”
  “这还用说。”王瑞景自豪抬起下巴。
  好家伙,不抬不要紧,这一抬,就瞥到了宋霭另一边站着的那个人的眼神,差点把王瑞景吓出冷汗。
  这眼神感觉能把他刀了……
  王瑞景连忙撤回那只手。
  宋霭没注意到这些,还在追问:“不用管你爹么?”
  王瑞景吞了下口水,悻悻道:“……不用。他有的是人管。”
  宴会结束前,他俩就在微信上约好了下半场。
  J市新开了家电竞酒吧,据说VIP包厢有超大屏幕联机上网,可以边打游戏边喝酒。是他俩一个朋友投资的店,今天刚开业,他们决定去捧个场。
  得到准确答复,宋霭转头看向陆停云。
  他没说话,但眼神意味明确:“不回,我要出去浪。”
  对方也没说话,冷冷扫了他一眼,然后抬脚跨进司机提前打开的车门。
  宋霭:“……?”
  冷暴力??
  王瑞景见状,生怕宋霭跑了似的,推着他就往另一边的停车场挪,“走走走。”
  -
  酒吧离得不远。
  王瑞景开车又爱用飙的,宋霭坐在副驾驶看手机,还没收到李尚的回信,车已经停了。
  “李尚怎么说?”
  宋霭熄了屏,“没回。也不知道在干嘛。”
  “那咱们先开?”
  “开。”
  王瑞景做事向来不含糊,拎着手机就往前台走。他本来没打算联系朋友,毕竟是来捧场的,默默支持一下生意就行了。
  结果朋友就搁前台站着,听到王瑞景的声音,一抬头,乐了。
  “就知道你们会来。”
  王瑞景也笑了,问:“你个出资的大股东怎么屈尊来当前台了?店里人手这么缺呢?”
  “害。”朋友提起这事就来气,“本来聘了个男大学生,人模狗样的,看着挺机灵,结果漂亮话都不会讲。这不,刚得罪了一大客户,差点害我开业当天就出岔子,给我赶去后厨刷杯子了。”
  王瑞景抓住了重点,“什么大客户?”
  “就是出手特大方那种……”说到一半,朋友顿了顿,忽然看向宋霭,道:“哎!霭哥应该认识啊,就你老公的表弟还是堂弟来着……反正名字叫程超,年纪挺小,应该刚成年。”
  宋霭:“……”
  又来是吧?
  他死亡微笑了下,没头没尾道:“没成年。”
  朋友愣了愣,“什么?”
  宋霭凉凉解释:“程超还没成年,你最好祈祷今天不会来个突击检查什么的。”
  “……我操?”
  朋友傻眼了,还有点难以置信,“但他给我看身份证了啊,这总不能造……”
  “你以前没借已经成年的朋友身份证进过网吧?”王瑞景一句话把对方说自闭了,又聊胜于无地安慰道:“得了,不至于这么倒霉,你先给我们开个包厢呗。”
  闻言,朋友只好精神恍惚地在电脑上操作了几下,点击确认后,客套问了句:“难得你们特地来一趟,我送你们两打啤酒吧?”
  啧。
  他们看起来是会占朋友便宜的人?
  王瑞景刚要开口婉拒——
  宋霭却施施然应下了,“行。”
  甚至还挑剔地补充了句:“一打啤酒一打饮料吧,我最近养生。”
  王瑞景:“???”
  朋友:“……”
  于是两人各自拎了一打上楼。
  王瑞景真就好奇了,追到宋霭边上问:“你最近缺钱?”
  宋霭回得理所当然:“我什么时候不缺?”
  这倒是实话,他要是不缺钱,宋家也不至于求着找陆家联姻了。
  王瑞景没法反驳,想了想还是不理解,那也不至于穷到这地步……他正要再追问两句,忽然听到一阵儿摔碟子砸碗的动静。
  宋霭显然也听见了,脚步一顿。
  两人同时转头,看向离他们最近的一个大包厢。包厢门敞开了一条缝,不多,但正好够他们窥见里边的情景。
  这类酒吧的灯都有个特性,那就是不亮。王瑞景使劲眯着眼往里瞧,也只能瞧出里面人挺多,乌泱泱一片。
  “别是打起来了吧?”他还在揣测。
  宋霭已经得出结论,“不是打,是单方面欺压。程超被人揍了。”
  王瑞景一脸懵逼:“啊?”
  他再仔细瞧了瞧,果然看见一个疑似程超的小身板,正屈膝跪坐在沙发前的地上,嘴角还挂着鲜红的血。
  应该是刚用脸接了一拳狠的。
  王瑞景跟他爸参加陆家的宴会时,见过陆停云这个堂弟,所以并不脸生。
  既然是熟人,王瑞景随口问道:“那要不要进去帮个忙?”
  宋霭半秒都没有迟疑,抬腿就要走。
  “你说这傻逼?我脑子进水了才会帮——”
  然而话还没说完,门缝内的情景就尽数跃入宋霭眼中。
  程超面前的那个寸头不知何时举起了一瓶红酒,正要朝着程超头顶砸去。
  看架势,估计头破血流都是轻的。
  剩下的“那傻逼”三个字没能说出口,宋霭“欻”一下冲过去,把门拉开了。
  本来还十分赞同宋霭不当烂好人的王瑞景,见到这一幕后,眼睛都瞪大了。
  完、犊、子、了。
  宋霭气势汹汹,其实根本不会打架。
  王瑞景太了解他了。高中他们第一次产生交集,就是王瑞景被学校几个高年级的学长逼到墙角霸凌的时候。
  那时候王瑞景刚转校没几天,因为经常豪车接送,很快引起了注意。
  正常放学那天,王瑞景在教室多待了半小时写作业,写完背着书包准备回家,刚走下教学楼,就被几个陌生面孔拦住。
  那几个人说他们是高三的学长,想跟王瑞景认识认识,以后可以保证王瑞景在学校横着走,但前提是得交点保护费。
  那时候还算好学生的王瑞景,哪里见过这阵仗。他根本不敢反抗,哆哆嗦嗦刚要掏钱,忽然一个书包从身后飞出,精准砸到了其中一个学长的脸上。
  王瑞景回头,看见一张稚嫩漂亮的脸蛋。
  宋霭那时候虽然校服穿得乱七八糟,头发也乱糟糟,看上去张牙舞爪、张扬叛逆,比那几个高年级学长还像混的,却因为有颗虎牙,又让人觉得不失可爱。
  王瑞景以为他天神降临,正一脸感激。
  结果下一秒,他就抓着王瑞景的手腕飞速逃走了。
  两人跑了将近一公里才踹着粗气停下。
  王瑞景问他:“你书包怎么办?”
  他很无所谓道:“没事,反正平常也不带书回家,用处不大。”
  经典的弃车保帅。
  于是王瑞景知道了他其实只跑步很快。
  眼下,宋霭已经把门拉开,里面的人也纷纷看了过来。
  没有退路,王瑞景只能硬着头皮跟上。
  程超也缓缓转头看过来。他的眼睛被打肿一只,看得并不清晰,只能看到有人闯进来。
  气势很足、胳膊很细。
  程超有点恍惚,是来救他的吗?
  ……怎么感觉像来送死的呢?
  坐在沙发正中央、翘着二郎腿的寸头青年眯了眯眼,最先发话问:“干什么的?”
  宋霭站在门口,身形丝毫未抖。
  他回答得干脆利索:“找人。”
  寸头环视了一圈,没人站出来认领这个不速之客,便又问道:“找谁?”
  宋霭:“你面前的矮子。”
  身高173的程超:“……”
  原来是来救人的。
  寸头冷哼一声,向后靠去,姿态更加慵懒放肆。他睨了眼跪坐在面前的少年,笑道:“那就是来找死。”
  宋霭挑了下眉,“那可不一定。”
  闻言,寸头上下审视了他一番。
  长得虽然挺高,但瘦不拉几的,两条腿细得跟竹筷子一样,估计使出吃奶的力气踹人,都只会让人爽,不会让人痛。
  手里还拎着一打椰汁。
  ……酒都不会喝,打架就更别说。
  寸头心里有了底,朝旁边的手下使了个眼色,笑着吩咐道:“这么不知好歹,那就让你尝尝生不如死的滋味。给我上!往死里揍!”
  王瑞景心道完了完了。
  里面人这么多,还个个这么猛,真打起来宋霭不得丢半条命!
  他后退半步出来,连忙抓了个路过的服务生,低声让对方把老板和股东叫来。服务生没看见包厢里的情景,听完还一脸懵。
  王瑞景只好解释道:“我跟你们股东认识,你告诉他们我姓王。这里边出事了,如果不想惹来警察、或是把事情闹大,就让他们赶紧叫几个人过来!”
  服务生这才意识到问题似乎有些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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