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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不是非知道谢煜的去向不可。
她坐到自己的书案前,上面已经堆了小山一般的公务,她随便抽了一本出来,摊开,一边读一边磨墨,刚准备提笔,就发现这个公文已经被批复过了。
上面正是谢煜的字迹。
谢煜的字迹与沈长胤的字迹迥然不同,或者说她的字迹与大部分人都不相同,肯定不能说丑,但在用力、架构方面都有自己独特的书写习惯。
沈长胤细细阅读了,觉得谢煜批复的没有问题,合上这本公文,又拿了另一本。
这一本居然也是谢煜处理过的。
她一连拿五六本,全都是谢煜批复过的,还有不少在空白处特意给沈长胤留了注释。
她几乎是提前将所有的公文都批复完了,这使得沈长胤即使在未来十天里不处理工作,也没什么大不了。
一时间没有事情要做,沈长胤竟然有些恍然。
她抬头望了望窗外,谢煜还没回来,谢煜还在某个她不知道的角落里,做着她不知道的事情。
她呼出一口气,抿了抿嘴,干脆放弃了提笔,直接将各个公文拿出来看。
说是看公文,其实主要是看谢煜的批复与注释。
她是知道谢煜有多么厌恶工作的,她甚至能够从不同的字迹判断,谢煜在批复这篇公文时是什么样的心情。
她已经听老金说过,在她长期陷入昏迷的时候,谢煜将书案搬到了她的床边办公。
渐渐的,昏迷时错过的那些景象,透过这些字迹出现在了她的想象中。
认真工作的谢煜,疲惫的谢煜,磨墨弄了一首脏污的谢煜,累到崩溃用额头撞击桌面的谢煜,都渐渐的出现在了她的记忆中。
她还在浩如烟海的文书中,发现了谢煜的吐槽。
骂天骂地,骂地方官,骂侵占田地的员外,非常暴躁,和谢煜日常表现出来的温和完全不同。
沈长胤边看边笑,几乎当成了一本轻松读物在看,谢煜一个人的口吻都能组成热热闹闹的一本书。
她很快看完谢煜所有的批复,一抬头,发现院子里空空荡荡的,谢煜还没有回来。
心头有一种失落像羽毛一般快速划过。
焦躁不安慢慢升起,她张开掌心,又慢慢合上,没有东西握在手里的感觉非常不好。
她起身,在院子里散了两圈步,然后才回到书桌前坐下,等着。
幸好,天色刚晚,谢煜和姜芳就回来了。
听到脚步声,沈长胤抬起头,一下子就睁大了眼睛。
谢煜满身的泥巴,脸上也不干净,脏兮兮的,但还笑嘻嘻的,手里拎着一包红豆糕,朝她挥手。
这是去鬼混了,还是去要饭养家了?
沈长胤立即站起来,到她身边迎接。
“这是怎么了?”
谢煜笑笑,不说话,将红豆糕递到她手里,“秘密,我去洗澡了。”
她洗完澡,在堂屋坐下,沈长胤也坐在她身边,侍女早已将红豆糕拿去装在盘子里,重新送上桌子。
在红豆年糕的香气中,谢煜问沈长胤:“不知道我行踪的感觉怎么样,还能接受吗?”
沈长胤缓缓的吃下一块红豆糕,“当然可以,我并不需要时刻掌握你的行踪。”
谢煜点点头:“那就好,我明天继续出去,别多问。”
沈长胤咬下去一大块年糕,嚼了很久。
*
第二天一早,谢煜就将戒指送回万宝阁,让她们的工匠帮忙刻字了。
送过去之后,却没有着急回王府。
戒指只是她的求婚计划中的第一项。
想要求婚顺利,她还需要更多的了解沈长胤的喜好。
实话说,她认识沈长胤的时间并不算长,四五个月而已,大部分时候,两人还都处在联姻关系中,几乎没有交流过喜好。
她只知道沈长胤喜欢看古籍,不喜欢吃苦,对美食的品味和自己一样好这三点。
剩下的就一无所知了,得找人问。
第一个出现在她脑海中的名字,就是老金。
老金的全名叫金世良,年纪几乎能做谢煜和沈长胤的母亲了,待在沈长胤身边的时间也很久。
谢煜觉得她对沈长胤的了解应该是最多的,干脆上门去找她了。
老金前些日子里在京城租了一栋独院,今日正好休沐,谢煜上门时本以为会看到她在休息,一幅悠闲景象。
却没想到院子里热火朝天,所有的晾衣架上都晒满了衣服,洗衣盆里还泡着好几双鞋,老金还在堂屋的桌子上提笔写着什么,越写越烦躁。
在谢煜进来的时候,她刚把一张纸揉成纸团,扔到了地上。
谢煜走进屋子:“这是做什么?”
老金看见是她,点头行了个礼,“三殿下,怎么想起来来我这儿。”
谢煜望着她桌上写满了字的纸,“我有些关于沈长胤的问题想问你,那你好像很忙,在干什么?”
老金近乎崩溃的用手撑着额头,“我娘子要上京了,明天就到。”
谢煜不明所以,“这是好事啊,然后呢?”
老金:“我娘子是教书的,我的字就是她教我认的,如果不是她,我就是个文盲。”
“她原本在西北,写信来给我布置了功课,要我一定按时完成。”
谢煜一抬手:“好了,不要说了,我都懂。”
谁没有经历过寒暑假最后一天的痛呢?
想来,特意租下这个独栋院子,院子里洗的那么多衣服,也都是为了娘子上京准备的了。
老金崩溃到:“我真的写不完了。”
谢煜耐心的等她平复情绪,然后才说:“就我也很能体谅你,但你能不能抽空回答我几个问题?”
为了提高老金的重视,她干脆和盘托出:“我想向沈长胤提亲,正式的那种,重新来一回,所以我想知道她有什么喜欢的东西,能告诉我吗?”
老金忽然抬起头来,顿了一顿,眼神闪烁了一下:“三殿下,你可是在要求我透露沈大人的机密情报啊。”
“我是那种警惕心如此之弱的将领吗,我不可能随意出卖军中机密的。”
谢煜:“不是……我和她已经成亲了!成亲了!”
老金目光炯炯的看着她,“那可是带着我从西北一路打到京城的沈大人。”
懂了。
谢煜胸膛瘪了下去,“行吧,需要我做多少功课。”
老金立刻喜笑颜开,分了一大半功课给谢煜,“等三殿下你做完了这些,属下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谢煜一边接过功课,一边吐槽:“你有没有想过,我和你的字迹不一样,万一你的娘子看出来了怎么办?”
她低头一看手里的属于老金的字迹,“没事了,我左手写就行。”
功课,真的太多了……
谢煜写了一整天,到了天黑,还没写完。
她找了个人帮忙给王府送信,告诉王府自己今晚不回去了。
她要一个人、一支笔、一盏蜡烛、一个夜晚,创造一个奇迹了。
写着写着,甚至愤怒了起来,“你到底攒了多少功课?!你上了京城后做过功课吗?”
因为写功课效率太低,所以干脆放弃,正在挑水洗刷大理石地面的老金抬头一笑:“没有。”
谢煜含恨。
她今晚不回去的消息被送到王府,又被管家告知沈长胤。
沈长胤今天一天,都没有什么事情可做,还是没有需要处理的公文,谢煜写在公文上的小段子也看完了,她只能翻出自己之前得到的古籍。
但很快那本古籍也看完了,箱子里倒是还有更加拮区鳌牙的古书,但是她已经失去了观看的兴趣。
只能躺在床上,望着自己雪白的床帘,放空。
院子里忽然传来脚步声,她立刻坐起,整理了一下头发,起身到堂屋。
站在屋外的却是管家,恭谨的低着头,告诉她:“沈大人,三殿下说她今夜有事要忙,不回来了,让人传了口信。”
沈长胤一愣,过了一会儿才挥挥手,“好,我知道了,你下去吧。”
她在屋里转来转去,从这屋踱步到那一屋,踱步了很久,实在没有地方可以转了,再重新躺回床上,闭上眼睛。
过了一会儿,她睁开眼睛,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推开谢煜卧室的房门,躺到她的床上,闭目。
另一头,谢煜直到凌晨,才把老金的功课补完。
老金也终于将整个屋子打扫的闪闪发亮。
两人都重新坐下,老金给她倒了一壶茶水,“三殿下,有什么想问的?”
“沈长胤喜欢什么?”谢煜已经困倦至极,根本不想绕关子,直接问了。
结果老金听到这话也愣住了。
谢煜咬牙:“你最好不要告诉我,你不知道。”
老金赶紧挥手,“不是,只是你这个问题突然问出来,我没有现成的答案。”
她回忆着,“沈大人最大的喜好不就是古籍吗?哦,她对美食也挺喜欢的。”
谢煜挥挥手,“这个我知道,但这两个太宽泛了,我要的是那种更细节的,我可以放到求婚仪式上的。”
“你之前和她在西北相处了三年,没有观察到她有什么喜欢的吗?”
老金迟疑到:“沈大人比较喜欢对那些贪官搞斩首示众……这算吗?”
谢煜点点头:“对,这也算,我打算办一个血腥求婚仪式。”
“你认真一点好不好?!”她崩溃。
“比如说,她有没有特别喜欢的水果,特别喜欢的娱乐,或者花花草草呢?她有特别喜欢的花吗?鸢尾?*荷花?牡丹?”
老金恍然大悟:“这个有。”
“她特别喜欢戈壁滩上的一棵歪脖子柳树。”
“啊?”谢煜不敢相信。
老金严肃点点头:“你别不信,沈大人真的很喜欢那棵歪脖子柳树,当初军营就扎根在那棵歪脖子柳树旁边,她特地和我们说的,哪怕缺柴火,也不能动那棵柳树。”
“她还总是到那棵柳树下面散心,在那棵柳树下面坐着。”
谢煜倒吸一口气,还是有些难以相信。
人有自己最喜欢的植物,很正常,但是喜欢歪脖子柳树,确实有点微妙了。
不管了,知道她喜欢什么就好!
她要去找一个有歪脖子柳树的地方,作为求婚仪式的现场。
她又问了许多有的没的,老金有的能答上来,大部分时候都答不上来。
等到天亮了,老金立刻下了逐客令,“三殿下,您快走吧,我要欢迎我娘子了。”
谢煜冷笑:“卸磨杀驴是吧,刚帮你做完了功课,就要赶我走,还是为了见娘子,重色轻友,罪加一等。”
老金无奈:“那您想要我如何?”
谢煜一笑,立刻勒索老金,要她答应自己,未来这两天会给求婚仪式做苦力。
然后才哼着歌走了。
老金给她的答案不尽如人意,她决定去找第二个人——朱听,严格来说,是朱听和她老娘两个。
军营里的人说朱听今日也休沐,没留在军营,去南郊庄子上了。
朱听的表妹前段时间给她和她娘送小猪仔,顺势留在京城,和京郊的年轻女子成了亲。
朱家的几个人一合计,发现自家以后可能就长住京城了,干脆在南郊买了个小庄子,几个人都住进去,日常里由朱听的表妹负责在庄子上养猪。
谢煜到的时候,朱听怀里正抱着一头白嫩嫩的小猪,坐在廊下,晒太阳。
谢煜自来熟的往她身边一坐,张口就吐槽:“我不是要和沈长胤求婚嘛,就去问了老金几个关于沈长胤的问题。”
朱听俊秀的脸上洒满了阳光,点点头,“嗯呐。”
“结果她不仅知道的少,还非要我帮她做功课,做完了才肯告诉我,多坏啊她。”
朱听此时也刚吃完庄子上的早饭,吃的很饱,懒洋洋的点头:“金姨有的时候是这样的。”
她是个正直的年轻人,“虽然我知道的不多,但如果你有想知道的,可以直接问我。”
谢煜大为感动。
“你知道沈长胤有什么特别喜欢的东西吗?”
朱听正回忆着,她堂妹突然冲进屋来:“坏了!猪圈被拱坏了!猪都跑地里了。”
朱听立刻站起来,想到了什么,既愧疚又目光炯炯的看着谢煜。
谢煜心累地叹一口气,“行吧,抓多少头猪才算完?”
朱听咧开嘴笑,牙特别白,“不多,几十头,抓完就行。”
猪,尤其是朱听家养的膘肥体壮的猪,真的不是好抓的。
而且还要无伤的抓。
谢煜和庄子上的众人合作,因为她的动作快,力气大,很快就成了抓猪的主力,正面攻坚手。
好几次被猪带着狂奔。
好不容易把猪都抓完了,竟然也到了下午。
朱家表妹特别热情的邀请她留下来,吃杀猪菜——就吃今天那头拱坏了猪圈的猪。
谢煜答应了,又和朱听坐到了廊下,“现在可以回答我了吧。”
朱听的回答要认真些,“我觉得沈大人对所有好东西都挺喜欢的。”
“西北的风烈,沈大人挺喜欢从州府搜出来的好面霜的;好的绸缎她也喜欢,好的厨子、好的香薰都喜欢。”
“其实好东西大家都喜欢,但是比起我们这些以前没有用过的人,沈大人好像很习惯这些东西,没有的时候比我们要难熬。”
谢煜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这话说的也没错,沈长胤其实是一个挺注重生活品质的人,所以她当初才会以为沈长胤是王公世家出来的贵族,从小是金樽玉贵长大的。
她又问:“那有什么特别热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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