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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男频龙傲天表白了(近代现代)——鹿赢ly

时间:2025-08-16 07:45:35  作者:鹿赢ly
  一声轻缓的叹息传来打破他的臆想,轻柔如羽毛飘落:
  “听到了,我也想你的,棉籽。”
  但总有人会使这灼痛他的岩浆冷却,赐予他朝圣的意义。
  *
  在一声昭示结束的闷哼后,沉熠垂眼看向屏幕上的某人,对方显然还未从这场折磨般的欢愉中缓过神来,在被领带遮住的脸上显出发泄后的茫然。
  “好了,把领带摘下来。”他声音又轻缓下来。
  心跳已经从剧烈跳动中缓下来,胸膛却还回荡着那股跳到疼痛的撕裂感,白光还在脑内盘旋不散,傅眠颤着手将领带扯下,几乎是形成本能的,眼睛还没有适应光明他就朝屏幕里看去——
  沉熠还是和刚才一样,靠坐床头,上衣下角已经被他放下去,遮住一切引人遐想的曲线,只是衣领处不知为何松散开来,露出因姿势而格外明显的锁骨,水光泠泠中,这像是涂上一层未融化开的糖霜,性感之余将他眉眼都衬得柔和。
  他抬眼冲傅眠笑了笑。
  “我争取明天就回去,”指尖在屏幕上蹭了蹭,看看对方依旧红肿的嘴角,沉熠说,
  “你乖一点,我很想你,别让我更想你了好吗?”
  这样他根本没办法集中注意力去劝说外公,只会一直想着某人会不会又在干坏事。
  傅眠望着他,同样伸出指尖去碰到手机屏幕,隔着屏幕,隔着网络,隔着万千距离,两个人的手点在一处,像是两颗贴在一处的心脏。
  “我好想吻你。”已经发烫的手机屏幕将热度传递,不似疼痛的燎烫,这种温和的热却让傅眠眉眼都塌下来,对着沉熠,那些桀骜,那些不驯,那些棱角,统统都已融化,到最后连尖锐欲望的表达都柔软。
  这是他的珍宝,一切的一切都比不上的珍宝。
  沉熠叹口气,指尖发痒想去捏人的后颈,最终却只能放在屏幕上:
  “我也想。”又摸摸对方低落的眉眼,沉熠往前挪挪,做了一个相当傻气的举动。
  他的唇轻轻点吻在滚烫的手机屏幕上,这热竟如此灼人,将他耳根和面庞都烫红,低咳一声:
  “这样就好了。”
  刚刚做那样举动都呼吸平缓的人此时却因一个隔空的吻红了脸,他忍不住将脸埋在柔软的枕头里,只露出一双明亮水润的秋瞳:
  “好幼稚。”说着忍不住自己都笑起来。
  像是被他的笑感染,刚刚眉眼塌下去的人也笑起来,眉目如星。
  也向前挪挪,望着沉熠,傅眠敛了笑,语气和神色都认真,轻吻手机屏:
  “一点都不幼稚。”
 
 
第55章 
  江城的整个秋天好像都是泡在酒里的, 天空明亮蔚蓝时,就是清透的蓝色鸡尾酒,阴沉厚重时就是颜色陈旧的葡萄酒。
  这天可真够古怪的。沉熠仰头看了看近乎要拉到地面的低垂天空,心里嘀咕一句,昨天还明媚的不成样子,今天就阴沉的吓人。
  他拿了一把伞,在这样注定要下雨的天气里缓缓走出主宅。
  像是有目的地的,他一路朝着后花园最深处走去,又像是没有目的地的,他行进缓慢,时不时停下来将被狂风吹倒的花栏扶正。
  沿着这条狭窄又隐蔽的小径走,弯腰过了一道低拱门,拨开几簇过于茂盛的枝叶垂条,沉熠来到老宅最隐蔽的一隅。
  一个非常小的菜圃。
  静静脱掉鞋和袜子,他赤脚踏进湿润的泥土里,慢慢地走近,望着弯腰在这片菜畦里不断忙活的老人,沉熠唤了一句:
  “外公。”
  老人家没有回应他,只是一味地弯腰挖着什么。
  沉熠也不气馁,他走过去,在距离徐超元两三米的地方停下来,学着老人的样子也弯下腰,并不用铲子,徒手在湿润的土壤上扒拉。
  手拽着植物茎叶,黏腻的液体蹭到手上,味道并不好闻,沉熠垂眼,稍一使劲从根部就拽出来一溜的疙瘩块。
  他微微笑起来,盯着这小的可怜的东西,酒窝浅浅的:
  “外公,今年红薯还是种不好吗?”
  徐超元直起腰看他一眼,年纪大了已经不能像前几年那样躬下身许久都面不改色。
  在背部不堪重负的酸痛中,他拍拍手中的土,细小的土壤颗粒掩住掌心纹路,却没掩住日渐加深的老年斑,望着沉熠手里那小的可怜的红薯块,不知道在针对什么发言:
  “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沉熠默然,将这一小簇红薯上的土块剥掉,尘土沁进指甲缝里带来微弱的疼痛,他却眉眼柔下来,轻轻说:
  “坚持就好了。”
  握住红薯茎叶的根部稍用力,碎土飞溅,他又拽出一个明显大不少的根块,向老人展示:
  “喏,坚持就会有结果的,外公。”
  徐超元凝视着他,看他脸上清浅凹陷的酒窝,也看他抵在下唇的尖锐虎牙,恍惚之中看到多年前那个在红薯田里笨手笨脚要来帮他的娇小姐。
  他沉默下来,良久又重新弯下腰去,只是这回好像佝偻更深:
  “你和你外婆很像。”
  何止是像,那个连红薯都拔不出来的娇娇在一个黄昏中,也是这样拎着这样的红薯,双手都勒出红痕,却笑着对他说:
  “没事的,只要坚持就好了,只要你不放弃,超元我们就一定会有结果的。”
  “小熠,”老人家呼唤着他的小名,却没有抬头看他,
  “外公其实并不在乎你能不能结婚,能不能传宗接代。”
  “你妈妈当年非要嫁给你爸那个黄毛小子,我同意了,你舅舅非要娶你妗妗,我也同意了。”
  “传宗接代算什么?”他视线落在眼前黝黑的土壤上,似乎也没想到会和小辈谈这样的事,
  “外公自己都是改了外婆的姓,要传,徐也是你外婆那一脉的。”
  “但是你不能...”他默了默,换了个说法,
  “这不是你该走的路。”
  红薯块被他拔出来,枯小干瘪,似乎在沈熠外婆去世后,他就种不出来当年那样又大又甜的红薯,也再没见过那样美的笑,
  “这片菜畦,外公一直要求你光着脚走,用手去挖,小时候你最不爱来这里,因为碎石子会划破你的脚心,红薯粗糙的茎叶会磨痛你的手心。”
  “这样的疼都能让你哭的两眼汪汪,那现在呢?”
  “那并不是穿上鞋拿上铲子就可以解决的问题。”
  阴云密布的天空下世界都变得昏暗混沌,空气中含着比例极高的水分子,混在狂风里,扑在脸上就能湿润面庞。
  “这么多年,你父母是怎么溺爱你的,我心里都清楚,外公有时也会在想,这样对你,是不是害了你。”
  “可有时候你来老宅,看见你朝着我喊外公,外公就想起你小时候因为菜畦而疼哭的脸。”
  “所以我想算了吧,你妈妈从来没对我哭过,我还是想看你对我撒娇喊疼的。”
  “但不是这样喊疼,小熠,你选择的这块红薯田太糟糕了。无论你坚持多少年,都不会有结果的,就算有,也不会有人去认同你的果实。”
  真心是世界上最难得最珍贵的东西,他很幸运,自己和子女都得到想要的真心,但这并不是可以延续的传承,更何况他的外孙选择了一条远比他们更难走的路。
  或许有足够的运气,但他却并不相信这个被娇养的孩子有足够的毅力去坚持。
  到那时候,会摔的很痛很痛,是被碎石子划破脚心不能相比的。
  “外公...”沉熠打断他,酒窝依旧深陷,但稚气被另一种感觉深深的压下去,
  “生活不是红薯田能概括的,我也不是一个人在耕耘。”
  有人早已在这红绿灯不断变换的十字路口等待许久,绿灯亮了又亮,通途大道早已向此人招手,他却只站在路口等待。
  “我知道很辛苦的,但两个人并肩走总会比一个人走的更远。”
  更何况,沉熠想,并行前进总比孤单等待要简单。
  纵然有许多要磨合,有许多要适应,但拥抱和牵手能解决大多数的问题。
  他冲徐超元笑了笑,一如既往,沉静又热烈,是岁月不曾抹灭的鲜活。
  “我喜欢他,他喜欢我,那就什么疼痛都可以忍受。”
  什么都不重要,喜欢最重要。
  有人曾用十年的时间,一步一步,以更好的姿态向他发出邀请共赴美梦,那他就应用余生使这场梦永不苏醒。
  感情是相互的,既然傅眠可以忍耐十年等待,那自己就应有余生相伴的决心。
  他承诺过的。
  轰隆——
  这积压已久的乌云终究还是承受不住水汽的累压,噼里啪啦的砸下来,砸到人脸上陡生疼痛。
  徐超元叹口气,低眼看泥土被雨水搅弄,他有一千种一万种理由去反驳沉熠这幼稚可笑的想法,但他没有,否认这样的话就等于否认多年前那个向他伸出手的姑娘。
  什么都不重要,喜欢最重要。
  “你长大了,”他率先一步迈出菜畦,拱门处低垂的枝条淌着水,和雨水一同滴在脸上,湿哒哒的浸的他的心硬不起来,
  “这是你自己的事,我老了,管不了。”
  沉熠连忙跟上,将伞撑开。
  黑色的伞面在阴沉天色里并不显眼,恍若一幅中世纪古老油画,朦胧中颜色早已褪去艳丽的尖锐。
  “但你不能继承徐氏,这是代价。”徐超元面色平静,语气也平静,“你妈妈当初嫁给你爸爸,放弃了将近3%的股份,这让她用了十年才将集团彻底掌握在手里。”
  “而你,”徐超元看着他,注意到这雨伞倾斜的厉害,沉熠的半边侧身早已淋湿,他默了默,说,
  “你在京城放的那场烟花我也听说了,小熠,你学不来那一套也做不来那一套。”
  “你和你妈妈不一样,她两个都想要,她的野心能支持她完成这一切。你没有,你只想要一个。”
  徐超元将伞扶正,雨斜着打进来,濡湿他的肩头:“那就放弃一个。”
  或许这并不是代价是祝福,徐超元头也不回的往宅子里走,红薯田被他远远抛到身后,就像那一抹倩影永远只能停留在那里,再不能陪他往前半步。
  人生需要抉择,像徐雅云这样能全部收入囊中的太少了,大多数人只能在挣扎后选择一个,但在这挣扎中又饱含了多少痛苦,谁也说不清。
  不如在最开始就只要一个。
  沉熠嗯了一声,显然是对这并不在意,他拥有的足够多,早已满足。
  不过...他撑着伞,雨雾扑面而来,泥土湿润的气息钻入鼻腔给肺腑带来一阵安宁舒适,这让他笑起来,虎牙尖又展露出来,他想,这下真要靠傅眠养他了。
  唔,不知道小狗主人愿不愿意。
  *
  老爷子这关算过了,于是这天晚上在徐超元恨铁不成钢的眼神中直飞京城。
  不过下了飞机他就傻眼了。
  机场内人潮涌动中,沉熠坐在行李箱上,长腿自然耷拉下去,他捏着《商业至尊》的翅膀,在周围人看傻子的目光和书精对话:
  “我忘了,我让他换房子,但我忘问地址了。”
  “那你就打电话现在问嘛,”书精显然没当回事,打了个哈欠,它说,
  “赶紧问,问完回去给我放书架上,我好困...”
  “那不行,”沉熠捏捏它的翅膀根,试图让它清醒一点,
  “我都告诉他要明天来了,这不是要给他惊喜吗,说了还算什么惊喜。”
  书精被他捏得一激灵,咸鱼一样挣了挣翻身:
  “那你说怎么办?”
  沉熠沉吟片刻,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站起来拉着行李箱就走:
  “我去晨睿找他呗,刚好还没见过。”
  啪叽——
  书精从他腿上摔下来落在机场光滑的大理石地板上。
  冰凉的触感让它立马清醒,慌慌忙忙飞起来,避开拥挤的人群,对沈熠随意对待它的举动十分不满:
  “什么没见过,我看你就是想当一把老板娘到公司巡查的瘾。”
  它书里好多这个情节,一百多个后宫老婆,起码有一半都来公司巡视过,其实也没什么重要情节,就是到晨睿撒撒娇卖卖痴,最后在一看就是水字数的情节里和龙傲天擦擦边。
  甚至作者为此在傅眠的办公室里的休息隔间安排了一个超大的床...
  书精想到这儿翅膀一哆嗦,飞到沉熠肩头:
  “你你你,你注意点啊,龙傲天的办公室里可是有一张特别大的床,你小心一点...”
  沉熠脚步一滞,表情变得古怪,掩饰似的把衣领往上拉拉,遮住发烫的耳根:
  “咳,你能不能别那么龌龊,不要表现得跟个——”种马小说一样。
  话说到一半,他痛苦闭眼,差点忘了它就是。
  那看来《商业至尊》说的话皆有可能。
 
 
第56章 
  林秘书觉得今天实在倒霉。
  她的老板, 晨睿的创始人,商业天才,被人称为下一代领军人的傅总, 消失几天后突然来上班。
  简直就是突发奇想的, 在董事会宣布, 要全力狙击杜氏。
  她在旁边记录,只见除几个和老板相熟的公子哥依旧嘻嘻哈哈外,会议上股东们的脸大多黑的厉害,但却无一人敢反驳。
  晨睿是傅眠的一言堂。
  这么多年一向如此。
  没人会想当下一个杜净远。
  当然公司做出什么决定都和她没关系,她只是一个小小的打工人。
  但因为这件事, 相关部门不可避免的忙碌起来。
  她作为总秘办的负责人,也随着决策的敲定开始与各个部门沟通。
  整个总秘办所有人都有要紧的任务要去完成。
  于是给傅总送咖啡的活儿,今天就排给新来的小姑娘。
  讲道理,她干了这么些年的秘书工作,傅总是她伺候的老板里最不难伺候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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