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吧, 他又忘了,这是一个有轻功的,不归牛顿管的世界。既然胡笙说要住到他家里来,赵安一下就放松下来。眼看着天色不早了, 赶紧招呼琴童和海伯一起来做中午饭。
赵安让琴童烧开了一锅水,就拎起一只大雁来到来到院子里准备杀掉放血。胡笙没管他, 已经解下了大黑狼的狗链子, 打算遛狼去了。
李大可蹲在赵安旁边, 可怜兮兮的问, “你真的要把这双大雁杀掉啊。”
这时候赵安已经开始拔大雁脖子上的毛了, “当然要杀, 不杀难道还要放掉, 这不就浪费了阿笙的一片心意吗。”
话说这东西长得虽然很像鸭子, 胡笙也说它的味道跟鸭子差不多, 可是赵安还是很好奇啊。
因为好奇,所以想要吃,没问题的。
李大可看到赵安这样一副跃跃欲试的表情,只能在心里腹诽,你们两个可真是绝配。
当初胡笙在塞北的时候,曾经打下来一只大雁,他就跟胡笙感叹说,“大雁的感情矢志不渝,一双大雁死了一只,另外一只也不会独活。”
然后就看到胡笙再一次搭弓射箭,将另外一只大雁也一起打了下来,然后笑呵呵地说,“这样他们就可以在我的肚子里团聚了。”
李大可虽然在心里腹诽胡笙是一个煞风景的家伙,可是他那时肚子里没有油水。等到两只大雁在火塘里烤熟之后,他一个人就干掉了两根脖子连同两颗头,两个骨架子给了他夫人。没办法,作为吃白食的家伙,他们也只能啃点这些下脚料了。
今天赵安做出来的这一桌菜,还是非常丰盛的,鸡鸭鱼肉都不缺,所以李大可抢到了一根雁腿和一根翅膀,狠狠的解了一回馋。
话说这些菜都是赵安亲自动手料理出来的,还没想到这小子的厨艺还这么好,胡笙这是捡到宝了。
想起赵安的好处来,除了厨艺之外,还能想起给山寨送粮种,即便只是一些红薯藤,那也是他的心意啊。
而且赵安的厕所真好用,他承诺说等到天冷之后,就在山寨上搭一个大澡堂子,让大家都可以用淋浴洗澡。
等到吃过了中午饭之后,胡笙就把跟他一起下山的这些人打发走了。海伯带着琴童进厨房收拾碗筷去了,赵安这才神秘兮兮的凑近胡笙耳边问道,“我们俩成亲的日子到底是什么时候啊。”
“就是明天呀,李大可刚才已经念过了,你没听见吗。”胡笙拉过赵安坐在他的面前说,“你不要露出这副茫然无措的表情好不好,你要是觉得太着急的话,我也不会逼你。”
赵安立刻回答道,“没有,明天很好。”随即脸又红了,“我就是读书的时候太不用心,所以没有听懂李先生写的婚书。”
“哈哈哈~”胡笙放肆的大笑道,“你竟然叫李大可先生,那家伙坏的很,全文引经据典,用了两个上古大神传闻中的婚期,并没有说具体时间,你没听懂也情有可原啊。要不是这个时间是我自己定的,我也肯定听不懂,他就是时不时的要掉一下书袋里,多多见谅。”
赵安觉得胡笙就是在安慰自己,但他还是借坡下驴了,没有再纠结胡笙联合李大可给自己挖坑的事情反而担心起来,“明天就要成亲的话,我穿什么啊~还有那些我酿的葡萄酒,说好要拿来当喜酒的,现在还没运上山呢。”
衣服胡笙当然早就准备好了,只是葡萄酒的事情他也没想到,他也是人生第一次结婚,很多事情可能都还没有想到,但是这也不是什么不能解决的事情,趁着李大可他们还没有走远,胡笙直接运起轻功追了上去。
半个时辰之后,李大可他们几人又回到了赵安家里,闻到那些葡萄酒散发出来的浓郁迷人香味后,他们原本还有点心不甘情不愿的脸上立刻露出了最真挚的笑容,争着抢着要去抱酒坛。
赵安站在旁边看了心惊肉跳,生怕他们是谁手滑就打碎了一坛。胡笙怎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家赵安担心呢,走上去就拍开了那些摸在坛子上的脏手。
最后还是他们自己打了一架,才推选出了获得胜利的五个人。一人挑着两坛子酒,高高兴兴的上山去了。没能获胜的人只能垂头丧气的跟在他们身后,走在最后面的人就是李大可,即便他已经在边塞锻炼了几年,可依旧是这群人里打架最弱鸡的一个。别人念在他好歹是个军师负责分发粮食的份上,已经放水了,却还是被人打肿了一个眼眶。
第二天中午的时候,李大可就是顶着那一只肿眼泡出来,给胡笙和赵安充当司仪的,虽然他高声念诵,“一拜天地”的时候,声音洪亮又稳健,可是赵安心里还是忍不住想,为什么不能换别人,比如说站在旁边傻笑的冯少平卖相就很不错。
可是随着胡笙那边红绸的晃动,他很快就收敛起精神,跟他一起向着远山和高天深深一拜。
“二拜高堂。”只有赵安父母的牌位,可是他们俩依旧深深的拜了下去,赵安在低下头的时候,在心中默想,他一定会好好的活下去,跟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永远幸福。
等他们俩同时抬起头转过身望向彼此的时候,都发现彼此的脸上笑容已经融化到了每一寸皮肤里。可是还是欢喜,只能让眼睛如星辰一般明亮,整个人都仿佛在发光。
“夫妻对拜。”这一拜,拜的很深。赵安突然想起了这胡笙曾经跟他说过的情话,或者说是誓言,他们要在天地亲朋的见证之下永结连理。
“礼成”他们两个都是男人,自然不用送入洞房,让一个人在新房苦苦等待,而是全都一起来到宾客里,跟大家一起畅饮欢笑。
因为人数实在太多,其实他们这天喝的酒水很淡,婚礼现场的布置也显得十分简陋。可是赵安就是觉得自己喝醉了,他只想笑,等到月上中天,胡笙和他两人相携一起回到房间的时候,他依旧忍不住笑出声音,只是现在只有他们两个人了,所以“请问我可以亲吻我的新郎吗。”
胡笙在他嘴上亲了一口说,“当然可以。”赵安理所当然的吻了会去,胡笙却已经开始在脱他的衣服了,凌乱的黑发散落在红色的婚服之上,光是看到这一幕就足够让人血脉喷张了。
这天晚上无论是胡笙还是赵安,都有一点激动过头,以至于还没有进入主题,就已经彼此交代了一回。但是这种狂乱迷醉的感觉,却让他们的身体立刻再一次有了反应。然后便是长达一夜的抵死缠绵。
赵安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昏过去的,当他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张陌生的大床上,幸好这间屋子的其他摆设还很熟悉,这就是胡笙的房间,只是他换了一张新的床。
赵安迷糊了一下,想要从床上撑起来,却感觉自己手下撑着的并不是床板,而是非常具有弹性的胸肌。
抬头看见胡笙明亮的蓝眼睛,看来他已经醒了很久,他又摸了一把自己手下的皮肤,这胸肌已经属于自己的可以随便动手。
「此处和谐两百字,希望解锁。」
还是不行,他感觉自己的腰腿已经用不上力气了,简直比扛着一百斤重物爬了一天的楼梯还要累。
胡笙看到他疼得直抽泣,赶紧把人重新捞过来,帮着按揉腰背。嘴里还有点埋怨,“昨晚我都说要睡觉了,你还要缠上来亲我的眼睛,现在后悔了吧。”
然而赵安绝不是会后悔的人,他回头瞪了胡笙一眼,又扭到了自己的腰,“哎哟~”一声,重新趴回了胡笙的胸口。
他却不知道自己眼角的绯色是多么的勾人,沙哑的声音又是多么的缭乱人心。还好胡笙是一个知道心疼他的人,尽职尽责的帮他按了一会儿腰,看他神情平和下来之后就从床上爬了起来,“我看到张嫂炖了鱼羹,我去给你拿点上来。”
“嗯。”赵安现在觉得蹦出两个字都很累。
他就这样在床上躺过了整个白天,到吃晚饭的时候才能够自己下楼去。
可是因为白天睡得太久,等天黑之后他反而睡不着了。在床上翻来覆去,让胡笙不得不拉出一张被单把人裹起来。
可是赵安还是像蚕宝宝一样在床上蠕动,终于把自己的脑袋搁在了胡笙的胸口,呼出一口热气说,“你把被单全都给了我,小心着凉。”
胡笙摸着他的头顶说,“知道你在说反话,但是赶紧睡觉。”
可是结婚第二天晚上就禁欲,实在太不人道了吧。就在赵安这样想的时候,就被打了屁股,“不要着急,我们还有几十年呢。”
胡笙想了想,从床边的柜子上摸出了一只陶埙,“我给你吹一首曲子吧。”
赵安以前也听过胡笙吹曲的,当即点头,“好,你给我吹曲子,我肯定很快就能睡着了。”
陶埙的音调低沉而悠远,如果不是赵安此时的心境十分欢快的话,肯定能感受到苍和的悲壮。只是他现在的心情十分快活,很快就在幽幽的曲调中眨巴着眼睛睡熟了。胡笙吹完了一首曲子,这才把人搂过来,枕在胳膊上。
即便今天白天睡了一整天,但昨晚的劳累还是需要时间消化,所以赵安这天晚上依旧睡得很沉。
等到早上起来,又成了一个生龙活虎的年轻人。只是这一次胡笙已经没有在床前守着他了,不等赵安感觉失落,就听到外间传来惊天动地的呼啸声。
他披上衣服来到窗台上往外看去,发现今天的营地里正在进行列阵冲刺训练,那种犹如巨兽一般的战争,卷起漫天沙尘,果然不是赵家村那些小猫三两只能够比拟的。
第四十章 小偷
赵安所在的位置视野极佳, 而且他视力也比普通人好很多,站在那里甚至能看到胡笙微微敞开的胸膛上向下滚落的汗水。
他看到胡笙手中举着一把长刀,单手横劈就砍断了一根碗口大的树桩, 心脏就仿佛一条活泼的游鱼一样欢腾,千言万语也只能化作一句,我家男人实在太帅了。
可是一个因为躲起来睡觉被押到胡笙面前来的年轻人, 看到胡笙单手劈断木桩的情景, 就只会瑟瑟发抖了。
胡笙用行动表明完自己的态度, 一挥手, 让人将这个习惯偷奸耍滑的人拉下去了,接下来十天他将会和那些俘虏一起挑粪堆肥。
昨天跟赵安躺在床上的时候,为了避免他动手动脚, 胡笙总是想办法岔开话题, 比如告诉他自己俘虏了那些曾经攻打过赵家村的人,就让他们在山寨上做了苦力,去雕石头做地基,开山时让他们去挖最难挖的树根。
可是最近山上却已经没有太多活计了, 除了集中起来种地以外,胡笙也不敢将他们散得太开, 以防他们会想办法逃跑。
昨天赵安突然说用枯枝败叶和一部分熟粪可以烧火粪, 然后他就滔滔不绝的讲起了烧火粪的好处, 比如杀掉了虫卵, 增加钾肥的含量, 还有避免土地酸化等等。
赵安说起这些事情的时候, 就忘掉了身上的酸痛, 也不再缠在胡笙身上。一方面让胡笙觉得松了一口气, 一方面又觉得有点失落, 不过赵安讲的事情的确有可行性,第二天早上他就让人执行去了。
胡笙已经察觉到来自于赵安的目光,长刀收鞘的同时,想起了昨天的事情,心里便不禁失笑,他们昨天竟然在床榻上谈论烧火粪,实在有点煞风景,但又是那么真实可爱。
他现在好想回头去跟赵安打个招呼,可是他始终没有抬头,按部就班的让手下的人牵了四十匹马来。“再过十天,我们就要带着马队去卖货了,四十人一组,三天之内必须学会骑马。”
这些被胡笙收拢起来的乱民,原本就是因为吃不饱饭,过不下去才跟着马甸去抢了官府的粮库。结果饱饭没吃上两天,就遭到了赵南玉带兵剿杀。
然后他们就跟着马甸的儿子马川,稀里糊涂的来到了大青山上,有了新的大王。幸好这位大王愿意给他们吃饱饭,前面几天也就没人胡思乱想,愿意听从指挥,无论是排号编队,开荒种地还是修房子,大家都干得井井有条。
又在山上过了几天就遇见大王成亲,虽然大王娶了一个男人,可他们吃上了肉,也就心满意足了。
如果就让他们这样闲散下去,肯定有人的心里要胡思乱想了,所以胡笙刚成亲第三天,就开始组织这些新收编的手下开始军阵训练。
赵安也在当天回到了赵家村,像他承诺的那样,挨家挨户给村民们发了喜糖。
最近的糖价比前段时间贵了三倍,村人们收到这份喜糖后大都很高兴。只有刘浣有些忧虑得对赵安说,“最近粮价一直没能降下来,听说府城粮库里的存粮全都送去给剿匪军吃了,税官昨天已经来村里看过了,让我们收了谷子过后立刻交税。大少爷最近还是别往外跑了,你走了我不放心啊。”
说到最后,刘浣几乎哀求的看着赵安,他很怕赵安跟着胡笙走了,村里又变成以前那种得过且过的样子。那样虽然也不至于全家老少一起饿死,但是他知道隔壁的村子已经开始在卖人了。
事情就是这样,一场小规模的天灾不至于造成饿殍遍野,对于朝廷来说也就无关痛痒。更何况常溪县处于边远之地,不像经济繁荣的江南也不像鱼米之乡的湖广,就算这个地方的人全都死绝了,大不了从人口日益庞大的中原腹地迁一批移民过来就行。
这辈子最远也只去过府城的刘浣想不了那么远,可是他深切的明白,常溪县就是属于一个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听说书先生讲城市应该是有城墙,有城门,有宵禁的,可是这些东西常溪县通通都没有。
所以王家庄会出现灭门惨案,就在县城里也不见得安全,只有家里有粮,手中有刀,才能让他感觉安全一些。现在赵家村就是有粮又有刀,这一切都是赵安带给大家的。
被刘浣这样一说,赵安就想了很多,在那一本经过他无数次的回忆之后,变得越来越清晰的《倾城泪》中,就从来没有描述过蜀州和胶州这一带的干旱。到赵倾城的儿子出生,似乎一直天下太平,直到第二年,京城附近发生了天花疫情,死了几百人,就有人偷偷的弄了豆痂,想要害赵倾城的儿子感染天花,那一次是皇后的手笔,最后皇帝以谋害皇嗣的罪名废后,然后立了赵倾城为皇后,可是关于天花的后续也就没有了描写。可能也是一次小的疫情,等到患者自愈或者死掉,也就自然而然的结束了。
所以像历修业这种一心一意只想谈恋爱的皇帝,果然只是靠着一种惯性在管理国家,就像他所知道的历史中,明朝有两位几十年不上朝的皇帝一样。即便在他们当政的时候很幸运的没有国破家亡,但是百姓们的日子还是一天天地坏下去,埋下了最后山河破碎的祸根。
然而此时此刻的历修业并不像在赵安想象中的那么清闲,虽然他很高兴,自己最爱的女人怀了身孕,再也不会惦记着整天往外跑。
可是西南那边送来急报,负责剿匪的赵南玉在山岭中失去了踪迹,派人去探查只发现现场留下了一些断裂的树木,崩坏的碎石,又长了附近的村子,那些村民都说当时雷声震震,说不定有吞天噬地的妖怪出没。
23/32 首页 上一页 21 22 23 24 25 26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