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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帮我吗?”说完后,萧菟期待又紧张的问,他知道自己有点笨,想要拿到东西不知道要等什么时候,如果沈长笙愿意帮他想办法,肯定很快就能成功。
沈长笙没有立即回应,那条湖在内围中心处,以前父亲就说过,那里是林子里最危险的地方,不仅是湖边有他们对付不了的东西,去往的路同样困难,特别是那块湿地,蛇鼠虫蚁聚在一起,一不小心被咬到都是会要人命的。
沈长笙抱起盯着自己的兔子,手指揉了揉那对耳朵,跟刚才看到的一样软,他承诺道:“相信我,我会想办法。”
这是愿意帮他想办法了。
萧菟兴奋的打了几个圈,又跳到沈长笙肩膀上,在他脸上蹭了蹭,“长笙哥哥最好了,我最喜欢你了。”好听的话说的人心里都软了。
他真幸运,遇到沈长笙这么好的人,等他化成人就……话本里怎么说的来着,好像叫就以身相许吧。
把自己所有秘密告诉沈长笙,萧菟也更加信任他,这件事告诉对方,只是想听听他的意见,并不是需要他去摘小草,那片区域太过危险,他是兔子跑得快,人类就太危险了。
萧菟静静地看着沈长笙,单纯的兔子眼中也有了别的情绪。
沈长笙还在想办法,并不知道小兔子心思。这件事不能操之过急,去之前要做很多准备。
沈阿奶等了好久沈长笙才回来,要不是小黑就在附近盯着,他都怕出什么事。
沈长笙回来时,背篓跟竹筐都快装满了,黑娃也把枝叶清理干净,沈阿奶佯装生气道:“一干活人就不见,我跟黑娃子都弄好了。”
沈长笙背起背篓,竹筐也顺手拿着,有些不好意思道:“阿奶辛苦了,东西我来拿。”
沈阿奶只是嘴上说说,还是心疼小孙子的,抢过竹筐,“知道你是个孝顺的,好了,我们也该回去了,还能赶上晌午饭。”
黑娃背起自己的背篓,他看着瘦,力气却不小,一背篓东西走起来步伐稳稳的。
临走时,目光落在沈长笙身上,如果他没看错,那只兔子就在长笙哥怀里吧。
少年人总是好奇的,一般来说,绝对不会有猎户这么喜欢一个兔子的,说是当宠物养,小黑也没见长笙哥这么爱护。
难道是兔子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他的目光太直白,沈长笙回头看过来,却未多言。
黑娃赶紧低下头,收起自己的好奇心,还是别去好奇了,说不定是他想错了,他有点怕冷着脸的沈长笙。
老太太念着这口新鲜吃食,当天晌午,就亲自下厨,做了几张槐花饼子,又蒸了榆叶饭。
饭桌上,沈阿奶给小孙子碗里浇上香辣的蒜汁辣椒,平淡的饭食顿时被染上火红色,看着就好吃。
“怎么回来就闷闷不乐的,想什么呢?”沈阿奶收起装蒜汁辣椒的小坛子,这料汁还是郑夫郎拿过来的,她喜欢的紧,想了就拿出来吃点。
沈长笙将汤端到沈阿奶面前,转了话头:“没什么阿奶,就是想着房子的事。”
他搅拌着料汁,其实并非房屋,而是小菟说的事,他做什么都会做好万全准备,不管那里有什么自己都会带回来。
看着笑意盈盈的沈阿奶,沈长笙垂下眸子,也一定能平安回来。
“这事不着急,咱住着不是好好的吗?知道你想着阿奶,放心吧,要是哪天雨下大了,我跟你去山上住,那里的房子咱自己盖的,结实着呢。”
沈长笙点头,“知道了。”注意到沈阿奶碗里红彤彤一片,他不动声色的收起小坛子。
“哎,你这孩子,收起来作甚,阿奶等会儿还要吃呢?”沈阿奶不满了。
沈长笙劝道:“不能吃太多辣子,忘了上回吃的嘴巴起泡了,过来好些天才下去,折腾的不难受吗?”
被小孙子教训,沈阿奶也不敢在多吃,老实道:“阿奶晓得了。”
饭桌上饭香弥漫,孙俩脸上都带着淡淡的笑,平凡又踏实。
提起房子的事只是安抚沈阿奶,没想到没几天郑夫郎就带来好消息,房子的说的差不多了,王家那边也愿意,而且只是房子所在的这块地的价格,没有多收钱,可能觉得茅草屋年久又没人住,卖不出几个钱。
按照旱地的价钱,倒是相当实惠,沈长笙当即就同意了,沈阿奶也是高兴不已,他跟小孙子终于能在村里安家了。
沈长笙带着银钱,直接跟王铁山去了镇上,王家人也在等着,俩家一见面细说一番后,就去衙门办了手续。
拿到地契的时候,沈长笙心里也松了口气。
“长笙,李二那小子说,孙老爷家招工,我想去看看,你是回村里还是留在镇上。”办完正事后,王铁山询问道。
他们来得早,中间有没耽搁多久,还能赶上早集。
沈长笙道:“叔您忙去吧,我还有其他事。”
“那好,要是有什么问题来我家找我,我就先走了。”
沈长笙叫住人,集市上人来人往,叫卖声不断,他买了几张饼子,“您拿着路上吃,这次的事多谢了。”
他在村里名声不佳,若是由他出面,这件事怕是要费一番功夫。能以这个价钱拿到,这其中王铁山想必跑了不少趟,他心里记着这份情。
王铁山本来想拒绝,结果肚子不争气的叫起来,早上赶着跟沈长笙走,早饭都没吃,这会儿确实饿了。
粗糙布满厚茧的大手拿着热腾腾的饼子,王铁山不好意思道:“那叔不客气了。”
这两天在办房子的事,沈长笙也没忘记答应小菟的事,进山的工具基本已经买齐,为了安全起见,他打算再买一些驱虫药粉。
药铺旁边是家成衣铺子,基本都是卖给哥儿女子的,沈长笙站在门口,看着里面各种好看的衣裳,想象着小菟穿上时的模样,握紧手中药包,心里开始期待起来。
除了这些,还需要熟悉内围环境,他算是对整个大山极为了解的人,但中心区域并没有去过,为今之计还是要摸索那里的环境。
一连好几日,萧菟都跟沈长笙一起进山,他们赶早深入内围,在每个危险的区域做好标记,萧菟来过几次,还算了解,他将内围几个危险区域事先告诉沈长笙,尽量避开那些地方。
几日来的摸索,找出了还算安全的路线,但这事不可操之过急,天气也很关键。
昨晚下了场小雨,这种天气不能深入大山,山路原本就不好走,泥土泥泞的话,更是跑都跑不了。
萧菟见他收拾东西,赶紧拦在面前,对这个几日来没好好休息过的人道:“长笙哥哥,山里不好走,今日不进山了吧?”
沈阿奶吃完饭就回屋里了,下雨天有点凉,老太太干什么都提不起劲,也没法串门子,干脆躺在床上缝衣裳。
沈长笙蹲下身,抱起小兔子进屋,“我进去打猎,不往里面走。”
他想多挣些钱,家里买房子去了不少银钱,虽说还有些余钱,但心里还是不踏实,他怕阿奶突然生病,也怕有一天小菟站在自己面前,告诉自己他有喜欢的东西时,自己却没有能力买。
萧菟紧紧地住着他的衣裳,“那我跟你一起去,我也可以帮忙。”
看着对方因为自己事劳心劳力,大费工夫,萧菟心里很不是滋味,也想做些什么报答他。
沈长笙拿出前些时日买的零嘴子,小菟这几天都没好好吃东西,捧在手里也没有以前那么胖乎乎了。
知道他是担心进山的事,沈长笙更希望他不要有那么多忧虑,像以前无忧无虑就好。
红薯干上不知撒了什么,闻起来香香的,萧菟却心不在焉,长笙哥哥还没答应带他进山呢。
零嘴到嘴边,萧菟怎么都不肯张口,只是神色期待看着。
沈长笙叹了口气,将兔子放进衣裳里,他打猎几乎一整天都在山里,如果有小菟陪着,的确不会很难熬。
手指湿热一片,沈长笙心中泛起点点涟漪,之前不知道小菟能化人,倒没什么,如今难免伸出几分异样。
他将零嘴子塞给小兔,收回手指,也收起那点涟漪。
外面没在下雨,只是地面泥泞,尤其是山里,一步一个脚印,尽管如此,山脚边也来了不少人,都在等着摘这茬山菌木耳。
昨日放了捕猎夹,沈长笙打算先去看看,顺便采摘着路上的山菌。
萧菟说到做到,他没在躲沈长笙身上,到处蹦跶着捡东西,跟着生活这么久,人类能吃的他几乎都认识。
他爪子小拿不住多少,干脆用嘴巴咬,勤劳又有干劲,蹦蹦跳跳,一身的力气,只是一趟下来没摘多少,还把自己干净的白毛弄脏了,看的沈长笙直摇头,但小兔子太认真了,也不好阻止。
小黑平时打猎威武,通常不屑做这种事,看到笨兔子这么积极,主人的目光还一直放他身上,也不服气的开始捡蘑菇,只是他力气太大,弄坏了不少。
沈长笙拉住它忙碌的身子,“别弄了,帮忙看着周围环境,别有东西过来。”
小黑不满的嗷呜几声,有点不愿意去,为什么不阻止那只笨兔子。
大狗眼中带着人性化的委屈,沈长笙拍了拍狗头,“好了,知道你打猎最厉害,快去吧。”
小黑被夸了,又高兴的摇起尾巴,走时故意靠近笨兔子,昂着头给他看。
沈长笙不免失笑,进山目的是打猎,山菌这些差不多就行,他拎着脏兮兮的兔子,去最近的水源给他洗了洗嘴巴,水有点凉,而且看兔子明显还想跑着玩,也就没给他清洗身体。
萧菟抬起自己脏兮兮的小爪子,抱着沈长笙的手指,“没骗你吧,我干活是不是很厉害。”
沈长笙顺手把他的爪子也洗了,点头道:“是,你可勤快了。”
“等我吃了小草,就能跟你一起进山打猎,说不定比你还厉害了。”明明只有拳头那般大,清洗时还要捧在手里,说出的话却那么豪言壮志,让人担心他那小肚皮会不会吹破。
沈长笙听着心里却有些异样,小家伙生活在山里,兔子窝在的时候,就喜欢往这边来,这里就是他的家,想来应该不喜欢看到打猎的场面,他心里有点不是滋味。
如果以后能有别的营生,他也愿意放弃打猎,安稳的生活,想来萧菟也会喜欢吧。
正想着,小黑哼哧跑回来了,也不知道去哪儿了,一会功夫一身毛发弄得湿漉漉的。
小黑可不管这些,急着给沈长笙看它抓到的猎物,是只肥嘟嘟的竹鼠,被小黑咬在嘴里,已经没多少力气叫了。
这东西肉质细腻,口感好,很多乡绅富户喜欢吃,但不好抓,数量又很少,沈长笙碰到一般也抓不住。
轻笑的看着小黑得意洋洋的模样,这家伙有些时候确实比他厉害。
小黑没有急着放下,特意走到笨兔子面前,这不比那些难吃的野草好。
萧菟像是感受不到他的示威,双眼亮晶晶的看着竹鼠,听沈长笙说过,这个味道可好了,他还没吃过呢,期待的目光看过去,沈长笙点头道:“回去就做了吃。”
两小只都欢呼起来,在吃这方面,一贯是意见一致。
第一处捕猎夹空荡荡的没有收获,放在上面遮掩的野草不知被什么弄散了,沈长笙重新布置一番,去了下一个地方。
林子里闹腾的不断,各种猎物比晴天要多,泥土地人不好走,也限制了动物的行动,沈长笙走下来收获还不错。
萧菟有点想跳在沈长笙身上,但看了看自己的小爪子还是放弃了,蹦蹦跳跳的跟着他的脚步,跟个小尾巴似的。
这次捕猎夹没空,远远就看见一直白毛兔子,被夹着后腿,正挣扎着。
那兔子不大,远看还有几分想小兔,甚至还要干净些。
兔子应该还没长大,兔子毛很短,萧菟看着有些不忍,但他没说话,偷偷看了看沈长笙,不知他作何打算。
沈长笙很早就没再猎过兔子,这只自然也会放它走。
白毛兔子小,捕猎夹虽然夹着它的腿,却没深入进去,只是受了点皮外伤,萧菟蹦到那兔子旁边,叽叽叫着,着急的看着沈长笙,连自己会说话都忘了。
原本老实的白毛兔子察觉到人类靠接,开始剧烈挣扎起来,还弄伤了自己,萧菟叫了几声催促起来。
沈长笙没让小黑靠近,很快打开捕猎夹,他动作很快,没让试图咬人的兔子碰到。
腿上一松,白毛兔子跟个小炮仗跑出去,萧菟见他跑得快,想来腿没怎么伤到,正高兴着呢,一支箭破空而来,准确的贯穿正要钻进草丛的兔子。
兔子血洒在草地上,前面就是草丛,最安全的地方明明近在眼前,只要再往前一步,它应该就能活下来。
眼前发生的太快,又很近,那一瞬间,萧菟感觉自己的毛都炸起来,不管自己脏不脏,猛地跳进沈长笙怀里,把自己脑袋埋进去,不敢再看。
雨后的山林带着凉意,沈长笙神色也很难看,见走过来的男人,下意识将手护在胸前。
“小兄弟,你这准头不好啊,还是多回去练练吧,这兔子是我射中的,那便是我的了。”说着男人捡起地上已经没了声息的兔子,随意扔进身后的背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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