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名称:直男魅魔沦为万人迷后
本书作者:金岚钰
本书简介:【本书正文已完结】
打螺丝的叶临非常痴迷都市神豪文,梦想创造商业帝国。
某天睡醒,叶临穿进神豪爽文里,正想靠着金手指大展雄图。
结果发现金手指居然是魅魔系统,还只对男人生效。
什么奇葩规定,他可是钢铁大直男!
【魅魔系统为您服务,恭喜宿主获得魅力加持!】
【宿主跟男人接触,可以获得金钱。】
【男人分为高级,中级,低级三种质量,不同质量对应不同数额的金钱。】
【接触方式按照距离划分,距离越近,金钱数额越高。】
叶临发现周围的男人眼神不对劲,哪怕是路人都会多看他几眼。
跟又穷又丑的男生并肩站,银行卡余额每小时只会增加0.01元。
跟高富帅呆在同一个空间,银行卡余额每个小时会增加100元,距离越近越多。
叶临觉得,只要有钱,好像魅魔系统也没啥坏处。
*
为了实现商业帝国梦想,叶临利用叶家私生子的身份,在各个富二代之间周旋。
亲吻时。
【当前物理距离为0,每小时金钱增速1000】
而负距离时,居然……
牵扯的麻烦还是太多了。
被梁家小少爷拐进别墅里,好多天没出来。
被顾氏兄弟轮番捉弄,迷迷糊糊做了好多事。
被沈总故意针对,求饶了好几夜。
到最后,虽然他有了很多钱,但是身体虚了,还要处理这些男人,令人头疼。
食用指南
1,恶毒直男受,万人嫌变万人迷,没素质小混混x几个混蛋攻
2,攻全c,都是坏蛋,全员真香,剧情狗血炸裂
3,禁止在本文ky其他的文或作者,不喜勿入
内容标签:幻想空间情有独钟天作之合系统甜文万人迷
主角视角叶临互动?
其它:笨蛋受,万人嫌变万人迷,修罗场,魅魔,直男,雄竞
一句话简介:直男真不想当万人迷啊
立意:坚持就会胜利
第1章
“我怎么变成这样了?”
叶临盯着镜子中的自己看:
头上长出黑色的螺旋弯牛角,身后垂着一根黑色尾巴,尾端呈现出桃心状,腹部有红色的纹络,看着很奇怪。
下一刻,角和尾巴都消失了,像是从未存在过。
【魅魔系统为您服务,恭喜宿主获得魅力加成!】
魅魔系统,魅力加持,这都是些什么?
叶临记得,睡前还在工厂的宿舍里,戴着耳机听他最喜欢的神豪文。
醒来他就到了窄小的一居室里,还变成了这副奇怪的模样。
【记忆正在传输,宿主注意查收。】
话音刚落,许多记忆闪过。
好一会儿叶临才反应过来,他穿书了,还是最喜欢的那本《魅力神豪》。
这本小说主角跟他同名同姓,都是苦命的打工仔,代入感非常强,备受他的喜欢。
没想到,真的穿书了。
叶临记得,主角是叶家流落在外的私生子,不受人待见,常年贫困。后来有了神豪系统,轻松碾压一众富二代,啪啪打脸叶家,成为世界首富。
穿书太棒了,再也不用忍受电子厂打工的痛苦日常了!
感觉他马上就要发财,变成世界首富,美美享受生活喽!
叶临的表情异常兴奋,着急问系统:“我现在的资产有多少?”
【宿主现在负债一百万】
“什么,还欠债了,怎么回事啊,你可是神豪系统,快帮我还债!”
【这里我要纠正宿主,我不是神豪系统,我是魅魔系统。】
“有区别吗,不都是搞钱的?”
【当然有区别了,魅魔系统需要宿主跟男性接触,才能获得金钱。】
叶临初中毕业后混了几年社会,就跑去电子厂打工,哪里知道魅魔这个概念。
他就爱看神豪文,以为所有神豪文的金手指都是搞钱的,大同小异。
“没听过的系统,但应该是金手指吧,你继续说。”
【男性分为高级,中级,低级三种质量,不同质量对应不同数额的金钱。】
【接触方式按照距离划分,距离越近,金钱数额越高。】
“意思是我只要靠近男生就有钱了?”
【是的,宿主需要寻找高质量男性,才能赚到更多钱。】
“满大街都是男生,应该很快就能还清债了。我喜欢这个金手指,还挺简单粗暴的!”
【对了,宿主的魅魔形态在极度饥饿的时候会出现,需要汲取精气才能维持理智,要多多注意饥饿值哦!】
“知道了,我现在就出门搞钱!”
叶临只听简单易懂的地方,懒得细想魅魔形态,满脑子都是找男人赚钱。
刚好他租的公寓楼下就是川流不息的街道,路上有很多男生。
天气炎热,有几个穿着无袖汗衫的中年男人正聚在阴凉的地方高谈阔论,仿佛各个都是政治教授和历史教授。
而且他们的长相猥琐,还时不时对路过的女生进行外貌点评。
叶临朝着他们过去,打了声招呼:“几位哥,你们最近在哪里赚钱啊?”
中年男人们察觉眼前的青年穿着白色短袖和黑色牛仔,皮肤白皙,眉清目秀,眼神变得怪异起来。
叶临见这些人不搭理自己,骂了一句,“装什么装,不都是穷鬼”。
奇怪的是,这些男人们像是听不见一样,眼神痴迷地看着他,没有反驳,更没有冲上来打他。
【宿主的金钱增速为每小时0.01元,建议宿主找高质量男性。】
每小时才一分钱,这也太低了吧!
叶临嫌弃地骂了一句,“都是一群屌丝”,接着迅速跑开,生怕粘到脏东西。
远离了中年男人,叶临又在商城里看见四个穿着时髦的男大学生,于是跑过去。
商城里有空调,瞬间就驱走了燥热。
四个男大学生都剪了干净利落的短发,穿着冷色系的衣服,看起来还算顺眼。
他们注意到叶临,都停下来打招呼。
叶临笑着跟他们聊天,瞎扯了一堆东西。
【宿主的金钱增速为每小时20元,建议宿主继续寻找高质量男性。】
叶临惊了:“还不够高质量啊!”
其中一个男生笑着问叶临:“你在说什么高质量啊?”
伸手不打笑脸人,叶临见他对自己客气,也就没有直说,只是委婉地解释:“你听错了,我没说高质量,只是饿了。”
另外的两个男大立即请他吃了一顿和牛大餐。
叶临边吃边感谢他们,由衷地感慨:“大学生真善良!”
男生奇怪地看着他:“你不是附近大学的吗,我看着你有点眼熟,感觉在哪里看到过你。
叶临摇摇头,开始瞎编:“我已经出来工作了,就在这附近。”
男生拿出手机递给他:“加个微信吧,我挺想跟你做朋友的。”
其余的三个男生跟着起哄,要求把叶临拉进他们的寝室群里。
叶临看在饭的份上,把他们都加了一遍。
他们又忽悠叶临去酒吧玩。
酒吧里的环境嘈杂,彩色灯光绚得人头晕。
几个男生请叶临喝酒,搂着他唱歌,还夸赞他长得好看。
“你长得好好看,皮肤白白的,看着香香的!”
“谢谢你的夸奖,但你不能这样形容我!”
叶临总觉得白和香都是形容女孩子的,怎么能够形容他这个大男人呢,所以要出声纠正。
男生听他说了这话,忍不住笑起来,凑过去:“那你让不让亲啊?”
叶临听到这句话,疑惑地看他:“亲什么亲啊,我们是朋友,又不是男女朋友,怪怪的。”
男生还想再逗他两句,结果喝太多了,歪向一边昏过去。
他的几个室友也喝高了,不省人事。
香水味和酒精混合到一起,让人想吐。
叶临觉得不舒服,干脆离开卡座,跑去洗手间。
他发现酒吧这个地方确实有钱,就连洗手间的装修都很高级。
地板瓷砖采用金色美缝的设计,水龙头雕刻了各种花纹,花纹精美,头顶还有繁复夸张的吊灯。
叶临特意凑近去看,忽然听到不远处传来吵闹声,感觉像是两个男生。
“沈劭,你明明就知道我喜欢你,为什么不愿意去我的生日宴会!”
“因为我不喜欢你。”
两个男人,互相说喜欢?
应该还是一男一女,毕竟也有中性嗓音的女生!
叶临像只兔子竖起耳朵,朝着他们那边移动几步,想听得更清楚。
“非要说得这么直白,我都暗恋你十多年了,可是你从来都不会多看我一眼!”
“梁文乐,如果不是我们两家有来往,你连我一面都见不到。”
“沈邵!”
这一声吼出来,已经听出强烈的怒意。
叶临无奈地摇头,小声吐槽这个叫沈邵的男生嘴毒,不知好歹。要是他被女生告白,肯定会很高兴,怎么可能会拒绝。
“我恨死你了,就会跟我对着干!”
“所有人都要顺着你梁文乐,你才会高兴是吧。让开!”
“我不让,除非你今天告诉我有喜欢的人,我就死心!”
“啧!我有喜欢的人了,赶快让开。”
“我不信,你肯定是骗我,他今天晚上都没出现!”
“他就在这里。”
叶临越听越不对劲,他总算反应过来,居然真的是两个男生,三观开始崩塌,脚步都虚浮了。
怎么会这样,男生也能喜欢男生吗?
叶临下意识地扶住洗手台,结果碰到洗手液,发出细微的声响。
这一点声音就吸引了前面的两个人。
梁文乐率先跑过来,结果看见慌慌张张的叶临,蓦地瞪大眼睛。
沈邵跟过来,顿时愣在原地。
梁文乐指着叶临质问:“怎么,你所谓的心上人,就是这种见不得光的私生子!?”
沈邵沉默了,他三年前见过这个私生子一面。
当时灰头土脸的叶临跑来叶家寻求庇护,结果叶家当众羞辱他,还派保镖将其赶出家门。
之后就没有消息了,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
叶临不想被人误会喜欢男人,连忙摆手:“那个,我,我不是他的心上人,你不要误会了。我就只是路过,现在就走。”
如果是普通的路人,梁文乐不会怀疑。
可偏偏是叶家那位声名狼藉的私生子,那所有的一切就不是巧合,而是精心设计。
梁文乐快速抓住叶临的手腕,阻止他逃跑:“你很想进叶家,但叶家不认你,所以你就想勾搭上沈邵!”
叶临刚想反驳,就听到系统提示音。
【宿主的金钱增速为每小时100元,恭喜找到高质量男性!】
高质量男性!
叶临反握住梁文乐的手,盯着他脸颊看,情绪激动起来:“我终于找到了!”
梁文乐被他的举动整不会了,连忙撒开手,露出嫌弃的眼神:“我可不会喜欢你这种货色,别痴心妄想了!”
叶临把梁文乐上下打量了一番,发现自己只到梁文乐的下巴。
这家伙五官立体精致,左眼有颗泪痣,脖间挂着条蓝宝石项链,长得好看还有钱。
他略微思考,点点头总结:“原来如此,有钱长得好看,就是高质量男性”
梁文乐怀疑叶临被叶家羞辱后,精神崩溃变成了神经病:“有病就去治,少在这里瞎逛。对了,沈邵应该不喜欢你这种蠢货。”
他说着转头去看,结果找不到沈邵的身影。
叶临好心提醒:“他刚刚趁你分心,悄悄溜走了。”
梁文乐快要气疯了,骂骂咧咧地往外跑。
但是他听到身后响起脚步声,转头就看到鬼鬼祟祟跟着自己的叶临。
叶临有些不好意思,但还是挥挥手解释:“那个啥,我想跟着你,你不要介意哈!”
梁文乐暴跳如雷:“你真的有病!”
第2章
梁文乐真没想到,自己会被一个蠢货缠上。
他走到哪里,这个蠢货就跟到哪里。
眼看着就要进包间里,梁文乐转过身来,用力推开叶临。
“你要跟到什么时候,我都说了,我对你这种人没有兴趣!”
“你放心,我不喜欢男人。但我真的很需要跟着你,就让我跟一会儿吧。”
叶临非常想要钱,他欠了一百万的巨款,必须紧紧抓住眼前这个高质量男人,才能还完钱。
梁文乐眉头微皱,烦躁地戳戳叶临的胸膛:“你信不信再跟下去,我就把你的腿打断!”
叶临摇摇头:“不会的,我知道你不轻易打人。”
离开厕所,他才想起来:
在原著里,梁文乐是梁家的独子,从小过着众星捧月的生活,有爱有钱。脾气不好,但是个很好哄的笨蛋,后续还心甘情愿地做主角的小跟班。
但叶临不记得,原文有梁文乐喜欢沈邵这一茬,是新加的设定吗?
梁文乐呵呵两声:“那你走过来,看我给你两巴掌。”
叶临乖乖地走过去,还拍拍他的肩膀,好心劝告:“我和你说,喜欢一个讨厌自己的人是没有好结果的。我建议你放弃喜欢沈邵这种嘴臭的混蛋,去喜欢善良的女孩子。”
梁文乐刚想扇他,听到这句话又想到,自己从小都被身边人捧着,就只有沈邵敢忤逆他:“你懂什么,我追了他十多年。从来没有一件事让我如此挫败,我必须追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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