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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情男配身残志坚[快穿]——把灯船

时间:2025-10-08 20:42:49  作者:把灯船
  他手中一松,钟情很快就一溜烟跑掉。
  他静静看着钟情背影消失,回过头与林姿寒直视。
  林姿寒一直在欣赏他俩的交锋,被正主抓了现行,也丝毫没有遮掩眼中的兴味。
  “他不是你可以随意捉弄的人。”庄严寒声道,“你想要什么?”
 
 
第44章 
  林姿寒眼角堆砌起轻薄的笑意:“我还以为这时候会有一张支票甩在我脸上。”
  庄严眸中情绪不明:“你要多少?”
  “开个玩笑而已,庄少恶名在外,我还是很惜命的。我哪里敢高攀钟小少爷?您难道看不出吗,我是在让他知难而退。”
  林姿寒抿了口红酒,“庄少应该感谢我才对。”
  庄严语气骤然变得冷冽:“他不需要困难。”
  林姿寒放下酒杯的手一顿,垂眸遮住眼中一闪而过的轻蔑。
  庄严继续道:“你应该知道建筑学并不是这所大学的王牌专业。我可以为你提供国外顶尖建筑院校的入学机会,航班在今天晚上。”
  这个条件对林姿寒来说已经十足优越。
  陈特助动作很快,一天时间就已经挖出林姿寒的身世。来自西北草原的牧民后代,母亲不详,自幼由父亲养大。高中时父亲病逝,若不是有人资助,他无法走出草原,更不可能去国外留学。
  林姿寒嘴角轻扬,眼中却全无笑意。
  他轻摇酒杯,姿态优雅闲适,和这间高级餐厅里衣冠楚楚的任何人都没有差别。
  庄严心中浮起一丝异样,这感知毫无缘由,只来自于他那野兽般的直觉——林姿寒甚至比他还要像一个出身上流社会的人。
  能做到这种程度,若不是像钟情一样从小耳濡目染,那便是像他一样故意练习过。
  林姿寒放下酒杯,酒杯撞上玻璃桌发出轻响。
  “庄少果然神通广大。“
  他几乎没有掩饰眼中的挑衅,”还是不劳您费心了,我比较喜欢……自食其力。”
  庄严眼神一凝,正要再说什么,身后传来轻快的脚步声。
  他收回已到嘴边的威胁,朝后看去:“钟情。”
  钟情第一眼看向的却是林姿寒。
  他把冰激淋递过去:“快,马上就要化了!我已经用最快的速度跑回来,可外面太热了。”
  一旁的庄严被他忽视了个彻底,手里勺子柄都快被他捏弯。胃里的红酒像是突然被发酵成蛇毒,把五脏六腑腐蚀得千疮百孔。
  他看着面前温情脉脉注视着对方的两人,再一次感受到那种异样——仿佛他俩才是来自那个文明世界,而他不过是误闯的豺狼。
  他心中又嫉妒又挖苦地想:还真是一对璧人。
  林姿寒接过冰激淋,笑着轻声道谢,然后慢条斯理地撕开包装,小口小口吃起来。
  钟情坐在他对面,双手托着下巴,笑盈盈看着他,丝毫没有不耐烦。
  他回来的时候故意在立柱旁躲了一会儿,看到这俩人友好交谈,一个温柔礼貌,一个严肃沉稳,简直是一对璧人!
  他都舍不得过来打扰他们。
  林姿寒吃完,用餐巾细致地擦干净嘴角。
  “我下午还有课,就先告辞了。多谢款待……”他微微一顿,略有深意道,“富有的庄先生。”
  钟情:【好配!!】
  系统:【好配!!!】
  林姿寒告辞离开。
  送走他后,钟情可怜巴巴看了眼庄严,后者强忍怒意,让侍者送来雪碧,兑了一小杯红酒。
  钟情开心朝他敬酒。
  他们都没察觉到已经离开的人正悄悄站在餐厅落地窗外的角落。
  那人隐在一角阴影中,看着默契到能用眼神交流的两人,心中讥讽冷笑——
  好一对璧人呢。
  *
  钟情变了。
  这变化只有庄严感受最深。
  追求林姿寒的两个月里,他真的不再玩游戏,也不再和女孩子约会。
  他对林姿寒简直是言听计从,林姿寒去哪里他就去哪里,林姿寒吃什么他就吃什么。校园贴吧里他的传说经历着第二次剧变,高岭之花变成风流浪子,风流浪子再变成浪子回头。
  庄严曾经用了十年都没做到的事,林姿寒一天就做到了。
  如果仅仅是这样,庄严还可以骗自己说是因为得不到手才这么坚持,不至于嫉妒到想把钟情关起来的地步。
  但……
  “庄严,我们今天去马场,你去不去?”钟情在书房门外探头。
  庄严微微闭眼。
  又是这样。
  和林姿寒去任何地方都想要把他也捎上,每天都在他耳边叽叽喳喳林姿寒的优点。
  钟情以前从不会这样,每一次外出和女朋友约会都偷偷摸摸,生怕叫他发现。即使他承诺不再阻拦他的恋爱,他也不会主动在他面前提起她们。
  现在的钟情,就像那些努力想要让家长接受自己黄毛男朋友的傻白甜。
  一个可怖的念头已经在庄严心中盘踞很久——钟情没有说谎。
  他这次是认真的。
  庄严不愿出门,钟情不能强求,只能在心中感叹木头不愧是木头。
  已经是暮秋的季节,马场上不再酷热难耐,赛马会又可以开始举行。
  大概是觉得新奇,林姿寒之前总是约不出来,这次倒是一口答应了。
  露天马场上天高云淡。赛场一侧是标有号码的闸门,可以看见赛马在门内兴奋地喷气嘶鸣,它们身边是穿着色彩缤纷的比赛服、头戴各式马术帽的骑师。周围一圈阶梯看台上坐满观众,安静地等着比赛开始。
  钟声响起,闸门咚一声打开。
  骏马狂奔而出,原本安静的观众席渐渐开始有人呐喊,赛程表和马票扇得哗哗作响,间或夹杂几声欢呼或是遗憾的感叹。
  钟情躺在包厢落地窗前的摇椅上。
  大局已定,他放下望远镜,转头问圆桌旁端正坐着的林姿寒:“下一场也不下注吗?”
  林姿寒淡淡道:“我只做稳赢的买卖。你帮我开后门吗?”
  “我们童叟无欺的哦。”钟情竖起一根手指晃了一下,“这里可不靠这个赚钱,只不过是讨个小彩头罢了。”
  林姿寒放眼望去。
  确实如此,赔率板上的数字都不高。无论输赢,观众都怡然自得,没有人因为比赛结果失态。冠军带上胜利的花环绕场奔跑时,所有人都在礼貌地为她鼓掌。
  林姿寒收回视线,看向钟情。钟情注视着冠军骑师的目光极其温柔。
  他突然问:“这是钟夫人定下的规矩吗?”
  “她喜欢别人叫她洛绒女士。”钟情含笑道,“是啊,这里一切都和以前一样。我只做了一个很小的改动。”
  “女性学费减半?”
  钟情有些意外:“你怎么知道?”
  林姿寒笑笑,没有说话。
  钟情没有追问,继续道:“真的是很小的改动。国内学马术的人不多,来这里的人又大多是我爸妈的好友,她们同情我,不仅不会减半交费,还会多给一大笔小费,特别是在我小的时候。”
  林姿寒心中无声冷笑。
  有些人的人生就是可以这么轻而易举,即使举目无亲,也多的是人愿意伸出援手。
  而有些人,就算一无所有,还是会有人算计着他最后的价值。
  “既然并不起什么作用,为什么还要改呢?”
  “马术是奥运会上唯一一项男女同台竞技的项目。”
  钟情笑道,“你不觉得很神奇吗,即使生理差距不可忽视,他们依然可以出现在同一个赛场,不会产生任何不公平——这个世界生来不平等,却在马背上达成了一种奇异的平衡。”
  “我妈妈生前的愿望就是跑进奥运会,拿下一枚金牌。她出生在草原,从小最擅长的就是奔跑,她骑着马奔跑时,所有人都追不上她。”
  林姿寒微微扬唇:“我想,洛绒女士光着脚奔跑时,应该也没有人能追上她。”
  钟情隐隐觉得有些奇怪:“你认识我妈妈?”
  “我一个平民百姓,怎么会认识豪门夫人呢?”林姿寒淡淡否认,“我也喜欢马术,知道有这么一位女骑师罢了。”
  钟情眨眨眼睛:“姿寒会骑马?”
  他眼中的期待太浓烈,林姿寒避开眼,却没有拒绝。
  他站起身,俯视着赛场:“现在是中场休息时间,钟老板能够说服观众的话,我愿意试试。”
  钟情也站起来,任何人想要骑马他都不会拒绝。
  “没问题,他们会愿意的。我陪你去选马。”
  马房的门还未被拉开,就已经能听到里面阵阵嘶鸣。
  林姿寒眼皮微垂,没料到钟情会这么受马群的喜欢。
  “它们在欢迎你。”
  “它们和我在一起的时间比驯马师还长,好多小马都是我亲手喂大的。”
  钟情一边解释,一边蹲下抚摸举着尾巴蹭他小腿的猫咪们。
  林姿寒静静看着,一种安宁的气氛和干草、皮具的味道一起将他包裹起来。
  马匹、猫咪,都是无比敏感的动物,在钟情面前却自在无比。
  似乎只要拥有眼睛,一切生物都会情不自禁地爱他。
  钟情走到一匹乌黑发亮的高头大马面前,给它喂了根胡萝卜,面对美食黑马却不吃,嘴唇翕动着舔钟情的手。
  钟情被它舔得发痒,笑着摸了下马脖子。
  他回头看向林姿寒,眼中还有未散去的、在动物面前才有的全然放松的笑意。
  “她叫至高无上,别看名字霸道,配合度很高的哦。”
  一根胡萝卜赖了好久才肯吃完,钟情终于能腾出手给至高无上绑上马鞍。
  他将牵马绳递给林姿寒,问道:“需要先练习一下吗?”
  林姿寒已经穿好马裤马靴,闻言翻身上马,睥睨着看向钟情,眼中笑意竟有一丝以前从来不曾出现过的自负。
  “不用。”
  “好吧。”钟情替他紧了下马靴上的绳子,仰头轻声道,“注意安全。”
  林姿寒面不改色骑马出门。
  钟情的动作无比轻柔,但被他碰过的那只脚直到走出马房,还在微微发麻。
  林姿寒用尽全力控制马匹的步伐,任何人都看不出他的异样,只有他自己知道此时有多么笨拙窘迫,刚走一小段路,额头上就已经出汗。
  就好像第一天学骑马一样。
  走到赛场时,秋风一吹,身体的燥热终于消失。
  他的马术的确很好,即使多年不骑,依然很是精湛,带着草原上无拘无束狂奔才能练出来的自由感。两圈跑下来,休息中的观众们纷纷叹服地鼓掌,连骑师也在大声叫好。
  一片人声鼎沸中,上一场比赛的冠军甚至在他跑过时将手里的花环丢出去欢呼。
  三圈后,他策马狂奔跑出围栏,一路来到赛场旁的一小块沙场。
  钟情和一些驯马师正坐在那里观赛,叫宝莉的小马在他身边一边打滚一边窝在他怀中吃马舔糖。
  林姿寒驭马停下后,驯马师们立刻围上去,双眼放光问他是否需要合作。
  林姿寒没有理会他们,骑着马慢慢踱到钟情面前,居高临下看着他。
  “怎么样?”
  “你骑马的样子像我妈妈。”
  钟情微笑,眼中有些失神,“你想见见她吗?”
  马场后面是一片很大的草场,旁边有一条小河。马场中工作人员常常牵着马来这里放风,空气里漂浮着湿润泥土和新鲜青草的味道。
  洛绒草的墓就在这里,相隔不远的地方是钟先生的墓。
  不算合葬,但也离得不远。
  “洛绒草的意思是智慧海。”钟情蹲下身给墓碑上的刻字描金漆,一边轻声道,“很美的名字不是吗。”
  “你很想她?”
  钟情回头笑笑:“姿寒出国留学,难道不会想妈妈吗?”
  “我从来没见过她。”
  “……对不起。”
  “没事,没见过的人,即使抛弃我,我也不会感到遗憾。”
  林姿寒也蹲下来,平视着另一块墓碑上的名字,“可钟先生和你一起生活了十年,他抛下你为爱殉情,你不会怨恨吗?”
  钟情小心翼翼地描着字,轻轻摇头。
  他语气温和,一如既往地轻快自然:“他并没有抛弃我。他和洛绒女士一样,都是病逝。洛绒女士是因为胃癌,他是因为抑郁症。”
  他回头微笑,“不能因为抑郁症是精神疾病,就将它造成的死亡简单地归类于寻死自杀吧。”
  他只看了一眼就重新转过头去,继续专心致志地一遍遍补描金漆。
  林姿寒静静看着他的动作。
  周围安静无比,只有风吹过草尖的沙沙声,和小马宝莉咀嚼草叶的嚓嚓声。
  无垠的静谧仿佛一个梦境,眼前的人仿佛也是梦中人。怎么会不是梦呢?爱得至死不渝的父母,宽容释然的孩子,多么完美的一家三口,即使病痛和死亡也无法摧毁这种完美,一种只有在童话和梦境中才能出现的完美。
  林姿寒心中有两种情绪纠缠不休。
  一种是缠绵的困倦,让他只想沉浸在这和睦的景象里,靠着偷窃他人的幸福满足自我;一种加倍的嫉恨,质疑这样柔软平和的灵魂,究竟是生来就有,还是金钱富养。
  分裂的情绪撕扯着他的血肉心脏。最后,他平静地起身,朝钟情伸手。
  “有些冷了,我们回家吧。”
  *
  在粒子海洋里沉浸了一天,即使分手各回各家,钟情还是感到无比的舒适。
  一夜好梦,醒来后,昨晚睡前喝的牛奶开始作祟,钟情难得早起,直奔卫生间。
  里面已经有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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