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你不舒服怎么不和我说啊。”周暮之紧张兮兮望着我,一双手在我的脑袋上摸来摸去,似乎是想要找出问题出在哪里。
我拉住他乱碰的手,安抚他的情绪:“不是什么大事儿,我这不是想到了吗。”我见他神色不太对,又赶紧改口,“好了,下次我有什么事儿第一时间就告诉你,我发誓。”
他捏住我发誓的手,“你的嘴就是骗人的鬼!”
他撅着嘴,一副很受伤的样子。
我摸着他的脸,亲亲脸颊,“好了好了,走了去吃小笼包,我都要饿死啦!下次不要那么冲动。”
我都发话了,他便也不再闹这种小脾气。
他带我去的还是我们之前常去的那家小笼包店,算是本市的一个网红店,我记得从前被一个明星推荐过,至此络绎不绝。
一进去,我们就找了一个小角落坐下,我要了一份开阳馄饨,他要了一份大排面,最后再加一份小笼包。
等菜的时间,我忽然想到自己现在已经好得差不多,那么工作的事情也该提上日程,我是新时代独立男性,要自食其力。
我将这个想法和周暮之说了一下,他先是愣了一下,但很快弯着嘴角拱着鼻子说支持我。
我喃喃:“那是该尽快找一份工作,坐吃山空不是办法。”
老公没说话,只是又催了一下店家赶快上食物。
很快,两碗热腾腾的面食就被送上来,上面飘着葱花和紫菜,没一会,皮薄陷大的小笼包也被送上来。
我先咬一口馄饨,又挖了一块给周暮之,我都还没吹一吹呢,他一骨碌将整个馄饨都吃下去,眼睛也不眨,也没有被烫出眼泪。
我瞬时惊住,怎么,躺这几年不只是脑子出问题,食道也出问题?
或许是我自我怀疑的神态太明显,周暮之尴尬地咳嗽,“这几年要创业,养成了一些不好的习惯,吃的也就比平时快不少。”
一下子我那叫一个心疼,难怪呢这么几年事业有成,必定是吃了不少苦。因而我特下命令让他从此以后细嚼慢咽,不要糟蹋自己的身体。
这顿饭我们吃得很慢,店里的空调吹得我的鸡皮疙瘩都要起来,小笼包的汤汁鲜甜充沛,在我嘴里爆开。我们两人一你口我一口,倒也吃得不亦乐乎。
“感觉味道有一点点变了。”结完账出来,我才敢说这句话——在里面怕被打。“感觉没以前好吃,肉给的也少了。”
“经济下行,都想多挣一点钱。好了,咱回家吧,天太热了。”
确实,南方的夏天就是这样,奇热无比,毒辣的太阳跟每一个人都有仇,好像要将每一个人都晒得脱一层皮。
“买一支棒冰。”我看见路过的小朋友手上有一支棒冰,小孩儿吃得慢,赶不上棒冰化的速度,汤汤水水全流在肥嘟嘟的手臂上,他妈妈也不管他,就只牵着他往前走。
周暮之给我买来棒冰,我边走边吃,一只手被他牵着,等上了车,还剩最后一口棒冰,我给了周暮之,他神色正常地吃下去,又舔了舔我手上沾上的棒冰液体。
这对我俩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感觉像是吃多了,胸口堵堵的。”路上,我揉着胸口抱怨。我就是这样管不住自己这张嘴,放开来吃难受了又要开始叫。
这是一个漫长的红灯,周暮之不知道从哪里变出来一板健胃消食片,剥了两颗塞进我嘴里。
“你这真是哆啦A梦啊,什么都有。”我感慨。
“这不还是你调教的好。”
“嗷——你的意思是我很麻烦喽?”我没事儿找事。
“我可没有,我可是很乐意为你效劳。”说着他就伸出一只手,彬彬有礼像是要邀请我跳舞。
“好了好了你赶紧开车,我可不想再躺个几年。”
车开到小区,我刚好睡醒,视线透过玻璃又看到那个保安。
他还是弯腰靠在桌子上摆弄计算机,手里拿着一瓶哇哈哈矿泉水,我大概看见那瓶水还是只喝了半瓶——甚至笃定和我出门前看到的剩余量一样。
我就这样看着,视线刚刚好和保安对上。
他朝我点点头,似笑而非。
我忽然感觉头皮发麻,有一点熟悉。
等到我转过头,车子已经驶进地下车库。
老公下车给我开门,伸出一只手扶着我。
我习惯的把手放进老公的掌心,偏凉,是我最熟悉的感觉。
我略微探头出来仰视,只这一眼,我浑身僵硬在原地。
周暮之原本干净的鼻梁上,忽然出现了一颗小痣。
熟悉的、灵动的小痣。
和周誉的位置一模一样,这是今早上出门之前——不,是我醒来这么久以来,第一次看到,就像是,这颗痣,在几分钟之内长出!
第7章 我们一家三口
“怎么了,怎么这样看我?”周暮之的手在我眼前晃悠,脑袋也随之转动,那颗小痣就在鼻梁上跳舞,像一个小丑。
我挪开视线,神色淡淡,“没事儿,上去吧,怪热的天。”说完,我拉着老公的手上电梯。
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平常好好的电梯,今天忽然这灯就变得昏暗,一闪一闪的,像是年久失修,马上就要坏掉。
我又忽然想到,在电视剧和小说里,这样的环境,或许下一秒就要穿越。
但实际是什么都没有发生。
幽暗逼仄的环境里,整整一整个路程,没有任何一点停顿。
我和老公站在角落,他将我圈在怀里,他的后背贴着冰冷的电梯,我的后背贴着老公的胸口。
老公比我要高出一个脑袋,此刻,他将下巴支在我的脑袋上,还做怪的挠我的痒痒肉。
我本来就是一个敏感的人,根本禁不住他这样挠。
总之,没一会儿我就将他的手丢开,他还想凑上来,但我没准,我们俩就这样嘻嘻哈哈回到家,他鼻梁上那一颗跳动的小痣,仍久久在我心头,挥之不去。
或许是我的目光注视的太过于赤.裸,周暮之总是会在做事做到一半的时候停下来,轻声询问我怎么了。
我说没事,他便没再继续追问。
晚饭是周暮之亲手做的红烧肉,是他的拿手好菜。
肉是他喊助理排队买的,红艳艳的三线肉。
助理送菜上来的时候是我开的门——周暮之在给乐乐洗爪子。
乐乐是我们新养的一只小公狗,一个小时前宠物医院的院长刚给我们送上来。
它是一只白色的小柴犬,出生了一个月,来到我们家的时候还在睡梦中,趴在周暮之的怀里,像是我们俩的孩子。
“一会儿去买一点乐乐的用品吧,家里什么都没有,还挺棘手的。”我嘴里咬着红烧肉,余光却在看宠物箱里的乐乐。
我们是突发奇想养的乐乐。
因为我随口一句家里有一点无聊,一只小狗就送到了我的面前。
为这个事情我和周暮之拌了好一会的嘴,脸红脖子粗的,说的我口干舌燥。
我说无聊,又没有说要养一只小狗,我现在的状态根本无法负担一条生命,这简直让我头疼。
“好的老婆。”周暮之嬉皮笑脸。
我简直没眼看,朝他翻一个白眼。吃到一半,乐乐睡醒,用它的小爪子开始在箱子里面闹腾。
它是那样小,来的时候眼睛都是一条缝,小爪子在我的手里,我可以完全捏住。身上柔软的毛发在我的脖子上乱碰,时不时投射过来的好奇的眼光,都会让我冷漠的心忽然变得柔软。
我放下碗筷,看见周暮之那家伙一点眼力见都没有,一肚子的火。
我起身将乐乐抱出来,它在我的怀里扑腾,张着嘴乱叫。我看向它的眼神实在是太过于温柔,抚弄着它的毛发的手也不由自主的轻起来。
“你快去给它做饭,咱们都知道饿了,它肯定也饿的。”我亲亲它的脑袋,闻到它身上的小狗味儿。
我一只手摸着小狗,一只手拿筷子吃饭,后来演变成我两只手摸小狗,周暮之喂我吃饭。
等我们来吃完饭,苦逼的助理又把买的宠物用品送上来。
当然了,所有照顾小狗的事情,全部交在周暮之的身上。
“记得喂它吃饭啊,我去书房了。”
上一次的那个拼图才刚刚拼好一个角落,我有一种预感那个拼图和我回到过去有着莫大的关系。
事关重大,我没有告诉周暮之,想着等我搞清楚全部的事情,再和他说也不迟。
我将门关上,席地而坐。
冰凉的地板冻我的屁股,裸露的双脚踩在地板砖上,粉嫩的脚趾蜷缩着,我顺手拿了一个坐垫,又拿了一条毯子。
拼图还是放在原来的地方,我将剩下的凌乱的拼图平摊在地上,脑海中思考着从何下手。
我拿起上一次拼好的那一部分,整个书房里采光通亮,盛夏的红日照射进金灿灿的阳光,不偏不倚正好洒落在那半张拼图上。
我仰着头,木制的拼图在阳光底下散发着微光,神奇的是我居然可以闻到木头的味道,有着经年累月的沉淀的木质香。
或许是之前我的粗心,也或许是那个栩栩如生的梦境让我想起一些从前的事情,这熟悉的图案和神情,让我不再那么云里雾里。
我手上拼好的图片里,有一只熟悉的眼睛——那分明就是周暮之的眼睛。
那眼睛波光粼粼,卷翘的睫毛浓密又纤长,仅仅是一只眼睛,就看得我热血沸腾,像是童年时茂密的深林里旺盛的小草,绿意盎然,飞来的蝴蝶停落在边上,点缀上神来之笔。
至于我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才认出,实在是这双眼睛的变化太大。
要不是我看见大学时期周暮之看我的眼神,或许只有到这幅拼图得见天日,我才能完全知道这是什么东西。
如果说大学时期周暮之看向我的眼神是温柔的尊重的,那么现在周暮之看过来的眼神,是侵略占有,时常让我感到胆颤。
我不否认不质疑周暮之对我的爱,但是相比较来,我更喜欢大学时期的周暮之。
但仔细想来,或许是我这几年的昏迷对他造成了太大的影响,他一个人打拼事业一个人照顾我,自古这些事情就两难全,在这过程中心态也会发生改变,因而性情大变也不是什么无法理解的事情。
想到这里,我心上忽然涌起一股难言的心酸,我暗暗发誓,要对周暮之再多一点耐心,再爱他一点。
我慢慢握拳,吭哧吭哧开始拼图,想着尽快完成这一个三年前就应该送出去的礼物。
但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我还是无从下手,尽管知道这上面是我的爱人。
我拼的太艰难,撅着屁股笨手笨脚很是搞笑。我专心致志,整个屋子里一点声音都没有,万籁寂静,只有我细弱的呼吸声证明这里的存在。
“啊——”
忽然,我圆圆脚后跟传来湿润的触感,冰冰凉。
我手里拿着拼图转头看,发现乐乐不知道什么时候进来了。
我将它抱进怀里,扯着嗓子喊周暮之,结果没有人回答,我也不去管,寻思着他应该是出去了。
“怎么了,爸爸不和你玩来找小爸啊。”我越发觉得这小狗可爱,心软的一塌糊涂。
“汪!”
乐乐叫一声,吐出舌头舔我的脖子。
“哎呀,你臭臭的。”我打趣它,摸了摸自己的脖子。
这一下子刚好摸到脖子上那细长的伤痕。
这几天发生了太多的事情,以至于我都忘了脖子上忽然长出来的伤痕。我细细抚摸着,伤痕触感明显,凹进去的部分触感光滑,沟壑难平。
我来不及去深入思考这些事情,因为乐乐突然从我的怀里跑出去,然后蹲在门后尿尿。
我:……
小家伙乖乖蹲着,舔着嘴唇,一脸无辜,并不为自己做的事情感到愧疚。
我心里窝火,干净的家因为这个家伙的到来将会变得随地都是尿,一瞬间,我产生了要将小狗丢走的念头。
甚至是我都开始咬着后槽牙,牙关节开始发颤,一双手似乎都还是发热发痒,想要冲起来将小狗砸下去。
可是我的视线落到乐乐身上,就看到它那无辜的小狗眼睛,圆溜溜水汪汪的,两只眼睛全是我,巴掌大的小脸啊,盛满了可爱的五官。
一下子我心软泛滥,摊摊手认命。
小狗尿完尿跑到我的身前,还是用那一双眼睛看着我。
莫名的,我的心咯噔一下,这小狗的眼睛和眼神让我产生一种熟悉感,好像是认识很多年的老友。
我将小狗抱起来,它还是那么直勾勾看着我,看得我头皮发麻。
好一会儿,我才反应过来,这种单纯炙热的眼神,不就是从前周暮之望向我的眼神吗。
虽然是我追他,可那时候我毫不怀疑他爱我,也总能感受到他眼里溢出来的爱。
一瞬间,我只感觉到思绪像是初春的嫩柳抽根发芽,蔓延过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我脑海中忽然闪现出很多从前的周暮之的音容笑貌,有他在学校岸边等我,给我买冰淇淋的宠溺,还有因为我逃课被他发现的愠怒,还有我因为一点小事和被人据理力争的无奈……
明明这都是被我遗忘的事情,可此刻忽然明了,却又在某一时刻全部烟消云散。
“汪。”
再将我拉回现实的,还是乐乐的叫声。
它还是用那样的眼神看我,全心全意依赖我。
“你说说,你不会是周暮之变的吧。”我摸着它的脑袋,狠狠亲一口它的眼睛,“好了,你快去玩吧,一会儿你爸爸就要回来了,别来打扰我了。”
说着,我将它放到地上,准备继续继续拼拼图。
但是,乐乐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忽然横冲直撞蛮不讲理的一脚踩到那拼图上,一屁股坐下来,根本不让我进行操作。
我心里压着火,但是又碍于一些因素,只能哄着它让它离开,小狗通人性,乐乐就是故意要坐在那里捣乱。
“乐乐,我再说一次,你再不走,我真的要打上来。”说着,我顺手拿了一根木棍。
无动于衷。
“乐乐,起来了小爸要做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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