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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选夫(近代现代)——三风吟

时间:2025-11-06 19:24:28  作者:三风吟
  李兀听到门口的动静,下意识地回过头来看向声音来源。
  戚应淮猛地对上那双在雾气中显得格外沉静的眼睛,脸颊瞬间烧了起来,心脏在胸腔里擂鼓般狂跳,他像只受惊的兔子,转身就跑,脚步声在空旷的回廊里慌乱地回响。
  等李兀匆匆穿好衣服追出去,那莽撞的少年早已不见了踪影。
  后来,李兀在主持布道时,偶尔会在人群中瞥见那个熟悉的身影。
  戚应淮不知何时混了进来,没大没小地,隔着人群就朝他挥手,口型清晰地喊他“兀”,全然不顾周围信徒投来的诧异目光。
  有一次,戚应淮甚至皱着眉,语气不善地对李兀说,他讨厌那些总是围绕在他身边的、眼神黏腻的家伙,像挥之不去的臭虫,他恨不得把那些不干净的眼睛全都戳瞎。
  李兀微微蹙眉,声音依旧温和:“不要说这种话。”
  戚应淮哼了一声,显然没听进去:“为什么不能说?特别是那个商时序,看你的眼神……像个毫无品味的暴发户,令人作呕。”
  戚应淮每次来都是偷偷摸摸的,毕竟若是被他那位厌恶教会的父亲知道,少不了又是一顿严厉的斥责。
  但他总会想方设法给李兀带些东西,有时是包装精致的甜点,有时是难得的新鲜水果,悄悄塞给他。
  再后来,是李兀继任主教后,受邀出席一位显赫贵族为其长子举行的骑士授剑典礼。
  阳光炽烈,洒在铺着红毯的观礼台上。
  一身戎装的戚应淮握着象征骑士荣誉的长剑,在完成一系列庄严的仪式后,于转身的瞬间,精准地捕捉到观礼席上李兀的身影。
  他隔着人群,朝李兀的方向,极快地、带着点少年得意的狡黠,挑了一下眉。
  李兀穿着庄重的主教礼袍,站在一众贵族与教会要员之间,对上那道明亮又带着点莽撞的目光,唇角几不可察地微微弯起,回了一个清浅而的笑容。
  戚应淮动用了家族的身份,强行潜入地牢。
  他抓住李兀的手腕,要带他离开这片死地。
  李兀看着他,摇头,让他不必为自己做到如此地步。
  年轻的骑士没有说话,只是抬手,利落地解下了胸前那枚象征家族荣耀与忠诚的骑士绶带,将它扔在肮脏的稻草上。他握住腰间的佩剑,目光灼灼地看着李兀:“从前,这把剑只效忠我的家族。但从这一刻起,它只效忠于我的良知。”
  或许是因为戚应淮的身份,以及他们家族在权力天平上的微妙分量,看守竟真的眼睁睁看着他将人带走了。
  戚应淮的父亲得知儿子的背叛,震怒之下,视此为对整个家族的背叛。
  他毫不犹豫地派出了麾下最精锐的骑兵队,下达的命令简短而冷酷:带回叛徒,若遇抵抗,格杀勿论。
  戚应淮凭借着对领地内每一条小径、每一处山坳的熟悉,以及对家族巡逻队规律的深刻了解,带着李兀在追兵的缝隙间艰难穿梭。
  他们躲藏在猎户遗弃的破旧木屋里,蜷缩在野兽栖身的狭窄山洞中。
  昔日用来比武竞技的长剑,如今成了猎取野兔山鸡求生的工具。戚应淮用它削尖树枝,也用学过的草药知识,小心翼翼地处理李兀身上那些尚未愈合的伤口。
  夜晚寒冷刺骨。李兀单薄的身体受不住,戚应淮便将他整个抱在怀里,用体温和厚重的斗篷包裹住他。
  两人紧密地贴在一起,面前是噼啪作响的篝火,驱散着黑暗与寒意。
  李兀靠在他年轻的胸膛上,能听到里面沉稳有力的心跳。他抬起眼,火光在他浅色的眸子里跳跃,声音带着深深的疲惫与自责:“看到你这样……我真的觉得,是我迷惑了你。让你这样年轻、本该前途大好的人,为我付出一切,落到这步田地。”
  戚应淮收紧了环住他的手臂,下颌轻轻抵着他的发顶,声音低沉而坚定,没有一丝犹豫:“不是你迷惑了我,是我的心,早就自愿为你臣服。”
  他望着跳动的火焰,一字一句:“我会护送你离开的,一定。”
  戚应淮忽然低声问:“如果我们能活着离开这里……你能接受我的爱吗?”
  李兀沉默着,没有回答。他觉得这份来自年轻骑士的心意,太过炽热,也太过沉重。
  戚应淮似乎并不期待答案,他低下头,珍重地亲吻着李兀布满细小伤痕的手指,声音沙哑:“你不用答应的。这一切,都是我自己的选择,心甘情愿。”
  追捕的小队最终还是追上了他们。
  在一片林间空地上,戚应淮为保护李兀,与带队前来的堂弟爆发了激烈的剑斗。
  金属交击的声音刺破寂静,火星四溅。他最终击败了对手,剑尖抵在堂弟的咽喉,却终究没能刺下去。
  他对着昔日兄弟,眼眶通红,声音嘶哑地低吼:“回去告诉我父亲!他的儿子……没有哪一天,像今天这样,是一个真正的骑士!”
  他们跌跌撞撞,抵达了通往自由领地的最后一道关卡,一座由家族卫兵重兵把守的石桥渡口。
  行踪暴露,他们瞬间陷入了重重包围。
  箭矢如飞蝗般射来,戚应淮将李兀死死护在身后,用身体为他挡开致命的攻击。
  一支箭穿透了他的肩胛,鲜血迅速浸透了他破旧的衣衫,但他依然牢牢守护在李兀身前。
  在接应船只即将靠岸的瞬间,戚应淮猛地将一个东西塞进李兀手里,那是一枚染血的家族纹章戒指,上面还残留着他指尖的温度。
  他深深看了李兀一眼:“别忘了我……”
  随即,他用尽身体里最后一丝力气,将李兀猛地推向岸边等待的接应者,自己则毅然转身,拖着伤痕累累的身躯,为他们争取最后宝贵的逃离时间。
  李兀看着那枚戒指流下了泪,逃到了对岸安全的修道院,得到了庇护。
  他活了下来。
  数月之后,在一个飘着细雨的黄昏,一封没有署名、辗转经过无数双手、边角已磨损的信,被秘密送到了戚应淮手中。
  他此刻正藏身在家族领地边缘一处不为人知的农庄里养伤。
  信纸上没有任何落款,只有用古老的教会密文书写的、一行简短的文字,墨色已有些黯淡:
  「福音已传至彼岸,愿神与你同在,我的骑士」
  随着信纸滑落的,还有一枚小小的、薄薄的金色叶子,像是从某本弥撒经书上小心取下的书签,边缘已经有些柔软,带着被长久摩挲过的温润光泽。
  戚应淮用手紧紧攥住了单薄的信纸,指节因用力而泛出青白。
  他将那承载着寥寥数语的纸张,连同那枚金色的叶子,一起贴在自己唇边,闭合的眼中滚下灼热的液体,无声地渗入粗糙的纸面。
  那些断裂的骨头,流失的鲜血,背离的家族,以及险些付出的生命……所有沉重的代价,在这一刻,都找到了最终的归宿与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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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戚小狗都没来得及吃一口,不过停在这里还挺美的,本来是be的,但还是he了。
  这个文中文就完结在这里,回归主线内容了,正文完结了,会有很多番外。[加油][加油][加油]
 
 
第69章
  所有外出的人返程之后, 通常会有几天的休整时间。
  李兀婉拒了他的前夫们发来的各种邀请,拖着略显沉重的行李箱回到家。
  他正准备上楼的时候,却意外地发现楼下停着一辆小型厢式货车, 几个穿着统一工装的搬家人员正忙碌地进出,将一些打包好的纸箱和家具搬上车。
  上楼才发现是隔壁邻居。
  他不由得停下脚步,心里升起一丝疑惑。
  他记得隔壁住的是一位热心肠的阿姨,似乎是一大家子人,夫妻俩带着两个孩子。之前上下楼时偶尔会遇到, 阿姨还会热情地拉住他聊上几句。
  那时,他还没经历后来那些翻天覆地的事情。
  印象最深的一次,阿姨非要给他介绍对象,嗓门洪亮,带着不容拒绝的热情:“哎呀, 小李老师多好的人呀!我三姊妹家的女儿也是当老师的,你看你们这职业多般配!”
  李兀被这突如其来的牵线弄得有些无奈, 又觉得好笑, 只好温和但直接地表明:“阿姨, 谢谢您的好意。不过……我是同性恋。”
  阿姨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 表情呆滞了足足有两秒钟, 随即, 她猛地拍了一下手掌, 声音比刚才还响亮, 带着一种奇异的、豁然开朗的兴奋:“哎呀!这可真是太巧了!你怎么知道阿姨家也有一个同性恋的侄子?他是做程序员的, 收入稳定,你看,这不是更般配了嘛!”
  后来没过多久,李兀就因为一些事情意外地“火”了。
  再后来在楼道里遇见时, 阿姨看着他,眼神复杂,最终只是重重地叹了口气,语气里带着明显的惋惜:“小李啊,看来我家那个程序员侄子,在你这儿是彻底没戏了。”
  李兀带着点诚恳:“……阿姨,您侄子条件很好,一定会找到更合适的人的。”
  他是真没想到,阿姨这一大家子,竟然就这么搬走了。心里多少有点怅然若失。
  他其实还挺喜欢这位热心过头的阿姨,虽然偶尔让人招架不住,但那份毫无保留的热情,以及偶尔从自家小菜园摘了新鲜蔬菜,非要塞给他一把的举动,还是很有人情味的。
  第二天一早,李兀还站在洗手池前,满嘴泡沫地刷牙,就听见隔壁传来沉闷的“咚咚”声,像是重物落地,夹杂着工人隐约的吆喝。
  这么快就搬来新住户了?
  他漱完口,带着点好奇,下意识地打开了自家房门,朝外面瞥了一眼。
  就是这一眼,目光扫过那些正被搬进隔壁屋子的家具时,心里猛地咯噔一下,一种极其不妙的预感升起。
  那家具的款式和木质纹理他太熟悉了,一个以昂贵和低调设计闻名的品牌。在他认识的人里,会如此讲究地用着这种牌子的人,除了某个恨不得把“我有钱”刻在脑门上的家伙,他还没见过第二个。
  果然,这预感从来不会凭空而来。
  没过多久,甚至连半小时都不到,他家的房门就被人从外面敲响了。
  李兀打开一看,商时序正站在门口,身上穿着剪裁合体的休闲西装,头发精心打理过。
  他声音清朗:“嗨,兀兀,真巧。是这样的,我搬来你隔壁了,以后有什么需求,随时叫我,二十四小时待命。”
  李兀看着门外那张笑得过分灿烂的脸:“你到底用了什么手段,逼得阿姨一家搬走的?”
  商时序立刻摆出一副委屈至极的表情,那双桃花眼都黯淡了一些,语气夸张:“兀兀,你怎么能这么想我?我是那种人吗?阿姨一家是开开心心搬走的,新买的房子环境更好,空间更大。”
  “走之前,阿姨还拉着我的手,说把她这好邻居托付给我照顾,还给我投了票。”
  李兀被他这番说辞堵了一下:“你一天到晚钱多得没地方用,可以捐给希望工程,做点实实在在的善事。”
  商时序从善如流地点头:“兀兀,我每年都以你的名义在做公益啊,你要看看吗?”
  李兀一时语塞,眼前的商时序显然已经“进化”了。
  他甚至没办法再从道德层面和思想层面上谴责他。
  虽然商时序确实有钱得令人发指,但李兀忽然想起,自己现在似乎……也是个有钱人了。
  当初和商时序离婚的时候,他分到了相当可观的一笔财产,多到他连具体数目都懒得去细看。更何况,还有来自另外三个人的……
  李兀这会儿可算是切身体会到,这世界上为什么总有“骗婚”这种事了。自己账户里那串长得过分的数字,不得不承认,这行当的“回报率”确实相当可观。
  如果他真是个心怀不轨的骗子,现在早就可以卷着这笔巨款,找个没人认识的地方逍遥快活,几辈子都花不完了。
  李兀对门口那个笑容碍眼的家伙提出最低要求,语气带着警告:“商时序,既然搬来了,就做个安安分分的‘中国好邻居’,别动什么歪心思。”
  商时序从善如流地点头,话里有话地接道:“当然,我当然会做好邻居,也会努力做好老公,做好老板,全方位发展。”
  这位新邻居倒是没空手来,还知道带个见面礼,一束搭配得相当雅致的花,洋桔梗的柔白衬着玫瑰的秾丽,间或点缀着几枝灰绿色的尤加利叶,清新又别致。
  李兀瞥了一眼,心里默默评价:人是不怎么样,品味倒还凑合,花可以留下。
  商时序亲手做的饭,那味道实在难以恭维,简直是对味蕾的一种挑战。
  被训练了几天,才勉强算是能入口。
  当晚他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兴冲冲地自己捣鼓出一道红烧鱼,竟然连带着那个沉甸甸的珐琅锅子一起端了过来,美其名曰给李兀“加餐”。
  李兀刚打开门,一个冒着热气的锅子就差点怼到他脸上,他下意识地整个人往后仰了一下。
  定睛一看,商时序脸上、甚至额头上,都零星溅着几个明显的油点子。
  商时序天生皮肤底子就白,是一种他自己很不喜欢的、近乎冷调的苍白,少年时期还特意跑去晒灯,才勉强维持住现在这种看起来健康些的小麦色。此刻,那几处被热油溅到的地方,红痕在他偏深的肤色上显得格外扎眼。
  李兀那句已经到了嘴边的“不吃,拿走”,在看到他脸上那几点红痕和那双写满期待的眼睛时,莫名其妙地又咽了回去。
  他侧过身,让出门口的空间,声音没什么起伏:“进来吧。”
  商时序小心翼翼地把那个沉甸甸的珐琅锅放在餐桌中央,锅盖边缘还丝丝缕缕地冒着热气。
  李兀正好在吃饭,面前的碗碟清淡简单,客厅的电视机开着,正在播放一档热闹的综艺节目,声音填充着房间,但李兀的视线并没有落在屏幕上,只是任由它作为背景音存在着。
  商时序拉开椅子在他对面坐下,眼睛盯着李兀没什么表情的侧脸,试探着开口:“兀兀,你要是觉得一个人吃饭无聊,下次就让我过来陪你一起吃呗?”
  李兀眼皮都没抬:“我什么时候说我无聊了?”
  商时序从善如流地改口,语气带着点讨好:“好吧,是我胡乱猜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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