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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武功的我只好开马甲[综武侠](综武侠同人)——姬月歌

时间:2025-11-16 16:40:58  作者:姬月歌
  “哎呀,小宁之后不来了?”王婶的大嗓门嚷嚷着。
  宁醉不成体系的思路被打岔了,他便没有继续瞎琢磨,只是笑着回道:“是啊,下次再来或许就是很久之后了。王婶你们要不买些回家放着或者做腌萝卜?我给你们打八折!”
  这个小镇里多是普通百姓,大都只 是顾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连说书人讲故事时,好像说的都是外地的事。偶尔有路过的武林之人也是来去匆匆,少有停留。像陆小凤这样特征明显而且喜欢交朋友的江湖名人,宁醉至今还没有发现第二个。
  “这怎么好意思啊……小宁给咱留几个萝卜,我要了。”卖鱼的赵叔当即下单。
  宁醉刚应了一声“好咧”,周围知道他这儿的萝卜新鲜的“同行”都开口或多或少要了几根,无为宗的宗主手脚麻利地将萝卜分出去,愉快地将一枚枚铜钱入袋,忙里忙外之际,却忽然听见一个陌生的声音问道:“店家的萝卜……怎么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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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在宁醉本体来到南溪镇摆摊卖萝卜并卖得热火朝天的前一天,早已将昔日卖萝卜的钱花个精光的大徒弟马甲,在官府揭榜了份针对山贼的通缉令,便闷声不吭钻进山林之中。
  目前为止,连庚杀过鸡、捣过兔子窝、宰过野猪……但是基本没有与人交过手——在宗门里马甲与本体切磋,那根本就是宁醉自己左手打右手,算不上是人与人之间战斗。
  而在南下的路上,他基本是顺着寻宝盘的指向直线奔驰,大部分时间都在山林里餐风露宿,少有碰到人,更别说是一言不合挑起纠纷。即便难得进入城镇歇息,因为身上的钱财实在不多,所以找的都是便宜的客栈,许是他看着就不好惹,倒是不曾沾上半点破事。
  直到现在,他需要出海,而出海一次的价格就算把他全副身家加起来都远远不够!而因为他“出生”就自带一柄剑作为配套装备,在没有学习【铁匠】而无法自行打造装备之前,宁醉干脆把大弟子往剑客的方向培养,压根就没有给连庚安排诸如经商、盗窃之类来钱快的技艺。
  无奈之下,急需钱财的连庚只好掀了当地官府的悬赏,当一回打手,同时看看有没有黑吃黑的机会——这就不可避免地一定会与陌生人正面作战。
  南方本就多山,虫蚁遍地,湿气又重……想要在茫茫山林中找到山寨并无视地利、越过陷阱强闯上去将山贼们逮捕,无疑是一件收益远少于支出、吃力不讨好的麻烦事——因此官府鸡贼地将这个烫手山芋转嫁给武林人士,开出悬赏让这些个“绿林好汉”自相残杀。
  连庚虽然痛觉不明显,精力相对充沛,但终究是一个人。身上“伴生”的衣服和武器,在游戏中往往只是最低级的白板装备,商店就有出售,并不耐用,不过转眼就会被淘汰,没有什么特别功能。
  他在山林中走走停停那么久,至今仍能保持最大程度的干净整洁、少有破损,不过是全程利用真气维持周身温度和湿度的稳定,并将尘土、虫蚁挡于身外,达到一种“净化”的效果——不过正常人应该不会这么做,不仅耗费真气,而且还累人。
  可如他这般的人物,要是不顾一切闯入山寨,一群三脚猫的山贼也基本没有还手的余地。连庚连夜摸上山寨之后,连剑都不用出鞘就将那几十号山贼全给打趴了。搜刮过所谓的山寨之中的存货,第二天天一亮,他就把人都送到官府换取赏金——恰好凑够了出海的钱。
  船家和水手们“开船啰——”的高呼声响起,蓝衣的剑客站在甲板上看着海船缓缓驶出码头——据说这艘船途径的第一站,正是传说中的飞仙岛!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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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白云城
  哗啦啦——海船破浪而行的声响在耳边反复回荡,船只随着风浪摇摇晃晃。宁醉控制着连庚站在甲板上,放眼遥望着前方海天一色的景象,一座岛屿的影子隐约可见。他不由再次低头看了看指向几乎完全没有动弹过的寻宝盘,忍不住又一次怀疑这玩意是不是坏掉了。
  轻轻呼出一口气,连庚将寻宝盘收回。如果不是不能确定自身与奇珍的距离到底有多远,他的真气是否能够支持他长时间横渡大海,并且没有地图辨认方位,他还真不想浪费钱财乘坐海船——
  反正作为马甲虽然会被重伤,但是亦能随时被宗主召回宗门,在弟子房舍中充分休息,很快又是一条好汉。即便不幸失手死亡,未来宗门等级提升,解锁相关建筑,到时还能复活,为人行事自是可以大胆一些。
  .
  “可恶——打趴了一个的山寨居然只填了十分之一的经验槽!”刚到手的最大一笔金钱就这样全花出去,并不是最难绷的事——最让宁醉感到不满还是声望值给得太少了。
  连庚在外头端了山贼窝送官,他这边的宗主令牌便当即给他弹出一条【您的弟子连庚拔除了一个山寨,您的无为宗声望+XX点】的消息,结果到手的那么点声望值,甚至远不如偶遇陆小凤时给的那些,距离门派升级遥遥无期。
  不过宁醉现下没有继续为已经过去的事情纠结,在连庚坐上大船出海的同一时间,本体正在南溪镇的集市里搞优惠大放送,客人都是周遭的其他小摊档主,不料突然加入一个陌生的男声——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人出声之前,他完全没有察觉到自家小摊前是何时多出了一个人。
  宁醉本体的相貌其实要优于大徒弟马甲,后者是淡颜系,属于耐看型;而他本人则是浓颜系,五官立体、眉眼深邃,一眼就能看到那具有冲击性的小帅气。此时冷不丁地受到小小的惊吓,他下意识瞪大眼睛,乍眼一看,本就不小的双眼好似变得更大、更圆了。
  而待其应声抬眼望去,只见出声的是穿着一身简易青衫的青年男子——
  剑眉星目,鼻梁高耸,面容若雕塑般精致;墨发垂腰,半数被挽起至头顶成髻,以一支黑色木簪穿过,左侧额前落下一簇刘海,其中竟有一撮霜色,犹如挑染;身姿挺拔如竹,气质缥缈莫测,腰间还挂着一支似玉似竹的墨绿色长箫……
  如此人物就像是超脱于世的神仙,与凡人集市格格不入,可他偏偏已经站在这里。
  宁醉看着那人,即便对方的穿着打扮貌似十分寻常,与豪奢半点不沾,可光看那张脸和气质,总有种世界小姐冠军逛菜市场的违和感。本是围在周围卖菜的老百姓,不知有意无意都已经不由自主地四下散开,与这边保持一定距离……
  兼职菜贩宁宗主不太肯定地开口问道:“这位……客人,是您要买萝卜?”
  “嗯。”青年男子再次开口,宁醉此前并未听错,此人的声音果然是与之整体形象极不相符的普通,亦因太过平凡而显得充满反差,“来一个。”
  “……客人您自己挑。”宁醉当即报出了一个价钱——这是他暗中走访过各个菜摊后定下的价钱,中规中矩。因为他的萝卜是宗门农田出品,全都一个大小,所以基本是按一根XX钱的价格售卖。
  闻言,男子藏在宽袖中的手掌翻上——当真是肤若白瓷,线条优美,每一分都恰到好处,看得人总觉得手心里不该放着铜钱这种俗物,而是应当捧着一朵盛开的白莲。
  宁醉暗中掐了一把大腿,强迫自己回过神来,别再为男色所惑,随即面不改色地收了钱,并很小心地没有触碰到对方。而那人好似的确就是为了这么一根萝卜而来,仅仅随意挑了一个,之后便翩然离开。
  .
  “飞仙岛到了——”
  浑身上下写满了“古怪”的客人消失之后,宁醉本体的小菜摊再也没有其他特殊变故。等到卖完了萝卜,他用背筐装着烧鸡一只、腊肉一条、肉包子和白馍馍若干便回归宗门,将大部分注意力分到连庚身上。
  早在最初随机抽取出大弟子并将之“召唤”到现实的时候,宁醉便大胆且好奇地上手研究过他的这个“弟子”——“连庚”的身体是温的,而且还有心跳和呼吸,只不过异常缓慢微弱。
  如此的“空壳人偶”实则更像“人”而不是“偶”,而等到作为“宗主”的宁醉分出意识入驻后,就会变得与常人无异。
  而那一缕被分出的意识,宁醉已经证实是会受到弟子的标签所影响。譬如宁醉当初与“连庚”相互对视时,他可以感受到“连庚”的情绪更为平静而没有波澜,“他”的脑力和对世间的感知更为灵敏而清晰,“他”对自己……呃,自己爱自己是正常的,不自爱才有问题。
  总而言之,这道意识是能随时能够被他收回的,只不过一旦收回,躯壳就会陷入昏迷,彻底不省人事。所以,马甲就是宁醉的意志的延伸,完全不存在背叛逆反萌生自我等等危险,就是看着再怎么“不听话”,实际上也是在本体的主观操纵下。
  譬如此时宁醉本体更关注“连庚”那边,并非本体就完全不能动弹,而是用心程度不同而已,就像是在用双手打字时,双腿其实也可以做些运动……
  刚开始那会儿,宁醉可是花了些时间才熟悉这种一心二用的分心操控,逐渐摆脱了本体和马甲两个人都同手同脚,乃至一起走路平地摔的窘况。
  航行许久的海船终于来到第一个停靠的“站点”,这个庞然大物缓缓驶入码头、下锚停靠时,已经开始偏斜的夕阳将天边染成金红的色泽,如同烈火焚云海,连绵不绝。
  听着船长和水手的叫喊声,连庚眸光微动——南海的飞仙岛,既然这个世界有陆小凤存在,那么这个飞仙岛很可能就是叶孤城的老家。
  念头转动间,他习惯性将寻宝盘取出一观,随后眼神一凝——嗯?这破指针居然稍稍偏转了?意识到这意味着寻找多时的奇珍与他的距离已经拉近了许多,本就是视情况决定是否临时下船的剑客当即顺势离开船舱,按照寻宝盘的指向找去。
  显然,他要找的奇珍就在这座飞仙岛上。寻宝盘的指针随着他的移动几次转动调整方位,一路直入白云城之中,直至——背剑的剑客抬头看着眼前的富丽堂皇又兼具厚重底蕴的宅邸,心中飘过一串省略号,同时生出一种不祥的预感。
  连庚不死心地拿着寻宝盘在宅邸外围绕过一圈,最终无奈地确定,奇珍的确就在其中。蓝衣的剑客不禁眉头一皱,如此倒是麻烦了,看来他不得不做一回私闯民宅的小偷——在此之前,他还得先问清楚这是何人是宅邸,趁着夜色再行动也不迟。
  深夜在不知不觉中到来,飞仙岛上似乎没有宵禁,雄伟的白云城在夜间不至于仍旧灯火通明,但是绝大多数百姓看来都没有熬夜通宵的习惯,唯有一处开放给外来游客、商人的集市尚且亮着火光,人影绰绰。
  连庚正站在一栋客栈的楼顶上,对着寻宝盘指向的宅邸发呆——他问出来了,那个地方果然就是白云城的城主府——叶孤城的老窝!
  即便时隔一个多月,可他没有忘记自己是穿到怎样的世界。穿到武侠小说里也没啥,反正穿都穿了,起码直接比泥头车创死要好,而且金手指还算给力——他自幼就喜欢看武侠剧,也曾做过长大后要当一个大侠的美梦。
  而且他不仅见过了陆小凤,还将要与叶孤城打交道,算是圆梦了吧……才怪!这哪是值得高兴的事情,他现在完全兴奋不起来!为什么偏偏他的目标竟然是在叶孤城家里?虽说不晓得具体是何物,但绝对足够珍贵……莫非他还得客串一把楚留香不成?可是他的技能不允许啊!
  事到如今,他好像只剩下三个选择——第一,自然是干脆利落地放弃这一个奇珍,但下一个要去哪找、能不能找到,而且找到会不会又碰上别的麻烦,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第二,冒险尝试潜入府中,不惊动任何人悄悄地取走奇珍,但不确定性很高,而且他学的轻功主要效果不在隐藏上,有被发现的可能;
  第三,以剑客的身份主动上门挑战,以那个不知底细的奇珍为战利品,问题在于他对自己现下的实力没有个参照物,无法确定能不能挡得住叶孤城的“天外飞仙”……
  晚风吹过夜行人的衣袂,弯弯的月牙从中天缓缓划过,倾向西方。夜色在无声无息之间变得愈发深沉。偌大的白云城仿佛彻底陷入静谧,城主府内却仍有细碎的声响,火光摇曳,是巡夜之人手中的灯笼,正在警醒、驱走鬼魅之辈。
  一道飘渺的影子在巡逻的死角掠过,他短暂地钻进各处阴影,如此走走停停数次,计算着巡逻队视野覆盖的空隙,成功地越发深入府中——
  连庚最终还是选择了冒险潜入,毕竟错过了这个找寻多日的奇珍,下一个未必会有多容易,要是一直逃避下去,第二个弟子位何时才能解锁?至于向叶孤城提出挑战……体系不同,不确定性太大了,还不如拼一把“不问自取”。
  不过安全起见,远在宗门之内的宁醉本体已经打开大弟子的人物界面,目光炯炯,他需要一旦确定事有不妥,便立即点击“召回”,将马甲回收。虽然这样做会导致这些天全都白忙活了,但至少能够保住当前是唯一战力——本体死了就真死了,可不能随随便便出去冒险。
  寻宝盘的指针在连庚进入城主府并四处移动时,转动得更为明显,剑客大致可以锁定奇珍就在一栋上了锁并且有专人守夜的的小楼之中——城主府中最高的建筑貌似就是叶孤城的居所,而眼前的小楼大概只有两层。
  连庚又快又准地从树梢上转移到楼顶,随即半蹲,途中并未造成额外的声响,不过之后该如何是好,他不禁有些头疼。无论是撬锁、撬窗还是揭房瓦难免会发出声音惊动守夜人,他只是想“借”点东西,不希望害了人命,更无心与叶孤城交恶。
  宁醉本体正在无奈地后悔或许该留个位置学习毒术或制香,马甲连庚却忽觉一阵凌冽剑意现于身后——剑客第一时间便拔剑出鞘并调整面向,眼角余光瞬间捕捉到一道无比辉煌、堪称极速的剑光,那是如同开天辟地般的绚烂与不羁,闪电般便要穿透他的身体!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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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本文前半部分出现的“古怪的买菜客人”就是攻,这篇感情线相对没那么快,先把人放出来遛一遛[狗头]。因为原著之中令某没有正面出场全是侧面描写,并且所有戏份加起来可能都凑不够一页纸(但逼格实在是高(划掉)),因此本文中存在对其外貌、性格等各方面的塑造含有致死量的私设,介意者慎重![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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