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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郑佩屿已经标记了自己,在建立了精神连结的情况下,发生任何事都要两人携手去面对,这才是对婚姻应有的态度。
明鸾走得比较慢,郑佩屿身形高大步子也大,一步能抵明鸾两步,但和妻子散步时会自动切换档速,两人边走边吃,下意识都比较慢。
而自打定主意决定不再顾及什么,坦诚地将心中想法都说出口后,明鸾忽而念起一件小事,回头看了眼身后的建筑,又转头看向郑佩屿:“还记得当初没在一起的时候,你开车载我来图书馆,还说从没来过不?”
郑佩屿挑眉。
“我仔细一想,早在咱们相识之前,我有过一段时间曾在图书馆做志愿者。那个时候我就在那里的地下二层见过你了,没想到吧。”
郑佩屿沉思了一下,摇头:“没印象了,我只记得除了几次给你送吃的外,确实没特意来过。”
“那我带你好好回忆一下。”明鸾小倔脾气有些上来,他觉得这个发现很重要,如果郑佩屿也能想起来,就证明篮球场那次并不是两人的初遇,而是更早之前。
冥冥之中两人注定是要在一起的,否则G大那么大,为何偏偏他们两个相遇,这多么有意义!
所以两三口舔完雪糕后,就再次回返图书馆。
在一楼厕所的洗手池洗净手上沾的雪糕渍,明鸾带着人乘坐电梯,轻脚经过在埋头学习的学生们,来到地下二层的一个角落。他记性很好,即便时隔多年还记得是在这里第一次遇到郑佩屿。
幸运的是那个拐角的位置并没有人,两人面对面坐下。
郑佩屿垂眸仔细回忆,倒还真从记忆深处挖掘出一点蛛丝马迹。
高考完的那个暑假,郑佩屿成绩还没出来就被国内几所顶尖学府打电话抢着要,他一时难以抉择,又不想遵循父母意愿出国留学,索性受G大应邀飞去实地考察。
到G大那天是下午,他拒绝了陪行老师的同行独自闲逛,对G大的第一个印象就是大得出奇、环境不错,路上有不少高鼻深目的国际交换生,走累了就近走进图书馆,随手拿了本旁边书架的书看。
本打算小坐一会儿休息一下,没想到直接睡了过去,这么一觉下去直接睡到晚上。
他隐约记得是谁把自己吵醒,因为起床气还凶了对方一下。
郑佩屿仔细看着坐在对面明鸾含笑的脸,心口跳了跳,突然忽闪眼睛一声“是你!”差点脱口而出,好在还顾及着这里需要保持安静没有真的说出口。
明鸾促狭地笑,点头说,“是我。”
他记性好,从旁边书架角落抽出一本书,“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当时手边的应该是这本。”
拂去书籍上的浮尘,没想到打开里面夹着一张写着公式的草稿纸。
G大图书馆书籍繁多、浩如星辰,这些大部头的书与其说提供学生借阅,但因为年代过于久远,拿下来甚至有掉书皮的风险,还格外厚重。
虽说志愿者会定期清洁扫灰,但一直没有人真的会去借阅翻看,加上来这边的都是自习学习的人,所以这本书一直无人问津。
没想到这么多年,里面东西也还在。
明鸾把纸片抽出来,是郑佩屿的字迹,上面有一串公式。
yx?+0.9×(N-x?)?×sin(a×π×x)
下面还写着一句话:当速度超过光速的时候,倒转时光的公示即将成立,意思是可以回到过去,去完成那些弥留的遗憾。
“逆转时空的公式?”明鸾疑惑了。
郑佩屿接过纸条,皱眉疑惑地看着,虽说是自己曾写过的还透着一股熟悉,但不知为何一点都想不起来。
“有印象么?”明鸾倾身问。
郑佩屿摇头,“没有。”
“我们先出去吧。”明鸾将书放回原位,抓住郑佩屿的手离开。
两人牵着手、心满意足地逛了整整一天,在小吃街尝了不少学生时代的美味,回家已是日趋夜幕。
这一天除了必要的时候,两人的手都未曾分开。
凉夏静谧,周遭散发着青草的芳香,蝉栖息在树上发出夏日的绝唱。尘嚣渐散,夜风的气息带着泥土的芬芳,灌入明鸾的肺叶。
自火灾发生后已过了很久,两人早已搬进了一处面积更大也更为舒适的楼房。
想到晚上吃了不少,就让出租停到小区门口,两人散步走着回去消消食。
“明鸾,你看。”郑佩屿指着两人经过的草地。
明鸾扭头看去,有一只黄色的小鸟在一只金毛大狗身边飞来飞去,狗儿以悠闲姿态趴在草地上,小鸟胆子很大啄了一下大狗的软湿湿的粉鼻子,最后停在头顶,张开翅膀耀武扬威。
大狗改变姿势直接躺在草地上,眼神却是很宠溺的看着小鸟,天生微笑唇的嘴角依旧有很明显的上扬。
画面太过美好,令明鸾嘴角不由得也跟着上扬。
遛狗的主人发现这对夫夫一直在看着自家毛孩子,热情地说:“它很乖的,要摸摸吗?”
“真的可以吗?”
“可以啊。”作为能将毛孩子养得皮毛鲜亮、油光水滑的狗主人很是自豪,“放心,它不咬人的。”
经过同意后,明鸾蹲下身子,将手放在狗狗后背上,接触到不可思议的顺滑柔软,眼睛不由一亮。
金毛果真如狗主人说的那般乖顺,主动将身子伏低,面对明鸾的抚摸很是受用地吐着舌头喘气。
晚风轻柔拂过脸颊就像温柔的亲吻,明鸾沉溺在这片柔软中,无数次感叹生命的珍贵。
他很庆幸自己依然存活在这个世界上,能吃到好吃的东西、能摸到动物柔软的皮毛、能闻到今晚的风是青草香气,最重要的是爱人陪伴在身边的此刻。
自患上安东综合征后,明鸾再次与世界建立了联系,蒙在心上的灰翳散去,连看待世界的眼睛都清明不少,这是很奇妙的感觉,就像心也终于安稳下来回落胸膛,不再是漂泊无依的。
心晴了或许就是这样。
吃饱穿暖是人身体上的需求,心理健康的重要程度不亚于身体健康,明鸾能从这些稀疏平常的事物中获得快乐,不再觉得活着很痛苦崩溃,不知不觉中心理上的伤痛也在逐渐自愈。
星空窸亮,昏黄路灯下照出来,有两条影子靠得很近。
注意到身边人缓下来的步子,郑佩屿背对着明鸾蹲下身子,“要不要上来,我背你。”
明鸾往四周小心看了看,发现没人,甜蜜地“嗯”了一声趴上郑佩屿的背。
郑佩屿的脊背比起当年好像更为宽阔了,明鸾安心地搂着丈夫脖颈,将耳朵贴进,还能听到爱人的心跳。夜色静悄悄的,能长久陪伴人生这条路的也只有彼此。
明鸾难得红了脸,他有一个问题其实憋在心里很久了:“佩屿,我突然变成Omega你喜欢不。”
郑佩屿愣了一下,脑中闪过无数思绪。明鸾成为omega他是欢喜的,之前是beta他标记不了,如今是omega后他可以按照心意侵占标记。
他占有欲很强,明鸾还是Beta的时候,即便身为极优Alpha郑佩屿依旧会患得患失、会不自信,害怕会失去对方。
如果再来几次像今天这样、明鸾身边出现追求者的戏码,郑佩屿想自己真的会特别吃味,随之更多的是惶恐。
不过如今明鸾成为omega还被他终身标记了,完完全全都属于自己,特别是事后第二天明鸾身上缠绕的荷尔蒙不再是洗完澡就没得一干二净,而是保持一整天向外明晃晃昭示这是他的人,两人之间做过什么激烈的事。
更妙的是终身标记带来的精神契约,能产生很微妙的心灵感应,就像现在他知道明鸾心情不错。
但一想到明鸾为此遭受的苦,他就笑不出来。
“说呀。”明鸾摸了摸郑佩屿的耳朵,稍微撩拨几下不一会儿对方的耳垂就泛红了。
“相比于Omega的性别,我更喜欢你的意愿。”郑佩屿纠结了许久这样回答,“毕竟从一开始,我就知道你是Beta,我也是因为真的喜欢你才和你在一起。”
明鸾愣了一会,心脏漏跳一秒,眼睛又开始湿润了,能感到很鲜明的爱,来自丈夫胸腔中那颗疯狂跳动的心,连带着他漏掉一拍的心也跟着共颤。
郑佩屿没有再开口,只是热度从脖子蔓延到耳朵,他埋头仔细走路,仿佛身上背的是整个世界,路灯昏黄的暖灯让此刻更为温情平淡。
一直背着到家,关门后将明鸾放在沙发上,郑佩屿也累了重重在旁边倒下陷入柔软的沙发里。
屋里没开灯,两个人懒洋洋躺在沙发上都不想动,明鸾用脚踢踢郑佩屿的脚,郑佩屿歪头看过来,昏暗中些微光亮能看到眉眼透着温馨满足的慵懒。
“是谁踢我。”
“是我。”
看到郑佩屿不断凑近的脸,明鸾以为对方是要够自己脑袋旁边灯的开关,直到唇上传来的柔软才明白原来是吻。
他心颤了颤,唇被Alpha反复研磨细密地吻了一遍又一遍。空气中荡漾出昙花和草莓的荷尔蒙气息,亲吻结束后郑佩屿的脸没有移开,只是稍微分唇,有暧昧潮气轻轻打在明鸾脸上。
很近的距离下明鸾溃败略微涣散的瞳眸中仿佛看到郑佩屿眼眸中倒映的自己,有着情动后粉嫩的脸蛋。
他意乱情迷用力地在郑佩屿喉结上咬了一口,留下一个小巧的牙印。
郑佩屿将明鸾桎梏在怀中,右手顺着脊背滑落,隔着裤子揉搓,明鸾很快就软在他怀中,他却还在和明鸾咬耳朵,声音裹挟着一丝疲倦后微哑的性感:“今天我们穿的是情侣装。”
“是吗。”
“其实你成为Omega后还有一个好处。”感受到掌心的潮湿,郑佩屿突然笑了一声,“省了一笔润滑油的钱。”
Beta干涩,以前郑佩屿除了将家中清扫干净,还会在每个房间都放瓶润滑油并及时补给,现在明鸾成为Omega后还挺好的,稍微揉一揉就出水了。
明鸾脸愈发烫了,他不想郑佩屿再说出什么骚话无端惹自己耳热,两人于僻静处又开始热切亲吻。
第85章 番外逆转(三)
比较可惜的是曾经那本《鸟类观察日记》被烧毁了,写着公式的草稿纸被郑佩屿珍而重之地藏进新的一本。
生活逐渐步入正轨,拽着热夏的尾巴,很快度入凉秋。
今天晚上郑佩屿下班后还要和编辑部的同事聚餐,这事早在上班出门前就已经和老婆说了。
面对郑佩屿说下班不能来接自己,即将出门的明鸾表现良好,在玄关扶着墙自顾低头换鞋,“没事,我开车,你到时候打车回来吧。”
“……”郑佩屿有些不开心,眉眼耷拉下来。为什么老婆一副很放心的样子,难道就没有什么要叮嘱自己的吗?
设身处地试想一下,明鸾如果出去聚餐深夜才能回来,自己一个人待家肯定会抓心挠肝的,饭也吃不好、觉也睡不好那种。
“好啦,”明鸾一看对方神色就知道这个人又在耍小孩子脾气,真是白长这么大个了,他主动搂过郑佩屿脖颈,在Alpha脸上亲了一口,“晚上早点回来,别喝太醉了。”
“嗯!”郑佩屿惊喜地微微张大了眼睛,眸光中满是碎钻般亮晶晶的,捂着被亲过的脸颊笑得隐秘,这才开心了。
刚过晚上十点,明鸾在家吃过饭、洗完澡,把自己香喷喷的穿着睡衣,双腿蜷起、怀里塞了个抱枕窝在沙发一角。
面前的墙上挂着巨大的电视,一片漆黑中唯有电视屏幕发出幽幽荧光,本以为不会牵挂的,但现在手拿着遥控机无意识换台,思绪早就神游天外去了。
旁边放着手机,明鸾不时往那瞟几眼,并没有任何来电显示。
太安静了,世界安静得可怕,没有郑佩屿在身边真的很不适应,即便这样的日子他已度过了一千个日夜。
直到静谧中突然铃声大作,明鸾被吓到身体一抖,看到上面显示的来电是“佩屿”,拿起手机接通。
另一边郑佩屿早已喝得醉醺醺的,嘴里嘟囔着“老婆、老婆,我要老婆…”
不少人喝醉了就开始撒酒疯、胡乱亲人出洋相,而他只是醉红了脸安静地趴在桌子上,乖得不可思议。
坐在郑佩屿旁边的同事见他喝醉了很是省心不哭不闹的,就继续和几个还清醒的人拼杯、聊天。
同事听郑佩屿呜咽了几声,略微分出一点心神看了一眼,像是发现了新大陆,和坐在对面一个戴着黑框眼镜的萌妹子分享新发现的秘密,“主编皮肤好好啊。”
妹子仔细看了看,感慨:“确实不错,也不知道是用什么护肤品保养的。”
她也是大胆,直接伸手戳了戳郑佩屿因为趴在臂弯而挤出的那点脸颊肉,羡慕道:“皮肤真好,手感也不错,我最羡慕这种没有一点瑕疵的皮肤了,怎么就连个疤痕痘印都没有呢。
主编也是颇有姿色嘛,还天天和咱们炫妻,老婆长老婆短的。”
其实郑佩屿外形优越、性情又好,身边也一直不乏追求者,但稍微一接触,明白这个男人已经是恋妻脑重症患者了,识趣的自然会退却。
退一万步,就算有不知情的人见过一面后猝然对这副俊美皮囊倾心,但只要被逮住灌输几句他家老婆怎么好的言论,旁人心中那点旖旎的小火花自然就“欻”地熄灭了、死得不能再死,连带着滤镜破碎,半点死灰复燃的可能都没有。
郑佩屿迷糊地半垂着眼,抬起脑袋四处在找什么。
同事看他醉眼迷蒙,好心问:“你在找什么呀。”
“手机、对……手机……我要干什么来着,是了,我现在要给老婆打电话。”潜意识代替大脑的思考,很顺从地将答案脱口而出。
同事找到郑佩屿搭在椅子靠背上的外套,从兜里翻出一部手机递给他,“还会打电话不?”
“会!”郑佩屿接过手机,用指纹解锁后指尖熟练地在屏幕上划拉,成功翻出明鸾手机号拨了出去。
做完这些,郑佩屿连拿着手机的意识都没有,手中的机子重重砸在桌面上机身磕出一个小凹,他直接将脸趴在桌子上仔细听着,皱眉嘟囔几句,“怎么没有声音?手机坏了吗?”
一旁的同事说:“主编啊,你想打电话的话,手机要放在耳朵边的,不然会听不到说话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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