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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家还愣愣站在台阶上。
“……”不,这……如果只是凌零一个人跑的话,他还是非常能够理解的。
毕竟少年气嘛,欢声笑语才是他们应该有的样子。
但先生你??
你也跑?会不会有点老树装嫩芽了?您ooc了啊!
秋天,晚风已经带着几分让人瑟缩的冷意,天黑也黑的快了。
坐在车上,凌零兴奋地趴在车窗看外面,“付奕洵,你有没有觉得,现在一天时间变快了。”
付奕洵认可,“嗯,科学院的研究人员发现并且表明,现在一日的时间已经不足24小时,地球的自转——”
“好了好了。”凌零无奈,紧急叫停,“想起来了,我看过这个新闻。谢谢你的科普。”
付奕洵难不成真的有一个当老师的梦想吗,怎么这么爱说教爱科普。
简直防不胜防,一丁点机会他都不放过。
“咳咳,我们去哪里玩?”凌零觉得自己真机智啊,转移话题实在太自然了。
付奕洵看了一眼凌零,嘴唇细微的抿成一条直线,又很快松开,说:“夜市。”
夜幕即将降临,灯火已经照亮了道路,夜市也早早开启。
“哇!”凌零惊呼,但不是为他们竟然可以去夜市而惊呼,而是因为,“天啊,你居然知道夜市!!”
付奕洵:……
“我,也没有这么老土。”他就说刚才为何突然有种不太妙的感觉,在凌零一声哇的时候,就想叫停,只可惜在开车,他不好直接动手。
果然凌零一说话,就是些不中听的。
接下来估计还会有。
凌零捂住嘴,噗嗤一声,“谁说你老土,没人说啊。”
付奕洵淡淡地扫他一眼,呵,到底是谁,谁自己心里有数。
“嘿嘿,不过付奕洵,我真的很惊讶诶,你居然知道夜市在哪里。”他还以为付奕洵这种养生达人,二话不说就是这个不健康那个不干净的,肯定从来不会涉及夜市这种地方。
付奕洵说:“我在这座城市生活了31年。”
言下之意就是,再怎么样,城市区域的规划和变动,他身为这座城市的一份子,还是知道的。
更何况这城里几乎有一半的土地上,都是他参与的项目。
虽然今天之前从没进去过,以前都是路过。
而且闻到那些飘满整个天空的气味时,还会皱眉。
在心中没什么情绪的想着,这都是香精香料,太不健康。
那时候的他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居然会有一天主动走进去,且还是心甘情愿的。
为了哄凌零开心,付奕洵的底线一降再降,一直在退让。
不过,他没有半点不开心,或者不愿意。
爱情,真是奇妙的东西。
“要不要睡一会?下班高峰期,前面路段会比较堵,大概需要四十分钟左右。”
凌零哀嚎,“好久。”
不过是晚高峰,也能理解了。
“付奕洵。”凌零心痛地拍了拍付奕洵的肩膀,“有时候做有钱人也没那么好,比如堵车的时候,还不如地铁呢。”
付奕洵眨眨眼,凌零发现了什么,马上追问,“你该不会没坐过地铁吧??”
付奕洵无声开车。
“哈哈哈哈!你还说自己不老土,什么年代了,你生活在这座地底下挖空了全是地铁的城市,你居然没坐过地铁!”
有时候,真不想听凌零说话,尽说些不爱听的。
“安静点,我要开车。”
凌零哦~地一声,拿出手机,“好的哥哥,好的老公。”
车子突然猛冲了一下,又飞快顿住,回到正常的速度。
“!?怎么了?”凌零手忙脚乱接住手机,“有人横穿马路?”
付奕洵深吸一口气,“没事,我走神了。”
凌零拍着胸脯,“不是我说你啊大叔,开车不要想别的,我现在就保持安静,你好好开车。”
太吓人了!刚才那一瞬间,凌零还以为出车祸了呢。
付奕洵更沉默了,还有点生闷气。
刚才不是还叫他哥哥吗?怎么现在又变成大叔了……
真的不好听,不爱听。
付奕洵说四十分钟,就真的是四十分钟,到达夜市的时候,天空正好全都黑透。
“哇啊!!!”凌零张开双臂,闭上眼,陶醉地吸了口香喷喷的空气,“这就是天堂啊!!!”
付奕洵:……
好难受。
这味道太难受了。
对付奕洵来说,这里面的气味真和毒气没区别,才站在里面闻了一会,他都有点反胃想吐的感觉。
或许真是从小到大吃的都是清淡的,一点油腻辛辣都没有,所以陡然猛烈地闻到这种混杂的味道,就会感觉无比的难受。
有点头晕。
“我什么都可以吃吗?”凌零可怜兮兮地望着付奕洵,抓着他的衣袖晃啊晃。
看着凌零软萌萌的表情,水汪汪的眼睛,现在付奕洵满脑子都是——“哥哥。”
“可以。”当然可以,还有什么不可以的?你想干什么都行,坐在我肩膀上吃都行。
凌零欢呼一声就跑去了一个臭豆腐摊,“老板,来一碗…嗯,还是小碗的吧。”
少吃点,别一下把胃里填满了!还有好多要吃的呢!
他就不多此一举地去问付奕洵吃不吃了,一点辣都不能吃的家伙,没口福辣!
第129章 这是不一样的甜 爆点金币
好久没吃的这么爽了,凌零第一口还被呛了一下。
生怕付奕洵说不能吃就别吃了赶紧回家,凌零捂着嘴闷声咳嗽,在付奕洵拿水给他喝的时候,还嘴硬道:“我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了。”
付奕洵无奈,“吃吧,今晚我不说你。”
凌零先是傻笑,笑了一会又反应过来,“你说今晚不说我,那不会留着明天说吧?”
付奕洵:……
我在你眼里是个什么人,我分明早说过,我不喜欢秋后算账。
“不会。”他帮凌零拿起书包,虽然现在还是空的,“不管你今晚吃什么,今晚,明天,以后,我都不会说你。”
得到了付奕洵的保证,如此有力!凌零心满意足,吃了个痛快。
“啊,口水飞流直下三千尺啊!好香好香!老板这个干拌的也给我来一小碗!”
“帮我再多加一个牛肉肠吧,谢谢老板。”
“老板这个肉饼多少钱?”
“我不爱吃海鲜,但是这个鱿鱼串我要吃。”
“这是什么?虾粉?是甜的?那给我来一杯吧,谢谢老板。”
付奕洵跟在凌零身后,帮他付钱,几块几块,最多十几块的刷,看的付奕洵有点怀疑人生。
这价格…真的能吃吗?
还好凌零不知道他心里的想法,不然真的会给他一个巴掌伺候。
住口!死资本家!
在买这些小吃的时候,付奕洵真的不得不感慨,凌零的社恐是分情况分场合的,还分人。
他对这些小吃店老板就非常热情,说话声音都大了,周围更是这么多人,他一点都不害怕。
反而兴致勃勃的,眼睛一直在东瞄西瞄,看见什么都要吃。
好想说让凌零少吃点,不然胃怎么受得了,可他已经答应过绝不说一句不好,只能一直在后面叹气。
眼看着凌零不光嘴里要吃,他还打包,付奕洵的眉心都快夹出皱纹了,“你…这是买回去打算什么时候吃的?”
凌零嚼着一个丸子,“老公~”
付奕洵:……很好,不妙的感觉又来了。
但他还是应着了这一声老公,“嗯。”
“我今天心情不好诶,你要让我开心呀。”
“……嗯。”
“我心里难过,我今晚不想睡觉,我想玩游戏看动漫,这样才能缓解我的心情。”
付奕洵:“……所以?”
“所以我买回去今晚边看动漫边吃的。”
付奕洵闭眼,吸了口气,有些话已经在嘴边了。
凌零赶紧挂脸,嘴角弧度下压,“你骗我,你根本就不是诚心想哄我开心,那算了,我不吃了,回去吧。”
付先生又把嘴边的话憋了回去,长出一口气,“没有,我听你的。”又顿了顿,似乎在调理心情,“好,不想睡就不睡,要看什么就看,我陪你一起。”
凌零嘴角又扬了回来,他一手抱住付奕洵的腰,“老公!你这样真是太帅了!我爱你!”
“。”付奕洵失笑,心跳有些快,“我也爱你。”
如果不是凌零的嘴巴看着就很辣,付奕洵都想不顾人群和场合,亲一亲凌零。
他说他爱我。
虽然我早就知道这个事实,但也还是不免为此感到心动。
凌零松开手,又去吃别的东西了。
付奕洵还是付款的那位,手里的书包从空空如也,到现在已经快要堆满。
凌零也吃的差不多了,肚子浑圆,满足惬意地眯起眼睛,“舒坦。”
很多以前没吃过的也吃到了,爽啊!
如果易禾在这就好了,他能稍微丢下脸皮,豁出去了跟着他一起喊一句:“快哉快哉!”
打了个嗝,凌零忽然隔着人群,看到远处的一道灯光下,有人举着一大串红彤彤的糖葫芦,他眼神在糖葫芦上停住,感慨了一声:“糖葫芦诶,好像已经很多年没见过了。”
小时候最常见,也最盛行的街边零嘴,现在也已经退出主流,没有市场了。
付奕洵也看了过去,思绪回到了那份调查资料上。
一份有关于凌零的资料。
和糖葫芦有关的字眼,也是存在过的。
凌零6岁那年,过年,恰逢下了一场很难得一遇的雪。他随着父母出门走亲访友,路过一个巷口时,看到了过年都没歇业的糖葫芦店。
凌零穿着短短的棉服,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红包,那是前一个亲戚给他的压岁钱。
他抓住父亲的裤腿说:“爸爸,我想吃糖葫芦,我有钱,我自己去买。”
那男人不耐烦地将他踹开,“吃吃吃,就知道吃,烦不烦,没看见在找路吗。”
凌母也不耐烦,刚跟老公因为路线分歧吵了一架,“自己去,别在这烦人。”
凌零也不管被骂,难听话被他自动免疫,攥着红包跑去买糖葫芦。
买完后店主就关门了,说他也要去走亲戚了。
凌零还觉得自己好幸运啊,居然买到了最后一个,他今天真是太好运啦。
只是等他买了回来,原以为会在原地等他的父母却不在了,他就那样在冰天雪地里站了很久,久到站不动了,他跑到糖葫芦店外坐着,又冷又害怕,小孩子还撑不住昏昏欲睡,直到天黑,才在一道手电筒中睁开眼。
资料中写的是,找到他的人是凌光。
凌光。
小时候的凌光或许真的只是性格乖张,但本性其实也算不上坏,最多就是个熊孩子吧。
他喜欢捉弄凌零,也是因为喜欢和他玩。
第一个发现凌零不见的人,是他。
提议要出去找,二话不说,什么也不顾就冲出去的人也是凌光。
看到这里时,付奕洵是感谢的,至少他感谢凌光那天去找了,也真的找到了凌零,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那么冷,衣服又短,前一年留下来的洗过不知多少次,早就不怎么保暖的棉服。
凌光总是恰到好处的帮助凌零,救过他。
所以,凌零会对凌光产生一些懵懂的心动,也不难理解了。
只是后来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或许只有凌光自己知道了。
“想吃吗?”付奕洵的声音从回忆中出现,凌零歪着头,像是不解。
付奕洵指着糖葫芦,又问了一句,“想吃吗?”
凌零笑着,“嗯…想吧?”他也不知道,早就忘记糖葫芦是什么味道了。
付奕洵找了个位置让凌零坐下,把书包递给他,“等我。”
说完,竟直接拔腿跑了出去。
第130章 不知道写什么标题 爆点金币吧
凌零睁大眼,在七彩斑斓的灯光下,他看着付奕洵穿梭在拥挤的人群中。
完全没有了他身为一个公司总裁的架子,形象更是没再当回事,仿佛一个普普通通的,再寻常不过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小老百姓。
在一个下班后比较清闲的夜晚,来逛一逛夜市。
分明身上还穿着西装,回家后就安抚凌零的情绪,又说走就走地出了门,根本没时间换衣服。
他就这样,穿着一身昂贵的西装,挤过一个个小摊,沾上了不属于他,也本不应该出现在他身上的烟火气。
付奕洵付了钱,拿着糖葫芦又飞快的跑了回来。
凌零有些走神。
等那只能给他安全感的大手,将糖葫芦递到他面前时,凌零才眨了眨眼,“怎么跑这么急,形象不要啦?”
他都听见付奕洵喘了好几口气,才均匀呼吸。
付奕洵重新拿回书包,将糖葫芦塞给凌零。
“因为想让你快点吃到,也不想让你久等。”
因为,不舍得留你一个人,不舍得让你孤单。
所以想快一点,再快一点,回到你身边。想看着你露出真心实意的,释怀的笑。
我的宝贝,让我陪你一起忘掉过去的所有,不开心的,烦恼的,痛苦的。就连那些人带给你的,那短暂的快乐,也都忘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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