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是不是!”顾宁初急得脸都红了,“不喜欢猫咪!不喜欢!”
赢周失笑,放松了力道,由着顾宁初把自己的耳朵解救出去。
“很疼的……”顾宁初委屈巴巴地揉着耳朵,“肯定红了……”
赢周低头去看,耳朵尖确实是红了些,不由得有些后悔自己下手重了。他冲着顾宁初那只耳朵轻轻吹了吹,像小时候顾宁初磕碰着之后一样。
“呼呼。”
就不疼了。
哪知道赢周这轻轻地一口气吹到顾宁初耳朵上,疼痛是缓解了不少,耳朵看起来却是更红了。
顾宁初忍不住缩了缩脖子,有些不自在:“嗯……可以了赢周……有点,痒……”
赢周:“真的不疼了吗?”
可是,他明明看见顾宁初耳朵上泛起的红,从耳朵一路蔓延下去,沿着耳背扩散进了后颈。
他的眼神暗了暗,又问了一遍:“真的不疼了吗?”
声音是赢周自己也没发现的喑哑,透着一股压抑的情愫。
顾宁初的耳朵红得更厉害了,低着头喃喃:“真的不疼了……”
这话题再继续下去,顾宁初只觉得自己的耳朵和脖子都要烧起来了,赶紧一拍脑袋,胡乱转移话题:
“对了赢周,花魁游街就这样结束啦?我只听见了音乐和锣声,还以为还有别的热闹呢。”
赢周已经习惯了顾宁初时常不按套路,又生硬的转移话题的方式。见他确实已经害臊得不行,也不再逗他,顺着他的话回答道:“没有别的热闹了。今夜就是丝竹奏乐,花灯满街,为了花魁游街。”
“花灯!”
顾宁初来了兴致:“一整条街都是吗?一定很漂亮哦~”
他从来都没有见过花灯,听别人说,上元节的时候,城里每家每户,每一条街每一道巷都会挂满各式各样的花灯。
手巧的匠人们会把花灯做成各种形状,有兔子、猫咪,也有桃子、樱桃……
“嗯,很漂亮。”
赢周见他一脸开心的模样,心中骤然涌起一阵酸意。最是平常不过的人间烟火,顾宁初从来都看不见。
虽然他本事不小,平时即便是没有盲杖,大多数时候也行走自如。但是他看不见,是真的。
赢周抬眼望去,这条长街上的花灯已经熄灭了许多,剩下为数不多的几盏,在夜风中也是摇摇欲坠的模样。
样式倒是挺多的,有荷花、兔子、桃子……
顾宁初还在畅想:“赢周,要不下次我们一起去冥界地府吧。我记得忘川之畔,彼岸花丛中,有许多永不熄灭的冥火,虽然惨绿惨绿的,还有一些奇怪的惨叫声……不过,一整条忘川边上都是这些冥火的话,看起来也许就跟花灯差不多哦?”
“你觉得呢?”
“哎呀,我忘了。算了算了,你最不爱去地府,也不喜欢忘川。就当我没说过啊。”
“小初,抬头。”
“啊?”顾宁初听见赢周叫他抬头,他还傻傻地没有反应,只抬头看向赢周。
“看这边。”赢周捏着他的脸,把他转了一个方向,看向长街。
黑暗之中,金红的火焰一簇接着一簇地在空中点燃,它们有些化作花朵的样子,有些化作长耳兔的兔子,有些化作胖胖的桃子……
“赢周……”
顾宁初从没见过,赢周的天妖狐火变幻出这样多的模样。毕竟……妖族最神奇的妖火每一次出现,都是为了战斗,怎么会做这种……没有意义的事情。
赢周揉揉顾宁初的头,说:“对不起小初,我尽量让它们更像花灯一些。”
没有宣纸的形、没有竹骨的身、也没有笔墨色彩勾勒的缤纷,只有金红色的火焰,笨拙而努力地化作一盏又一盏,只有火焰的花灯。
顾宁初被这遮天蔽日一般绚烂的花灯晃晕了眼,他只觉得眼中每一盏狐火花灯都晕出了一圈影子,有些模糊了。
“没有,很好看……真的……”
顾宁初虽然极力忍住不哭,但颤抖的声音仍是暴露了他。
“这一定是天底下最好看的花灯,真的。”顾宁初深吸一口气,开心地说。
赢周的心骤然被狠狠地击中了,若是早知道……一点小把戏能让小初这么开心,他早就应该这样做才是。
“小初……”
“赢周,你看!这是兔子吧~”
顾宁初牵着赢周跑到一盏兔子花灯前:“好可爱啊~”
赢周只好回答他:“是的。”
“那这个呢?这是桃子吧!”
“这个这个,这是什么花?”
赢周耐心地,一一为顾宁初解答。
“那……这是什么?”
赢周一看,原来是一只九尾狐狸模样的花灯。他也记不得自己还有变幻这样一盏花灯出来,也知道顾宁初明明会认得它。
他仍是认真回答:“是狐狸。”
顾宁初歪着头,轻笑一声:“不是,是赢周。”
赢周刚想反驳,他怎么会是这样一团模糊到没有眉眼的狐狸,但看见顾宁初唇角弯弯的模样,他的心也一下子软了。
他点点头,认真地说:“嗯,是赢周。”
第61章
顾宁初觉得, 霍盈盈这事儿暂且不急。一是她本人情况有些复杂,他们还没有弄明白这似妖非妖、似人非人的样子是什么原因;二是,当初荆回川只是说若她过得不好, 想办法帮一帮。
那天见她, 似乎并没有过得不好的样子。
即便是风尘女子,也要她自己愿意, 才有帮的意义。
赢周这些事情上从来都是随他,见顾宁初暂且不紧要这事儿,便提议, 不如早点去到墨金村,把荆回川托付的事办了。
而且,墨金村是他们的家乡,若是还有当年相熟的人在的话,关于霍盈盈的事也可以打听打听, 了解一下。
顾宁初欣然接受了赢周的建议。
一路游玩, 约莫过了小半个月, 他们终于到了蜀南的墨金村。
这是一个地势很陡峭的山村, 位于当地一座小山的山腰之上。要进到村子里,需要爬上一条崎岖险阻,狭窄蜿蜒, 只容一人行走的山路。
蜀地多山,这种使用简易工具就着山体开凿出来的路十分常见, 只是在台阶上铺了一些大小不一的石板,便算是路了。
青天白日的,赢周施法不太方便, 抬眼见这路陡峭难行,想了一下, 撩起衣裳,便在顾宁初身前蹲下。
“来,我背你。”
顾宁初也不客气,展臂往前一扑,整个人软乎乎地趴在了赢周背上。
“抓紧了。”
有力的大手托起顾宁初,赢周轻松地、一步一步走在山路上。顾宁初手里拿着一把先前在集市上买的青竹小伞,撑开了给赢周挡着头顶的阳光。
赢周笑他:“撑伞做什么,并不热,收起来吧。”
蜀地的太阳并不毒辣,此时虽然是正午,但他们行走在山林之中,阳光不过是零星地从树叶的缝隙中漏下来,更是凉爽。
顾宁初为了撑伞,只把一只手扶在赢周肩上,自己又不老实,总在背上动来动去的,赢周生怕他不小心把自己给摔了。
顾宁初笑着说:“虽然不热,但你在出力,我怎么好心安理得的享受呢~总要做点什么呀~”
赢周笑笑,便不管他,只收紧了一些手臂,好将他背得更稳当一些。
就这样走了好一会儿,恰好,瞧见有一个樵夫挑着担迎面走来,赢周便停下侧过身,打算让他先过去。
“哟,公子体力好得很嘛。”
那樵夫见赢周背着顾宁初走了挺长一段路,脸不红气不喘,脚下还稳稳当当的,颇有些佩服,笑呵呵地说:“这条路,我挑着担上上下下十多年,也不一定有你这样好的力气。”
听到别人夸赢周,顾宁初就觉得特别高兴,比夸他自己还要开心,一脸自豪地回应:“那是自然的,赢周体力可好了。”
赢周听了这话,手在身后悄悄地捏了一下顾宁初的屁股,压低了声音小声说:“嗯,我体力好。”
片刻过后,顾宁初想到了什么,蓦地脸红了。
樵夫没发现他俩的小心思,见二人模样俊俏,感情也好,看着欢喜,便热情问道:“我看二位公子模样不凡,来这偏远的穷山村是有什么事吗?”
顾宁初便向他说明了来意,并打听霍家的事儿。
“死了啊……可惜,可惜……”
樵夫一脸遗憾摇了摇头,放下担子,说:“当年逃荒出去,确实是他们两个带着霍家那个小姑娘一起,这么多年也没有回来过。”
“他们兄妹感情好吗?”顾宁初接着问。
“好得很啊!”樵夫十分肯定地说,“两家都死了爹娘,家里就剩孩子了。小姑娘是唯一的妹妹,平时日里有什么吃的,连峰和回川两个小子都是省着给她的。自己不吃,都要给妹妹留一口。”
“这样啊……”顾宁初点点头,“我想,也是。”
不然荆回川不会在要下地府前,还特意跟他提霍盈盈这事儿。
二人谢过了樵夫,继续往村里走。村口一位晒太阳纳鞋底的老妇人,给他们指了原先霍家和荆家的老房子。
在村子南面边缘的两间旧屋,并排着挨在一起,连个院子也没有,只有屋前一块共用的空地,空地旁有一棵枝叶茂密的老橘树。
屋子年久失修,已经非常破旧,屋顶的瓦片破碎了好多,门板也腐朽了大半,赢周毫不怀疑他开门的动作,就可以让老房子马上倒塌。
虽说当时荆回川是说,在墨金村随便找一棵树,把他和霍连峰的头发埋下去就行。
但顾宁初觉得,既然已经有落叶归根的意思了,就别随便找了,埋在他俩家附近应该是最好的。
赢周找了一根小棍儿,在老橘树下挖了一个不深不浅的坑,把荆回川郑重托付的小布袋埋了进去。
顾宁初填上土,还在上面用力踩了踩。
“赢周,你说……他们俩如果都投胎了,这头发还有用吗?”
这个问题,当初顾宁初也问过荆回川。他的回答是:今生留个念想,若有来生,随缘就好。
随缘就好……若是真的情深义重,会舍得随缘就好吗?
赢周知道顾宁初在想什么,细心地拍掉他手上沾染的泥土,说:“证明他们今生的情谊,即便岁月流逝,轮回转世。”
即便转世之后,记忆不存。但今生执子之手,死生契阔是铭心刻骨的真实。
有些时候,爱并不需要太多的形式或者是时间去证明什么。相爱的人能够心意相通,就已经是幸运的了。
“嗯……”顾宁初忽然握住了赢周的手,“一生,足够吗?”
如果今生不够,那么来生……
不,不行。顾宁初觉得自己偏执了。有一生,就够了。他和赢周,与霍荆二人不同。
他俩都是人,可以有一个来生的缘分,这是自由,也是希望。轮回转世之后,新的人生开始,若是有缘再次相遇、相爱,那是上天额外的眷顾了。
新的人生,新的爱情。
可是自己与赢周不同。
赢周是没有来生的。妖鬼没有转世,只要不再死一次,会拥有普通人难以想象的悠长岁月。
而自己,也不应该自私到将赢周漫长的一生都禁锢在自己身边。
他能够在赢周的岁月中,占据一段就很好了。就像那么多那么多的星星,有一颗赢周记得叫顾宁初,就很好了。
“你呀。”
赢周将顾宁初拉到怀中,紧紧地抱着他,在他耳边轻声说:“一生,足够了。”
不论未来会有多么漫长的孤寂岁月,赢周的一生之中,有过顾宁初,就足够了。
不管是五十年,还是六十年。
与顾宁初相伴的日子,赢周会永远记得,会在今后无边无际的孤独之中,让他在回忆里永远的甜蜜和快乐。
相伴一生,是赢周陪伴顾宁初一生。
山风徐徐而来,吹得老橘树的枝叶沙沙作响,像是在为霍荆二人,也像是在为他们两个见证。
办完了事,顾宁初与赢周便准备离开。临走前,赢周在旧屋里,还发现了一个脏兮兮的,破烂不堪的旧布娃娃。
那个布娃娃像是许多边角料拼接在一起的,颜色、花样十分凌乱,针脚也非常粗糙。
娃娃的背后,歪歪扭扭地绣了一个“盈”字。
赢周弄干净娃娃,交给顾宁初收起来:“带上吧,也许有用。”
二人离开墨金村不久,竟然遇见了一个多日不见的熟人。
“山骨?!”
“小瞎子,我想死你了!”山骨从马上一跃而下,飞奔到顾宁初身边,刚想伸手抱一抱顾宁初,就被赢周不动声色地挡在了他们二人之间。
“动嘴就行。”
“哎呀你真是的……”山骨无奈退后两步站定,拍了拍赢周的肩,“行行行,也想你,也想你行了吧。”
“山骨,你腿好全了吗?你这些天去哪里了?你怎么知道我们在这里?”
“停停停……”山骨双手举起,无奈道,“一个一个来。”
“腿好啦,没事儿!这些天是回九黎了,我三哥受了伤。虽然不对付,可他毕竟是我三哥,我不能看着他死是吧……”
苍风的伤,顾宁初也知道必然是自己的“还施彼身”造成的,闻言问了一句:“那苍风是没事了?”
46/56 首页 上一页 44 45 46 47 48 49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