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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灰白眼睛彻底生长出来,完整地吸附、占据于鬼公脖颈的瞬间,鬼公的脑袋竟直接从颈部脱离而下,颈椎生生折断,溅出涌泉似的血浪。
脑袋沉重地摔落在地上,“骨碌碌”地滚远了,没再回来。秦殊微微抿唇,没有吭声,侧耳听着屋子里刘阳阳走动的声响,并未擅自再做出行动。
因为眼前接二连三发生的恐怖异变,并不是此刻最让秦殊感到惊疑不定的现象。
更不好惹的存在,正位于鬼公的尸身之后。
是那座被火焰吞噬的祭坛,是那个从炙热烈火中一步一步走出来的……穿着普通校服的漂亮少年。
他有一对金珀般的澄透眸子,面无表情,苍白瘦削恍若鬼魅,气息淡漠而阴沉。
唯独那双直直看向秦殊的眼睛,倒映在火舌摇曳的明暗光影里,竟比宝石更显得璀璨瞩目,更能蛊惑人心。
“你是谁?”秦殊轻声问。
“我是裴昭。”裴昭轻声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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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打油诗都是我编的,编得不好[求求你了]
第34章 诡异的一家人
这个名叫裴昭的少年心情不好。
秦殊摸摸额头上越长越大的兽角, 心里无端如此揣测着。
他看了一眼满脸紧张的阿爸,又看了一眼满面红光的阿妈,随后默默拿起筷子, 给小妹夹了点菜, 还给裴昭倒了一杯乳白色的山兰酒。
至于那个盘腿坐在角落里的无头尸体,以及镶嵌在尸体颈部的那颗圆圆眼球……秦殊尽可能装作没看见, 以免影响自己的食欲。
今日他们家中的饭桌上, 就这样整整齐齐坐着五个人。
刘阳阳已经趁乱跑出村子,不知道做什么去了。而由竹子祭坛所“召唤”出来的裴昭,被阿爸阿妈当作贵客邀请进家中,热切地请他留下享用丰盛午餐。
清蒸海鱼, 竹筒烤牛肉,糯米炒肉丁,白切小公鸡, 小半只色泽金黄的烤花猪, 还有汤汁浓稠的杀猪汤, 由用料大方的猪血猪肠烹煮而成。
秦殊隐约觉得自己是个不挑食的人, 这些东西他多半都很爱吃,但问题来了,现在他颇为食欲不振……
因为, 鬼公那颗血淋淋的狰狞脑袋, 此时此刻还在他们家的院子里躺着,无人收敛!
“多吃点, 贵客, 您多吃点,我们家有酒有肉,想吃什么都可以, 还是说……”阿妈热情地说到一半,稍稍停顿,眼神扫过角落里的尸体,“饶把火也能做的,您实在不满意,我可以给您炖一锅香喷喷的和骨烂,嫩得很。”
秦殊又听不懂了,但他本能地觉得这不会是什么好词儿,因为裴昭的心情,似乎随着阿妈说的话而越来越阴沉。
当然,秦殊也无法断言,这个从火中出现的神秘少年究竟在想些什么。
毕竟裴昭表面上仍是面无表情的,看不出情绪,只垂眸安静地喝了一杯又一杯山兰酒。那张苍白得近乎透明的漂亮脸蛋,却没有浮现出丝毫红晕和血色。
酒量好得吓人。
半晌后,裴昭冷淡开口:“不需要。你们想让儿子回来,直说就好。”
“明白,明白!”这话一出,阿爸蓦地坐直身子,看向秦殊,“砍奥,听贵客的话,明白?你今天陪着贵客,他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
“好,”秦殊很配合,弯着唇又给裴昭斟满了一杯酒,“裴昭,我需要做什么?”
“你要完成这个故事,”裴昭看着他把酒倒满,随即便拿起酒杯,很给面子地一口喝完,却仍是语焉不详,“吃饱一点,饭后我们进山。”
“我知道了,那……你也多吃点?”秦殊若有所悟,低声问道。
“不喜欢。”
“好吧,那我就随便吃了!”
秦殊端起饭碗,将一整条竹筒里的烤牛肉都倒进自己碗里,收到了全家人赞许的目光。这种赞许的来源,甚至包括一开始还很馋牛肉的福福小妹。
她突然就不馋了,没再闹着要“砍哥喂我”,圆圆的清澈大眼睛里散发出强烈的期待与柔光,与阿妈阿爸如出一辙。
这种堪称诡异的和谐氛围,令秦殊本能地心里发毛,偷摸着往裴昭身边靠了靠。
虽然一想起鬼公的脑袋就很倒胃口,但裴昭身上是香香的,根本没有沾染到什么烟熏火燎的味道,秦殊越闻越觉得干净清爽,心里踏实。
更何况,就算裴昭看起来很不好惹,白到透光的皮肤有点像鬼……可从某种程度上看,裴昭比他的家里人正常得多。
而且关键在于,裴昭穿着刘阳阳提起过的高中校服,袖子标签处缝着“江城二中”四个字。秦殊偷看过了,这简直就是安心与信赖的化身,毋庸置疑!
因此秦殊吃得越来越享受,越来越投入,他也顾不上形象,用最快速度给自己补充体力与能量。不得不说,村里土生土长的鸡牛猪肉和细嫩鱼肉,果然是怎么做都好吃,鲜美无异味,而且他一吃就知道不是人肉,心中难免舒坦许多。
“秦殊,不能喝酒。”
“……唔?”
正当秦殊一不小心被噎住,想随便喝点山兰酒润润嗓子时,裴昭忽然出声阻止了他。出于某种不明原因,那双淡漠冰冷的眼睛里,竟然破天荒透出几分无奈的情绪。
“你今天不能喝酒。”裴昭再次重复。
“对对,砍奥,要听贵客的话。”阿爸阿妈异口同声。
“听贵客的!”小妹摇头晃脑地跟着附和。
秦殊被这家人弄得浑身发毛,点了点头没有吭声,给自己倒了杯热茶压压惊。
疯子。这种莫名其妙的魔怔氛围,确实很有感染力。他拒绝融入其中。
酒足饭饱过后,阿爸阿妈手脚麻利地收拾残羹剩饭,同时张罗着准备好了厚实的围巾和手套,一共两人份。
活水村外的气温很低,压抑的滚滚雷声仍时不时划过天际,让村人纷纷面露惊惧,争先恐后躲进了屋里。太阳顽固地躲在乌云之中,天色也晚了,上山时很容易冻伤。
单从这个角度看,还挺贴心的,秦殊便也没有拒绝。
他有些吃撑了,本想装作乖孩子的做派去帮忙洗碗,可直觉告诉秦殊,最好永远不要走进家里的厨房。
于是秦殊心念一转,干脆先起身去卫生间洗手洗脸。刚一开门,看见镜子里那只狰狞的黑色兽角,他差点又被自己吓了一跳。
他像个杀人犯,或者刚从某凶杀现场逃离而出。头发有点乱,额头那一块撕裂受伤得很严重,流出的血迹已经干涸。
暗红血点溅落在他眼尾眉梢之上,侧脸更是残留了一长条刺目的血流痕迹,顺着下颌线一路蔓延至侧颈和衣领深处。
至于那根兽角……秦殊摸了摸,手感冰冷而坚硬,犹如某种漆黑如墨的金属,却隐约有着一圈一圈独特的暗纹,需要用手指触摸才能察觉。独角的尖端比枪矛更具攻击性,仿佛透着寒光,极其锋锐,险些把秦殊自己割伤。
尽管真的被吓了一跳,可秦殊摸着摸着忽然发现,他心中并不是很反感这只角。
他觉得这就是他的角。
帅死了,唯独长出来的过程有点折磨人,但真的帅死了!
话说回来,让他感到不舒服的也并非是兽角本身,而是——他那越来越不对劲的阿爸阿妈。
这对夫妻,居然都直接无视了兽角的存在,在吃饭之前,也没想着让秦殊清洗一下脸上的鲜血。他们一门心思尽数放在招待贵客之上,完全不在意儿子头上长角的“细枝末节”。
福福小妹最初还有话想问,可阿妈看了她一眼,她便乖乖低下了脑袋,懂事地拿起勺子自己吃饭,不需要爸妈追着她喂。
太怪了。当秦殊刚从家里陌生的床上醒来时,他虽警惕,但也觉得自己的“家人”挺正常的,淳朴老实善良,有些封建迷信,但是无伤大雅,可以正常沟通。
然而事实证明……就连看起来最温柔的阿妈,在这场消耗不小的祭祀里,肯定也别有所图。她起初对鬼公如此热情,却在鬼公死后直接当作无事发生,这很恐怖。
再想想卧室衣柜里,那些由人骨打磨而成的珠串项链,秦殊忽然不想呆在这里了,有点喘不过气的压抑感。
他洗了把脸,快速戴好阿妈阿爸准备的围巾和手套,裹住半张脸,又在这一家人殷切的注视中,主动牵起了裴昭的手。裴昭没有挣扎,这说明他应该不是很反感肢体接触,真好相处。
紧接着,秦殊迫不及待离开家门,牢牢牵起裴昭,朝活水村后的小山走去。
而与此同时,盘腿坐在角落里的鬼公尸体,竟然也跟着缓缓站起身来,摇摇摆摆跟在秦殊身后。灰白眼球镶嵌在断颈之上,骨碌碌四处打着转,似乎对村子里的一切都感到十分新奇。
殊不知,它才是这村里最新奇、最邪门的玩意儿。
秦殊捏捏裴昭的手,小心翼翼地低声问:“请问,那个眼球怪物跟着我们,没问题吗?”
“它是你的同伴,会听你的,不是怪物。”裴昭好像有些无语,抬眸扫了秦殊一眼。
在裴昭轻声解释的同时,他那股似有若无的“心情不佳”之感,仿佛更明显了一点点。
“……我的同伴?这么厉害,”而秦殊愣了愣,若有所思地转头看去,“小眼球,你能翻个跟头给我看看吗?”
“啪嗒——砰!”
裴昭说得没错,灰白眼球确实会听他的,并且毫不犹豫开始照做,却因为对于这具尸体的掌控力不佳,操作生疏……根本没能成功。
跟头才翻到一半,整具僵硬的尸身便沉重地摔倒在地上,小腿“咔嚓”折断,露出半截森白的腿骨,差点把眼球自己都从尸体里摔了出来。
眼球尴尬地挣扎起身,用力把突出来的骨头重新塞回皮肉里,显得分外手忙脚乱。
秦殊:“……”
不知为何,这令人难以吐槽的荒诞画面,反而使得秦殊心情轻松了些。不仅是哭笑不得,而且真的很想笑。
于是他稍稍低头,看向两人隔着手套相握的手,再次轻轻发问:“裴昭,我们两个是同学关系吗?”
“嗯,同桌。”
“原来如此,你知道那颗死人眼球是怎么来的吗?”
“市一医院碎尸案的受害者,厉鬼。你答应她,会帮她完成心愿,她就跟着你了。”裴昭声音闷闷地回答。
他对这些话题感到心不在焉,本有些上挑的眼尾懒洋洋垂了下去,半张脸逐渐埋进了松软的围巾里,连声音也被埋在其中。
好可爱。秦殊轻咳一声,忍着没把真实想法说出来:“这样啊……诶对了,裴昭你认识刘阳阳吗?”
“认识。赶尸人。”
秦殊心里陡然一松,愈发活泛起来:“裴昭,我们两个的关系一定特别好,对吧?”
裴昭倏然抬起眼眸,琉璃似的淡金眼珠一转不转盯向他,像只敏锐的小猫:“为什么?”
“唔,怎么说呢,直觉?看见你从火堆里走出来的时候,其实我真有点害怕,下意识是想拉着阿妈逃跑的。可如果你真的想伤害我,我跑也没用,对吧?还不如先试试和你交流,问问你想要什么。”
“对。”裴昭点头,仍然盯着他等待后文。
秦殊笑了笑,踢开几块挡路的石子:“裴昭是个很好听的名字。”
“……什么意思?”
“昭是光明的意思,日月昭昭。我一听就知道,你不是一个想来吃掉我的超级大坏鬼。”
“……歪理邪说,不谨慎,”裴昭目光转向一边,面无表情,“再这样轻易相信他人,你会被擅长伪装的恶鬼吃干抹净。”
“哇,听上去好恐怖的样子,可我还是觉得你很可信,脾气也很好,比活水村里的人正常多了。”
裴昭闭了闭眼,接着继续:“那颗眼球也是这么来的。它是厉鬼,早该彻底消失,是你非要和它聊聊……把它聊成了你的宠物小精灵。”
“哈哈哈哈哈……”
这次秦殊是真忍不住笑了,笑声在村尾的泥土小道上回荡,引来了村民们隔着窗子的警惕注视。
山脚下的自建民房很多,密密麻麻沿着山脚散开,也算是临海渔村的特有现象。除了捕鱼的黄金季节要住在渔船上,村民们都更喜欢住在山脚处。
这里地势偏高,远离海岸,可以避开异常涨潮时的淹水风险,平日里还方便上山捡柴火、割猪草,顺便再养几只满山跑的鹅与鸡,处处都方便。
这些细节听上去挺正常的,但当秦殊被无数双眼睛沉默注视着,他可感受不到丝毫的烟火农家好时光。
那些人的眼睛,从黑暗的窗沿、细细的门缝和厚重的窗帘里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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