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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准确来说,是秦听竹没什么话想跟他讲,她总是沉默寡言。
秦宋只知道自己有个见面没超过十次的姓宋的爹,只知道那个男人没有和秦听竹结婚,只知道那个男人有自己的家还有另外两个儿子。甚至关于秦听竹和那个男生之间的恩怨,秦宋也一点不知。
所以秦听竹的去世,对秦宋来说,是懵懂又迷茫的。
他甚至没有在秦听竹临走前,站在秦听竹身边亲耳听秦听竹说些什么。只隐约知道秦听竹去世后给他留了很多钱,但似乎要等到他十八岁那些钱才真正属于他。
秦听竹走的那晚是中秋,秦宋刚在医院吃完一个月饼,就看见了宋成良站在他面前。
宋成良把他领回了家,他和秦听竹的家。
在家里,宋成良给了他一笔钱,数量不算少,然后对他说,“明天我会给你找一个阿姨来照顾你饮食起居,有什么想吃的需要的都直接告诉她,我会让她给你买。有任何别的急事,打电话给我。”
关于那笔钱,宋成良只字未提。
秦宋不知道这笔钱是用来干嘛的,是他的生活费,还是拿来打发他的?以后还会给吗?有什么固定的大支出是需要他用这笔钱来支付的吗?阿姨的工资需要他支付吗?
宋成良什么也没说,秦宋也不敢问。
秦宋记忆里的宋成良,每次出现都伴随着秦听竹的歇斯底里,两个人脾气都不好,也都和他不亲近。
所以秦宋每天放学,也都只能饿着肚子往家赶。
好在宋成良给他找的阿姨做饭非常好吃,他每次都能吃两三碗。只不过也是位沉默寡言的人,不爱和他聊天。
雨还是没有变小的趋势,秦宋泄气地站在摊铺下。
片刻,一个游戏启动音传进了秦宋耳朵里。一个很熟悉的启动音,他在班上经常听见,这款游戏最近非常火,班里爱玩的同学多得不行。
闻声看去,一个和他一样穿着十一中校服,身高也大差不差的男生坐在四四方方的折叠桌前,胸前还摆着一笼热气腾腾的灌汤包,正一丝不苟地盯着手里的手机,往嘴里塞灌汤包。
咽了下口水,秦宋更饿了。
片刻,大概是感受到了他的视线,小男生抽空抬头看了他一眼,随后便朝自己对面的凳子抬了抬下巴,“傻站着干嘛?坐着等啊。”
秦宋:“哦。谢,谢谢。”
还没正式开始打游戏,男生又抬头随意看了眼坐着的秦宋,问,“没伞啊?”
“嗯,忘带了。”秦宋答。
听见这话,男生放下手机,走到老板夫妻的旁边,不打一声招呼地就从箱子里掏了把伞出来,走过来递给秦宋,又继续低头盯着手机看。
看来是这家店老板的儿子,秦宋想。
接过伞,秦宋琢磨了半秒,左思右想还是觉得这是在赶人的意思,虽然现在雨大得不行,夫妻老板两人也没有要马上收摊走人的意思。但自己一个外人在这里,或许会耽误别人谈话,秦宋只好起身,准备和面前的男生告别并表示明天会把伞还过来。
但他还没来得及开口,男生就已经余光瞥见了他起身,于是满脸不解,“你干嘛?”
“回,回家。”秦宋说。
男生轻笑一声,偏头看了眼棚子外的大雨,“你急着回家干嘛?这么大的雨,你就算有伞也得被淋成落汤鸡,再等会儿吧。”
“......哦。”秦宋又说,“谢谢你的伞,我明天会拿来还你的。”
男生想也不想:“不用。”
“嗯?”
这会儿男生手机里的游戏已经开始了,但他还是放下了手机,拿过秦宋手里的伞,直接撑开给秦宋演示,“这伞的伞柄弯了,本来也要扔的,你用完直接扔了就行。”
秦宋这才点点头,补了一句谢谢,那男生才又继续打着手里的游戏,没抬头,“多大的事儿说这么多次谢谢?你也太客气了。”
可雨势还是没半分要小的意思。
灌汤包的香气就在三十厘米外,秦宋饿得叹气的力气都没了。
很快,肚子传来响亮的叫声。
秦宋尴尬地闭上眼,他不知道男生会说什么,他又要怎么回应。
也许男生会告诉他摊铺上还有在卖的灌汤包,可是他不知道该怎么表示自己没钱。连一笼灌汤包的钱都拿不出来,这太丢脸了。
只不过等了半晌,秦宋也没等到男生开口。
猜是男生沉浸打游戏,多半没听到他肚子发出的声音,秦宋悄悄地睁开眼往旁边一瞥,没曾想他视线刚过去,男生就把自己面前只吃了两个的灌汤包推到他面前,依然没有抬头。
“你吃吧,我吃不下了。”
秦宋一怔:“......哦,哦。”
第27章 他叫什么名字?
校门口灌汤包店老板夫妻俩的儿子名叫路之简,这是秦宋第二天才知道的。
他从何昊羽那儿打听来的。
起因是大课间做完广播体操,何昊羽和路之简很熟络地搂在一起就往篮球场跑去。
秦宋目睹了全程,还在篮球场门口煞有介事地来回走了两趟,其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跟着他们往篮球场去,但余光还是准准地在人群里锁定了路之简。
等到课间操结束,秦宋不太经意地找前桌何昊羽聊天。
“你们刚才一起打篮球的是不是还有别班的?”秦宋问。
何昊羽点点头,“你刚才去篮球场了?你不是对打篮球没兴趣吗?每次喊你你都不去。”
秦宋睁眼说瞎话,“去小卖部买水,路过正好看见了。”
哦哦两声,何昊羽解释,“肯定有其他班的,打篮球人多好玩点,一个班还乐意大课间去打的凑不出来几个,我们一般在篮球场碰上,管他哪个班的,都一起打。”
趁着老师还没进教室,秦宋又继续深入着话题,“那个和你一起相互搂着去篮球场、三班的、单眼皮的男生,他叫什么名字?”
何昊羽轻轻皱了皱眉头,似乎在回忆,半晌才给出答案,“那个校服里穿黑卫衣的?”
“嗯。”秦宋答。
“路之简。”何昊羽很快给出答案,又随口问,“你问这个干什么?”
秦宋继续睁眼说瞎话,“他长得很像我干妈的儿子。”
“那不可能。”何昊羽想也不想就道。
“为什么?”秦宋说。
何昊羽:“校门口那灌汤包的摊子就是他爸妈开的,他要真是你干妈的儿子,你能初一一整年都没发现那是你干妈?”
秦宋这才不再反驳,扫一眼走上讲台的老师,结束了话题,“确实,我干妈儿子不叫路之简,我认错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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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说,秦宋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喜欢上路之简的。
反正自打那天在路之简家的铺子上吃了半笼路之简给的灌汤包后,秦宋在学校里的视线就总是忍不住跟随着路之简跑。
他习惯在课间的操场、在同节的体育课,以及在校外的摊铺里寻找路之简的身影。
意识到这份“盯”很不同寻常时,秦宋已经喜欢上路之简很久了。
他的情绪总是会根据路之简上下起伏,路之简开心他也开心,路之简不开心他也不开心,路之简身边没有人他会担忧,路之简身边太多人他又会有些落寞。
同样,秦宋也发现,路之简是和他截然不同两个世界的人。
他爱沉默,但路之简只要身边有人,无论两个从前认不认识,嘴巴上下一张路之简就能聊起来。他性格孤僻不太会交朋友,但路之简的朋友几乎遍布整个学校的每一间教室。每次走进食堂,路之简总是那个招呼停不下来的人,男生女生,好像就没有不能和他当朋友的。
而且和他最最不同的是,路之简初中的时候,就已经因为好看而很出名了。
在那个女生都酷爱贴双眼皮贴、以大双眼皮为美的年代,路之简却能独树一帜地把一双单眼皮长得漂亮,又爱笑好相处。毫不夸张的说,自从路之简初中进校的那天起,他的大名就已经在十一中广为流传。
但秦宋是个发育偏晚的人。
至少初一初二的他没那么亮眼,个子矮、脸也没长开,和好看怎么也沾不上边,他还戴着副不怎么好看的长方形黑框眼镜,是那种扔在人群里就会被淹没的人。
秦宋从前不知道路之简有名,大部分原因是秦宋在学校沉默且不怎么爱抬头,对周遭的一切事物发展都没有兴趣。
所以直到注意路之简后,他才发现原来学校里知道路之简大名的人是那么多,和路之简是朋友的人也那么多。
当然,与此同时,喜欢路之简的同学也非常多。
秦宋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初三上册,九月底的某个星期。
大概是学弟学妹们来到一个新环境,导致的对一切事物都充满雀跃,总之,那周一连五天,路之简收获了来自五个不同学妹的表白。
每一个都被路之简拒绝了,每一个都看得暗处的秦宋心紧。
也同样是那周,某个放学的傍晚,秦宋差点就被迫暴露自己。
初中时代同学之间的爱恨情仇,总是格外浓烈和格外不过脑子。今天他喜欢你,明天他就能因为被你拒绝表白而与你结仇,四处散播谣言。
这样的事情在初中校园里比比皆是,路之简就碰上过一次。
他前一天刚拒绝了一个学妹的表白,后一天就听说了学妹的谣言。
因为有一位学妹的追求者,得知学妹表白被拒后,认为自己就拥有了顺位的机会,兴致勃勃前去表白,没曾想依然被拒,一个恼羞成怒,竟然当着人家面就放出了狠话要造谣。
好巧不巧,路之简也正好在场。
学校最寂静无人的傍晚时分,路之简想也不想就冲了上去,两人扭打作一团,秦宋在一旁反应过来时,正要冲上去帮路之简时,路之简已经取得了碾压式的胜利。
秦宋停在了原地。
自那之后,路之简更有名了。
桌箱里的情书多得数不过来,放学路上女孩的目光也多得数不过来。
那时候的路之简,甚至还会刻意回避女孩多的地方,刻意回避那些视线,也只有那些时候,秦宋才会窃喜自己是个男生,即便爱意没有办法和那些女孩一样宣之于口,但也可以肆无忌惮地把目光投向路之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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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时代还没有摸索出自我的秦宋,曾经有过很长时间以模仿路之简作为人生考卷的参考答案。
比如尝试多说话,比如尝试多笑,比如像路之简那样成为朋友遍布每一个教室的人,但没太长时间,秦宋就发现这件事过于消耗自己的精力,他生来就没办法成为路之简那样的人。
那是路之简的天赋,是路之简最吸引人的东西。
但值得庆幸的是,在模仿路之简的那段时间里,秦宋找到了最适合自己的社交方式与相处方式。
他不再那么沉默,也不再那么孤僻,渐渐有了很多朋友,渐渐没那么孤单。
同样,他也能得以以自己最自在的模样,出现在路之简的面前。
第28章 传承厨艺
路之简帮忙约好学做辣子鸡的时间后,秦宋一溜烟就奔了过去。
地点是路之简父母现在在经营的早餐店,路之简爸爸买好了所有材料,就等着这位年轻学徒的到来——
按路之简的说法,他爸最喜欢的事情就是教人厨艺。
从前是孜孜不倦教路之简,但奈何路之简就是个对下厨没什么兴趣且怎么教饭做出来都难吃的人,他爸就只得放弃了这个念头,再也没想过要把厨艺传授给路之简,只能自己埋头苦研究。
所以这会儿有个现成的想传承厨艺的小孩,他爸乐得是提前两天就买好了各种食材,等着展示自己精湛的手艺。
秦宋是下午过去的,早餐店一般也卖到下午,因为总会有恰好某个中午没胃口的顾客光临。
他到时,路之简父母的正好打烊,妈妈回家休息,爸爸就在后厨搓着手热着油锅等秦宋。
一进屋,路之简爸爸就给秦宋围上了围裙,拎着人往后厨跑。
只不过这么上手感受了一回辣子鸡的做法,秦宋就有点发现自己还是低估了难度。
他其实已经提前在网上搜寻了许多菜谱教程,大概需要些什么工具,各种作料往锅里扔的顺序,他都记了个大差不差。
但亲自上手试了发现,和自己预料的还是有一定差距。譬如什么样的鸡肉最适合炒辣子鸡,油温到哪个程度了放作料放鸡肉,各种作料的比例又是多少,他通通都把握不准确。
路之简爸爸每次加调料,都加得好似很随意。
但一到秦宋来试,他就会在旁边提醒秦宋什么放多了什么放少了,秦宋是忙得手忙脚乱,和路之简爸爸的从容截然相反。
秦宋都干得有些挫败了。
尤其是做到一半,路之简爸爸还直接一语道破他没怎么进过厨房这回事,他提前在网上研究用来装样子的视频,一点没瞒过路之简爸爸。
路父:“从前在家没怎么进过厨房吧?”
“嗯。”秦宋答,又好奇,“您怎么看出来的?”
路父一脸万事尽在掌握之中的表情,“你这拿刀拿锅铲的方式,一看就是新手,熟手不会这么拿的。”
正拿着锅铲搅锅的秦宋讪讪收回了手。
随后,他就得到了路之简爸爸的亲传——关于如何正确使用厨具。
总之是一连在后厨打仗似的干了近两个小时,秦宋自己的那盆辣子鸡总算出锅,他一边把辣子鸡装进路之简爸爸给的打包盒里,一边继续和路之简爸爸闲聊。
两人已经聊了整整两个小时,这会儿熟络得不行。
“你吃过小简做的饭没?”路之简爸爸问。
秦宋点头,点完又补充了两句,“我们经常在家里自己做饭吃,他负责炒,我负责打下手。”
听见这话,路之简爸爸毫不收敛地笑了两声,“他做饭真的很难吃。”
秦宋不知道要不要附和,好在路之简爸爸也没准备等他的回答,自顾自地就接着话继续吐槽,“做饭能做得那么难吃,也是不容易,我就没见过怎么学做得都这么难吃的人。重点他自己居然还吃得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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