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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我多看着他,那两心狠的小东西,迟早我要收拾他们一顿!”林陌眸中满是狠戾,看着这憨娃子可怜巴巴,还不停哄着林笙的样子,心里又气又心疼。
“阿陌不凶,大哥也不哭哭了,阿文乖,以后不去阿奶那里了,阿文怕……”
林文怯生生的说着,嘶哑的小奶音让人心疼,一边不知所措的给林笙认错,一边可怜巴巴的说自己害怕。
林陌揉了揉他的头,朝他安抚的一笑:“大哥,你先带他去洗干净,我去做晚饭,阿武也快回来了,别哭了,省的阿武看到,该担心了。”
林笙点点头,拉着林文去洗漱换衣,林武这时候也回来了,几兄弟又红着眼抱在一起哭了一会。
林陌无奈的摇摇头,拿着野兔去了厨房,麻利的清洗处理,家里的佐料并不多,就一小罐盐巴和半碗酱油,油都只有一小罐,他只好把兔子放水炖了一锅,丢了一些老姜片,才安心捣鼓鸡蛋,鸡蛋做了鸡蛋汤,鸡蛋炒野菜。
“阿陌,你怎么做这么多鸡蛋,这鸡蛋在镇上都能换不少钱,就这么吃了多可惜?”林笙一脸的肉痛,他长这么大也没有吃过这么丰富。
“大哥,那些鸡蛋不卖,留着给你们补身体,阿文阿武,你们快多吃点。”林陌给他们一人倒了一大碗兔肉,这一家子从小到大都没吃过几口肉,虽然做的比较粗糙,但是一家人都吃的非常满足,也难得的饱餐一顿,个个都吃的浑圆肚鼓。
“大哥,我打算出去跑商,想办法攒点钱。”林陌一边收拾碗筷一边说道,其实他也不想出去跑商,古代的交通非常不方便,这一趟出去,还不知道多久能回来。
“跑商?阿陌,这可不行,你身子骨弱,哪能出去风餐露宿的?你知道跑商多辛苦,要是出点什么事,我怎么同爹娘交待?”
林笙一听立马就拒绝了,村里人再穷都少有去跑商的,最多就是挑着担子在几个村子做个货郎。
跑商在他们理解就是出远门找活计干,一般都是帮忙人家送货运东西的,路途遥远十分辛苦。
以前战乱的时候动不动就死人,现在虽然太平了,但依然危险,保不齐那个山头就是山匪作乱,都是杀人不眨眼的恶人,再加上林陌的身体情况,林笙更加不乐意他出门。
“大哥,我已经决定了,少则一个月,多则两个月,我就会回来,你相信我,到那时候,我一定会让咱们家过上好日子的,我已经想到法子赚钱了,以后我会照顾好你们,你就相信我这一次!”
第10章 出门跑商
林陌说的是实话,他好歹是个现代人,又有异能在身,在古代发个财并不难,难的是怎么堵住村里面的悠悠之口。
他们一家人还要在这里生活,他出去一段时间赚钱回来,村里再多口舌也不会说什么,他出去学了什么做了什么,到时候要做点什么生意别人也不会乱说,而且必须尽快赚到钱把苏沐娶回家来,他实在不忍心他做哪些苦力活了。
而且在村里呆着,他一时间也很难赚到钱,这深山虽然野货多,偶尔抓来打打牙祭还可以,要是靠这个发财就太难了,这里也不像那些书里面写的,一上山就挖到人参,一拐头就到处是灵芝。
他跟着苏沐上山也好些时间,压根没见过这些东西,后山可能有,但是也很难找到,而过于陡峭危险,听说那深山里还有狼群,林陌可不想托大,到时候山货没找到,还把好不容易得来的命给送了。
林笙愣愣的看着林陌,他一直像个大人一人带着几个弟弟,几个弟弟也习惯依赖他,他也习惯大人的角色,可现在的林陌,突然有种,让他要依赖的感觉。
“阿陌,我相信你。”他眼中的坚定让林笙安心,下意识就相信他。
“大哥,我也相信三哥。”林武拍了拍林笙,笑的灿烂,“三哥现在身子骨好了,就算赚不到钱,也能跟着我去干活,咱们的日子肯定比以前好过多了。”
“嗯嗯,我也相信阿陌,阿陌最厉害了。”林文连忙附和,大眼睛笑盈盈的。
吃过饭,趁着天色还不算太晚,林陌提着剩下的兔子就往村长家里去,上次退婚的事情他还没有去谢谢村长,这次要出远门,也得去拜托人家帮忙照看一下家里,这样他出门也放心一些。
林陌放下兔子,村长一家正在吃饭,他也不好多呆,说了自己的事情,就要回去,村长叫了几下,也就随便他去了。
第二天一早,林陌背着包袱就早早等在了村口,村口有个大爷,每日天色微亮,就会拉着牛车在这里等人,茂林村算是大村子,几乎每天都有不少人要到镇上买卖物品,这大爷靠着这个车马费也能赚几个银钱。
“许大爷,劳烦您了。”林陌点点头,一屁股坐在了牛车的一边。
许大爷拿着一节摩擦的铮亮的小鞭子,仔细的看了几眼林陌,“是林陌林家三郎吧?哎,你都这么大了,难得见你出来,你这架势是要上哪去啊?”
“去镇上找个活计,家里的情况许大爷也知道,如今身子骨好些了,也得为家里分担分担。”
“合该是这样,以前你身子骨差下不来床,你那大哥是个心善的,整日天不亮就往山里去砍柴,早出晚归,为了你这病,吃不少苦哩。”
许大爷一边说一边招呼其他人上车,其他人见状,也跟着七嘴八舌的说着,等天色彻底亮透了,许大爷这才驱赶着老牛往镇上去。
看着这条蜿蜒颠簸的小路,林陌心都凉了,他以为只是村子里穷,没想到外面也这么穷,这坑坑洼洼的黄泥巴小路,牛走起来都困难,更别说人了,看来以后有钱了还要修条阳光大道,要致富,先修路!
林陌在牛车上摇的头晕脑胀的,他还有些坐不惯这牛车,现在已经五月末,天气炎热,拂面而过的风都是滚烫的,太阳早早的就挂在了天上,晒得人浑身难在。
林陌不懂得怎么弄看天色辨别时间,只能大概猜测坐了一个小时,牛车才晃悠悠的驱上一条青砖铺好的大路,林陌没有来过镇上,但也知道,这应该就是所谓的官路了。
总算没有那么颠簸,林陌也打量起了这附近的环境,等牛车进了镇上,他才彻底的了解清楚,这个镇就叫做清水镇,一条大江河穿过,这河绕过几个镇和府城,所以算的上比较富硕,来往的渡口贸易也比较多,对于林陌来说,也是个好发展的地方。
他拜别了村里人,找到一家普通的饭馆,点了几个菜就吃了起来,出来时,林笙给了他八十文钱,他对现在的消费还不太了解,只晓得这八十文是林武前段时间起早贪黑的工钱,都给他做了盘缠。
林陌上辈子也算是吃尽了山珍海味,经历了末世之后,对食物并没有多挑剔,但是以一个饭馆来衡量他刚吃的几个菜,还是普通了一些,做的还没有他做的好吃,这个其中很大原因是因为这个世界的佐料还比较简单。
“小二,结账。”
林陌喊了一声,那店小二立马小跑过来,虽见林陌身穿简陋,但是他还是客客气气的说道:“好嘞,客官你点的两菜一汤,素菜六文钱一碟,荤菜十文钱一碟,鸡汤二十文,一共是三十六文钱。”
啥?!
他这一顿就吃去了口袋里小半的钱,林陌心里惊了一下,面上却淡定的数好铜板递给小二,还多给了两个给小二,装作无意的问道:“小二哥,在下初来乍到,也不太懂,镇上租个铺子要多少钱?”
小二皱皱眉,不大的老鼠眼上下打量了一下林陌,显然没想到这么衣衫褴褛的年轻人想要租店铺。
但是摸着手里属于自己的两个铜板,还是殷勤的说道:“咱们这个铺子大一些,大概就是三两左右一月,小一些的就二两银子足矣,再大的话就要客官您自己问问了。”
林陌目光上下打量着这个饭馆,两层楼,看地方还算比较大,继续问道:“如果要买下和你们差不多大的店铺,要花多少钱?”
小二瞳孔都瞪大了,显然被林陌的话惊到,这年轻的后生难道真的有钱,心里估计了一下,更恭敬道:“估摸着也要三百来两,咱们清水镇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这个价格也算划算了,要是去县里面,府城那些大地方,更贵哩,张张口都是几千两。”
第11章 半个脚商
林陌听到价格之后若有所思的点点头,他计划这一趟要花费的时间是一个月,也就是这一个月他至少也赚到一千多两,这样才能在老家砌新房子,最好能在镇上直接买个铺子,租的始终不是自己的。
要是让人知道他的想法,保准会觉得他在异想天开,一个多月赚一千多两,变戏法都没有这么变的!
林陌当然也知道很夸张,如果没有异能,他是万万不敢想,更不会计划跑商,可既然有异能在身,那这第一桶金,就显得不是很艰难了。
吃饱喝足之后,林陌跑去附近的买了两个漂亮的大木桶,又买了十来个漂亮的瓷碗和勺子,在最后买黄糖的时候人就呆住了,他本来想再去买点酸梅,好做酸梅汁在路边卖。
林陌早早就计划过了,既然异能跟着来了,不用白不用,这炎热的夏天,酸梅汁加冰,谁都乐意来一口,可谁知道这里的糖这么贵,等到身无分文了,他拿着东西才一脸懵的站在路边。
天气炙热,他还想着去县城府城那些大地方卖自己的饮品,谁知道现在连个路费都没有,林陌下意识在空间四处寻找,翻来覆去也没找到白糖干果之类的。
“这是……早餐奶粉?”林陌找了个没人的地方,把早餐奶粉拿出来,细细的看了几遍,成人早餐奶粉,看到这里,他立马有了个主意,既然没有水果做不了,那就先卖点简易版的冰饮奶茶!
想到就做,林陌悄悄把奶粉倒了大半在木桶里面,剩下的一半放回了空间,这是大包的成人早餐奶粉,当时还以为是面粉一起给当物资收集了。
实在无处可去,他也只能回到开始的餐馆,这早餐粉需要开水才能冲开,他得找个地方要点热水才行。
“小二哥,你看能不能给我点滚水,多少银钱我到时候再给你。”
小二为难的看着林陌,把自己的掌柜给叫了过来,那掌柜的是个小老头,本来还在算账,听到林陌要求,也细细看了一眼那小半桶的奶粉。
登时睁大了双眼,狠狠的吸了一口气,不可思议的说道:“小兄弟,你这是牛奶的味道?可这牛奶是怎么做成粉末状的?”
林陌拱了拱手,面上挂着一抹微笑,特别礼貌的说道:“掌柜的,这不是奶粉,就是普通的豆子和牛奶做成的,掌柜的给我一些滚水,我给您弄一杯试试。”
那掌柜的连忙点点头,差人提了一桶冒着热气的水出来,林陌立马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竹勺子,本来他想买个铁勺的,但是价格太贵,买不起,只能买了竹子的。
麻利的搅拌,把刚买的黄糖加进去,一道香醇的奶味弥漫在整个店铺,一些在店里吃食的吃客不住的投眼看了过来,林陌再要了个空碗装了一碗给掌柜的,那掌柜的吹了吹,抿一口之后,立马满足的说道:“口齿留香,不甜不腻,比那豆浆还要可口三分。”
“其实这个也就当豆浆喝喝,多谢掌柜的了,你看这一桶滚水多少钱……”林陌说着要去翻钱。
那掌柜的立马阻止了他,“小兄弟客气了,一些水哪能要你的钱,你且放心拿去吧,何况我还喝了你一碗,你不找我要钱我哪能找你要钱哩。”
林陌等的就是这句话,要的话他也拿不出来,掏钱的姿势只不过是装模作样而已,毕竟荷包袋早就空空如也。
再三道谢之后,林陌提着大半桶奶粉和大半桶凉水就走了出去。
找了个人多的地方,便开始叫卖起来:“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冰凉可口的奶茶,香醇可口的奶茶,只要三文钱一大碗。”
林陌对着街道上人来人往的行人叫卖着,一个一身华衣绸缎的少年郎看向他,看着他身边一桶木桶白色的浆水和一木桶细碎的冰块,立马问道:“老板,你这白色的是什么?”
“这位公子,这是奶茶,您要不要来一杯?”林陌问道。
“这冰块是哪里来的?干不干净?”那小公子疑惑道。
林陌立马明白自己为什么叫卖这么久,看的人多就是没人买,估计是大夏天见冰块也是有些稀奇了:“小公子放心,这都是干净的冰块,可是达官贵人才能享用的冰块,我一家人夏天都吃这个,这是我做生意的大哥送了点给我,自家人舍不得吃,这才拿出来做点小生意,大家放心购买!”
大家伙听的半信半疑,林陌也不含糊,夹着一块冰就送进了嘴里。
那公子见状点点头,日头也晒的很,他正是热的浑身黏糊的时候,示意林陌给他一碗,周围也开始围着一些人,都好奇的看着林陌,林陌立马拿出大碗,装了大半碗奶茶,然后挖了一勺碎冰,在放上一个小勺子,一碗奶香四溢的沙冰奶茶就做好了。
这大夏天有冰块已经很稀奇,尤其是这冰块还这么便宜,所以很多人闻到香味的都不由自主的停下来,但是也没人敢过来,在夏天冰块只有有钱人才用的起的奢侈品,一般的老百姓到了夏天更是见都没见过冰块,更别说用了。
那公子狐疑的看着碗里的牛奶,最终还是屈服在他的美味之下,毫不犹豫的喝了一大勺,一瞬间,温热的奶香味一下包裹着整个口腔,细细的冰块立马驱赶着温热,这冰火两重天的感觉一下侵袭了舌尖,让这个古代的小公子一下子感觉到了无比的满足。
一瞬间,整个头皮就被口腔里的冰块冰的发麻,浑身的燥热也在下一刻散去,整个人都感觉清爽了许多。
那小公子满足的一声喟叹,顿觉这黏热的夏天也并非难耐,他贪念的又喝上了几口,面上尽是满足。
这简易版的奶茶现在还是有些滚烫的,配着细细的沙冰吃起来别有一番滋味,就连林陌也觉得味道不错,有了这小公子的带头,其他人纷纷被吸引了过来,在看到他一脸满足的模样,好些人也试探的买了起来。
第12章 招个搭档
随着一声接着一声满足的喟叹,林陌的身边一下围了许多人,引得附近很多小商贩还自己拿着空碗就过来打包装着边走边喝。
林陌也不是吝啬的,要是有人要冰块多些他也大方的给,那路过的小孩想要,他也给上几块,不过一个中午,在最热的时候,林陌终于卖完了所有的奶茶。
那装奶茶的碗有些大,大半桶简易版奶茶加上冰也买了差不多四十碗,现在他口袋里也有一百二十多个铜板,能在一天赚这么多钱,林陌还是有些惊喜的,这样一个月赚够讨媳妇的钱肯定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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