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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异世宠夫郎(穿越重生)——饮白水

时间:2026-02-25 08:16:27  作者:饮白水
  “诶,付老师你看什么呢,看得这么入神,为什么我啥也瞧不见,黑乎乎的,什么都没有啊!”
  噗呲!林陌和付彦之都被林武这憨憨逗乐了。
  付彦之撇开袋口,轻轻地将里面的东西,倒了一点在自己的手心上,放到灯光最显眼处。温文儒雅的声音说道:“看到了吗,是种子。”
  “啊。这就是花椒的种子,怎么黑不拉几的,跟蟑螂屎一样。”
  这话一出,更是惹得在座的两人笑声不断。屋里头的人也听见了,苏沐好奇的走了过来,正纳闷三人为何如此欢脱。
  “你们在聊什么,聊得这么起劲。”
  林陌见苏沐走来,特地腾了位置给他坐。
  林陌:“在看花椒种子呢。小武说那种子黑不溜秋的,像蟑螂屎。”
  林武摸了摸脑袋,一脸的憨气,说道:“不就是很像蟑螂屎嘛,我看着就很像,三哥不说那是种子,我都以为那是那啥,给我放边上我都认不出那是种子。”
  付彦之笑着摆了摆手。
  “没有那么夸张,这如果是蟑螂屎,那得有多大个蟑螂。”
  林陌笑了笑,没有说话。在末世里,稀奇古怪的东西太多了,动物和人类都发生了变异,那会儿的蟑螂都跟着进化了,得有个小板凳那么高,都能骑着代步出行。
  苏沐也凑近看了看,觉得这东西好稀奇:“这么小的一颗种子能有多少收成呢?”
  林陌身板往苏沐边上靠了靠,他凑近他,抓了几粒种子,捧着苏沐的手,将它放在他的手心上。
  指着那几粒种子,温声细语道:“别小看这一颗颗小小的种子,如果种的好,那么这一颗,就能长出一树的果实,是它自身的十倍,甚至是几十倍、上百倍。”
 
 
第168章 吃早饭
  苏沐一双黑溜溜的鹿眼,瞪得大大的,眸子里澄澈明亮,想着到时候能给家里翻地,帮着分担一些活,心里头美滋滋的,脸上也不由得露出一副欣喜的模样。
  瞧见苏沐盯着种子出神的状态,林陌用手肘,轻轻蹭了蹭苏沐的手臂。
  “在想什么呢?”
  林陌将脸凑近了些,苏沐寻着声音的方向回头,两人四目相视,彼此的呼吸吐出一股温热,盖在脸上,太近了。
  吓得付彦之一把扭过林武的脑袋,捂住他的眼睛。生怕小孩子看到不该看的,非礼勿视,非礼勿视。
  空气在这一刻凝固了,还是林武不知头不知尾的,打破了僵局。
  “付付老师,你捂住我眼睛作甚?”
  林陌和苏沐也在这一声过后,迅速反应过来,双双挪开距离。
  付彦之尴尬的笑了,掩饰内心的无措,才缓缓松了手。还不忘跟林武解释道:“风大、风大。我怕你眼睛进沙子,帮你捂一下。”
  后者有点怪不好意思的,憨憨笑道:“付老师,你真好。”
  转过头,林武看到对面两人隔的那么开,还脸都红了,关心的询问。
  “三哥,你们怎么脸那么红啊,是不是不舒服?”林武说着说着,都开始急了。猛的从凳子上起来,想过去给他们看看是不是病了。
  眼疾手快的付彦之,一把又将林武拉回椅子上坐着。
  “他俩没事。”
  “我们没事,就是风大,有点热,所有脸有点红,不碍事。”林陌赶紧解释,苏沐也跟着点头。
  林武这才又安安稳稳的坐在椅子上。
  几人回归正题,继续说起种子的事。
  “花椒的种植季节,只有秋天和春天适合,其他季节不行。苗圃地要先行耕翻,再施入土粪或厩肥,然后平整作畦。
  泥土较为干旱的,应在播种前充分灌水,播种时,先在畦内开沟,将种子均匀的撒在沟内,然后覆土耙平,轻轻镇压,播种后在畦面上覆盖一层稻杆,防止害鸟以利保墒,待幼苗将近出土时在扒平,以利幼苗出土。花椒种子一般空秕粒较多,播种量应适当大一些。
  花椒树第二年开始结果,产量一般和树龄成正比,逐年增加,一般到十年树龄,它的产量就会稳定下来,二十年左右,就要换新株。
  这些我都写在了本子上,等明天清点完人数,彦之你就按里边写的,跟他们讲讲,先让大伙熟悉下。地里,该修水渠的修渠,备肥的备肥,等这些弄好了,我就先在自家地里,亲自示范,教他们种。
  明天就辛苦你和阿武了。我和沐沐忙完镇上的事,就回来,你们要看好家里。”
  林陌一字一句仔细的交代着,反复叮嘱。
  因为明天,他有更重要的事要去做。所以今晚就显得他比较啰嗦,喋喋不休的说了一大堆。他和苏沐要去往镇子上,将他俩的婚服取回来。
  林陌心里,还有另外一件重要的事,就是想替苏沐实现他的价值。
  “三哥,放心,我会看好家里的。实在不放心,家里还有大哥,还有付老师,还有好多人,我们一起,三哥你就放一百个心。”
  林武那张稚嫩的脸上,呈现出一种坚韧和成熟,和以往早当家时,那种被迫的成熟不同。这是由内而外的。
  在那一瞬间,林陌觉着,弟弟是要长大了。
  可能用不了多久,他就能真正的,独当一面,成为一个大人。
  林陌欣慰一笑。
  这一晚,大伙儿都睡得早,知道明天各自都有事情安排,也都早早歇下,养足精神迎接新的一天。
  翌日
  这天刚蒙蒙亮,林陌就听见外面有剁肉的声音。他撑着身体,缓缓坐起,揉了下惺忪的眼睛。
  苏沐正在做早饭,他想着给林陌煮个羊肉汤,暖暖身子,驱驱凉气。还蒸了包子馒头,大大小小五六个样式。
  “你怎么起这么早,早饭这事儿,我来做就好了。”林陌不知何时出现在苏沐身后。
  苏沐回头看了一眼林陌,心里愈发的甜,汇成了一抹淡淡的浅笑,从脸上一晕而开。他掀开蒸笼,从里拿出一屉包子递给林陌。
  “给,帮我把包子装碗盆里。小心烫。”
  面对苏沐突然柔软的声音,林陌完全没有抵抗力,心底暗暗躁动。有一种说不出的幸福感,在心里到处窜。
  林陌装好包子,站在厨房看着苏沐做事,苏沐嫌他碍手碍脚,将他推出了厨房。
  “你就别在这站着了,出去坐着,我做好了你吃就行。”
  林陌站在厨房门口,一个人傻乐呵的,看着心上人在里面忙活。只有他自己知道,这样的日子,换做以前的他,想都不敢想,能活着就不错了。哪还敢奢望遇到这么好的人,拥有一个幸福的家。
  那一刻,他恍惚了,想起末世前,他给自己定的目标:我的终点,与幸福同在。
  遇上苏沐,是自己八辈子的福气。
  在林陌还在神游阶段,苏沐一人就把一大家子的早饭都端上来了。
  “林陌,别站着了,来吃早饭。”
  林陌也好养,苏沐给他夹什么,他就吃什么,干干净净的,就差把碗舔了。
  两人吃得差不多,大哥他们也陆续起床了。
  林笙一脚踏进饭厅,就瞅见这两人又在秀恩爱,已经习以为常了,也壮着胆子,毫不避讳的走了进去。
  装作什么都没有看见,自顾自的盛粥。
  苏沐眼睛灵光得很,瞥见大哥的身影,很自觉的把林陌捏着自己脸蛋的手,掐了回去。
  憋屈的林陌疼得不敢吱声,只能默默的咽下去。
  林笙这才端着粥,来到饭桌坐下,不然他也只敢远远的,装模作样的假装在磨磨蹭蹭的盛粥。
 
 
第169章 去镇上
  两人早早地收拾好行李,在全家人的目送下,坐在马车上缓缓驶出这个村庄。
  时辰还早,马车路过田地,村民们都还没有多少户是起来的。苏沐只知道林陌说要早点启程,怕路途遥远,预留的时间不够用。他想赶在苏沐生辰前一天,回来布置好生日宴。
  马车在不平坦泥巴路上颠簸,林陌独自赶车。苏沐想和他一起赶车,却被林陌喊去休息。原因是林陌见苏沐今日起得早,怕休息不够,就催促他到马车里去眯会儿,他一个人赶车。
  苏沐拗不过,只好乖乖听话的回到车里,但他不想睡觉。
  他撩开窗帘,将小半个身子探到外面,一双黝黑的鹿眼,盯着路过的一树一木。
  秋天的落叶飘到苏沐身上,他捡起那片落叶,反复看了很久。
  一到秋天,就离冬天不远了。苏沐心里想着,等到这树上的叶子落光,冬天就到了。以前那种吃不饱,穿不暖的日子,也随着林陌的到来,一去不返。
  他心里还是想做些什么,为自己,为林陌,为他们的家人,做些什么。
  不知道过了多久,苏沐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车里睡着了。醒来时,马车刚好到了铺子。
  苏云夏在柜台前忙活着,一看到林陌的马车停在门外,他第一个冲上去迎接他们。
  “林陌,沐哥儿,你们回来啦。”
  苏云夏喜出望外,一段时间没见,精神状态好了,身体也健硕了些。先前身体的亏损,也都补回来了。
  “二哥,我们回来了。”
  林陌应着苏云夏,一边还不忘给苏沐搭手,扶他下马车。
  苏沐看着哥哥这硬朗的身体,颇有些感慨,好不容易死里逃生,捡回一条性命。也多亏了林陌,爱屋及乌,现在苏云夏看着比之前还圆润了点。
  陆么儿和老固也从后厨跑出来,给两人接风洗尘。
  “三爷,我去给你们烧几个菜,赶大老远的路,饿了吧,我这就去烧菜。”陆么儿说完,兴高采烈的跑回后厨烧去了。
  苏云夏领着二人上了包间。
  “今天客人满座,我们上二楼,好好给你们接风洗尘。”
  留下老固在看堂子,毕竟今天人多,也勉强招呼得过来。
  林陌刚坐下,苏云夏就开始忙活了,沏茶倒水,不亦乐乎。三人唠了一下家常,小二就端着菜上来了。不得不说,陆阿么烧菜的速度还提升了不少。
  上次分别,林陌就跟他们提了下,效率改进的事儿。特地制定了一套方法,用来提高工作效率。以防铺子在人手不足,和客人爆满的情况下,依旧可以保证上菜的速度,避免客人等待太久,心生不满。
  之前也不是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儿,因为铺子生意火爆,人手虽然足够,但是后厨上菜的效率还是太慢了,以至于有的客人等太久,不耐烦的走了。
  经过那次,林陌就琢磨了一宿,完善了经营,重新制定了一套方法。如今看到效果显着,林陌也安心了。
  不是所有事都会一帆风顺,世间没有完全平坦的路,都是需要来者自行修路,才能获得坦途。
 
 
第170章 傻傻木头
  简单的叙了叙旧,苏云夏就下楼帮着忙活。
  林陌给苏沐夹了片鱼肉,他看着他吃得正香,脸颊上滑落一缕散发,他用手轻轻的替他拨开。一双漆黑明亮的眼睛,正含情脉脉地盯着苏沐的小脸看,心里甜腻着。
  两人吃饱喝足就出了铺子,驾驶着马车朝北边去。先前打听过,玲珑纺在清水镇分号就在那边。
  马车在青石板的街道上,缓慢行驶,路上行人熙熙攘攘, 今天的市集好像要比以往都热闹些。
  苏沐好奇的扒着窗沿,一双黝黑亮晶晶的大眼睛,在那不停的转动。东瞄瞄西看看的。
  街边卖货郎在向路人不停地的吆喝,甚至在马车里头的人,他们瞧见了,也隔着好几米远的空气,卖力的吆喝,希望车上路过的人,也能看上自家的物件什。
  苏沐扭过头,小嘴嘟囔着:“今天什么日子,街上的人比平时还要多。”
  面对苏沐的疑惑,林陌越发宠溺,不厌其烦的,给他讲述各种从未见过,亦或是不理解的。他觉得对爱人的滔滔不绝,和碎碎念,都是一种幸福的表现。
  他拉着缰绳,握紧马鞭,慢悠悠的在马屁股后面鞭了一下,磁性的声音越发温柔,细细的娓娓道来。
  “今天是十五。每逢初一十五,市集上卖货的,会比平时多一两倍,卖的种类也更加丰富。是以前镇子上,老一辈人相互约定俗成的日子,他们称之为“圩”。
  附近十里八乡,离得远的乡亲,也是很难进一次城,所以会在这两个日子,货比较多的时候,出来置办需要的东西。他们管这叫“趁圩”。最开始是从南边传来,当地人已经沿用了几百年。”
  苏沐似懂非懂的点点头,他忽然觉得林陌好有学问,去一个地方,就能在短时间之内,把当地的文化习俗了解清楚,令人好生敬佩。
  苏沐在心里悄悄埋下一颗种子,他希望有一天,能够切切实实的,配得上林陌。他希望,自己可以和他一起肩并肩的,站在一个高度的位置上,那样,才更般配。
  他也不希望 林陌在背后被人说闲话,说娶了个啥也不会,样貌还一般的哥儿。人人都说,娶妻娶贤淑,娶哥儿也是呢,但光靠贤淑,似乎还不能堵住悠悠众口。
  马车驶出这边繁华的市集,来到一座琉璃瓦砌的气派楼阁门前,金碧辉煌的牌匾上面,提着三个鎏金大字——玲珑纺。
  林陌牵着苏沐下马车,一旁门口有点眼力见的小厮,急忙上前牵过缰绳,将马车拉到一旁的位置泊好。
  苏沐抬头看了一下楼阁的门面,也被震惊住了。
  “镇子上的分号,也做得如此气派。想必也只有那些大户人家,才会踏进这里,换作普通老百姓,还不一定能进的了门。”
  林陌拉着他的手,放在手心轻轻拍了拍,用来消除苏沐心中的紧张。
  “我们进去吧,有我在。”
  苏沐听完林陌的话,好比打了强心剂,紧张怯懦的想法,瞬间烟消云散,怕什么,有林陌在,自己也不是以前那个,落魄悲惨的哥儿了。现在是有夫郎的人!
  苏沐呼了一口浊气,挺直腰杆,昂首挺胸,跟在林陌边上,进了玲珑纺大门。
  店里掌柜的,瞧见有贵客到,笑意相迎了上来。
  “客官,请问需要点什么?”
  林陌脸上笑意明显,声音柔婉淡然道:“我们是来拿婚服和婚饰的,林陌,林公子。”
  掌柜的一下子就认出来了,原因是那一套婚服很特别,任谁见了都印象深刻,掌柜的自然也记得清楚,还是从县上送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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