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莺莺,你与封公子自幼相识,若真要……姐姐心中实在过意不去。”
柳知微捏着半块玉兔糕,指尖收紧。
来了。
她抬起眼,唇角勾起:“姐姐说哪里话。婚事是父母之命,何况瑾遥哥哥与姐姐早有婚约。莺莺虽顽劣,这点道理还是懂的。”
她将糕点放下,拍了拍指尖碎屑:“姐姐不必挂怀我。倒是姐姐自己,瑾遥哥哥如今这般情形……姐姐若嫁过去,才是真委屈。”
这话说得滴水不漏。
柳清圆睫毛轻颤,眼底掠过一丝讶异,随即被温柔覆盖:“莺莺总是为我着想。”
她伸手想握柳知微的手,却在半途停住,转而理了理袖口:“姐姐只盼你……日后能寻得真心待你的人。”
真心?
柳知微心中冷笑。
“借姐姐吉言。”她站起身,“日头晒了,我回屋歇歇。姐姐也早些回吧,身子刚好,不宜久吹风。”
“我在越家溪时,常有……罢了……”
“日后若有机会,便与妹妹携手去看看就好了。”
柳清圆顺势起身,柔顺点头,端着空瓷盘离去。背影在阳光下显得单薄。
直到那抹藕荷色消失,柳知微才吐了口气。袖子里,芝麻钻出脑袋,“汪”了一声。
【检测到剧情推动:柳清圆,“劫婚”剧情已开启】
柳知微揉揉额角。
“女主这是怎么了?倒像跟我交代遗言似的……我又不是男主,接不住她这‘待我凯旋,便来娶你’的戏码。”
柳知微移开衣袖,底下露出一枚兔子模样的糕点。她将兔子糕轻轻放进小狗嘴里。
“嗯,如今也是有狗的人了。”她揉了揉小狗的脑袋,“好好做任务,赚狗粮。”
系统:[TVT呜呜呜,宿主大大么么哒~]
得遇如此主人,纵为犬马亦不枉。
*
三日后,封相登门。
正厅里气氛凝重。封相端坐客位,眼底压着焦灼。柳文渊陪坐主位,脸上堆笑,眼神闪烁。
柳知微、柳清圆、柳画言还有几位姨娘依次坐在下首。柳清圆低眉顺目,柳画言好奇打量,柳知微眼观鼻鼻观心,扮着因“犯错”而忐忑的人设。
寒暄过后,封相放下茶盏,重重叹气:“柳兄,瑾遥的病……药石罔效。如今唯有一法可试——冲喜。”
他看向柳清圆:“清圆贤侄女与瑾遥早有婚约。若能早日完婚,以喜气冲散病气,或许……能有一线转机。”
柳文渊露出为难之色。
“柳兄!”封相打断他,语气加重,“瑾遥是我独子!但凡有一丝希望,老夫倾尽所有也要一试!聘礼、仪式,封府必按最高规格操办,绝不委屈清圆侄女!”
话里已带出威胁。
柳文渊沉吟片刻,看向柳清圆:“清圆,你意下如何?”
所有目光集中过去。
柳清圆缓缓抬头,眼眶微红,却强忍着没落泪。她起身,朝封相盈盈一拜:“封世叔为兄长忧心,清圆感同身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清圆……并无异议。”
她顿了顿,看向柳文渊,眼中带着恳切:“只是父亲,女儿有一不情之请。冲喜之说,固是寄托哀思……若能再请高僧道长,于婚仪前后为兄长祈福驱邪,双管齐下,或更稳妥。”
柳知微心头一动——请高僧道长?是想搅局,还是察觉了什么?
封相脸色稍霁:“贤侄女思虑周全,此议甚好!”
柳文渊松口气:“既如此,婚事便定下吧。相爷看,何时为宜?”
“宜早不宜迟!”封相斩钉截铁,“下个月十五便是黄道吉日,虽仓促,但冲喜贵在及时!”
柳知微心底一颤。
“父亲,”她忽然开口,声音不大,却让厅内一静。她起身行礼,“女儿日前言行无状,连累姐姐与封公子,心中愧疚。如今姐姐大喜,女儿愿尽绵薄之力,协助操持,也算……略作弥补。”
她抬眼,目光清澈:“不知父亲与世叔,可否给女儿这个机会?”
柳文渊皱眉。封相看了柳知微一眼,眼神复杂,最终淡淡道:“既然知微有心,便让她跟着学学吧。只是需谨言慎行,莫再添乱。”
他先前真怕柳知微犯蠢,会因自己违背诺言又只顾争风吃醋,就豁出去乱说一气。现在一看,倒是白担心了,原来这么好对付。
就算柳知微想搞什么小动作,在他的地盘上,她根本翻不出花来。要是她又犯病,他正好除之而后快。
“多谢世叔。”柳知微垂首。
她要的,就是这名正言顺接近婚仪的机会。
柳清圆看向她,眸光温软:“那便有劳二妹妹了。”
两人目光短暂相接,她便继续先前的低眉恭敬,活像个任人摆布的泥偶。
柳知微却久久没有移开目光。
一个念头悄然浮现:何必花钱雇杀手呢?
不如,亲自去把那场婚事搅了。
恶毒女配亲自下场抢婚女主,在古早文里,这也算青史留名了。
想想还有点小兴奋呢嘻嘻。
系统:……宿主大大,请停止这个危险的想法!
第35章 沈如雁其人
沈如雁第十三次把沈流商从明月楼门口拎回来的时候,终于意识到一个问题:她这个便宜弟弟,大约是没救了。
“姐,轻点,耳朵要掉了!”沈流商龇牙咧嘴。
“掉就掉,反正你也不听人话。”沈如雁松了手,看着他耳朵上明晃晃的红印,又有点心虚。
她是三年前穿过来的。
上一秒还在现代公寓里熬夜赶方案,下一秒就变成了病榻上的沈家嫡女。没有系统,没有任务,连原主记忆都模模糊糊,只隐约记得这个小她四岁的弟弟,是原主最放不下的人。
行吧,既来之则安之。沈如雁迅速适应了新身份,并且惊喜地发现:沈家富得流油,父母开明,弟弟虽然不成器但心眼不坏,她简直是拿了躺赢剧本。
唯一的烦恼就是沈流商。
这孩子读书不行,习武嫌累,唯独对那些“歪门邪道”感兴趣。戏曲、话本、斗鸡走狗,样样精通。最近更是迷上了写话本子,还是带颜色的那种。
“你说你写什么不好?”沈如雁戳他脑门,“《金瓶梅》都敢抄?你以为改个笔名叫‘爱吃溜溜梅’就没人知道了?”
沈流商瞪大眼睛:“姐你怎么……”话没说完就被捂住了嘴。
“闭嘴。”沈如雁头疼,“今天不抄完《论语》,别想吃饭。”
正教训着,门外忽然传来喧哗。马蹄声、惊呼声、重物倒地声混成一片。
姐弟俩对视一眼,同时冲到门口。
长街上,一辆马车侧翻在地,马匹受惊嘶鸣,车夫摔在一旁呻吟。几个侍卫模样的人正试图控制场面。而马车旁,站着个黑衣男子。
那人背对着他们,身姿挺拔如松。即使衣摆沾了尘土,即使发冠微乱,仍掩不住一身清贵气度。他正低声吩咐侍卫什么,声音透过嘈杂传来,清清冷冷的,一看就很很男主标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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