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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解风情(近代现代)——芝士面包

时间:2026-03-20 08:33:33  作者:芝士面包
  或许该说点什么,但男人始终没开口。
  李风情看到茶几上摆着个绿色的本子。
  他心里隐隐有了答案,上前去,果不其然,只见桌上的绿本写着三个字:
  “离婚证”
  上次宋庭樾签了协议后,原本需要两人共同前往法院公证,再一起上民政局去领证。
  但上次不欢而散后,李风情就不想再和宋庭樾来往,只将签好的协议书委托律师递交法院。
  一周时间,宋庭樾那边收到通知,签署了无异议文件,法院自动为两人办理了离婚。
  “这快递公司,”宋庭樾终于打破沉默,声音沉在烟雾里,“大早上送这种东西,快递员一定没少挨揍。”
  “……”
  李风情不知该回应什么。
  宋庭樾这份到了,他那份大概也快送到新租的公寓了。
  “风情,”宋庭樾忽然开口,目光穿过薄烟,“我从来没有喜欢过别人。”
  “?”
  李风情茫然,不明白这突兀的剖白从何而起。
  “你昨晚说梦话了。”宋庭樾的声音很轻。
  昨夜,李风情蜷在床上,意识模糊地呢喃‘你不要和别人在一起,不要喜欢别人。’
  李风情当然也还记得梦里这句话,只是没想到自己竟然会呓语。
  有点尴尬。
  “……就当是一句无聊的梦话吧。”
  李风情别开脸,声音保持着刻意的疏离。
  “这些都不重要了,不用和我解释。”
  ……
  李风情拎起背包,准备离开。
  两人都清楚,这次分开后,下次见面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我本来想带走樱桃的,”临到门口,李风情顿了顿,“但它好像不太愿意跟我走,你要是想养,就带走吧,省得我再费劲抓它。”
  他是想带走樱桃的,但接连两次了,昨天见樱桃还和宋庭樾挺亲热,今早他一醒来,樱桃就鬼鬼祟祟地躲着他。
  如果宋庭樾有办法带走,给宋庭樾养也不错。
  “从这里换到平层房……未免也太委屈樱桃了。”
  宋庭樾停顿了一下,“如果你一定要卖这套房的话,可以考虑卖给我。”
  “……”
  盛夏的晨光金灿灿地铺满门廊,男人的深邃的眉眼也被渡上一圈光晕。
  李风情站在门外,宋庭樾留在门内。
  这一刻,李风情竟有种角色对调的荒谬感。
  曾几何时,他无数次站在此处目送宋庭樾的背影远去。
  可这次,竟然换作宋庭樾送他了。
  “既然这么喜欢这套房子,为什么以前从来不回家呢?”
  李风情的声音清晰而锐利。
  他从来不是个能和人好聚好散的善茬。
  “噢,是因为只喜欢这套房子,但不喜欢我吗?”
  “没有。”宋庭樾回答的利落。
  “那是因为要彻底失去了才觉得格外宝贵?”李风情笑了一下,带着几分嘲弄,不知是在说这房子还是别的什么。
  “这人心,也是怪贱的。”
  -
  李风情离开了那栋房子。
  引擎低吼着启动,轮胎碾过路面。
  宋庭樾的身影在后视镜里急速压缩,直到再也看不见。
  回到租住的公寓,管家果然迎上来,手里拿着一个薄薄的快递文件袋:
  “李先生,您的快件,快递说需要本人当面签收。”
  “知道了。”
  李风情随手签下一行龙飞凤舞的字迹。
  长方形小本安分地躺在快件袋里。
  李风情拿回家,连拆开袋子的心情都没有,只随手将东西扔在了茶几上。
  他窝到客厅的新沙发里,目光无意间扫过一旁立着的落地穿衣镜。
  竟瞧见自己后颈上有两道暗红的刮蹭痕迹,想必是昨天宋庭樾齿尖刮蹭留下的。
  因为在后方,他先前完全没看见。
  就这样顶着这两条痕迹回了家……
  李风情感到后知后觉的羞恼。
  宋庭樾肯定看见了,但也不提醒他。
  再看看那两道咬痕,Alpha真是和狗没两样。
  都前夫了,还这样越界不知轻重,让人烦躁。
  李风情撕开了那个装着离婚证的信封。
  越看那个绿色的本子越烦,索性随手塞到了一旁去。
  眼不见心不烦。
  ……
  李风情在家里休息了两天。
  两人离婚的消息却早在暗地里不胫而走。
  第二天下午,李风情接到了一个显示为“二傻逼”的来电。
  许久没看见这个备注,他一时都没想起来是谁。
  “喂?”
  “风情啊,是我,二叔!”
  电话那头,李振邦的声音热情得近乎夸张,似乎笃定对方早已忘记自己,抢先自报家门,“最近还好吗?二叔挺惦记你的。”
  李振邦。
  李风情听到这声音就一阵厌烦。
  当年这二叔在他父亲走后可没少来找他的麻烦,后来宋庭樾坐镇,接手了与这些豺狼周旋的烂摊子,才让这人消停几年。
  两人已经四年没说过一句话了。
  “你有事就说吧。”
  李风情懒得回应假惺惺的寒暄。
  “哈哈哈,你啊,还是和以前一样口直心快啊。”
  对方似乎想竭力营造轻松的氛围以此来拉近距离。
  “就是吧,我听说你和宋庭樾离婚了?”
  对方带着些打探的意思。
  “没有。”
  李风情矢口否认。
  他是不懂商业运作,但这两天他已经找了律师对手里的股份估价,离婚消息一旦坐实,他名下那些股份的价值立刻就会跳水。
  这点利害关系,他还拎得清。
  “呵呵,”对面发出意味不明的轻笑,“你这孩子,还学会撒谎了。”
  对方似乎笃定了他已经离婚,又换上了关心他的口吻。
  “唉,二叔当年就提醒过你,宋庭樾那种背景的人,心思深,靠不住,你非不听,一头栽进去……现在好了,闹成这样,吃亏的还不是你自己?”
  李风情没接话,等着他真正的意图。
  果然,李振邦话锋一转,“不过,离了也好,及时止损嘛!就是这公司啊……你反正也管不了,不如卖给二叔呗。”
  “你出多少?”
  李风情的声音听不出情绪。
  这话一出,李振邦瞬间觉得有戏。
  他强压着兴奋,立刻开始唱衰公司,试图压低李风情的心理预期。
  “那什么,风情啊,你不懂吧,别看宋庭樾在位那么多年,其实他也就捡了你家的便宜,当年和军方的合作,你爸你哥把烂摊子搞砸了,他也就收拾收拾,这几年公司没什么发展,还欠着银行一大笔钱……”
  军方合作?
  李风情顿了顿,他从来没听说过还有这么一回事。
  只沉默着等李振邦下面的话。
  李振邦见他不语,以为是被自己唬住。
  当即说了个仅有市价百分之一的价格。
  反正李风情在他眼里就是个不谙世事的无知小儿,如今宋庭樾一走,更是任人鱼肉的对象。
  当年要不是宋庭樾横插一脚,恒辉也早落到他们手里了。
  “你看,宋庭樾那么精明的人,拍拍屁股说走就走,这公司在他眼里都没价值了,还能好到哪去?”
  李振邦继续加码,“你一个搞艺术的,这些铜臭生意哪懂?交给二叔,省得你操心,你拿着钱安心画画多好?反正这公司在你手里,迟早也得败光。”
 
 
第40章 新邻居
  李振邦的话语带着惯有的轻蔑,数年未见,李风情在他眼里仿佛还是那个任人欺凌的无知少年。
  “说完了?”电话那头却传来李风情冰冷的声线。
  紧接着,是一声短促的嘲弄笑声。
  “李振邦,你当我真傻,还是你自己蠢得没边了?”
  “你……”
  李振邦被这简单直接的强硬惊得一时语塞。
  “你出的那点钱,也就够给你买个棺材板,真穷到这份上,不如去申请救助站补贴。”
  李风情没给李振邦任何反驳的机会。
  “我哥和我爸搞砸了?那当时你在哪?”他语速加快,字字如刀,“在趁火打劫、落井下石吗?!”
  “宋庭樾再怎样,至少他有本事把你们这群废物收拾得服服帖帖,把烂摊子收拾干净!恒辉这些年怎样你我有目共睹,李振邦,你是当我瞎还是你瞎?”
  “想要恒辉?行啊,下辈子吧。”
  “你记得早点去投胎。”
  李振邦被这连珠炮似的话轰得晕头转向,反应过来时当即怒火直冲脑门,破口大骂:
  “你这个小三生的野——”
  李风情挂断了电话。
  听筒里只留下李振邦怒吼的尾音,像被掐住脖子的公鸭,戛然而止。
  手机屏幕刚暗下去不到一秒,刺耳的铃声又再次响起。
  “二傻逼”三个字不停闪烁,带着一种气急败坏的狰狞。
  李风情看也不看,只把来电一一掐断,然后把李振邦的号码拉进了黑名单里。
  世界终于安静下来。
  李风情靠在沙发背上,胸膛剧烈起伏着。
  说没动气是不可能的。
  尤其是李振邦最后破口大骂的那句。
  “小三生的野种”
  李风情小时候也经常听到这句话。
  他的母亲郑蓉,本是个普通的大学生,但在一场聚会中意外结识了他的父亲,李宏成。
  那时的李宏成是个标准的‘成功人士’。
  虽不年轻,但出手阔绰,随手递出的小物件便能抵上一个学生半年的生活费。
  他有意引诱,她被纸醉金迷和成功人士的光环遮住眼睛。
  他们理所当然地发展成为地下情人。
  昂贵的餐厅、闪亮的礼物……一切来得太容易时,脚踏实地的生活反倒成了通往“天堂”的阻碍。
  郑蓉开始频繁旷课、挂科、夜不归宿……最终在物欲和男人一句句‘我养你’下,她选择了辍学。
  “读书不就是为了过上好日子?我现在已经过得够好了。”她天真地以为着。
  她搬出宿舍,住进了男人为她安排的、金丝雀般的笼子里。
  怀孕,也成了她以为能彻底绑住这份“馈赠”的筹码。
  她不再满足于住在洋楼,而是想住进李宏成和妻子常居的庄园里。
  或许‘妻子’的位置本就该属于她。
  毕竟早听说李宏成的发妻不能生育,家里的长子还是领养的,她怀了亲骨肉,不就更金贵了?
  然而,男人的新鲜感来得快去得也快。
  当她挺着肚子找到李宏成,迎接她的只有李宏成厌恶的眼神。
  “怀孕?谁允许你怀孕了?!”
  他那天刚好生意推进不顺,便把她当成个发泄怒火的物件,掼在地上不停地踹打。
  “老子做个生意,手下人敢背着老子偷鸡摸狗,包养你个小贱玩意,你也敢背着我怀孕?!你算个什么东西?!”
  长久的高压和久居高位,早让李宏成成为个独断专行到几乎变态的人。
  这个男人一辈子都在掌控与俯视一切,从商场到家庭,所有人都得按他的剧本走。
  他养她,是让她安分守己、能召之即来挥之即去,不是让她自作主张算计自己。
  一个物件也敢忤逆他的意思?可笑。
  物件的存在与否,本就只取决于主人的一时喜好。
  待李宏成发泄完怒气,才像扔废纸一样扔了张卡给郑蓉。
  “滚吧,去把肚子里那东西处理干净,以后不要再出现在我的面前!”
  一夜之间,从天堂到地狱。
  郑蓉不死心。
  她的学历、青春都没了,长久浸淫在奢靡里,也早让她失去靠双手谋生的能力与勇气。
  于是她生下了李风情。
  可李风情一出生脸上便布满可怖的胎记,她当场崩溃,险些将尚在襁褓里的他掐死。
  “去找李宏成要生活费啊!虽然他说不会认回家,但每个月几百一千也是钱啊!”郑蓉的‘朋友’劝她。
  于是李风情就在这个理由下活了下来。
  郑蓉后来又染上赌瘾,经常会带着他去要钱。
  最开始是去李氏大楼外,后来又找到李家。
  她时而抱着他嚎啕大哭,扮演被抛弃的可怜母亲博取同情。
  时而毫无预兆地将满腔怨毒倾泻在他身上,造出一身伤痕,以此让李宏成或是路人同情,迫使李家给她钱。
  直到十岁那年,郑蓉逼他跪在李家大门前。
  太阳毫无遮挡地晒下来,水泥地面烫得站不住脚。
  39度的高温,李风情像被架在火上烤,皮肤刺痛,头晕目眩,连呼吸都困难,几乎以为自己要死在那里。
  “算了,小孩是无辜的。”
  那位善良的原配终是松了口。
  之后,李风情才被接回李家。
  可彼时的李霁已是人中龙凤。
  在原配刘氏的庇护和李宏成的全力栽培下,他成长为李家公认的完美继承人。
  血缘关系又怎样,李宏成是个十足的社达主义者,他信奉强者为尊,唯有完美拔尖才配做他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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