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雌军不是本地人/雄主不是本地虫(穿越重生)——不揽月光

时间:2026-03-27 12:16:00  作者:不揽月光
  “祝锦……下?”
  拉蒙以为自己又是哪里惹了雄虫不高兴,于是站在原地无措的抿了抿唇。
  “你稍微克制一下。”
  这话是祝锦书说的,说的时候目光乱飘,手也插着裤兜摸着裤兜里的烟盒。
  气氛僵持着,直到一声嘹亮的公鸡鸣叫声响起,才将这一静默的气氛打破。
  瞥眼看了一下还在冲着自己叫的媳妇,咬了一下脸颊肉。没理人,自顾自的去洗漱了。
  洗漱完,去厨房生火煮了粥,往小锅里热了一盆馍。给门口看门的大黄放了粮,解了狗链,给不知道去哪的小黑碗里放了馍,又给鸡窝里的鸡放了出来。祝锦书忙这些事时,身后的小尾巴一直跟着,甚至还想帮忙,不过都被祝锦书阻止了。
  去厨房看了眼煮着的粥,给火灶里添了柴火。又带着身后一步不离跟着的媳妇去了后门的小菜园,摘了一个包菜。
  “抱着。”
  “是。”
  这次让媳妇帮忙不是什么看媳妇不顺眼欺负媳妇之类的,只是祝锦书突然意识到自己还有两只兔子没喂。但又不想在跑一趟,于是只好空出手来,想着薅两把路边的杂草给兔子吃。
  “祝锦书。”阁下。
  “你这样不……来。”
  拉蒙说着已经强硬的阻止了祝锦书的动作,自顾自的薅起了草。
  “阿也。”
  祝锦书叫停捣乱的媳妇,拉着人直起身。
  “跟我来。”
  将捣乱的媳妇带到水龙头前,又给人端了小凳子和盆。
  “这是我们今天早上要吃的菜。”
  “阿也把它洗干净。”
  拉蒙认真听着祝锦书的话,在理解意思后,认真的点了点头。
  “是。”
  祝锦书没说话,只把冲着媳妇乱叫的大黄拴起来后,继续朝后院走去。不过这次去的时候拿了割草的镰刀。
  给两只被关在笼子里的野兔喂了草后,祝锦书才去看洗菜的媳妇。
  “祝锦书。”
  “菜洗好了。”
  拉蒙站的笔直,手里端着一个落满包菜叶的盆,见祝锦书来了,连忙端着盆展示阁下交给自己任务的完成情况。
  “看见了。”
  祝锦书接过盆,给要跟着自己的媳妇布置了新任务。
  “去把凳子放回去。”
  “是。”
  看着拉蒙去放凳子后,祝锦书才端着包菜去厨房忙活。
  其实包菜不用那么麻烦的一页一页扒开洗的,但谁知道媳妇不会洗菜,居然扒开洗了。
  祝锦书把锅里熬着的粥盛出,又往锅里倒了水打算洗锅。但还没动手,放完板凳的漂亮媳妇已经插手了。
  “我来。”
  “行,你来。”
  昨晚的锅就是两人一起洗的,祝锦书知道媳妇会干这个,便也没阻止。将洗锅的任务交给漂亮媳妇后,自己去切包菜了。
  “祝锦书。”阁下。
  “锅洗好了。”
  “那就给灶里添根柴。”
  祝锦书忙着手中的动作,头也没抬的说道。
  “是。”
  菜和配料准备好,锅里倒油,油热下干辣椒段爆香。而后下入切好的包菜,将翻炒的活交给想要帮忙的媳妇,加了合适的调料。继续翻炒两下,就出了锅。
  利落的给空了的锅里倒了一瓢冷水后,这才带着媳妇端了菜去客厅吃。
 
 
第12章 打哪看都漂亮的媳妇
  一顿饭很快就解决完了,祝锦书看着桌上的光盘,在心里实打实的吐槽了一句媳妇不好养。
  “吃饱了没。”
  “饱了。”
  拉蒙认真点头回复,然后指着桌上的碗筷,申请道。
  “我去洗锅。”
  “去吧!”
  等看着漂亮媳妇离开了,祝锦书才对着空气感叹。
  “这么喜欢洗锅!”
  不过祝锦书也只感叹了这么一句,没闲着,拿着扫帚简单的把家里收拾了一下。
  等收拾的差不多了才带着身后的跟屁虫去了放摩托车的地方。
  利落又帅气的跨上摩托车,对站在一旁的媳妇扬着下巴道。
  “上来。”
  “是。”
  拉蒙学着祝锦书的样子上了摩托车,不过祝锦书并没有开车,而是在摩托车的轰鸣声中,低笑着说了句。
  “这会倒装起矜持来了。”
  这句话的声音太小了,哪怕是像拉蒙这样训练有素的军雌也没听清楚祝锦书说了什么。
  “阁下?”
  偏头看着疑惑的媳妇,没说什么,只拉着媳妇衬衣的袖子,把媳妇的手放在自己腰上。
  “抱住我。”
  耳边的轰鸣声持续着,拉蒙心里的轰鸣声也因为雄虫的动作持续着。
  阁下这是在干什么呢!拉着自己的手放在雄虫的腰上。这是邀请吗?还是默许?
  内心的思绪杂乱无章,直到良久后,才红着脸试探的将另一只手环在了雄虫腰上。
  “祝锦书。”阁下。
  “呵~”
  祝锦书被媳妇红着脸害羞叫他的样子迷到了,心里甜滋滋的,耳垂也不自觉的红了。不过还是强撑着流氓似的吹着口哨哼了一声。
  “抱好,要走了。”
  媳妇这次没说话,祝锦书也不在乎。拧了油门,就直直往镇上冲去。
  今天镇上不像是昨天那样安静,因为有集的原因,几个村的人都来了。人来的很多,买东西的也很多。
  祝锦书看着人来人往的街道,没急着往集市去,反而先是开着摩托去了人流稀少的学校。拜托看门的李叔帮自己看摩托后,才带着漂亮到亮眼的媳妇往集市上走去。
  没走几分钟就已经到了人群密集的集市,没着急继续走,反而转头看向略落后自己几步的媳妇。
  拉蒙认真观察着四周的环境,这个地方他在雄虫身上那股保护性精神力的感应下见到过。这是雄虫阁下昨天来过的地方,不过当时没有这么多人。
  “阿也。”
  陡然响起的呼唤打断了拉蒙的观察。
  “我在。”
  祝锦书伸出手放在媳妇面前,认真说道。
  “这里人多,牵着手走。”
  拉蒙看着面前的雄虫阁下,红着脸许久,才试探的将手放上去。
  “……是。”
  “呵~”
  祝锦书看着媳妇害羞的反应轻笑一声。
  “这么会害羞啊!”
  看这会的样子,完全不像早上那个厚脸皮看他上厕所的人呢!
  没再多想什么拉着人进了人群密集的集市。祝锦书是集市上的常客,不说经常赶集,就说是几年前摆摊的经验也能让他熟练的找到自己要买的东西在哪。
  牵着媳妇的手熟练的冲到一个卖糖果的摊位前,冲着称糖果的摊主道。
  “林姨,帮我称四斤喜糖。”
  “是祝娃子啊!”
  忙活着的林姨抬头,见说话的是祝锦书,便把手中的活计交给一旁的儿子,亲自来给祝锦书抓喜糖。
  “要这么多喜糖啊!”
  “陈家结婚用?”
  “没有,是我要结婚。”
  “你要结婚?”
  林姨惊讶的抬头,这才看见和祝锦书牵着手的拉蒙。
  “结婚好啊,结婚好。”
  “那么多人给你介绍媳妇你都不要,我还想着这祝娃子打算打光棍呢!”
  “没想到竟然找了个这么漂亮的。”
  林姨说着就已经抓了一把奶糖往拉蒙手里塞。见拉蒙没有接的意思,还故意生气道。
  “来,快点的,拿着。”
  “姨还有这么多客人呢!别搅和姨的生意。”
  拉蒙看向雄虫,见雄虫点了头,才伸出没被牵着的手,接过那把奶糖。
  林姨见拉蒙接过糖,这才继续笑了起来。
  “还是祝娃有福气,找这么一个漂亮又洋气的媳妇。”
  “不仅眼睛大,腿还长。主要是打哪看都漂亮。”
  林姨说着已经装好了喜糖,上了秤。
  “四斤喜糖,四块八一斤,算你四块三,一共十七块二,给十七就成。”
  “行。”
  祝锦书利落的掏钱,数了合适的钱给林姨递了过去。
  林姨接过钱,找好,又给已经称好的喜糖里装了一把水果糖,而后连着袋子一起,将找好的钱递了过去。
  林姨的动作祝锦书自然是看见了,没多推搡什么,直接接过袋子笑着和林姨道谢离开了。
  买完喜糖又去隔壁摊上买了瓜子花生红枣之类的,手里的大袋子被大力媳妇固执的抢走了,祝锦书手里的只有一个装着红枣的轻袋。
  祝锦书没和媳妇争辩谁提大袋的事,毕竟媳妇力气大他是知道的。只说了句累了给自己提。然后在快速的买完红纸和其他东西后回了放摩托车的地方。
  将东西绑在摩托车上,往门房看了眼,发现看门的李叔不在。
  没着急走,给门房的窗户口上放了几块糖。然后就带着媳妇回家了。
  到家时已经午后了,随便吃了点东西。点头将洗锅的任务交给抱着碗问自己可不可以洗锅的媳妇后就收拾起了家里。
  将昨天换洗下来的衣服和床单沙发罩之类的一股脑的抱到水龙头旁洗了起来。顺便还指挥着洗完锅来捣乱的媳妇去拿玉米喂了一遍鸡。
  “祝锦书。”阁下。
  “我来做。”
  祝锦书笑看了一眼发丝上沾了鸡毛的漂亮媳妇,没给人插手晾衣服的机会。而是在晾完全部衣服后,帮自己身后的小尾巴取掉了鸡毛。
  “祝锦……阁下。
  拉蒙看着雄虫手上的东西,有些羞愧。
  自己居然以这样不整洁的样子,跟在阁下后面。
  祝锦书可不知道面前脸红的媳妇在想些什么乱七八糟的,只抱着胳膊挑眉戏谑道。
  “我们要结婚了,这样叫不合适。”
 
 
第13章 报喜
  “结婚?”
  结婚是什么?
  拉蒙已经不是第一次听到阁下说这个词语了,喃喃的疑惑出声,想问问阁下结婚是什么意思,可是在想到课程里教过的询问可能会使阁下不悦,便又住了嘴。
  阁下在给他指显示器里的画面时就说过这个词语,结合雄虫阁下今日买的坚果和红布,那结婚就是显示器里的场景。
  看来阁下真的很想要看那个表演,可是自己竟然没帮上忙。这怎么可以,怎么可以让阁下为了这种事情奔波呢!得尽快帮阁下凑齐那些东西才可以。不过阁下已经凑齐一些东西了,那剩下的就由他来准备吧!
  坚果、红布这些都有了,只还差穿红衣服的生物和吃饭的生物了。
  这里的生物多的是,到时候抓过来就是了。有些难办的是那些饭菜,他如今只会阁下早上教给他的那道菜,至于显示器上的那些菜,他还不会。
  媳妇的胡思乱想祝锦书并不清楚,因为他也忙着胡思乱想。
  结婚后媳妇在叫自己名字就显的有些生疏了,那该叫什么呢!
  像姚二婶那样让他媳妇叫自己“老汉”,还是算了吧!不好听。像陈叔陈姨那样,叫自己“小祝”,好像也不太对味。那“老祝”?好像也不太好听,叫什么呢!
  祝锦书绞尽脑汁的想着,良久后才想到一个合适的称呼。
  “阿也。”
  微垂着头的拉蒙听见雄虫的呼唤,连忙抬起了头,认真的看向阁下,等待吩咐。
  “祝锦书。”阁下。
  “以后不要这样叫我了。”
  摆手拒绝之后,才指着自己说道。
  “阿书。”
  这两字缓缓的从薄唇吐出,带着莫名其妙的力道打进了拉蒙心中。
  拉蒙不明白自己的慌乱是从何而来,只攥着拳想要努力的平复下心里的慌乱。
  “阿书。”
  祝锦书见媳妇不叫自己,以为媳妇没听清,又一字一顿的重新说了一遍。
  “……”
  “阿书。”
  媳妇开口了,不过叫的比较小声。
  “对,阿书。”
  “以后你就叫我阿书,我叫你阿也。”
  祝锦书说完见媳妇还是呆愣着,又认真问了一句。
  “记住了吗?”
  “……记住了。”
  原来是阁下允许他叫的特殊称呼啊!怪不得心跳的这么快。
  “记住了就好,去换身漂亮衣服我带你去报喜。”
  “是。”
  拉蒙现在已经能听懂祝锦书一半的话了,不过还是不能理解细致的意思。
  迷迷糊糊的换了件衣服出来,才到客厅找到装糖的祝锦书。
  “……阿……
  试探又期待的唤出阁下赐予自己的特殊称呼时,拉蒙的心脏已经被揪紧到极限了。英勇无畏的勇士没有胆量继续看着面前决定自己虫生的雄虫阁下,只能像个懦夫一般,低垂下头颅。
  “橙红色的衬衣也好看。”
  祝锦书点头夸赞着媳妇新换的这身衣服。
  橙红色的衬衣配深蓝色的高腰喇叭裤确实好看,不过就是鞋丑了点。
  “老穿丑鞋也不是办法啊!”
  祝锦书正思索着要不要找赵婆婆给媳妇做双绣花鞋,就听见媳妇又叫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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