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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惹疯批大佬,钓系少爷只想跑路(近代现代)—— 乔三月

时间:2026-03-27 12:17:20  作者:乔三月
  他更加断定陆笙背叛了他,勾搭上别的野男人了。
  汽车拐进郊区的一条路,何时景抓到了机会,毫不犹豫地踩油门撞上前面的车。
  等到司机停车,下来查看情况,何时景怒气冲冲地打了司机一拳。
  趁着对方还没爬起来,他立马抓住陆笙的手,把人从车里拖了出来。
  “何时景?怎么是你?”陆笙转头看了看司机的伤势,质问他,“你为什么打人?”
  隐瞒身份骗取何时景的同情,确实是他不对,可是何时景再怎么生气,也不该随便殴打无辜的人泄愤。
  司机只负责接送陆笙,并不认识何时景。
  “少爷!”司机惊慌地朝着陆笙的方向喊。
  奈何何时景的手速太快,因为没有准备绳子,他就干脆狠狠心把陆笙塞进后备箱,汽车扬长而去。
  将逃婚背叛他的小情人带回自己的家,何时景揪着陆笙的衣领把他拽进卧室,往床上一扔。
  陆笙坐起身来,看着把门反锁的男人。
  “你这么快就知道了啊?”陆笙诚实认错,“我不是故意瞒着你的。”
  何时景怀疑他勾搭别的金主,气得想要掐死他,表情却冷冰冰的,不急不忙地脱掉西装外套。
  扯开领带扔地上,何时景决定将陆笙就地处决,干到他梨花带雨再听解释。
  “我现在一句话都不想听你说,也不想看到你这张脸。把衣服脱掉,转过去,屁股撅起来。”
  陆笙拒绝,“现在不行,今天不行,我要回去。”
  不然妈妈会担心的。
  司机大叔还受伤了,他得回去和对方说声对不起,是他连累到司机大叔挨打了,不知道伤势严不严重,他得陪着去医院做检查才能放心。
  陆笙往门口走去,何时景伸出手臂阻拦。
  他稍微用力一推,陆笙就毫无招架之力,软绵绵地躺回了床上。
  “你这是干什么?要是我妈妈知道你半路绑架我,还打伤司机,你要怎么向她交代?”
  气头上的何时景才不管那些,“别说是你妈,你死去的爸来了也没用。让你脱衣服,没听见吗?给你点好脸色,就不知道天高地厚的臭小子。我就是对你太好了,这次就算你累得晕倒我也不会放过你。”
  话音刚落,陆笙兜里的手机震动。何时景倒要看看他背后的金主是谁,就把手机夺过来。
  一看备注是“妈妈”,何时景皱着眉接听,“喂?你好。”
  “笙笙,你……”
  声音熟悉却不对劲,陆琳顿了下问道,“何时景?怎么是你接的电话,我儿子呢?你看到他了吗?是你把他带走的?”
  一连串语气加重的质问,何时景冷静下来后,神情凝重地盯着陆笙,一时语塞。
  他包养的小情人,竟然是陆老板秘密保护多年,从未在公开场合露面的独生子?
 
 
第168章 情人Daddy(完)
  自以为是的一场艳遇,结果一不小心惹上了大祸。
  这下似乎所有的疑点都说得通了。
  为什么陆笙不愿意让他知道自己的姓名和家庭信息,年纪轻轻就戴着七位数的手表,对他开出的天价支票视而不见,也不肯花他的钱。
  如此说来,他们在那家娱乐会所的初遇,是陆笙刻意为之?
  可是更让人费解了,陆笙接近他的目的是什么?
  他和陆笙的妈妈是生意上的好朋友,并无竞争关系,陆笙假装成一个家境贫寒、险些误入歧途的男大学生,还自愿成为他包养的情人,甚至都和他上过床了。
  到底陆笙想要从他身上获得什么?
  何时景不知该怎样回答电话中陆琳的问题,支支吾吾半天也不敢把真相说不出口。
  据他所知陆琳就这么一个孩子,她对陆笙简直是捧在手心里都怕化了,早早地就替陆笙规划好了光明的未来,就等着陆笙大学毕业,接管公司。
  他记得陆琳曾经提起过,她的儿子陆笙刚一出生就被诊断出患有罕见的心脏病,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发作,一旦病发就极其凶险。
  为了让纯真可爱的儿子能够在健康舒适的环境中长大,陆琳费了不少功夫,她把陆笙的个人信息隐藏得滴水不漏,至今新闻上都没有一张陆笙的照片流传出来。
  陆笙是从小就放在温室里滋养的娇花,好不容易茁壮成长,开了花,何时景却把这朵漂亮的花给糟蹋了。
  假如陆琳知晓这个晴天霹雳般的事实,一定会现在立刻冲过来跟何时景拼命。
  看着何时景一副很为难的样子,陆笙走过去,把手机拿回来了。
  “妈妈。”
  陆笙声音平和地向妈妈报平安,“我没事,只是一个误会而已。接我回家的司机受了点伤,麻烦您帮我和他说声抱歉,给他赔偿。”
  他淡定地直视男人的双眼,“嗯,您不用担心,何叔叔会送我回去的。”
  挂断电话,陆笙一脸若无其事地望着何时景,他眨巴着眼睛,等待男人作出下一步的反应。
  “你……为什么不早说?”何时景很好奇陆笙的目的,态度忽然冷了下来,“你觉得耍我很好玩吗?陆少爷。”
  他疑心过陆笙是竞争对手派过来引诱他的商业间谍。
  就算是卧底,他也认了,他愿意把这颗随时都会爆发的毒瘤留在身边。
  可他万万没想到自己的小情人,会是他恩人的孩子。
  他和陆琳是好伙伴,陆笙作为陆琳的接班人夹在其中,不光掺杂着合作利益,更有一份雪中送炭的恩情。
  恩人的孩子,他应该要比自己的亲生孩子还要温柔以待。
  可他被陆笙的美色所迷惑,做出了无可挽回的坏事。
  除非陆笙亲口承认,这一切都是他自愿的,是他喜欢的,何时景并没有欺负他。
  否则负罪感和愧疚感会让何时景终身受到谴责,可能他这辈子再也无法在陆笙面前挺直腰板,自称是长辈了。
  陆笙似乎看出了男人眼中潜藏的纠结,他踮起脚尖,轻轻地吻了一下男人的脸。
  “Daddy,我的身份有那么重要吗?如果我早一点告诉你,我的妈妈叫陆琳,你就不会带我来家里了吧?”
  何时景想拥抱他,却因为羞愧难当,不敢再触碰到他。
  “可是你才18岁,你还是个不谙世事的孩子,而我已经是个33岁经历过风雨的成年男人了。你可以犯错,可以为自己幼稚的行为感到后悔,我不能。”
  他没有任何犯错的借口,也不能用情情爱爱的花言巧语,来为自己的罪行辩驳。
  从来就不是陆笙故意隐瞒身份来引诱他,而是他明知故犯,引诱了一个懵懂无知的孩子。
  陆笙不明白何时景为什么态度大变,他直白的话语刺痛了男人的良心。
  “说什么不能,你把我压在床上的时候不是做得很享受吗?那时候让你停下来,你都装作没听见。还有说要跟我结婚的人,不也是你吗?”
  “哼,我知道了。”陆笙撅着小嘴。
  他用一根食指使劲戳了几下男人的胸膛,往心脏位置戳,“你不想负责是不是?”
  何时景握住他的手,“当然不是。我连订婚戒指都准备好了,本来想着今天晚上给你戴上的,谁知道你会突然拉黑我的联系方式。”
  陆笙也说了实话。
  “其实,我是想等到明天晚上,等你来到宴会赴约,看到我和妈妈站在一起,到那个时候你就会明白的。不过你是怎么知道我在那辆车里的?”
  何时景两只手环抱陆笙的腰,摘掉他头上的帽子扔床上。
  然后亲吻他的额头和脸颊,亲着亲着就吻到陆笙纤细白皙的脖子上了。
  “我去了学校门口等你,等了你将近两个小时。我本来还想,如果等不到你就去找私家侦探,看到你上了那辆车,我还以为你傍上了别的金主,要甩掉我了呢。”
  脖颈被亲得发痒,陆笙有些抗拒地推开男人。
  他难为情地说道,“今天学校开运动会,我跑步流了很多汗,还没有洗澡,会有味道的,你别亲了。”
  何时景趴在他颈部仔细地闻,“没有啊,没有汗味,只有一股淡淡的香味,是你的体香。就和我们在床上的时候一样,每次你热得大汗淋漓,身上的香味就会变得更浓烈。”
  今晚是一定要送陆笙安全回家的,但是在放他走之前,何时景想趁此机会来一下,他会尽快,不会在陆笙身上留下痕迹。
  男人放肆的双手,上面的脱他外套,下面的这只手试图解开他的腰带。
  都什么时候了,还想些有的没的,陆笙对着男人的胸口捶了一拳。
  他拿起床上的帽子重新戴上,走出卧室,“别磨蹭了,快点送我回家。我还要回去和妈妈解释你今晚打人的原因。”
  何时景让陆笙去车里等。
  随后他找了一个之前给陆笙买衣服装的袋子,打开家里的保险箱,在袋子里面装满现金,这就算是他的赔礼,让陆笙拿回去交给司机。
  多亏了陆笙急中生智的一顿辩解,陆琳相信打人的事情是一场意外。
  但让她无法忽视的是,陆笙转身上楼时,露出了他侧面脖颈上的吻痕。
  大概从三周前开始,陆琳就发现了这些痕迹。
  只是她觉得陆笙也长大了,又正值青春烂漫、谈情说爱的年纪,年轻人精力旺盛,很正常。
  但如果陆笙的恋爱对象,是年长他十五岁的何时景,那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假如陆笙今年是28岁,遇到33岁风华正茂的何时景,她会很放心地成全他们两个。
  可问题是陆笙才18岁,他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
  周六晚上的宴会如期举行。
  陆笙乖巧地站在妈妈身边,在陆琳的介绍下,挨个和宾客们打招呼。
  何时景一眼就锁定了陆笙的身影,笑着走过来寒暄。
  当着其他几位熟人的面,偶然间聊到了陆笙的恋爱和结婚的话题。
  陆琳微笑回答,“笙笙他还是太年轻,现在要以学习为重,等将来他大学毕业了,再考虑恋爱也不迟。我也担心他被人骗,我得帮他把把关呢。”
  了解到她的态度以后,原本还想征求她同意的何时景,默默压下了心里的话。
  陆笙与何时景到了一处安静的地方闲聊,陆笙看到何时景端着一杯红酒,好奇这是什么味道,就握着男人的手,慢慢地倾斜酒杯,喝了一小口咂咂嘴。
  “我看大家都端着酒,还以为很好喝呢。”
  何时景仰起头把剩下的红酒一口喝完,他放下酒杯,把脸埋在陆笙的颈窝里。
  他发愁地说道,“看来想要得到你妈妈的认可,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笙笙,距离你大学毕业还有两年,在这两年之内你可千万不要喜欢上别的男人。”
  陆笙逗他玩,“那要是我移情别恋了呢?”
  何时景用开玩笑的声调,说出真心话。
  “那就只能把你关起来,关在我家的地下室里。让你的世界里只有我,你的黑夜和白天只能属于我。”
  陆笙嘿嘿地笑,他靠在男人怀里,抱着男人的后背撒娇。
  “不会的。我不会喜欢别人,你也不会舍得把我关进地下室的。”
  “你怎么知道我舍不得?”
  陆笙很有把握似的,“我就是知道。”
  他仰着笑脸,温暖的笑容灿烂明媚,何时景看得出神,缓缓地俯下身吻住陆笙的嘴唇。
  “嗯,舍不得。”
 
 
第169章 偷窥狂哥哥(1)
  早晨七点四十分,陆笙放在床头柜上的闹钟响了。
  他条件反射地坐起来,缓了一会儿睁开眼睛,拿起闹钟将其关闭,放回原位,接着他下床换衣服。
  今天是他要去自家公司工作的第一天。
  昨天晚上他在想事情,有点失眠了,导致他现在看起来精气神不太好。
  他穿上哥哥前几天送他的一身西装和皮鞋,站在镜子前把一缕翘起来的头发梳顺了。
  陆笙不会打领带,对着镜子摆弄了半天都没系好,索性他就不弄了,等会儿下楼吃饭再让哥哥帮他系领带。
  哥哥不是他的亲哥哥。
  是他十年前和妈妈回国参加一场葬礼的时候,偶然遇到的一个失去父母的孤儿,名字叫成衍。
  陆笙当时只有10岁,成衍16岁。陆笙是在殡仪馆里不小心走错地方了,恰好撞见穿着白衣服的男生跪在父母的遗像前,旁边还有几个催债的壮汉。
  那些放高利贷的人态度恶劣地逼着男生还钱,还扬言要拉他抵债,把他的器官卖掉。
  情急之下陆笙出面,帮忙还了钱。
  他见男生长得好看,又孤家寡人很可怜,就主动邀请对方成为他的家人,和他一起来到Y国生活。
  妈妈收养了成衍,于是陆笙多了一个哥哥,终于他不再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了。
  从此以后陆笙几乎每天都和成衍黏在一起,兄弟俩感情非常好。
  只是成衍无论如何都不愿意更改自己的姓名,也许是他不想忘记自己的出身,自己的来时路。
  陆笙拿着领带来到一楼的餐厅,餐厅里面陆琳和成衍在用餐。
  陆笙笑着喊了一声妈妈,然后他走到成衍的背后,双手揽过男人的脖子。
  他用男人已经习以为常的撒娇语气说道,“哥哥,我不会系领带,你帮我系吧。”
  闻言,成衍拿纸巾擦了下手,他从椅子上站起来,把那条蓝黑斜纹的领带从陆笙的衣领下面绕过来,动作温柔,声音也很温和。
  “好了。”
  成衍发现陆笙的头顶有一小撮头发往上翘,就忍住笑意摸了摸陆笙的头,把呆毛压下去。
  男人的个头高,一米九三的净身高,身材也锻炼得很结实,肩膀宽厚。
  面对面站着,陆笙的额头能碰到男人的下巴,平视的时候能看到男人微微凸起的喉结,还有颈部若隐若现的青筋。
  成衍的皮肤原本很白,16岁时的模样也很瘦弱,像个气质文雅的柔弱书生。
  这十年来成衍和陆笙同吃同住,没有做过粗活,也没经历过风吹日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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