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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总哈士奇的警犬生涯(玄幻灵异)——清秋烟雨

时间:2026-04-01 08:56:24  作者:清秋烟雨
  伺候一条狗没什么,但伺候一个人叶秋雨就不乐意了:“我告诉你啊,今儿我给你洗爪子这份情,你可要记着。”
  黎昶之用吹干了的那只前爪子在床单上写:“以前洗的也记得。”
  叶秋雨看着爪痕表现的字,莫名地有点脸红。他把黎昶之正在吹的另一条腿扔到床上,收走垫布:“行了,睡你的吧。”
  叶秋雨再回到床上准备睡觉时,又发现了一个更大的问题。
  以前是一人一犬,睡一个床就睡一个床了,现在知道王子是黎昶之了,这要怎么睡?!
  于是叶秋雨又爬起来:“那个......我把床挪一下。”
  他本来想喊王子,又觉得人家已经表明身份了,再喊王子就不合适了。但是喊黎昶之吧,他感觉两人之间又没那么熟;喊黎总吧,又觉得别扭,最后喊出口的就是“那个”了。
  黎昶之又咬住了他的衣摆,叶秋雨莫名其妙地看着他。
  “我有名字,叫黎昶之。”黎昶之在床单上写道,“要是你还是不习惯,可以继续叫我王子。我不叫‘那个’。”
  叶秋雨看着趴在床上的哈士奇那张吐舌笑着的狗脸,也忍不住笑了。
  就算黎大总裁是千亿集团的大总裁,变成狗后笑起来也避免不了吐舌头的傻样。叶秋雨摸来枕头旁放着的手机,给吐着舌头笑眯眯的哈总拍了张照,然后还拿给黎昶之看:“你看你,好傻!哈哈哈哈......”
  “嗷呜——”一声狼嚎后,黎昶之看着他,在床单上写:“只是傻吗?”
  叶秋雨好笑地看着他:“不然呢?”
  “不帅吗?”黎昶之写道,“都说哈士奇是狗界颜值担当,智商换的。”
  “那你还有智商吗?哈哈哈哈哈......”本来略有点尴尬的叶秋雨随即被黎昶之最后那四个字逗乐了。
  “当然,我颜值与智商并存。”黎昶之写道。
  “哈哈哈哈.......你好臭美......”叶秋雨被逗得乐不可支,哈哈大笑起来。
  “嗯,跟我这个颜值与智商并存的人睡一张床,你不吃亏吧?这床是不是不用挪了?”黎昶之又写道。
  要是在刚才,叶秋雨指定尴尬,但是在现在活跃的气氛里,他虽然还有点不好意思,还是接话道:“哈哈,不吃亏。小爷我占便宜呢,睡觉。”
  说完他关了床头的灯,躺了下去。
  黎昶之还贴着他睡,像往常那样给他暖被窝,还把他的脚搬过去,放在自己肚子上。叶秋雨肯定不好意思了,他轻轻地把脚抬走,与黎昶之之间保持一点距离。
  谁知黎昶之又用前爪把他的脚搬了回去,还用爪尖在他手臂上写字:“你就还把我当王子得了。不把你捂暖和,你一个晚上脚都是冰的。你难不难受我不知道,但你睡着了脚乱蹬,时不时冰我一下,我难受。”
  叶秋雨:“......”
  好吧,原来自己睡着了睡相还不怎么好。
  黎昶之都说到这分上了,自己再搬来搬去的就显得矫情了,叶秋雨就随了他。心里其实是很开心的。
  因为有了王子给他暖脚,这个冬天他真的没有再一晚上都睡冷被窝了。
  第二天一早,他们才刚吃过早饭,黄远又带着几个人来特警队要说法了。
  看着黄远那几个人,特警队的人都没什么好脸色。信安科技来的人好像也无所谓,不管特警队的人待不待见,反正他们就把会客厅当大本营,吃饱喝足还在院里溜达几圈。
  只有其中一个工程师感到不好意思,陪笑着说:“不好意思,给咱们警察同志添麻烦了。”
  上午要外出执勤,叶秋雨惯例给王子穿上警犬马甲,套上牵引绳。
  王子虽然不爱巡逻,出去也经常乱跑给特警们添乱,但他只要出去,就是特警队行走的活广告。
  他的粉丝甚至给他取了个“王科”的称呼,说王子是特警队的宣传科科长。所以尽管我那个字不是一条称职的警犬,特警队有事没事,还是会让叶秋雨拉着王子跟着出去巡逻。
  执勤的间隙,叶秋雨找机会在文具店买了一大瓶墨水,又在店主的推荐下,买了两大卷30厘米宽,30米长的两大卷长卷绘画纸。
  店主说,店里最长的纸就是这种了。
  
 
第61章 写信
  画纸一百块钱一卷,因为他买两卷,老板还把那瓶墨水送他了。
  同组的同事看着叶秋雨提到车上的两大卷画纸,纳闷地问:“秋雨,你买这两大卷是啥?看起来像是纸。”
  叶秋雨答道:“就是纸。”
  “你买这么多纸做什么?”同事不解地问。
  “啊,我打算没事时练练字。”叶秋雨信口胡诌,“前几天咱们在那个书画展巡逻时,看到人家写得一手好字,觉得特羡慕。”
  徐蔚明看了看他买的纸和墨水,疑惑地问:“你这是练硬笔还是软笔啊?这么多纸,看起来像是练软笔,但是你买的是墨水,毛笔也没有一支。练硬笔吧,这两大卷纸,还没个格子,初学者不好写,你得练到哪辈子去。”
  “而且这纸不管是练毛笔还是硬笔,都不合适。看这纸的质地,价格应该也不便宜吧?我跟你说,练毛笔得买毛边纸,便宜,又吸墨;练硬笔得买那种印得有红格子的纸,价格也不高.....”
  整个回特警队的过程,叶秋雨就听了队长徐蔚明一路的教导和书法知识普及。他不断地点头称是,说自己了解不到位,考虑不周,队长真知灼见,他得向队长学习。
  好不容易挨到特警队,才算解脱了酷刑。叶秋雨终于能理解孙悟空当年在唐僧手下当差的感觉了。
  警车回到特警队,叶秋雨要搬卷纸和墨水,就把牵引绳像往常一样塞到王子嘴里叼着。黎昶之虽然无语,但还是认命地叼着牵引绳跟着他回了宿舍。
  回到宿舍,叶秋雨才想起来王子是人不是狗了,他赶忙解开牵引绳歉意地地对黎昶之说:“忘了走的时候把牵引绳解开了,罪过罪过,下次我一定记得。”
  道完歉又说:“我把这纸摊开,你在宿舍里先写着,我去食堂打饭回来。今天咱们赶时间,就不加餐了哈。”
  “要是摊开的地方写完了,你就滚一下那个卷轴再写,明白吗?”叶秋雨叮嘱道。
  说完了才又想起王子是人,自嘲地笑了笑:“你那么聪明,肯定懂。”
  知道王子是人才第二天,很多时候他还没完全反应过来。
  叶秋雨跟说完准备拿两人的饭碗去食堂打饭,被黎昶之拦住去路。
  黎昶之抬起爪子指了指墨水,叶秋雨愣了片刻,哈哈一笑:“不好意思,我忘了你的爪子没法自己打开墨水。”
  随即叶秋雨找了个小盆子,把墨水倒出来。安排好一切,他才洗了手,端着两人的饭碗、饭盆往食堂跑去。
  在窗口打饭菜的时候,何滨还问他今天怎么用自己的碗,不用餐盘;怎么没见王子。看他端着碗没往他们一向坐的位置,还奇怪地问:“你去哪里?”
  叶秋雨回头着急忙慌地跟他说:“师兄,我今天有事,就不跟你一块吃了。”
  何滨看着叶秋雨端着两碗饭匆匆离开的背影,露出个若有所思的表情。
  叶秋雨回到宿舍,黎昶之已经蹲在地上写了好长的字。写过的纸都被他像画轴那样卷了起来,才不占地方。
  大概是听到身后的开门声,黎昶之用爪子抓过一段从卷纸上撕下来的纸,在上面写道:“帮我把纸上的英文抄到你手机上记事本上,谢谢。”
  随后爪子把纸挪到叶秋雨跟前。
  与此同时,叶秋雨对他说:“饭拿来了,王子,先吃了再写吧。”
  虽然知道黎昶之的名字了,但叫名字还是不顺口,一声王子脱口而出。
  一个递纸,一个递饭盒。两个物件在空中相遇。一人一犬不由得相视一笑。
  最终还是黎昶之放下手头的活,先吃饭。
  吃过饭,叶秋雨碗都没来得及洗,就被黎昶之拉去先抄他写的英文。
  看格式,还是一封英文信件。
  叶秋雨拿着自己的手机准备把黎昶之写的内容抄下来,黎昶之的狗爪子却按住了他的手。
  “怎么了?”叶秋雨不接地问。
  黎昶之在纸上写道:“除了这台手机,你有没有别的电子设备?”
  叶秋雨抓了抓脑袋,不好意思地笑道:“只有大学时用的一部旧手机。”
  “还能打字吗?”黎昶之又写。
  “能,就是卡得厉害,屏幕也破了。”叶秋雨道。
  “能打字就行,用那台手机抄。”
  “哦,好。”虽然不明白为什么,叶秋雨还是照做了。
  随后叶秋雨抄,黎昶之写。
  黎昶之的狗爪子太大,字体也大,有时候一个单词没写完就要挪一会纸,大大降低了他的速度。
  叶秋雨的旧手机虽然屏幕破损严重,触屏并不影响输入;虽然运行比较卡顿,但只要用到记事本,只是打开那下费劲,打开后使用就不受影响了。他还后来居上,不但跟上了黎昶之的进度,最后还有闲暇停下来看自己抄的这封信。
  这一看才发现,这封信他认得的单词都没几个。
  他不由想起昨夜的对话,难怪黎昶之会问他英语能力了。再想起自己问黎昶之,自己的分数很少吗,黎昶之迟疑了好久才回答他。
  对比黎昶之这封信的英文水平,显然黎昶之昨晚对他说,他是在考虑怎么操作更好,那是一种颇具艺术的说法。
  中午过去了一大半,黎昶之终于写完了他的信,随后让叶秋雨把手机放地上,检查了一遍刊正无误后,然后在剩下的卷纸上写道:“谢谢,今天辛苦你了。”
  “没事,这么点小事,别老谢来谢去,别扭。”叶秋雨道,“接下来做什么?”
  随后他听到一声哈士奇的笑声,低头就见黎昶之在纸上写道:“接下来你把刚才那封信存好,别搞丢了,更不能给别人看见。”
  “就这样?”叶秋雨不解。
  “就这样。”黎昶之蓝汪汪的眼睛看着他。
  叶秋雨莫名其妙:“你还没告诉我你说的‘无暇他顾’的办法呢。
  黎昶之抬起爪子指了指叶秋雨手机里的那封信件,又在纸上写道:“就是这封信。”
  “这封信?一封信就能办到?”叶秋雨看了看手机里他看不明白的包含着一大堆商业词汇的英文信件,“怎么说?”
  黎昶之笑了笑,爪子在纸张上写下一长串单词,然后指了指着叶秋雨手里的手机,继续写道,“这是我留学时在A国创办的一家科技公司,这家公司目前的主要研究方向跟信安科技一样,都是人工智能。”
  “啊?”叶秋雨惊呼起来,由衷的称赞道,“你也太厉害了吧,还是学生都能创办公司了!”
  黎昶之是新那科技的总裁他不是不知道,但接二代,跟自己创业相比,肯定自己创业,并取得相当成就的人更让人崇拜。
  黎昶之微微一笑,算是收下他这份崇拜。
  “我这封信一来是跟公司高管联系一下,沟通公司一些商业事宜,指导后面一段时间的公司大致方向,不要让他们以为老板失踪了。第二,也是今天这封信的重点,让这家公司起诉信安科技。这样,黎凌霄疲于应对跨国起诉,不就无暇他顾你们特警队了。”
  “哦,原来如此,你好聪明呀。”叶秋雨夸赞道。但随即想到什么,“你这家公司的高管请的是外国人?”
  黎昶之写道:“我们国家的有,国外的也有,当然外国人多一点。”
  “那收信这个人呢?”
  “侨胞吧。”
  “那你为什么用英文写信?”
  “工作需要。”
  “那这家公司算是中国公司,还是外国公司?”作为警察,商业上的是叶秋雨不懂,但这些方面就比较敏感一点。
  哈士奇的脑袋偏了偏,收了吐出来的舌头,脸上的表情严肃了一点,抬起爪子在纸上写到:“按照目前的属地划分,算外国公司吧。”
  “啊,所以你是让一家外国公司起诉信安科技?”叶秋雨不太理解,但大为震惊,“这样合适吗?”
  他对商业上的东西完全一窍不通,不知道黎昶之这样操作只是单纯给黎凌霄找麻烦,还是同时也会给信安科技带来麻烦。
  黎凌霄虽然不算个东西,但信安科技总归还是自己国家的民族企业,他身为警察,没道理帮着外人来对付自己国家的公司。
  况且师兄曾说过,在AI这一块,国内目前能跟国外这一领域相抗衡的公司,就是信安科技了。
  所以,他更不能在自己完全不懂的情况下,无脑支持黎昶之。
  只是他还没来得及说什么,黎昶之已经在纸上又写下了一句话:“这家公司也是我的公司!我这样做只是给黎凌霄和他背后的人找点事做,让他们无暇他顾,不会对信安科技有什么实质性的影响。等事情解决之后,这官司也会用妥善的方式解决。”
  语气中颇有些无奈。
  但这些叶秋雨不懂,他对黎昶之又一向印象很好,也同情他的遭遇,所以现在整个人感觉很矛盾。
  他想了想:“要不咱们还是别折腾了,反正那台破电脑的事我已经上报了。到时候怎么处理,就是领导们的事了。别说没人看见,就算有证据证明是你做的又能怎么样。你现在只是一条二哈,人们怎么可能相信是一条狗入侵了一家高科技企业的内网。”
  现在可能不折腾才是最安全的,所以他努力说服黎昶之。
  黎昶之看着他,摇了摇头:“说句实话,你们特警队失去公信力这事事小,毕竟这种事都是众说纷纭;但是黎凌霄要把信安科技搬到海州去事大。”
  “所以你写信这件事,实际上并不完全是要帮我们特警队洗清嫌疑?”叶秋雨有点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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