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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秋雨看着他:“那你想吃什么?”
黎昶之笑道:“出去吃小吃。”
叶秋雨好奇地问:“你个大总裁也喜欢吃路边摊?”
黎昶之摇了摇头:“也不是。以前在国内的时候妈妈管得严,没有机会吃;后来出国了,确实是没人管了,但国外不具备美食条件;再回国,身上的担子就重了,整天忙进忙出的,还得注意身份,也没有条件。”
“现在好了,反正就是只狗。当人不能随心所欲,当狗还要那么讲究吗?”
叶秋雨虽然觉得自己月薪几千不应该同情一个因为太富有,家教严格不能吃路边摊的总裁,但还是莫名地觉得黎昶之不能做自己有点可怜。
但想到狗子不能吃太多人吃的食物,特别是那些重口味的食物,他又有点担心:“可是你现在这个身体,经常吃行不行啊?”
黎昶之道:“虽然我是一个哈士奇的外表,但我觉得我长的还是一个人类的胃。你看我在特警队吃了几个月,不是好好的吗?”
叶秋雨想想觉得也有道理,毕竟黎昶之还是人,也许真的狗子的禁忌对他没用吧,于是当即就带着黎昶之出去吃了顿宵夜。
从那以后,平时出外勤的时候,黎昶之看到路边想吃的,叶秋雨也会躲着同事和其他警犬买给黎昶之吃。
每到周末不值班的时候,黎昶之更是眼巴巴地看着他,然后他就带着黎昶之出去大朵快颐。
特警队附近的街边小店,路边摊,只要不拒绝黎昶之进入的店,黎昶之想吃的,他带着黎昶之去吃了好多店。
欠的那一千多元外债,就是那个时候跟何滨借的。
如今又到了一个周末,吃过早饭,叶秋雨伸伸懒腰问哈总黎昶之:“黎大总裁,周末要不要出去逛逛,顺便满足一下味蕾?”
黎昶之懒洋洋地看了他一眼:“纪检委的通报都说我把你吃穷了,还欠了同事一千多的外债,你还有钱请我?”
叶秋雨伸手从兜里掏出一把票子,在黎昶之面前晃了晃:“前几天大家伙给你的捐款,其中就有纪检委的捐款。去不去?”
黎昶之想起来那个贴着大红纸,写着“给王子买肉骨头”的捐款箱,不禁笑了起来。
他差点忘了这茬。
“去,当然去。”黎昶之一骨碌爬起来,精神抖数地,“走。”
叶秋雨笑了笑,拿起他逛街的单肩包,跟着出了门。
路上叶秋雨还征求了下黎昶之的意见:“虽然不是很多,但还是有一笔钱了,你想想要不要去你以往吃的那种高档餐厅改善一下生活?”
黎昶之问他:“为什么要去高档餐厅?”
叶秋雨笑道:“你现在天天跟我们吃平民餐,怕委屈了你。”
“那种餐厅现在应该也不让我进吧。”黎昶之道。
“我可以打包出来啊。”叶秋雨回答。
黎昶之“哦”了一声,随即问道:“你同事给我捐了多少钱买肉骨头?”
叶秋雨道:“一共五千八百三十块。”
哈士奇又“嗷呜”了一声,随即爪子在地上扒拉:“咱们一起逛街,总不能我吃你看着吧?真去我以前吃的那种餐厅,这五千八大概咱俩就能吃一餐,还得省着点吃。”
叶秋雨看着那一个个转瞬即逝的无影字,撇了撇嘴:“切,资本家。”
黎昶之可不干了,他扒拉着叶秋雨的裤腿讨要说法:“这话网友骂骂也就得了,你可是人民警察,能这样说我这个民族企业家吗?”
叶秋雨哈哈大笑:“民族企业家?你不是霸道总裁吗......”
大概是他太得意忘形了,声音有点大,惹得边上路过的几个小年轻不断地朝他张望,还回头聚在一起窃窃私语。
没多久就有人走上前来问:“请问你是小叶警官吗?这个哈士奇是不是王子?”
叶秋雨也不好意思睁眼说瞎话,只得承认。于是被几个兴奋地尖叫着的小年轻拉着他和黎昶之合影留念了一番,又撸了好一会黎昶之的狗头,连狗耳朵都没被放过。
完了小年轻们离开的时候还跟叶秋雨说:“咱们王子的确很有霸道总裁范,小叶警官就是有眼光。”
叶秋雨讪笑着应付小年轻们,终于把人送走,回头又见黎昶之吐着他的长舌头露出一副看笑话的表情。
“你笑啥?你看你那样,傻不傻。”叶秋雨被人听见了自己的话,有点不好意思,转头黎昶之撞到枪口,可不得冲他吼。
“隔墙有耳。”黎昶之的爪子朝空中虚抓了抓,还是笑,“你见过我这么好的资本家?”
叶秋雨回想起自己之前没说完的话,放低了声音说:“真的哎,我想起来,除了极个别看什么都不顺眼的,我真没见什么网友骂你是资本家,都是管你叫霸道总裁。”
然后忍不住又笑了起来:“她们还有个资本家、民族企业家和霸道总裁的划分标准。”
“哦,还有这说法?这怎么区分啊?”黎昶之边走边写。
“为富不仁的叫资本家,长得不帅但有良心的叫企业家,更多够不上这两者的,都叫老板,基本上就这三类。当然,你例外,你叫霸道总裁。哪怕你死了他们都还这样认为,说从此以后生活中霸道总裁失去了原型,又只剩资本家和企业家了,哈哈哈哈......”叶秋雨忍不住又笑。
黎昶之甚是无语,他停下来,看向叶秋雨,爪子比比划划:“那你觉得我是哪类?”
“嘎?”叶秋雨一下脑子里短路,然后笑了起来,“你现在就是只傻狗。”
说罢松了牵引绳跑了起来。
两条腿当然跑不过四条腿,黎昶之很快追上去抓住了他。
被黎昶之扑倒在路边的草坪上,叶秋雨只得认输:“不跑了,不跑了。你这体力,在城里真是白瞎了,要是你一直变不成人了,有机会送你去北方雪原拉雪橇。”
“行啊,到时候拉你。”黎昶之泰然自若道。
看到黎昶之那么从容,叶秋雨到不会接话了,许久才愧疚地说:“不会的,你会变回来的。”
“尽人事,听天命。”黎昶之“嗷呜”两声,看着叶秋雨,“这什么表情啊,至于吗。”,
叶秋雨想想也是,又忍不住皮:“没办法,谁让你不能乘坐公共交通呢,我又没车,只得委屈你走路了。”
黎昶之想了想:“没车的确很不方便,有机会我送你辆车吧,到时候你就可以载着我去兜风了。我记得你会开车。”
叶秋雨看着他:“得了吧,还真当自己是霸总呢。你现在还吃我的,花我的。”
黎昶之认真道:“我有钱啊,只是暂时取不出来。”
叶秋雨看着他:“你不会来真的吧?别,无福消受。你是想送我一顶受贿罪的帽子呢还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帽子?”
“怎么就来源不明了?”黎昶之问,“我送的呀,我就是来源。”
“别闹,你是嫌我死得不够快是吧。”叶秋雨盯着哈士奇的蓝眼睛看,“你说这话就让人诧异你是怎么当上总裁的了。”
黎昶之面无表情地道:“因为我有个当董事长的爹。”
“......”叶秋雨被噎了半晌,“好像真没毛病。”
又走了一会,两人,或者说一人一犬又来到距离特警大队不远处的大型集市,卖菜卖小吃的都有,人流特别旺。
周围是店铺,中间那块露天场所是临时摆摊点,摊位早到早得,这里经常有附近郊县的农民过来卖菜,也有各类简易搭建的小吃摊。
之前叶秋雨给他加餐,基本都是来这里买的菜。
站在集市入口,叶秋雨道:“真对不住啊,远的地方去不了,又只能带你来这里吃路边摊。”
黎昶之看着热热闹闹的集市,很开心地往里走:“哪有金主对蹭吃蹭喝的人说对不住的。赶紧走,我还想吃上次那个米虾、凉粉,还有那个油香粑。”
叶秋雨看着他:“想不到你一个京城人还爱上了我们江城的小吃。”
黎昶之道:“天下美食在C国,C国美食汇蓉江,喜欢上江城的美食有什么稀奇。对你的家乡要有信心。”
叶秋雨笑:“不是对我家乡的美食没信心,而是很好奇你的肠胃,竟然受得了辣。我记得京城不是不吃辣的吗,你这适应得挺快啊。”
“入乡随俗嘛。”黎昶之道。
两人说话间,在集市内找了一圈也没找到前几次吃米虾的那个小摊。
叶秋雨说:“可能今天张大叔没抢到摊位,我们在周围找找。”
一人一犬又从后门出了集市,在集市背街的路上终找到张大叔的小摊。
说是小摊,也不过是一辆改装的三轮小车。后面的车斗经过改制,就是一个小货柜,上面摆着售卖的米虾、还有凉拌粉。
在小摊旁边,张大叔还放了几张高高矮矮的塑料凳。
高的当桌子,矮的当凳子。
第73章 看摊
他俩来这里吃了好几次,摆摊的张大叔跟他们都熟悉了。见了就赶忙打招呼:“小叶,今天又牵你的大狗出来玩啊。”
“什么大狗,人家那是警犬,还有个名字,叫王子。”旁边卖油香粑的大娘插话道。没想到今天卖油香粑的杨大娘也跟张大叔在一起摆摊。
“哦,对你们是叫警犬哈,看我这记性。”张大叔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大叔,你叫他王子就好了。”叶秋雨赶忙降低自己的存在感,生怕被人认出,惹来麻烦事,“特意来你和杨大娘这里吃米虾、凉粉和油香粑。”叶秋雨说,“自从在你们这里吃了一次之后,他就喜欢上了。”
“呵呵,这只大狗还真有意思,不啃肉骨头,喜欢吃米虾、油香粑。”张大叔笑道,“我今天给他盛一大碗。”
“大叔,你给他盛米虾就好了。”叶秋雨说,他还是怕蘸辣椒的米凉粉太辣。然后对旁边的杨大娘说,“大娘,来十个油香粑。”
“好呐。”张大叔和杨大娘都各自忙开了。
没一会,张大叔照往常那样,给他烫了一碗米虾,比卖给别的顾客的要满一些,然后舀了一勺汤进去,又加了点葱花和陈醋。
这时正好有一个人吃完走了,空出一高一矮两张凳子来。张大叔端着碗问:“先给你还是先给他?”
叶秋雨笑道:“先给他,我来吧。”说着接过装满米虾的碗。
张大叔赶忙收走高的那张凳子上客人留下的一次性碗,丢进旁边的垃圾箱。叶秋雨把碗放在高的那张凳子上,叫道:“王子,过来吃米虾。”
杨大娘也把十个油香粑装在盒子里拿了过来,放在高的那张凳子上。
张大叔问叶秋雨:“你吃米虾还是米凉粉?”
“我先吃米凉粉。”叶秋答道,“一会在吃米虾。”
“好呐。”
趁着张大叔转身给叶秋雨盛米凉粉的时候,黎昶之在凳子上写写画画:“我一会也还要吃米凉粉。”
叶秋雨看着他:“那个太辣了,你省省吧。”
“不是,我能吃的,上次不是吃过吗......”
正比划着,张大叔给叶秋雨端来了米凉粉。一边递给叶秋雨一边说:“嗨,你这只大......王子好聪明,你说什么他都懂。他说什么你也懂他。”
杨大娘又在一旁插话:“那是,不然人家怎么能当警犬,怎么那么多人喜欢他。”
叶秋雨呵呵笑了两声算作回答。
吃着吃着,叶秋雨忽然噗嗤一下笑了。
黎昶之看着他,爪子在空中比划:“你笑什么?”
叶秋雨左右看了看,看到大家都在忙,没人留意他们这里,才附在黎昶之耳边小声说:“我是在想,你以前那些生意上的合作伙伴肯定想不到你现在吃东西这么亲民,搁个塑料凳当桌子。”
“你说,他们要是看到你现在吃路边摊会是什么感想?”
两人正说着,几个小孩气喘吁吁地跑过来找叶秋雨:“你是养王子的那个警察叔叔对不对?”
叶秋雨没想到自己在路边摊吃个米凉粉也能被小孩认出来。
虽然很不希望被人认出,但他不能欺骗小朋友,叶秋雨还是点了点头。
也不知是短视频的受众太广,还是他和王子太好辨认,带着王子出门,他经常被人认出来,叶秋雨有点郁闷。
“我的小猫掉到那边的水沟里去了,你能帮我抓起来一下吗?”其中一个小孩问,“我带猫出来玩我爸本来就不同意,现在他说他要守摊,没时间帮我抓猫。”
问话的小孩说完,其他几个小孩都满眼期待地看着他。
叶秋雨看了看吃得正香的黎昶之,他跟黎昶之商量:“王子,我们一会再来吃?”
黎昶之回应了他一声“嗷呜——”之后,摇了摇头。
这是不愿意了。
黎昶之的确不愿意,水沟里抓个猫,他又帮不上什么忙,去干什么。再说他米虾和油香粑还没吃完呢,浪费粮食可耻。
“警察叔叔,你还能帮我们抓猫吗?”大概是看出王子不乐意,小孩着急地问。
“能,你们稍等一下。”叶秋雨回答小孩后又小声跟黎昶之说,“可是我不放心你啊,你都丢了两次了......”
黎昶之又坚决地摇了摇头。
要是以往王子还是王子的时候,他可以强硬地把王子带走,但是王子是黎昶之了,他就不能那么做了。
只是王子已经丢了两次,他都有点心里阴影了。不过想到那都是在黎昶之还没有坦诚身份的情况下,现在既然知道了,想必这人应该不会乱跑了吧?
“那你好好在这里呆着,不要乱跑,等我回来。”叶秋雨没辙,只能叮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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