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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好拽呀,有八卦居然能忍住不听!”
瑞文:“……”
他没心情追问了,直接回绝希维尔:“不去。”
“为什么呀?”希维尔收回视线,双手握住瑞文的手臂,抖筛似的晃来晃去,“从半年前开始,你人突然不见,一回来,也不跟我去酒吧了。”
瑞文懒得收手,语气淡淡地纠正她:“我请了年假,谢谢。”
“你不会偷偷去结了个婚,不告诉我吧?”
瑞文不解:“结婚我为什么不休婚假,干嘛要浪费年假。”
“也对。”希维尔摇累了,放下手,语气忽然低落起来:“瑞文,你说,婚姻的本质是什么?”
“不好说,千人千面,每个人的情况不同。”回答完不见她说话,瑞文问道,“你妈妈又催你结婚了?”
希维尔成长于一个单亲家庭,由母亲抚养长大。工作之前,她一直以乖乖女的形象示人。从小做过最出格的事情,大概就是私下偷偷嗑过校园偶像的cp,顺便画过几张cp图。
纯情岁月,她画得相当克制。
工作之后,就是同事聚会去过几次酒吧后,迟到的叛逆在体内复苏,偶尔会夜不归宿。
前提是瑞文缺席。
然而,就算经济独立,母亲的管控仍然无处不在。
希维尔沉吟,颔首承认:“我怕以后我会后悔。我妈说,女生存在一个最佳生育期,一旦错过,再想结婚和生孩子,就没那么容易了。”
“你有了解过吗?那个所谓的最佳生育期。”
希维尔摇摇头:“他们都这么说。”
“先去了解吧,如果需要我帮忙,随时叫我。”
瑞文很怕参与这类人生话题。一些制度的设立,是权利,也是枷锁,他不敢轻易劝对方是加入,还是退出。
思索片刻,他补充道:“你要想清楚,究竟是你妈妈想你这么做,还是你自己想这么做。除了你自己,没有人能为你的人生负责。”
希维尔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随后下巴压在手臂上,只露出一只眼睛,侧目盯着瑞文:“你为什么不跟我去酒吧了呀,是每晚送我回家烦了吗?”
瑞文习惯了她的思维跳跃,反问道:“我坚持送你回家,你觉得烦了吗?”
希维尔使劲摇了摇脑袋,像一个声音发闷的拨浪鼓:“怎么可能!”
她怎么会烦,她常常觉得,遇见了瑞文,是她的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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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维尔能够和瑞文熟悉起来,就源自同事酒吧聚会,结束后,他坚持送落单的女同事回家,而她,是最后一个到家的。
代驾在驾驶座上开车,瑞文坐在副驾驶,希维尔因为酒精的作用,打开了话匣子。
聊天的过程中,她几乎把自己剖了个干净,还拿出手机,给瑞文看她画过的同人图。唯一的理智,是抑制住没有往下翻的手指。
当时瑞文喝了不少,昏暗的环境下,他的眼神迷离涣散,声音仿佛经过酒水浸泡,透出一股引人遐想的哀思:“我爸也是学画画的。”
希维尔因为共同话题而惊喜,没有听出那一抹哀思:“真的吗?好像见识一下叔叔的大作!”
瑞文只是笑了笑,没有说话。
过后再聚,他带希维尔去了另外一家酒吧,更安静,也更能好好说话。
相处越久,希维尔就越能理解杰米、艾米莉和西蒙等人,为什么喜欢环绕在瑞文左右。
取向范围内出现一个长相好、身材好、性格好的人,很难不为之心动,实乃人之常情。
对希维尔而言,这种心动可以很单纯,单纯到只是因为遇见了一个很好的人,所以对这个人产生了好感。
也可以很复杂,复杂到分不清具体是哪一种感情,但是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因此建立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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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一个人去酒吧,很没意思。”希维尔不是没有其他朋友,可是有了瑞文,她在酒吧里更如鱼得水。
尤其是她假借瑞文亲戚的身份,瑞文还不拒绝。
不过她知道分寸,瑞文不点头,她就不会向任何人泄露他的联系方式。
“假亲戚”瑞文深吸了口气,懒得戳穿她。
她是觉得没他在没意思么?她是觉得不能使用亲戚的身份没意思。
咔哒——
话题终止,一罐咖啡摆在桌子上,打断了瑞文,那口气卡在了喉咙管。
要吐不吐之际,他顺着那只胳膊望过去,看见了去而复返的霍利斯,还有他另一只手的指缝里,提溜的两罐咖啡。
随后他往前走了两步,把其中一罐递给希维尔。
希维尔诚惶诚恐,用手指着自己:“给……给我的?”
霍利斯颔首,下一刻却收回手,拨开易拉罐的拉环,又是咔哒一声,瑞文这才注意到他面前的易拉罐,拉环的位置敞开了一个口。
“谢……谢谢。”希维尔起身,双手接过咖啡,上一秒,她还一脸抱住地雷似的,下一秒就惊讶道,“呀,还是热的。”
唯恐霍利斯以为她挑三拣四,赶紧解释道:“正好,天气冷,瑞文也不习惯喝凉的。”
霍利斯不置可否。
他全程一言不发,好像就是过来送咖啡的,送完就走。只是走之前,他意味深长地看了眼瑞文。
希维尔感叹:“他原来就是那种一开始很讨厌的好人呀!”*
瑞文终于吐出了那口气,默默地摇了摇头。
紧接着,希维尔“哎呀”一声,扭头指责瑞文:“你还没说谢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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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会议按时进行,瑞文凭借霍利斯送来的咖啡,好险撑过了没有午睡的下午。
不出他所料,关于同性恋婚姻合法化,他们依旧没有商讨出一个结果。
收拾好准备下班,瑞文再度婉拒了希维尔酒吧邀约,顺便提醒道:“收收心,开完这个会,就要忙起来了。”
走出联邦会议大厦,他坐上地铁,伴随夕阳最后一抹余晖,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出租公寓。
他踩上台阶,最后一段距离,一道身影赫然出现在公寓门口。
此刻,这道身影坐在地上,两条长腿往下,跨过好几节阶梯,拦住了瑞文的去路。
他不请自来,霸占了楼道,还居高临下,大言不惭道:“你不是去找杰米、艾米莉和西蒙吗?早说你的车今天限号,我不介意搭你一程。”
反正他们“殊途同归”。
作者有话说:
*原台词出自《罗小黑战记2》小黑对师姐鹿野的评价。
第5章
霍利斯从厕所出来,漫无目的地在联邦会议大厦四处穿行。
他想不出去哪里,回神后,发现自己走到了会堂门口。他驻足片刻,抬腿走进会堂,一眼就瞧见了长桌拐角上的瑞文,以及他身边的女生。
两人相谈甚欢,直到他进来的那一刻戛然而止。
霍利斯看不太清女生的模样。
起初,女生和瑞文窃窃私语一阵,然后莫名拔高了音量,他听见女生问:“今晚相约酒吧,去不去。最近杰米、艾米莉和西蒙总问我,你到底忙什么,忙到酒吧都没时间去了。”
霍利斯也不知道瑞文在忙什么,忙到他出差的时候,一个电话也没有。
眼下更是没一句想听的,霍利斯扭头就走,但也确认了女生和瑞文的关系。
又是漫无目的地行走,忽然,严肃庄重的建筑里,一道鲜艳的色彩攫住了他的视线。
一台自动售卖机,花花绿绿的零食、饮料陈列其中。
想到瑞文没有午睡,霍利斯掏出手机,准备下单两罐咖啡。
瞥见屏幕上的气温提示,他又走出会议大厦,前往门口的便利店,在加热柜里拿出两罐咖啡后,转头又拿出一罐。
回到会堂,他从后门进入,送出了咖啡,随后又走了。
下午会议结束,他远远看见瑞文还在和女生聊天,想起他们那个酒吧之约,唇瓣一抿,率先开车回到出租公寓。
不料刚抵达门口,发现没带钥匙,无处可去,他就坐到地上,两手架在膝盖上,手上提着公文包。
他原本以为要坐到华灯初上,夜色渐深,没想到不久后,就听见熟悉的皮鞋声音,他越过栏杆,看见了瑞文。
霍利斯听见自己轻轻笑出了声:“你不是去找杰米、艾米莉和西蒙吗?早说你的车今天限号,我不介意搭你一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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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
瑞文流露出了第一次听见这几个人名时的疑惑。
熟悉又陌生的名字在脑海里一闪而过,瑞文仰视这个堵在门口的人,无奈道:“你又没带钥匙,我钥匙拿给你,真就跟摆设一样。”
跨过台阶,他走到霍利斯皮鞋旁边,用鞋尖踢了踢他的鞋尖:“还不起来,一会儿进去先别坐,先把裤子给我换了。”
霍利斯心情放晴,倏地一下就站起来,满心满眼全是眼前这个人:“坐垫是是我洗的。”
“不错,后生可畏,继续努力,前途无量。”瑞文重复完会议上威尔第的话,从公文包里摸出钥匙,话又说回来了,“钥匙不用就还我,害我还专门去给你配了一把。”
霍利斯乖乖站在他身后,满不在乎道:“跟你提过好几次,换成密码锁多方便。”
“我看是方便你吧。”话音刚落,门开了,瑞文边走边说,“我也回答过你好几次,我这是租的房子,我花这个钱便宜房东做什么。”
“你也说是方便我,”霍利斯紧随其后,蹲下来从鞋柜里拿出他的拖鞋,不敢染指一旁的换鞋凳,“这个钱我出。”
瑞文想也没想就拒绝了:“不要。”
他坐在换鞋凳上,抬头的功夫,瞧见霍利斯腰腹的位置,衬衣供出一片布料,正疑惑,伸手过去。
原本应该有颗扣子的地方,此刻却摸了个空。
“你扣子呢?什么时候掉的?开会的时候就这样了?”
“上飞机前就掉了。”霍利斯合拢西装,向瑞文展示,“你放心,扣上了就看不出来。”
瑞文就是放心早了,以为霍利斯长进了,知道系上风纪扣,没想到还有更大的惊喜在等着他呢。
“你扣子呢?”
霍利斯从裤兜里摸出扣子,捎带还有那只小小的香水瓶。
见状,瑞文眉头一皱,起身就要拿起小瓶子,霍利斯猛地一握拳,心虚溢于言表。
瑞文恍然大悟:“怪不得要用的时候,突然就找不到了。”
他还以为喷完随手扔了。
生活习惯上,瑞文除了喜新厌旧,还有点洁癖和强迫症,不喜欢动手,俗称——懒。
他看不惯空间杂乱,又懒得上手,所以向来奉行极简主义——做不到用完即扔的东西,就不要买。
一些香水瓶子设计美观,但他怕用不完,也怕用完之后舍不得扔,最后堆积起来,要浪费时间整理。
于是从根源解决问题,干脆一开始就不要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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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踪的香水重见天日,瑞文揶揄道:“议员先生,你早说你喜欢,我送你一瓶新的正装。”
霍利斯没有解释他喜欢的不是香水,他没有接话,而是取出手心里的小瓶子,放回兜里,把扣子递给瑞文。
“去,找针线盒,拿到客厅。”吩咐完,瑞文率先坐到沙发上,看见霍利斯提溜着针线盒过来,招了招手,叫他站到自己面前。
抽出针线,瑞文把线头伸向霍利斯:“来,舔一下。”
霍利斯无法理解他的癖好,拿过针和线。
不管什么东西,一到霍利斯手上,就小了一号。宽厚的手掌,小小的针和细细的线,手指却灵巧无比,线头很快穿过针眼,针头朝向自己,递给瑞文。
瑞文熟练地开始穿针引线:“怎么掉的?”
“穿的时候,莫名其妙就掉了。”霍利斯也想不明白,言语间全是不理解,“才买的,第一次穿。”
“新衣服呀,难怪。”瑞文见怪不怪,几下缝好扣子,抬头:“来,咬断。”
霍利斯面无表情,拾起针线盒里的U型剪,咔擦一下,剪断了线头。
瑞文无所谓地笑了笑,他拽了拽扣子,又摸了摸衬衣,嘟囔了一句:“料子还不错。”就把针插进线轴上,剩余的线缠上去,原物返回。
盒子里,色彩各异的线轴排列整齐,仿佛训练有素的士兵。
“好了,放回去吧。”
霍利斯哪来哪回,顺便接过瑞文西装外套,转身的一瞬,又瞧见他胳膊上的袖箍。
“不是嫌紧,觉得不自在,怎么又戴上了。”
瑞文先取下左边的袖箍,别扭地换另一边,嗓音仿佛也受了阻碍:“开会呢,戴上心里有底。”
霍利斯上手帮他:“瞎讲究,弄出印子难受的还不是你。”
顺利拿下来,他瞳孔一闪,把袖箍圈在瑞文的脖子上。
霍利斯轻笑:“我这次去贝埃尔米卢出差,他们管这个叫什么choker。”
瑞文眉头一皱:“你敢把这玩意儿戴我脖子上试试。”
霍利斯嘴角的弧度不变,没有系扣,也没有放手,而是定睛凝神,静静欣赏。袖箍是真皮材质,在瑞文脖子上还不足以环绕一圈。
然而,他的脖子白皙脆弱,袖箍黑亮有韧性,在极致的反差交织下,霍利斯眼眸不由一暗。
但他还是松了手。
他无所谓敢不敢,只是喉结轻轻一碰都会不舒服的人,何况是缠绕一圈袖箍。
“不敢,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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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文让这声“少爷”叫得浑身不自在。
“瞎叫什么。”
去一趟艺术之都出差,都学了些什么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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