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小的时候听过这样的童话,说是国王命人做了最昂贵的金丝鸟笼,想要留住每天在皇宫外唱歌的夜莺,但是怎么夜莺都不进去。童话的后来夜莺怎么了,我一时想不起来。但是我肯定在童话外的最后的最后,国王和夜莺都会死就对了。
就像我,我很快就会死了。
杰的主要行政场所转移到了这里,同来的还有他的大臣们。
杰不是变态,杰白天办公,晚上来找我,放任我在二楼巨大的琥珀厅里,喝茶,读书。因为行宫外面驻扎了密密麻麻的人,他知道我知道自己跑不了。
我试着和杰理论。
“放我去本笃,我想去找我儿时的玩伴。”我恳求杰。
得到的是两个字,“不准。”
“为什么?”
“你是我的。”这次是四个字。
之后就又是一夜的折腾。
夜半醒来,杰依然是抱紧我熟睡,一如我第一次和他睡在一起,肢体纠缠在我身上,如同捆绑,亦如寂寞的小男孩抱紧自己的泰迪熊。
我挣开他的胳膊腿,凝视他的睡颜。
金黄色的睫毛柔软的颤动,仿佛金丝雀最柔软的羽毛。他睡得不安稳,又深沉。
我从床边拿出藏在那里很长时间的匕首,镶满红蓝宝石,那是阿伯拉罕的匕首,我曾经想用它杀死爱德华,作为防身手段,一直留在我身边,而这次被带走,我惊喜的发现它埋在我的换洗衣服里面。缓缓拔出,寒光四溅。
杰的喉咙就在那里。
我的自由就在那里。
割断它,割断它,割断它,割断它,割断那个正在颤抖正在呼吸的生命体。
……
我站起身,把匕首扔出窗外。
我下不去手。
算了,我真的下不去手。
算了。
后来想想,这匕首,应该是杰故意放在那里的。
棋盘上,我是无路可走又没有棋子,没有应将亦没有垫将的王,被彻底将死了。
我曾经用自己的力量逃跑过一次,但是失败了。主要的失败原因不是我逃不出去,而是逃出去了却没有去处。
我抠了几块琥珀找本笃的商店当了金币才向外省逃跑,可是杰搜查了一切能搜查的地方,抓回了我。毕竟我与之对抗的是,举国的力量。
我说我想去看森林,杰把后院建成了森林。我说我想看草原,杰弄了个房间让人织了巨大的绿色地毯。我说我想去阿尔罕不拉,杰命人把阿尔罕不拉山画成壁画,又浪费了一个房间。我说我想去本笃,杰终于换词了,不准。我说我想玩点新鲜的,过了两天,杰把我领到了一个密闭的房间,除了地板上的地毯全是镜子。
我问这有什么好玩的,杰笑了,把我扔到毛毯的中间扒了我的衣服又开始扒自己的。
“你身材已经不好了,我懒得看。”我看着天花板上自己的裸体,这身体越来越不健康了。
“可是这个的身材还很不错吧,虽然你不说,每天晚上,都在用身体表达。”杰拿出来他的那玩意,身材的确不错。
“你懂我想要什么,但是你不给我。”我把胳膊伸出,试图触摸镜子的天花板,当然,我摸不到。
“我不会放手,你是我的,你的全部,”杰拉起我的手,抱我坐在他身上,“怎样,你是以这样快乐的表情接受我的。”
“哈……那么,我还能快乐多久,我,还能活多久?”杰略作润滑就进入,现在我的身体,非常熟练地接纳杰,但是我知道,杰的死穴,就是我还能活多久,哈哈,只要我说这句话,杰的脸就没有了一点王者的淡定,一脸痛苦。
“所以我不能放你走,莫,所以我不能放你走,我说好了,要补偿你一辈子。”杰的痛苦表情是一瞬的,自信的表情是永恒的,“我在,如此卖力的补偿你啊。”
镜子里的自己,一脸的痛苦,叫声却无比快乐,快感像往常一样冲上大脑,让一切迷蒙。
我就要死了。
可我不接受。
如果接受杰会更舒服吧,会在幸福中死去吧。
可我仍然想要自由。
如果囚鸟爱上主人,那么囚鸟将会是最幸福的生物吧。
可是,我不是,夜莺总是会撞金丝笼一直到头破血流的。
于是,看着镜中□□的自己,突然想到了一个绝妙的主意。
活不了多长时间,那么就让我好好玩吧。
、
琥珀厅的装饰极尽奢华,琥珀和红蓝宝石排列成各种花纹,形状,
我身下的毛毯是当时欧洲最好的毛毯,它的颜色,是纺织者一根一根的染制才能得到的。
而我身上,是喘着粗气的男人。
自从上次杰带我出门,我在半路逃跑,杰就只是在出门时,命人对我严加看管。
而随着行政中心搬到夏宫,一部分官员、贵族也搬来夏宫居住。
而刚好,杰今天早晨,刚刚出门。
“嗯……就是那里……嗯……”
身上的男人卖力的动作着,直到,释放。
□□后的男人逐渐清醒,露出悔恨的表情,每到这时,我就无比的高兴。
“我……我做了什么……”他看着自己的双手,眼中有迷离忏悔和深深的自责,内疚,以及,绝望,哈哈,我喜欢这表情。
但是没有用,走进琥珀厅,就出不去夏宫了。
外面传来国王归来的号角声,眼前的男人因为恐惧而开始不可抑止的颤抖。
看着男人悔恨的表情,我就好高兴,好高兴啊,~\(≧▽≦)/~啦啦啦。
“做了什么,当然是做了非常舒服的事情了。”我笑了。
作者有话要说: 接下来有主角三观不正成分,我犹豫啊犹豫啊犹豫,到底改不改,两个人格一直纠结啊纠结……
但是,在某些人的鼓动下,我毅然决然的……发上来了……拍死我吧……
莫这么变态都是爱德华干的,都是爱德华干的!!!!——也就是说不干作者的事
莫以这种方式反抗杰而已,杰也好可怜,杰就是太喜欢莫而已……造化弄人啊——总之不是我干的,总之这一章过去之后本文最黑暗的部分应该就结束了吧结束了吧结束了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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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国王、夜莺和金鸟笼 下
Pet fish leaps out of fish bowl in an attempt at suicide,宠物金鱼跳出鱼缸,尝试死亡。
渺渺炊烟在后院升起,杰按倒了我各种办。
“杰,你烤人肉烤的这么香让厨子怎么混啊。”我□□着身体,躺在床上看着外升起的渺渺炊烟,抠抠鼻屎。
“……”杰的面色黯然。
大概是杰觉得自己失去了一个将领,虽然不是交战的时候,杰失去了一个很好的将领。
杰还是太正常,他是正常坚韧又负责人的好皇帝,好男人。如果是爱德华,大概下一句就是,那晚上要不要来一盘尝尝,然后我就败了。
我玩游戏玩的很高兴。并且现在也很熟练了。杰出门,我也出门。他离开夏宫,我离开琥珀厅。他离开夏宫办事,我离开琥珀厅找人。
夏宫作为一个行政中心不可避免的住满了各色人等,我不能出门,但是可以出琥珀厅。
一次又一次的大喊放我走无果和逃跑失败的绝望中产生了这个游戏。
第一次这么做的时候,杰面无表情的把那子爵小帅哥拉出去后园烧死了,然后继续跟我谈笑风生,谈这一路上的事情,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你不怕有第一个就有第二个吗?”我很想问杰。
但是杰如果因此再把我关得更严就坏了。
好在这身体虽然瘦弱却不病态,这脸憔悴但还很好用。
杰第二次出门的时候,我就近勾引了门口杰留下的守卫。
杰回来的时候脸色明显不好看,但是仍然弄出去,做巴比Q了。
第三次门口换了个女仆,于是我发现女人的味道也不错,尤其是胸的手感。
第四次……
杰终于不在门口放置任何活物,于是我非常欢乐的走上了我的捕猎生涯。
那时的我,心理是病态的。健康的肉体里才能有健康的灵魂,在哪本书里看到的。
我默认了杰的软禁,杰默认了我的变态。
每次我偷腥,做烤肉的同时,等待着我的都是惩罚式的性= =爱。可是,那又怎样,很爽啊,很好玩啊,看着屈从与自己欲望的人类的表情,感受着杰不见表情的痛苦,很好玩啊。
那是个夏天,是我到了夏宫第二年的夏天,杰找我和他一起去后园遛马,他好像有什么很高兴的事情。
后园非常大,不仅仅有大片的草地花园和罗马式的建筑物,还有湖,有座不大不小的山,以及一片来自阿尔罕不拉堡的针叶林。遛马是没有问题的。当然,这些都包括在高大而宽厚的围墙之中。
驰马到小山脚下,杰命令护卫离开,拉着我的手,一起走到了后面那座小山的半山腰。
夏天的阳光拼命的透过密集的树林的缝隙,拼命的努力,结果变成了类似于夕阳的暗黄色,难看极了。拼命努力带来的结果,难看极了。
杰在前面走着修好台阶但并不是多么好走的山路,我在后面跟着。想甩开他的手哪怕只有那么一会,他却攥的非常紧。
“杰,挺热的,放手吧。”我说。
“不,否则你会跑掉。”他回答。
于是就这样一前一后,我们俩不怎么和谐的走着。
走了有一会,终于走到了一片比较开阔的地带,杰停下,把我拉到前面。
我一看,傻了。
那是一整个非常精致的雕像群,两个小天使手拉手的走向前方,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左前方是两个摆着求偶姿势的天鹅,脖颈优雅的弯曲着,右后方是两匹互相厮磨着耳鬓的马。后面是一整个墙壁的故事浮雕,从左到右,是王子在有恶龙的城堡中救出公主的童话。中间,是一个石门,里面是黝黑的,有石阶通向地下。
这不是墓吗?
石门的门放在旁边,我往前走了两步,看清了上面的字。
莫?克里斯蒂安?阿尔罕不拉,生于【13XX】,死于【 】
杰?布赖恩?克里斯蒂安,生于【13XX】,死于【 】
最下面是一行花体的小字。
他们相爱直到死亡。
黑色的大理石,凝重而沉静。
我吓了一跳,抬头看杰,却看到了一脸温柔的笑。
“喜欢吗?”杰轻柔的问。
“不,不喜欢,尤其不喜欢下面这行字,你撒谎。”我摇头,还不能接受自己的坟墓已经修好的这个事实,“你打算连我的尸体都不放过?”炎炎夏日,我只觉得寒冷。
“不喜欢也没有关系。”杰从后面抱住我,“你死后,就在这里等我就好,无论多少年,我都回来陪你的。你看后面。”
杰摆布着我的躯体看向背后,是整个夏宫的全景,黑色大理石砌成的精致坟墓,遥望着白色大理石雕琢而成的精致夏宫。
“杰,你毁了我,爱德华毁了我的前半辈子,你毁了我的后半辈子。”我看着自己的坟墓幽幽的说。
“这样,你的全部,就是我的了,你的全部,你的永远。”杰的微笑,是幸福的。
杰的亲吻一直温柔,杰的笑容一直温暖,杰的伤害一直名正言顺,杰的自大一直未变,杰给我的伤一直未愈,在一刀又一刀的折磨下。
这就是我的坟墓了?这就是我的一辈子了?我不能接受,不可能接受。
那天风和日丽,那天春光灿烂,那天阳光明媚,那天,我还活着,那天,是我被关在琥珀厅里的最后一天。
我在琥珀厅里喝茶,读着一本晦涩难懂的书,是一个教士写的,有关吸血鬼研究。因为实在是没有书看。杰拉我去书房做害羞的事情的时候我看到它在自己手边,就在事后拿了出来。当时的书,题目都非常的长并且坑爹,于是我忘了。
上面记载了一些村镇迁移坟墓的时候发现的尸体动过的现象,并且描述了一些成为吸血鬼的村民。他们面色青白,长出獠牙,怕光怕声音,有一个叫约翰毛毛毛的斯拉夫人杀死了六个村民,并且造成两个重伤。
成为吸血鬼的条件在这书里面很奇异,被吸血鬼吸血后有一定概率变为吸血鬼,或者眸子的颜色太深或太浅,死的时候有猫这样附有巫术的动物在附近活动,或是被女巫诅咒,都有可能变成吸血鬼。
防御吸血鬼的方法是大蒜十字架和圣水,当然如果虔诚的做礼拜做弥撒,吸血鬼会不敢接近你。受过洗礼的人几乎不会受到吸血鬼的攻击。
我是抱着观赏人类无知和自大的奇特想法去看的。
安是很纯的吸血鬼,可是这些特点在他身上根本完全不存在。不怕阳光也不怕十字架,不喜欢阳光是真的,但是他有一个十字架的纯银耳钉,因为他觉得很好看。安的饮食也非常重口味,他喜欢吃大蒜味的烤咸火腿,经常熏得我不行不行的。不知是否处于杰的禁止,我和安再也没见过面,有时候觉得,和他在一起的日子,也是非常欢乐的。
我正欢乐的乐着,有人敲门。
我随口应了请进,却发现来的既不是送茶水的也不是送茶点的更不是杰,是一个漂亮的贵妇人。
贵妇25岁左右,身高比当时的我略矮,不是非常漂亮的那种,深栗色的头发,极薄的黑色面纱中棕色的眼睛给人一种坚定的感觉。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丧服显得脸色很白,表情中是深沉的忧伤。漂亮又有气质的女人,我喜欢。
当然,不止她一个,她身后还有几个骑士打扮的贵族青年。
“阿尔罕不拉伯爵,我的时间不多,我们长话短说。”贵妇昂着高傲的头,“我是哈里特?凡?奥古斯丁夫人,也是国王陛下的表姐,我的丈夫前两天被杰秘密处死,据说是因为您促使他做了一些无法原谅的事情。”她的声音坚定中有些颤抖,果然,是非常爱她的丈夫的吧。
“是啊,你丈夫相当厉害,持久力相当强,”我歪头笑了,“做完之后他的表情尤其的自责,不停的问自己我到底做了什么……我到底做了什么……”我抱着自己的头,模仿那个青年当时的表情。
“很好,这样就好,”她点点头,“我们今天是来杀你的,不仅仅是为我的丈夫报仇,也是为了国王陛下,为了这个建立不久的帝国。”她说道不仅仅是为丈夫报仇的时候,几乎戴上了哭腔。
我自习看了看她和另外几个贵族青年的装束,他们身上都有黑紫色的毒蕈的标志,有的在纽扣上,有的在剑柄上,这么说,这是布赖恩皇后留给杰的那一路人马吧。
“于是,你们今天是来杀我的?”我问。
“是来杀你的。”她点点头。
该来的,终于来了,我可是等了好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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