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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任人评说——之一者

时间:2016-12-16 21:07:41  作者:之一者

  〔师弟,你这小徒弟我能教的基本都教过了。接下来,就要你自己去教了。〕秦殊眼看着这人走了出去,眼睛才又转向锦白。
  锦白懒懒躺在竹椅上,脸上的妆容早就卸了,而这一身的行头却仍然穿着。秦殊暗暗想,之所以躺下,不会是太重了,压的吧。
  〔别理你那位师傅我的师兄,他阴险奸诈得很。本来是让他先教你一年的,他看你资质好把你又扣了半年。若不是我找他带你来看戏,他还真不打算把你还给我了。〕锦白的声音懒洋洋的轻飘飘的。
  〔今后,你就跟着我学了。现在已识字了吗?〕
  〔没呢。〕
  〔那识字也就归我教你了。哦,对了,还有,你是我买的人,那照料我衣食住行的事,也就交给你了。〕
  〔是。〕
  锦白躺着躺着就睡着了,秦殊就沉默地等着。
  唱戏其实是很有趣的事情,看戏也是极为有趣的事情,成为另一个人,品读另一个人。当然不单单如此,唱戏的技术含量比演戏高多了,唱戏是有自己的特色和发挥余地的,而如何讨得观众的喜欢却是各凭本事了。
  秦殊很耐烦听锦白慢悠悠地向他讲述,这样的机会事实上并不算多,锦白除了唱戏回家,基本都窝在这个小院里,是真的窝,非躺即卧,骨头软得像是化成了一滩水。院子还算挺大,屋舍共有三栋,锦白独居一栋,秦殊一栋,丫鬟仆人一栋,锦白房后还有个不大不小的后院,环境很是清幽。细说起来,还算简朴,没什么附庸风雅的古玩,也没有太过奢侈的用具,一律从简,若说是有什么过多,只有躺椅和软榻了,大约有二十多。此时的锦白正躺在大榕树下的一架软榻上,有种说不出的悠然。
  当然,要学好唱戏,必先学会演戏。要演,先要有好眼力好见识,三教九流不能说都熟悉,至少也要认得出来。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势,这是一种很虚无的东西,你现在也算是能识字了,可懂什么是势?说到识字,就不会得不提所谓的由他亲自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不过是他拿出一本书,径自读完,然后就扔给秦殊,让他自己体悟,就这么一来二去,才有今日他口中的一句,已识得字了。秦殊不得不佩服,这位师傅实在“厉害”,“厉害”得让他无言以对。话又说回来,关于势,锦白压根就没给秦殊留回答的时间,自顾自地又说了下去。
  他自若地翻了个身,打了个哈欠,继续恍惚地说,势包含的内容可就大了去了,个人的性格经历以及各种各样的天地大势,造就了个人的小势……
  声音又渐渐微弱了下去,秦殊也没管他,只默念了一句,势?大势?小势?又默默笑开了,如此吗?
  锦白的呼吸绵长而低沉,已然沉入梦乡,秦殊依然保持着那个姿势,沉默地站着,连呼吸都轻得微不可闻,只有唇边一抹轻薄的浅淡的微笑浮在尘埃里,伴着秋日里微冷的清冽的风。
  凭着锦白的奇葩训练,秦殊七八岁就开始登台了,他自然是混不上什么主角,只是个小龙套。十岁第一次在锦白的戏里出场,算是个能给人留下些微印象的小配角。十一岁,锦书之名已经算是闯出来了,至少这个圈子里的人都知道这么个唱戏小天才,并不像他师父锦白那般只唱旦角,只要你愿意请他,他什么都唱,不止是可以,是非常完美,寻不到半分疏漏。甚至于举手抬足之间自有一番风仪,如同古籍之中走出的谦谦君子,进退有度,今人如沐春风。
  这块璞玉又陆续打磨了三四年,周身气质愈发温润谦恭了,不说是人见人爱,也是观之可亲了。十五岁时正式出道,唱了以他为主角的第一出戏,这出戏是他自己编的,名字只有一字,叫做客。

  ☆、第三幕 梨园记事(2)

  他扮的是小生,上过妆,愈发显得唇红齿白。主角性格很外向,他本是大家族里娇生惯养的少爷,后来家里突发厄难,家人先一步把他送到外乡,整场戏讲的基本都是他一个人如何在举目无亲的情境下成长谋生。做过乞丐做过奴役做过马夫,却又一步一步爬了上去,从一个热情开朗大方纯良的孩子渐渐长成了一个阴险乖戾敏感狠辣的小人,诸多变化,不可谓之不大。
  等到他功成名就了,回到家乡了,才发现,他的家族依然繁盛,却没有人记得他,即便有人提及也不过是,那个倒大霉的家伙当年被送了出去,谁知道当年那场事故实则是场机遇,大家得了利益谁也不愿让他回来分上一杯羹,就不约而同地让他“死”了,也让那几个非想找他回来的人一同“死”了。
  他把他的家族除了,斩草除根,滴水不漏,像是对付一个不容小觑的大敌。
  最后他还是离开了他的故乡,成为大千世界的一株无根浮萍,异乡之客,最终也客死异乡。
  这场戏共唱了一个半时辰,节奏很紧,唱词唱腔全都是他一个人设计的,终究还是圆满落幕。
  人们却越发觉得锦书神秘莫测,风格百变,心里又把有把小钩子似的,想要探寻此人,却又见他圆滑谨慎得无半点可窥探之处。
  略有几分失望过后,对他的好奇之心却更重了几分。
  秦殊却是又回到了小院里,站着,身上却没了一丝一毫的温润,只剩下溶于天地之间的沉寂。
  摇椅里斜卧的人露出一个似嘲非嘲的表情,江山代有人才出,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啊。声音仍是婉转悦耳的,听不出究竟含了怎样的情绪。不过,挺好,至少没在我眼前演戏,或许我也看不清你是不是在演戏了,唉,人老了,不中用了。这话若是个白发苍苍的老人说,正合适,可说这话的人年龄虽是不小,但也是男子的盛年,观其形貌,却分明如同少年人,肤白而貌美。锦白也在八年之前不再唱戏了,依他所说,罗氏家族尽管团结但勾心斗角争权夺利的竞争仍不罕见,他懒得在那儿待。于是,锦白整日整日地躺着伏着趴着坐着,只有无聊时才会去提点秦殊一番,而这一番短则半月多则一年,罕见得很。这么多年下来,锦白的容貌却毫无变化,简直有些诡异了。
  秦殊倒是真没把那当回事儿,但约莫也猜到了些许,或许用了药,而且是千金难求的好药,是药就有三分毒,而嗜睡估计就是副作用所谓的三分毒了。
  一切都很平静,秦殊唱戏,锦白睡觉。
  谁也不知道而后又会出现怎样的不平静。
  第一次见到连御的时候,秦殊是震惊的。毕竟那时这人正拥着锦白的腰,吻了下去。自然不是在大庭广众之下,而是在小院里。秦殊一般都只是把自己锁在房里,不怎么出门,这日是听到了院里的一些动静。整齐有序的脚步声,和不易察觉的血腥凶悍之气。秦殊是真没想到,他一推开门就看到这样的场景。
  锦白跨坐在男人的腿上,眼角泛红,有泪挂在睫羽,眉梢难得的舒展开了,秦殊可以轻易捕捉到,他的欢喜与小心翼翼。
  秦殊的目光稍一挪动,就对上了另一双深不见底的眸子,像两滴化不开的浓墨,也像是两朵阴云。秦殊目光微动,然后反应极快地关上了门。毕竟,打扰到别人的好事是不对的。
  而院里那两位却停了下来,秦殊默默埋怨,本以为是可以听得一场罕见的由师父演绎的春宫戏呢,师父的嗓音应该还是一如既往的好。
  〔你徒弟?锦书?〕这声音肃冷,一不留心,似就要将人冻僵了,秦殊只能暗叹师父惹上了个硬茬子。
  〔嗯。怎么,感兴趣了?不过,我这徒弟还真没你想的那么简单,最好还是别动他。〕锦白的声音慵懒闲散,像是刚睡醒一般,酥到了人骨子里。
  〔哦?是吗?〕若只是一点小兴趣,锦白有理由相信,自己一番劝慰,想必他不会太出格。可惜了,貌似这人的兴致,相当浓厚,
  〔随你吧,也让你看看他的本事。〕锦白声音顿了顿,默默想到,果然是个厉害人物,长江后浪推前浪啊,徒弟,你居然成功地让一头狼盯上你了。
  〔连将军,我们十年没见了吧,你一定过得很好吧。〕锦白倏忽一笑,开始转移话题。
  〔嗯。〕并没有多余的言语。
  〔我可是时常听闻你连大将军的事迹,着实辉煌得很啊。这一场乱世,可不是生生造就了你这么个英雄人物。现如今,天下谁也不敢轻易冒犯你了。当年的连小少爷,如今的连大将军,变化真大啊。〕锦白敛目,欺身而近,把耳朵靠在他的胸膛,听着他胸腔沉稳有力的跳动,真假参半地慨叹。
  秦殊只听得这样一句话,之后整个别院安静了下来,只留下浅浅的呼吸声。
  连大将军,不就是当年和锦白厮混的那个连御吗?哦,不对,应该说,是锦白死缠着的那个人。
  锦白当年也才二十余岁,玩得一向很是放得开,正巧碰上了京都里另一个百无禁忌的,于是两个正好凑在了一起。再后来,锦白栽在了他手里。以至于,锦白为他做尽了一切,可这人,说走就走了,什么都没留下,什么都没带走。
  而锦白,就这么等了他十年,以少年人的体态姿容。
  秦殊暗叹,想来能再见到连御,他死也能瞑目了吧。
  锦白确实已是寿命无多的了,就凭他那个性子,晨昏颠倒,吃饭也是有一顿没一顿的,再加上整日吃药,再好的体魄也会被耗干耗尽的。
  在连御回到京都的第二十七天里,锦白死了。
  秦殊不怎么伤心,反正这人一直在等死,现在死,说来也算是解脱。
  锦白是死在这个小院里的,秦殊也是如今才知道,这小院是连御送给他的。
  锦白的葬礼是罗家一手操持的,秦殊以锦白弟子的身份得了一张请帖,而连御却是没有任何一个人在这时候提到他。
  连御倒也还是不请自来了,他径自站到了角落,和秦殊并肩。
  〔锦书,是吧?〕声音沉而稳。
  〔嗯。〕秦殊打量这人几眼,确实是个英武不凡的人物,只是今日略有些沧桑了,不是面容,而是眼底岁月划伤的痕。
  〔锦白,太犟了。你比他强。〕
  秦殊暗想,谁说不是呢,谁叫他爱上了你这么个混球。爱过的人总是比不爱的人要显得狼狈。
  没等秦殊回应,连御语出惊人。〔他爱上你了。〕
  秦殊呆滞了。
  〔我离开他那年,他收了个徒弟,他是怕麻烦的,先把他丢给了别人。后来又看到徒弟跟着另一个人,喊别人师傅,到底还是不甘心。于是又把小徒弟要了回去,他在他那位徒弟面前是不屑于掩饰的,而那徒弟也是个懂事的。时间一久,即便那个小孩已经长大,他仍然在他面前毫无顾忌肆无忌惮。他向来都是脆弱的孤独的,似乎非要紧靠着一个人,才不会失去力气,才不会死去。他给自己找了许多个活下去的理由。例如说,等我、与你相依为命。他算是把你当成了他生活中的一切,为你打点关系,去看你的每一场戏,诸如此类等等。那日,我回来了,他其实是低落的,他不高兴也不愿意我回来。他甚至不愿让我看到你,还在我面前演戏。这么些年下来,他的消息我一直在调查,而你对他而言的意义,似乎早就已经超越了我。我和你是同类人,生性凉薄。我说这些倒也没有什么多余的意思,毕竟我与罗寅也纠缠了这么些年,再怎么没有感情也是最熟悉的人了,只不过让你知道,曾有这么一个傻子,爱过你。〕秦殊是真愕然了。
  〔这个傻子,不也疯狂地爱过你么?我也是从您的替代品开始,填补失去你的空白,才逐渐被他爱上的,不是吗?〕尽管被惊得半晌说不出话来,秦殊还是有能力去调侃对方。
  连御僵了僵,没话说了。
  秦殊却是在回想,原来他要保持那副容貌,是为了自己?秦殊与锦白相差二十来岁,锦白那样执著地保留少年面孔,可不就是怕比秦殊苍老许多。
  秦殊颇为不自在地摸摸鼻子,看来还是自己魅力过大。自己倒也真笨,这么多年下来,连锦白的脾气都摸不清。
  秦殊无以为报,倒也只能站在角落,默默为锦白道一声,珍重。
  秦殊本以为,在锦白的故事里,他只是个小插曲无聊看客。殊不知,早已入了局。
  锦白死后的第八个年头,锦书也死了,享年二十四岁。
  那八年里,连御总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来找秦殊。后来他也当着秦殊的面自嘲过,怎么办?我确实被你吸引了。我和罗寅倒是臭味相投,当初也就是因为看上了同一个人才认识的,果然,再一次爱上了同一个人。秦殊没有给他回应,一如当初,没有给锦白留下一点念想。
  在戏坛里,锦白锦书被戏称为,绝代双骄。
  而连御后来成了这乱世里数一数二的霸主,他有个世人皆知的爱好——听戏,尤其是爱听那绝代双骄唱过的戏。
  ——第三幕梨园记事终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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