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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生尽欢》作者:讨酒的叫花子
文案
沽酒对酌,余生尽欢。
那是我一生都放不下的嗔痴妄念,将我困于这一隅。
这是小反派被赶出宗门后的故事。
叶尽欢处心积虑想要得到那人,最后落得修为被废、逐出宗门的下场。万念俱灰之下回了桃花坳,打算隐此一生,不料几年之后噬魂咒发作,又踏上了解咒之路。再与那人相遇,是无论如何也不肯再放手。
我心仪你,甚好,你也是。
①本文1V1,主受。
②开始有点虐,但有虐后面的糖才甜。
③配角有一对是美攻。
④欢迎你常来坐坐,若是看不上这本,可以点我专栏看看新文:[种田]听闻先生缺内人,种田轻松向。若是都看不上,没关系,本人定居晋江,不坑,随时恭候你来,相信咱总有对眼的那天。
内容标签:仙侠修真 情有独钟 因缘邂逅
主角:沐余生,叶尽欢 ┃ 配角:木槿,云贺堇,宁西凉,萧落 ┃ 其它:耽美仙侠
第1章 楔子
一树花,一树痴。一江水,一江愁。
道不尽的是世事多变、物是人非,说得全的是昔日往时、前尘旧事。
十三街的梅花年年肆意怒放,艳压四季群芳,风华绝冠。九曲江的水仍旧流着,日以继夜,不曾停歇。
十载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可南镇旧颜不改,故街故楼,似是作了一场隔世经年的梦,亦真亦假。
寒冬腊月,雨雪纷飞,烈风刺骨,适宜温酒小饮,故而南镇街尾酒肆生意格外兴隆。
雪花飘扬,随着凛冽的风在屋顶打转儿,东西不定,又施施然来到街尾,落到那人发梢。不一会儿,便是白霜满头。
那人踩着雪,深一脚浅一脚地进了酒肆,唤来一壶清酒,坐待温好。
浊酒论英雄,清酒忆平生。
几杯下肚,竟烧得他五脏六腑起了火,似是要烧尽那满心沧桑、那嗔痴妄念。
十年纷扰浮沉路,道不尽、离合苦。肆意青衣沽酒煮,自此音茫,锦书托雁,尺素流水付。
燕回成偶过碧树,晓镜添白怕迟暮。纵是绝尘信杳无,九曲河畔,故里桃坳,一梦浮生处。
叶尽欢,你到底,何时才肯归来?
第2章 纵使相逢应不识
邺城南镇
“三月酒开无银两,偏要上街寻酒坊。酒过三巡味绕房,斜日隐山燕归梁。咦~哪家女儿抛枝香,惹得醉生把人想。哟~把人想!”
正值阳春三月,桃花坳里的桃花早已吐红,昨日后夜里下了点小雨,颗颗琉璃似的水珠儿挂在上头,映着山头的旭日曦光,倒是耀眼得很。
叶老头儿一大早就忙活了起来,哼着几句口溜儿,摇头晃脑的,好生自在。
桃花坳三面环山一面临水,是个远离尘嚣、山青水秀的好地儿。
每每下了雨,水便从四面八方汇成一股,从山涧里倾斜而下,哗啦啦地流过桃花坳进了九曲江。所谓九曲江,九曲十八弯,因此而得名。
今个儿是三月十五,每年桃花节的开端。这一年一度的桃花节,便是南镇最热闹的时候,为的就是趁着桃花正盛的日子,或随亲人,或随朋友,或随意中人,相约赏花去。故而这历时七日的桃花节,又是为年轻一辈搭桥牵线的。若是看中了哪家的姑娘或小伙,可去赠一盏花灯。对方若是接了你的花灯,再往那九曲江里一放,便是应了你的邀。
“尽欢!尽欢!”叶老头儿朝屋里喊道。
应声出来的是个二十来岁的青年,就是叶尽欢了。青衣加身,及腰长发用根细绳随意绑着,身材颀长,面如冠玉,大眼浓眉,眼珠儿黑如墨玉,郎朗如日月之入怀,颓唐如玉山之将崩。好看倒是好看,可总让人觉得有点不顺眼。
“爷爷?”叶尽欢回道,茫然不知何事。
“看你!还不快去梳洗梳洗。衣冠不整的,像什么样!”叶老头儿看他如此随意,赶忙把他往屋里推。“换件体面的衣服,把头发束好,别没个正经样,不然哪家姑娘看得上你?”
叶尽欢一时好笑,这才辰时,太阳都还没有过山,地上刚有了几分热度,这么急作甚?
“这才什么时候?离晚上还早得很。”
叶老头儿猛地戳他脑袋一下,笑骂道:“你个没心眼儿的!人家阿四天还没亮就去了,坳里也就你没去了,早点去转转也好。”
叶尽欢无奈,只得依了他。
叶尽欢是叶老头儿捡来的。二十四年前叶老头儿上山打柴,走到半山腰忽然听到了婴孩的哭啼声,悉悉索索找了半天,才在一处杂草茂盛的地方找到了叶尽欢。当时他正趴在一块青布上,就穿了一件大红肚兜,看到叶老头儿竟不哭了,一双黑眼珠儿滴溜儿转,咧开嘴笑,口水直流,屁股还撅得老高。这可把叶老头儿逗乐了,这是个识货的!当下就把叶尽欢抱了起来,一养就是二十四年。
到了镇上正好是晌午,叶尽欢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来到相比之下就显得冷冷清清的十三街。
原本的十三街不叫十三街,叫什么,年代久远也无人记得了。
十三,是人名而非排行,取自花十三。
相传,花十三,邺城最负盛名的酿酒师。酒成启封,飘香十里,行人闻香下马,引得多少酒徒口涎三尺。自然这天底下爱一较高下的人也多,一波又一波的酿酒大师提着自己引以为傲的佳酿来,终都败于花十三。
酿了大半辈子的酒,竟无一人能敌,个中滋味也怕只有花十三自己知道。
许是高处不胜寒的缘故,孤独寂寞如狂风骤雨般袭来。这一年花十三又酿了新酒,提前在冬日里启封了。启封那日,醇酒之香竟引得这邺城的梅花全开,红梅映雪,分外妖娆,这满城是葳蕤生光。梅花孤傲,花十三又何尝不是。与梅对饮三日后,在夜里趁着无人,自缢了。怪就怪在花十三头七那日,邺城原本浓烈艳丽的梅花在一夜之间尽数凋去,似是要与那花十三一同归去。自此十三街便以花十三为名,专做卖酒生意,且只在夜里卖酒。
传说不可尽信,这也委实夸张了些,多多少少有些噱头在。
叶尽欢走在十三街上,心情舒畅,惬意得很。
十三街的酒肆不同于其它地方的,这些酒肆分布于街道两旁,有装修华丽的高楼,有低矮简陋的平舍。还有些更特别的--几根竹竿一块油布外加桌子凳子的,便是酒肆了。都说酒香不怕巷子深,哪家的酒若真是好,爱酒之人哪里会管这地方简陋不简陋,自然是有个地儿坐就行,更有豪爽一点的,连坐的地方都不用了。
十三街街道很宽,四车并驱而有余,且每家酒肆面前都种上了一两棵梅树。通常来说梅以病为美--曲、欹、疏,十三街的梅不同,这儿讲求自然生长,所谓顺天命。所以这街上的梅是姿态各异、万千形状,又较为高大,略直一些,枝丫繁多,看起来却是别有一番滋味儿。
叶尽欢是来十三街送酒的。叶老头儿也是酿酒师,所酿的桃花醉虽称不上名扬天下,但在这邺城可是出了名的,且这桃花醉只在浮生一梦一家酒馆卖!
浮生一梦的老板娘是个地地道道的泼辣子,人称凤四娘。说起这凤四娘,也算是个响当当的大人物。凤四娘她爹酿得一手好酒,开了这浮生一梦,可凤四娘爱舞刀弄枪,偏生爱武不爱酒,她爹的本事是一分也没学到。也罢,烂木头就是烂木头,随她意得了。怕是凤四娘祖上积了德,机缘巧合之下竟让她遇到了云宗五长老云善。云善见她资质不错,年龄大是大了点,倒也还将就,一时兴起就收了她做徒弟。再后来凤四娘带着云宗宗主云书的大弟子木青回了南镇,然后生了小辣子木槿。木青来浮生一梦跟凤老爹学起了酿酒,许是天资使然,酿酒的本事他不但学了个十成,且愈求其精也,最终酿酒技艺自成一家,打响了浮生一梦的名号,众多酒徒更是慕名而来。
奈何天有不测风云,木青旧疾复发,药石无医,不出几日便去了,只留下悲痛欲绝的凤四娘和牙都还没长满的木槿。十三街的人都说,木青酒酿得太好,是酒仙把他请了去。修仙的倒被神仙请了去,这是个什么理?而凤老爹因痛失爱徒而悲恸不已,心病郁结倒了下去,再也没有起来过。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凤四娘算是叶尽欢的半个师父。若不是她,叶尽欢恐怕碌碌一生也只能是个没见过大世面的山野村夫。教他修仙之术,又低声下气地找门路将他送进了第一仙宗无名宗。
可惜进了仙宗却仍旧是个无用的,满怀期待地去,灰头土脸地回。叶尽欢在心里苦笑,来到浮生一梦门前,推门而入,看到正在擦桌的凤四娘,喊道:“凤婶,这是新出的酒,放柜台还是放后院酒窖去?”
凤四娘见是叶尽欢来了,满心欢喜,赶忙放下抹布就过来了。“来得正是时候,饭马上就好了。”
接过叶尽欢手里的酒,凑在坛口闻了闻,酒香扑鼻,好货!“怎么才这点?哪里够卖?”
“爷爷让我来参加桃花节,这坛是先送过来给你尝尝的。剩下的他说过几日再送来。”
凤四娘一听,猛地反应过来,佯装掐了叶尽欢一下。“怎么?你可想清楚了?”
叶尽欢反问她:“凤婶又如何认为?”
“尽扯些有的没的,我看你是教训太少!”凤四娘收了酒,朝后院走去。“晚上木槿那丫头要回来,你就别回去了,留在我这破地儿歇一晚。”
叶尽欢应下。
是夜,十三街一改白日之态,各色酒徒涌了进来,吵吵嚷嚷的。这大大小小的酒肆,高朋满座者有之,客稀人少者亦有之,独醉的,对饮的,集群欢闹的……
蜿蜒的河道穿过南镇,河水流入无尽的夜色之中。错落有致的房屋矗立在河畔,昏黄的灯光从门里窗里透出。夜幕落下,街上是灯火辉煌,亮如白昼,叫卖声不绝,其中卖花灯卖小吃的商贩居多。
宣朝民风开化,不讲究那么多的陈规旧矩。故而大家的小姐,小家的姑娘都出来了,或在看各式各样的花灯,或在你推我嚷地猜灯谜,亦或在压音敛声地相互私语。女儿家的一颦一蹙一笑,可是惊了一旁的儿郎们!
叶尽欢掐了个诀将脸换成副书生模样,不慢不紧地逛着,不时也停下来看看。
正走着,前面忽然静了许多,好些女子三五成群地交谈着,羞赧不已地望向街的另一边。
叶尽欢顺势看去,顿时呆愣在原地,张着口,千言万语想说却如鲠在喉。他觉得喉咙发紧,胸口一股气在横冲直撞着。脑中充斥着叫嚣的话语,将尘封已久的回忆一点点撕开。
街的那头站着一个人,那人一袭白衣,墨发齐齐梳起,戴一白玉冠,比叶尽欢还要高上几分,风姿特秀,温润如玉,谦谦公子,有着天然的书卷味,正是淑人君子,惊才风逸。
沐余生,原来时隔七年你还是那样,万事不惊,从容淡定,永远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
“外门弟子叶不争,心术不正,私闯禁地,盗取功法,勾结魔门,罪大恶极,念其尚年幼,废其修为并逐出宗门,永世不得再踏入无名宗一步,若有违背,诛身灭魂!”
离开无名宗那日,天色很好,晴空万里,天上只有几朵白云成堆地挤在一起,加之暖风和煦,倒不像是个离别的日子。不过那确实不是离别,应该是他狼狈得像只丧家之犬,连伤口都来不及舔一下就被赶了出来。
第3章 白云苍狗世间事
都说情深不寿,慧极必伤。有时候感情就如同附骨之毒、入心之蛊,若要除去,只有一死。
爱一个人很苦,他不爱你,所以你是蝼蚁,是草芥,是永远无关紧要的外人,就算再怎么挣扎,再如何坚持,也终究是徒劳一场,你,不过是毫不起眼的、卑微低下的外门弟子。
再怎么爱,也不过是你一个人的执念罢了。
我一直遵守约定,不再踏入无名宗一步,也不再出现在你面前,不成想有生之年还能再看到你。
叶尽欢双眼酸痛,嘴唇不住地发颤。终还是低了头,转身将自己淹没在人群之中。
街那边的沐余生像是感觉到了什么,放眼在拥挤的人群扫了一下,却并未有任何发现,便收回了巡视的目光。
沐余生身后跟了个生得有些黑的男子,戴了个银色的面具,只遮了半边,另一半脸看着挺清秀的,满脸的庄重严肃,看着不讨喜得很。他左手捏了把剑,右手正牵着一个俊俏的蓝衣小哥。
那俊俏小哥紧紧地抓着他,生怕丢了似的。
龙阳之好算不得什么稀奇古怪的事,可这么露骨的并不多见。好些胆大的姑娘家在一旁叽叽喳喳地交谈着,如此俊的小哥,配这么一个黑面神,怪可惜哩!
若不细细观察,定不会有人发现那小哥是个瞎子。那眼珠子还在一转一转地,不就是在看人看路么,怎么可能是瞎的?可他就是瞎的,天生就是瞎的,什么是红的,什么是绿的,什么是紫的,他都不知道。因为没见过,所以不懂什么是颜色。
“莫择,这里好热闹。”东里晚说道,扶着莫择的手缓慢前行。
那黑面的莫择听到他的这么说,难看的脸色稍微缓和了些。无名宗位于云城华越山之上,远离喧闹的尘世,山底几百里之内,莫说这样的闹市了,就是连普通的茶棚也看不到一个。东里爱热闹,这儿人多,难免兴奋。
“嗯,人多。”
说罢,护着他跟着沐余生在人潮中穿梭。
沐余生一行人乃是奉命下山。近一个月来,云城城内发生了多起命案。若是寻常的案子,还用不着他们出马,只因那些人死得着实蹊跷,身首分家,挖心开腹,左手手指不知所踪,地上、门上、窗上全是殷红色的血,还冒着丝丝热气,被血浸着的头颅上,目眦尽裂,两个眼珠子布满血丝,像是要瞪出来一般。死的人是越来越多,官府走投无路,无奈之下才求上无名宗。
挖心开腹,鲜血祭奠,让人看到自己是如何死去而无能为力,因着怀着冲天的怨恨,死后化为恶灵,然后被吞噬,这不是血祭是什么?
敢在无名宗眼皮子底下动手,这可是□□裸的挑衅。宗主吴云子当即派四路人马下山追查此事。奈何半月已过,未有一点进展,风平浪静的,连死人都没看到一个。
沐余生他们一队本是五人,可就在三日前有两人突然不见了。三人顿时大惊,却是无处寻人,像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不料今早收到了那两人的灵符传音,说是被人引了出来,困在了南镇。那灵符应是受了损,刚听到南镇二字就突然中断了。
三人赶到南镇,仍是什么也没有发现。
叶尽欢挑了条无人的巷子走,这巷子很是偏僻,颇为冷寂,白日里都不会有多少人会走,此刻更是伸手不见五指,黑暗可怖,冷气直往衣服里钻,瘆人得很。
叶尽欢有些心不在焉的,低着头,魂都不知道哪儿去了。
真的太静了,静得有些不正常。就算没人来,但巷子过去的那条街可是人声鼎沸,虽然隔得有些远,可没理由一点声音都听不到。除非……
叶尽欢猛的反应过来,怪不得那人会出现在这里。
竟然会走进别人的阵法里,真是在这小地方呆得久了,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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