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出去,只能强行破阵,可他不想找麻烦,既然与自己无关,多呆一会儿又何妨。
叶尽欢找了个干净的地儿坐下,靠着墙,闭目养神,等着阵法撤去。
地上趴着的两人满身是血,好几处是血肉外翻,白骨可见。他俩痛得连声音都发不出来,看样子伤得不轻,怕是再来几下就该交代在这里了。
叶尽欢熟悉这两人得很,吴云子的四徒弟和小徒弟,也是沐余生的师弟――李然、何明风。当初可没少给自己使绊子,每次遇到他们,总免不了一顿羞辱。
李然全身痉挛,不住地颤抖。看到他俩这么惨叶尽欢忍不住呵呵笑出了声。而地下的两人连自己都顾不上了,哪会去管他笑不笑。
“咦?”尖锐刺耳的惊叹声传来,半是疑惑半是雀跃。
伴随着嗒嗒的声音,一道虚幻的身影飘荡在空中晃来晃去,它在打量叶尽欢。
双方都没有说话,一时默然。
叶尽欢明明就坐在那儿,它却看不清他的脸。可它闻得出他身上让人发狂的嗜血味儿,这味道浓烈得让自己的血液都在沸腾!既然如此,那就好好尝尝了!
它伸出舌头舔了舔,贪婪地看着叶尽欢,口水流了出来,落到地上,黑色的,发出令人作呕的尸臭味,青石板被腐蚀得刺啦作响。
叶尽欢在心里冷笑。要知道,这噬魂灵只能用在七月十五子时惨死之人的魂魄来炼制,成功的几率更是微乎其微,炼制之人一个不小心就会被反噬,而且,靠血祭养成的噬魂灵,更是不多见。这只也不知是谁养的,可惜没脑子打错了主意。
噬魂灵桀桀怪笑着向他扑来。叶尽欢一闪让它扑了个空。
见叶尽欢躲过了,它又反身再来,仍是无果。这噬魂灵也不再隐住身形,现出本体。所谓噬魂,顾名思义,吞噬他人魂魄。它浑身冒着黑气,身上镶嵌着一张张惨白痛苦的脸--那是曾被吞噬过的冤魂的脸。那些人脸张大了嘴,朝着叶尽欢愤怒地嘶吼,恨不得飞出来嚼碎他。
噬魂灵低低念了几句,几张人脸恶狠狠地从它身上冲了出来,直奔叶尽欢!
叶尽欢岿然不动,左手在空中画几下 ,结成一个符咒,一挥,将人脸击得粉碎!
雕虫小技,自寻死路的蠢货!
不给那噬魂灵任何反应的时间,双手从身后抽出短刀,一瞬间将它斩成几段!
这短刀名为朋蛇,可斩魂灵,可杀妖魔。
曾经那么高不可攀,开口闭口就是废物的两人,有一天也会被废物救。七年,七度春秋,世事若白云苍狗,真是天道好轮回!
噬魂灵一旦死去,阵法便会自行散去,那三个怕是不一会儿就会找过来,叶尽欢低眼看了两个有气进没气出的一下,这点时间还不至于断气了,出手结个咒,消失在这夜色之中。
沐余生三人大骇,好重的煞气!急匆匆来到巷子,一眼便看到倒在血泊之中的李然、何明风。李然早已不省人事,何明风连眼都睁不开了,意识模糊时感到了三人的气息,分不清是现实还是幻觉。
“大……大师兄……”
他低低喊道,血卡在喉咙之中,咕咕发响,又忽地晕厥过去。
沐余生、莫择皆是瞳孔骤缩,立马冲过来,疯狂地向他们输送灵力。
“东里,快!结界!”莫择咬着牙急急说道,灵力大量流失,他有些受不住,豆大的汗珠顺着脸往下流。
东里晚一听,霎时伸手结界来为两人护法。这儿煞气太重,莫说是凡人了,就是修为低的修仙之人进来,也会被这煞气侵入,难不成是那魔物被打散了?这魔物嗜血残暴,开了灵智,又不好对付,不知是哪路高人做的。
那边莫择灵力流失过多,只得停下来,由沐余生一人输送。约莫过了一刻钟,才将李然和何明风从鬼门关拉了回来,暂时护住了两人的心脉。伤势实在太重,须得将他们马上送回宗门。
沐余生一边传音给吴云子,大致讲了一下情况,一边召出飞舟。南镇隔华越山太远,就是拼命赶也需四个时辰才能到。
作者有话要说:
前一章那个无名宗,可能会有人觉得是随便取的名字,其实不是哦。《道德真经》第一章“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空灵虚无,乃是万事万物的原始状态,溯源追本,返璞归真,故曰无名宗。
第4章 酒不醉人人自醉
有些东西如同酒,越是埋住,越是长久,就越是浓烈。
叶尽欢绕来绕去走了好几条街,觉得着实无趣,便生了回浮生一梦喝两杯的念头。再一想,倍觉此意甚好,与其独自漫无目的地闲荡,不如找人痛痛快快吃酒去!良月佳酿饮酒人,岂不快哉?
“尽欢哥!”人未到声先行,一双杏眼,大黑眼珠儿,天生有着一股子灵气,加之两弯柳眉,可谓一双瞳仁剪秋水,正是小辣子木槿。
叶尽欢也不躲闪,让她扑了个正着。
“什么时候到的?”
木槿虽乖张泼辣,暴躁不讲理,但本性不坏,从小就爱黏着叶尽欢,都十八了还爱拉着他撒娇。
“都到了小半个时辰了,就是不见你回来,也不说来接我。”
木槿鼓着腮帮子,嘴翘得可以挂油瓶,一脸幽怨。
叶尽欢连连向她赔不是,三言两语逗得她眉开眼笑。朝酒馆里看了一眼,发现里面只有寥寥几个酒客,都喝得醉醺醺的,正亥时三刻,过一会儿就该打烊了。低头问木槿:“云二可有跟你来?”
“自是来了。”木槿一脸自得,掩不住的笑意。
见她高兴得尾巴都要翘上天了,叶尽欢倒是放心了。
云二,云贺堇,云书唯一的孙子,排行老二,上头有个姐姐,可三年前莫名失踪,从此下落不明,不知是死是活。
云贺堇性子温和,好脾气,天资聪颖,筋骨奇佳,十五岁已筑基,从小便与木槿定了娃娃亲,对她是千依百顺的。又是绝好名声又是强大背景,这炙手可热的,要不是他放言此生只娶一人,怕是求亲的姑娘都可以把云宗踏平咯!
云贺堇似乎完美得无可挑剔,这就是叶尽欢最担心的。照这个趋势来看,云贺堇将会是云宗下一任宗主最适合的人选,可木槿的性格就决定了她站不住这么高的位置。可这姑娘固执,认死理,决定了的事绝不会轻易改变,这么下去也不知是好是坏。
“叶兄。”云贺堇出门看木槿,见到叶尽欢便上前招呼道。
“二公子。”叶尽欢回道,“不知能否赏脸喝一杯?”
“求之不得!”
云贺堇爽快应下,叶尽欢没少照顾木槿,他自当感谢一二。
凤四娘早已搬出酒来,摆出四个海碗,一面倒酒一面说道:“叶小子,上厨房去把菜端出来,今晚又要喝我多少银子走,干点活儿先!”
良月高悬,疏影横斜,暗香浮动,夜风瑟瑟,吹起一抹月华挂在檐上,带来几许喜乐几许愁。
醉酒醉酒,喝了能醉的才是酒。
叶尽欢有些恍惚,他想起了第一次见到沐余生时的情形。他第一次见到他,并不是在华越山,而是在桃花坳,就在村口,河畔那块三丈多高的青石旁。
叶尽欢还记得,记得清清楚楚,已去犹新,仿若昨日。
那年他七岁。
那日乌云密布,天上黑得像是要把人吞进去,顷刻间便是疾风骤雨,雨点稀里哗啦往下落,打在地上啪啪响。爷爷去了镇上还没有回来,他急得快哭了,雨这么大,爷爷走到哪里了?有没有地方躲雨?
大雨来得快去得也快,就在他一筹莫展之时,雨停了。不做多想,他撒着脚丫子朝村外跑去。
村口处,叶尽欢未看到归来的爷爷,他见到了那个满身泥泞倒在地上哭得一塌糊涂的少年。他许是哭得太急,被呛住了,咳得胸口大大的起伏着。
他站在那里,脚下灌了铅,移不动一步,傻愣愣地望着那少年。
他一个人,他的爹娘是不是不要他了?
他想了想,磕磕绊绊地跑过去,蹲在少年身前喊道:“哥哥。”
那人不爱说话,不爱笑,不爱与人接触,却独独会抱着自己,会静静地听自己说话,会给自己买吃的玩的。他很好,只是不行于色。
他在这里呆了两年两个月十七天。
然后呢?
然后他走了,连道别的话都没有一句。
再见时已是五年后。那人闭关结丹成功,二十岁,成为无名宗甚至整个修真界最年轻的金丹修仙者,他像个神话,站在他仰望不到的天际,光芒万丈,再也触碰不到。
叶尽欢十岁时曾参加过无名宗的选拔,所有小孩挤在一块空地上,你争我抢地想要排在前面,再像货物一样被挑选。而他资质太差,测试出来只是个伪灵根,只比那些没有灵根的好一点,无名宗来的人只是看了他一眼,就喊了下一个。修真界第一仙宗,会放着好的不要而去选他?所以他又回了桃花坳。
没过多久又来了一个人,说要带他走。那人穿着一尘不染的白衣,一脸倨傲,语气里满是鄙夷和不屑:“不过是个旮旯破山村的穷小子,大运不可能走一辈子。”
在无名宗呆了五年才知道那人也在,他回来以后一直在闭关,所以叶尽欢才从没听人提起过他。
五年,足以让叶尽欢换个样。当他费尽心思终于来到沐余生面前时,他已认不出是他了。
儿时的依赖、喜欢,是在什么时候变质的呢?什么时候开始,他在叶尽欢心中的定位不再是可亲可敬的兄长,而是可以同忧同喜、可以并肩作战的伴侣?
再之后沐余生修为与日俱增,而他,再怎么努力也停滞不前。他是整个宗门的荣耀,他是华越上上下下的笑料。
庸才总是缺乏自知之明,总以为努力了、付出了,就会成功。叶尽欢就是这其中一员,劳累疲惫却碌碌无为。
从满心期盼到万念俱灰,再从万念俱灰到癫狂病态。等他清醒过来,身后已是万丈深渊,想要回头却为时已晚。他执念太深,认不清现实,做了许多错事,害了许多人。
而今这一切,他该承受,他也愿意承受。
满怀心事,一夜无法入眠,辗转反侧间天已蒙蒙亮。叶尽欢起床洗漱完毕,胡乱塞了几个馒头,向凤四娘告别,回了桃花坳。坳里人家都起得早,等他到了的时候,大伙基本上都上山干活去了,晨风拂面,不时吹来山上干活人呼喊的声音。
三月的清晨,走在纵横交错的阡陌小路上,嗅着清新怡人的山间朝气,倒是惬意的很。叶尽欢原想径直回家的,才踏进村口又想起去后山看看。桃花坳地势偏僻,地广人稀,后山树木茂盛,灌木丛生,又无人居住,适宜动物生存,是捕猎的好地儿。
坳里有些人家会在后山挖陷阱来捕捉野兔、野山鸡这些小动物,一般每隔半个月山上查看一次。叶尽欢也随大流,倒不是挖陷阱,那样捕到的猎物太少了,而是设一两个小型的迷阵来捕猎。这种方法有两个好处,其一,活的猎物吃不完可以养着,拿到镇上去卖价钱也更高些,其二,用阵法迷惑力强,能更快地捕到猎物。
太阳露出半个脸,光照过来映在叶尽欢身上,有些刺眼,他眯了眯眼,饶有兴趣地看着阵法里火红色的狐狸。
这红毛畜生名为火狐,乃是天生天养的灵兽,可吐真火,生性好斗,偏又实力强悍,常胜不败,就算是越级战斗也能拿下对方。可火狐性傲,难以驯化,就是死也不愿为人所使,故而火狐难见,火狐灵宠更是难得。
那火狐耷拉着脑袋趴在地上,不时发出几声悲恸的低吼。叶尽欢不解,小小迷阵还能困住这红毛狐狸?他走上前去,蹲下身将小家伙提了起来。
小家伙转头瞥了他一眼,又有气无力地垂下脑袋,任由叶尽欢提着,丝毫不关心处境问题,反倒继续呜咽悲鸣。
这小样儿,有个性!
小家伙毛色上乘,噌亮噌亮的,手感也不错,叶尽欢寻思着,剐了皮,收拾收拾,应该能买个好价钱!顿时欢喜起来,提着它疾步如飞地下山了。
到了家,推开门便见叶老头儿正坐在远离优哉悠哉游哉地喝茶。他轻啜了一口,闭上眼,感受那茶香在唇齿间萦绕,心满意足地舒了一口气。听见吱呀一声,是叶尽欢推门而入,手上提了只红色的狐狸,那一脸高傲的小模样,招人爱得很。
“哎!快把这小东西给我看看。”他起身喊道。
叶尽欢闻言,把小家伙给了叶老头儿。
“哪儿来的?”
“后山捕的。”
“那正好,就养着。”
“爷爷,”叶尽欢颇为无奈,“每次你都这么说。你看它这模样,要死不活的,如何养?”
叶老头儿顺手就给他脑门儿一下,骂道:“你小子吃奶那会儿,饿了不也是这个样!”
作者有话要说:
前面感情戏多些,所以平平淡淡的。还希望大家多提提意见。还有,宝宝们国庆节快乐。
第5章 柳暗花明又一村
十五的月亮十六圆。午夜时分,月挂中央,洒下如水月华,坳里一片空明。
坳里人家都歇得早,此刻正熟睡。后山静谧无比,飒飒冷风拂过花草树木呼呼响在耳畔,顿时寒意遍体。那一身青衣的男子倒在地上,蜷缩着,手臂上青筋爆出,双手死死地抓着胸口的衣裳。他咬着牙,低低呜咽,忍受极大的痛苦。
团团黑气从他身上冒出,越来越浓,逐渐将他包裹。那黑气从胸口渐渐爬上他的脸,不断乱窜。他满头大汗,张大了嘴,呼哧呼哧地大口吸气,脸上全是细细的青黑色的血管,看起来像一条条纠缠在一起的细长虫子。火红色的小狐狸围着他上蹿下跳,急得直叫,却又无可奈何。它用嘴扯起他的衣袖,吃力地想把他扯起来。又爬到他怀里,围在他脖子上,不断用脑袋蹭这他的脸,似乎想用这样的方式来减轻他的痛苦。
约莫过了一炷香的时间,那浓厚的黑气才逐渐散去,露出他比死人还要惨白的脸。
那邪门的黑气差点要了他半条命走,终是熬了过来。叶尽欢浑身无力,虚弱得像个婴孩。
小家伙伸出软软的舌头舔他下巴,毛茸茸的大尾巴在他胸口扫来扫去,嗷嗷地叫着,似是在啜泣。
就喂它喝了点奶,这小畜生就黏上自己了,还知道安慰人,养着也不错。叶尽欢费力地用右手抓起它,对着自己的脸,朝它露出大白牙嘿嘿一笑。
小家伙用湿漉漉的两眼疑惑地盯着他,不明白他这是要干嘛。
“乖!”他猛地把小家伙揉进怀里,使劲儿揉捏。
能相遇即是缘分,把这蠢笨的小家伙留下来也无妨。
小家伙很不满,炸毛了,一个劲儿挣扎,却怎么也挣脱不了,惹得叶尽欢一阵好笑。
“看不出来你竟如此恶趣味。”
一道嗤笑声传来。
小家伙警觉得很,两只尖端带白毛的耳朵立马竖了起来,全神戒备地盯着那人。
叶尽欢坐了起来,将小家伙抱在怀里,安抚地摸着它的后背。“莫怕。”又转向那人,“怎么晚了这么久?”
“尾巴太多,费了一番力才甩掉。”萧落皱眉答道,在地上看了一圈。“又提前发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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