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华头一回那么深切地体会到了何为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
沈华粗暴地将电脑一把合上,然而谭景和像是不能好了,不仅没停,反而越笑越起劲,一边笑还一边上上下下地打量沈华,搞得沈华正气凛然的样子都要装不下去了。
沈华挺胸抬头迈着四方步走了两圈,竭力展示他现在是如何的威武正经,沉着冷静。
不过走着走着他就觉得现在走路带风的姿势是另一种羞耻play,愈发笑得见牙不见眼的谭景和就是最好的证明。
沈华无奈地立定,一开始的羞耻倒是被谭景和笑跑了。他忽然想起自己的初衷也就是为了逗谭景和玩,虽然现在的情况和沈华想的有出入,却也都是些无关紧要的细枝末节。
你开心就好。
半晌谭景和才回归正常,颇为好奇地问:“你当时做出这些动作的时候究竟是怎么想的?”
沈华平时自己在内心肉麻一下就算了,是万万不会将其诉诸于口的。故而他高深莫测地说:“尝试一下不同风格。”
谭景和闻言慈爱地摸摸他的头,道:“那你没能成功。你一直都傻得一脉相承,毫无革新。”
不知道是不是春困秋乏的缘故,沈华近日很嗜睡。
这种嗜睡与本人意愿毫无关联,即使沈华上一刻正全神贯注地思考人生,转眼就能昏昏沉沉。像是陷在泥沼里,即使仍能从层叠的枝叶间一窥天光,却已经被黏糊的淤泥死死缠住,动弹不得。
而那从枝缝之中堪堪漏出的一点光愈变愈浅淡,周围的事物也一同化成了形状各异的模糊色块,杂乱地互相重合又分离。这一场静默的错乱好像被无限延长,慢得沈华能把颜色流动融合的一点一滴都看得清楚,又好像只是匆忙之中的惊鸿一瞥,转瞬即逝。
淤泥缓缓裹上来,吞没了波诡云谲的一切,沈华毫无反抗之力地被拽进了无边的黑暗里。
沈华沉入“睡眠”之后雷打不动,对外界一切声响动作都毫无反应。他就像是骤然断电了一样,切断得完完全全,沈华觉得这不像睡,倒是更像剥离。
每次剥离的时间不定,沈华醒来之后也毫无异样,中间那段时间就像是被人拿走了,凭空续上了上不沾天下不着地的现在。
这种现象的出现的频率在增加,其中时间虽然有长有短,但平均时间一直在增多。
不仅上不封顶,保底线还不断上涨。
沈华没有告诉谭景和,虽然他知道也瞒不了多久。很奇怪的,沈华对此既不惊慌失措,也不伤心欲绝。
他只是有点怅然。
本以为能和谭景和一起走个十几年,谁知道命运却只肯吝啬地分给他一个零头。
然而即使他是十足的劣势,可也难免为了心中那点眷恋,去做些螳臂当车式的努力。
哪怕能稍稍延缓困意侵略的步伐呢?说不准哪一次的努力就能让他多看谭景和一眼。
一眼也好。
沈华几乎算是平静地接受了这一个变故,他简单地给自己定了个死不放弃的方针,之后就混不吝地将此事抛之脑后,平时调笑谭景和调得心满意足,高兴也高兴得真心实意。
其实也不完全是他心大,沈华本质不是个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人。只是每每他和谭景和在一起,沈华就余不出心力去操心这些有的没的了。
与其困在忧愁里,不如多和谭景和闲闲地聊几句天。就算只是最普通的日常,沈华也能生出几分不足为外人道的雀跃。
和一点点不服输的劲。
他想,就算屡战屡败又有什么关系呢,反正谭景和还在。
只要谭景和在,他就能拼死拼活地去搏一个虚无缥缈的希望。
沈华起先试图让自己不要陷进去。他找了一些特别刺激的恐怖片和谭景和一起看,结果把恐怖片看出了温馨爱情片的心情。此后沈华又独自看了一次,精神确实是挺亢奋的,然而此亢奋没等十分钟就败下阵来,让位给了空洞的黑暗。
他还做了几次别的尝试,沈华唯一得到的结论就是通通没用。无论他前一秒是多么的活力十足或者兴致勃勃,说睡就睡,一点也不带缓冲。
唯一例外的是,沈华很少在和谭景和一起的时候睡着。下棋也好、聊天也好、一起看书也好,甚至只是看着谭景和,沈华都没试过干着干着吧唧倒了的。
沈华因此还想过能不能一想睡就去骚扰谭景和,给自己提提神。
答案是不行。大多数时候他根本没能坚持到骚扰成功就已经进入了那个光怪陆离的空间,而少数情况也都是没能坚持多久就躺倒在谭景和大腿上。
沈华推测过原因,觉得大概是心境的问题。
平和自在,蕴着淡淡欢喜的心情是无法被逼出来的。
它不是护身符,是爱。
既然精神刺激是没用的,沈华在谭景和不在的时候又偷偷试了肉体的刺激。
痛感很模糊,几近于无——不过等他醒来可就完全不是这回事了。
此路不通,沈华只能转去打混沌之前,迷蒙之后的主意。
在那的很多时候,沈华不能感受到自己的存在。
又或者说,他无法意识到自己是个独立的个体。
这并不是说他全然融入了那里,正相反,沈华只觉得自己是个纯粹的看客,被迫而茫然地目睹了一场紊乱的变迁。他的意识先是被不停地拉长,直到所有褶皱都被抚平,单薄得一触即碎。其上的数般印记,不论是花团锦簇还是寥寥数笔,皆在一瞬之间晕开、淡去,化成一股袅袅白烟,顷刻支离破碎。
于是沈华的意识可真是“比白纸还白 ”了。然而这张命途多舛的白纸的征程还没圆满结束,它滚入一台等候多时的“碎纸机 ”,在数把严丝合缝的砍刀之中反复磋磨,硬是用粉身碎骨的代价从中滤下,簌簌地抛洒在云深不知处的荒芜之中。
沈华几乎以为自己被剖皮分尸了——说不定也差不了多少。
倘若思想记忆都被清零,想来也不过是靠一层薄薄的人皮招摇撞骗,虚虚地撑出一团膨胀而空荡的如旧。
名存实亡罢了。
沈华一念至此,蓦地一醒。周遭暗淡的色彩刹那间也跟着活了过来,混乱出了尖锐,互相摈斥着挤满了他的世界。
沈华后脊发凉,断断续续地想:“我刚刚……是忘了吗?”
是什么都不记得,也什么都不想,只是盲目地等待黑暗将他带走?
然而没等他理顺,色块们就已经舍生忘死地集体爆炸,沈华刚刚聚拢的一束理智瞬间就在狂轰滥炸之中溃不成军。
原本色块虽然乱,可好歹只在平面上交汇,如今不知道被触动了哪里,不打一声招呼就自行升级成了立体版,左突右进,好不缭乱。
每一根线都像是磨锐的针,呼啸着冲入他的头,在其中翻腾了个天翻地覆、地动山摇。
沈华着实招架不住,头疼得最剧烈的时候,一个念头无声无息地浮了上来。
“……我想睡过去。”
这念头始于痛苦,夹带了沈华不自觉送出的屈从,却出奇地替他凝滞了几秒的清醒。
“我在想什么?”沈华忍着头晕脑胀,缓慢地跟自己掰扯,“沈华,你不能放弃。”
他颠来倒去地默念了几遍这句假大空的话,记是记住了,却并不很明白。沈华浑浑噩噩地想:“为什么不能放弃?还会比现在痛苦吗?”
还没等他想出个三瓜两枣,又一轮酸涩接二连三地涌上来。缺氧的窒闭感流遍他的四肢百骸,沈华几乎以为自己已经溺死在其中。
许久,等沈华能小口小口地倒气时,他一脑子的浆糊终于艰难地动了动。
问题的答案大约是蓄谋已久,无需沈华冥思苦想,逮着个流动的缝隙就迫不及待地窜了出来。
——为了自己,为了谭景和。
沈华轻轻闭上眼,徐徐吐出一口浊气。
好吧,那确实会比现在痛苦。
沈华起初还能记得缘由的来龙去脉,渐渐的就变成只执着“谭景和”三字硬抗。这三个字像是平白给他添上了一副盔甲,虽然肉体仍然困苦在尘世间,却为沈华开出一块宁静祥和的寸缕之地,供他短暂地将精神安放在此,然后可以无所畏惧地继续走下去。
一往无前。
不知多久,沈华睁开眼睛,看到的不是诡谲的颜色碎块,而是谭景和平摊开的一只手。
平放在沈华脸侧,近得他一侧头就能蹭到。
沈华稍稍动了动头,只用绒毛碰触谭景和的指尖。很小的动作,然而谭景和似有所感,屈了屈手指,指腹温柔地扫过沈华的脸。
沈华不再动了。他保持着这个缱绻的姿势,眯着眼睛向外看去。
天光乍破,沈华身处之地虽还是漆黑一片,那一层朦朦的光却不顾微弱,已经开始递进延绵了。
很快,光明又将将他笼罩。
而他方才没有“睡着”。
第15章 十五章
那次昙花一现的成功并不是胜利的号角——说是一盏路灯或许更为合适。
它兢兢业业打出的一圈昏黄而的光晕,确实能为几只迷途的小蛾子照亮一寸天地,却也仅限于此。
顶多是偶尔让旅人抬头望望,假装自己还没有迷失方向。然后借着那一点星火说服自己再度拖着疲惫的身子蹒跚前行,奔向那吊在眼前的胡萝卜。
只是夜愈深,希望就越渺茫。
这夜空何其大,区区几拨暗淡的光束,能照亮几分?
这盏路灯曾经被沈华误认成了一轮朝阳,他满心以为自己迎来了晨曦。
可是从来没有人承诺过,成功了一次,就会有第二次。
疼痛来的十分规律,总是在沈华才刚开始有点意识时就马不停蹄地来了,从不迟到早退,也不消极怠工,在折磨沈华这件事上十分恪尽职守,完成得也相当出色。
沈华总觉得自己只是险险维持着一层完好的皮,内里已经被捣烂了,全身上下无一处不疼。疼起来也是五花八门,针刺般密集的有,痉挛般抽搐的也有,火辣辣的灼烧之感也不缺——最有趣的是,这些痛感全部轮换着来,一等沈华开始适应就积极地加剧转变,让他再次尝个鲜,一点也不必担心忍受到麻木。
尽管如此,沈华大部分时间还是能吊着一线清明的——实在不行,就反复默念谭景和——可即使他已经竭尽全力,唯一的作用也不过是让沈华记住了断层断得是多么的突如其来、干脆利落。
短短一瞬,就轻而易举阻隔了他所有的光明。
这让沈华想起一件异曲同工的往事。
他中学时期曾经为一场篮球赛准备了很久。沈华的投篮其实不怎么准,过人倒是很灵巧。为了弥补这个短板,沈华自己私下练了很久,练到三分都能看运气中上几个,自觉参加这场比赛是绰绰有余。
然后他在比赛几天前把韧带拉伤了。
沈华少年时期很是心大,却还是为此扼腕了好几天,那是他第一次懂得何为“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当时是怎么想的沈华已经全然忘记了,只记得自己零星地臭骂了几句鬼运气。之后学业忙完了就进了社会,再没当初的闲心与兴趣去苦练投篮了。
说来奇怪,在保持清醒这件事上明明沈华比当初期盼的多得多了,付出的努力也完全不是当初能比的,面对大同小异的结局却并没有像当初那样跳脚。
他只是无奈地想:“唉,随它去吧,难不成我还能放弃吗?”
既然不肯放弃,也只好乖乖把人事尽好,等着聆听那无理取闹的天命了。
这愣头青的劲,想来也真是远胜当年。
又或者只是,当初没有人让他执着。
沈华骤然回想起傻不拉几的青春期,在被逗乐之余还有一点轻盈的满足。
他想:“不错,年少时竟然还为喜欢的东西坚持过,好歹也不算是混过去了。”
他给自己盖了个戳,自觉不负少年时光,于是转而琢磨起了谭景和年轻时候的样子。
会经常害羞吗?会成天埋在学习里吗?那时候也会天天运动吗?笑起来是抿着嘴的还是很灿烂?
沈华被自己的想象想的抓耳挠腮的,觉得每个谭景和都十分可爱,无论是什么样的他都喜欢,恨不能穿越回去一把勾搭上,早早过上老夫老妻的生活。
说不定过久了,他就不会像现在这样舍不得。
沈华微微叹了口气,收回了漫无边际的脑补,用爪子扒住谭景和的手悠了悠。
他最近时常这样突然发疯,谭景和已经习以为常,头也不回地反手挠他痒痒,轻声道:“等我两分钟,快搞定了。”
沈华被挠得花枝乱颤,短暂的郁结直接被笑跑了,心情很好地晃着尾巴打量谭景和。
谭景和此时扣上了一副眼镜,看起来怪人模狗样的,头发有些长了,松松地垂下来,又显得有些柔软。
沈华忽然想起自己是见过谭景和的少年模样的——他曾经翻过谭景和相册,他自己还在其中一张照片中友情出场了。
当时不以为意,现在沈华却突然意识到些许不对劲。他的长相从高中到现在都没怎么变过,顶多就是长开了些,谭景和不可能认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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