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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怜花宝鉴——孙小乔

时间:2017-04-17 15:18:08  作者:孙小乔

  李寻欢这辈子的软肋就是林诗音,龙小云如此言语就是为了气死他,偏偏李寻欢每次都正中下怀,必要被他说到心痛的咳出血来倒了下去。
  沈浪听他如此言语,才知一像宽容为怀的李寻欢为什么会废了这样一个小孩子的武功,他皱了皱眉头,心想王怜花的本事若真被他全学了去,若他不学会改邪归正,再过几年,岂非又要天下大乱。
  王怜花对这种从小就喜欢作死的小孩子一点都不头疼,他狠,你比他更狠,总会有法子制服他,沈浪就是脸皮太薄,没法对这种小孩子下手,你看那完颜康,心狠手辣不比龙小云好多少,这样的孩子大多数就是被父母惯的臭毛病,叛逆又心理阴暗,说的通俗点就是不知好歹欠收拾。
  王怜花忽然对龙小云有了几分兴趣,笑道:“好小子,心狠手辣,颠倒黑白,不错不错有前途,不如你拜我为师,让我好好调/教、调/教如何。”
  龙小云见到李寻欢,一时心急,将方才的大胆猜测抛到了脑后,听王怜花如此言语,气道:“呸,你算什么东西,也配当我师父!”
  “唉,可惜可惜……”王怜花一点都不生气,他摇摇头,满脸痛惜的模样,站起来伸手做了个请的姿势,对龙小云说道,“那就走吧。”
  龙小云猜不透他的意思,问:“去哪儿?”
  王怜花笑的很慈祥,真像个和蔼可亲又温柔多情又能包容万物的好长辈。
  “当然是去你家啊。”


第58章 【飞欢】剑客多情 十二
  王怜花当然不会真的跟着龙小云去李园找林诗音算账,莫说李寻欢定然不会让他动林诗音一分一毫,就是已经身为江湖前辈的王怜花自己也不会真的去找她的麻烦。
  当年原本也是他自己亲手将书交给林诗音,怪只能怪他当初虽然看清楚了李寻欢与林诗音的感情,算了算去,却算错了李寻欢的心,也算错了林诗音的心思。
  林诗音不喜欢李寻欢练武,也不喜欢他整日与江湖中人厮混在一起,因此便将王怜花让她转交的武林秘籍私自藏了起来。
  她自始至终都没告诉过李寻欢,王怜花曾经来过李园的事。
  林诗音的顾虑固然有她的道理,只是可惜了王怜花当年的一片苦心,他也怕自己当年来李园的行踪暴露,所以煞费苦心的隐藏了一路行程,他路上意外救了孙驼子一命,并要他在暗中保护林诗音,一直到李寻欢为《怜花宝鉴》找到合适的传人为止。
  孙驼子就是李园墙外,那条灰暗巷子里鸡毛小店里的店主人,他本是孙小红的二叔,天机老人的侄子,虽然是个侏儒,但武功却很高,原本以他的作为早就应该在江湖上大有名头,只是因为应承了千面公子的一句诺言,隐忍在那鸡毛大的小店里擦桌子擦了十几年,有家不能回,一天未从离开过。
  因为这件事情而引发的后续问题以及牵连的外人暂且不提,只说当下王怜花与沈浪的境遇与想法。
  龙小云就算能看透王怜花的易容术也没有关系,因为若是没有和怜花公子一样的妙手,他根本也学不会这巧手的易容,林诗音心地善良不似龙啸云一样心机深沉,就算当年她在沈浪拿回书之前确实誊抄过上面的内容,定然是只抄写了书上的武功与易容、医术,至于蛊毒、摄魂之类害人的邪术肯定不会保留,否则龙小云也不会只看出王怜花的易容却没看出他父亲中的迷梦摄魂大法。
  何况《怜花宝鉴》的真迹如今在沈浪手中,总好过将来要跟着那不识好歹的伪君子默默入了黄土的下场。
  再者,王怜花也没想说出自己就是千面公子,也没想让李寻欢知道沈岳就是沈浪,否则江湖上一旦传出去沈浪与王怜花重出江湖,没完没了的麻烦必然接踵而至。
  经过这么多年,他与沈浪的不寻常关系好不容易随着他们的隐居在江湖上平静下来,再谈论起来也不过是说书人口中的一段武林传奇。
  这十几年的时间对他们而说也不过是眨眼的功夫,江湖已经变了样子,现在的江湖应该是李寻欢与阿飞的主场。
  江湖第一个十年是沈浪的,那么江湖的下一个十年,便该是李寻欢与阿飞这些年轻人的。
  就像当年王怜花无意间流落到了陆小凤与花满楼的江湖上一样,那是陆小凤的江湖,就算王怜花再有本事一个人将王森记从江北开到江南,搅乱武林风云,也不可能做到称霸天下。
  他永远都忘不了那一天,他知道他还有与沈浪相见的希望时的心情,从小到大,他失去的亲情友情已经够多了,他面上虽不在意任何感情,但心里因此产生的仇恨与嫉妒却伴着他度过了整个少年时期,直到后来被沈浪的仁心所感化。
  他那时候就想明白了,称霸武林争天下第一却不如与沈浪一起隐居天涯。
  每一辈人都有每一辈的江湖故事,该结束的时候就该结束,绝不需要再画蛇添足。
  他们本是为了和阿飞的约定而来,现在阿飞找到了,想教训的人也教训了,玩也玩够了,还是想继续过于沈浪隐居的生活。
  在这里,仿佛他已不再是千面公子,只是阿飞的舅舅而已。
  所以王怜花给林诗音写了一封信,只让龙小云带了回去,信里放了几朵牡丹花瓣,示意林诗音写信之人的身份正是当年身居洛阳的绯衣公子。
  信中告诉她好好教育龙小云,将他的武功与医术传承下去,之前不信守承诺的事情便既往不咎,同时这样也是警告她,要龙小云将他的武功用到正途上,否则自己随时都有可能回来再让他废一次武功。
  打发走了龙小云,李寻欢就开始对王怜花的身份有所怀疑,所以开始试探他的名字。
  一说起这个名字,王怜花就觉得腮帮子疼,他原本易容成‘王夫人’的时候是想借朱七七的名字来用,所以才给自己起名叫七姑娘,想来这么多年过去了,也不知道朱七七变成了什么模样,好歹出生入死朋友一场,白白送她个‘武林第一大美人儿’的称号也不枉当年的情谊。
  可沈浪一听这名字可就不答应了,他觉得王怜花这样做会毁了朱七七的名声,这已将尽二十年过去,她现在早已平淡下来嫁为人妇,隐居海外,何必再给她添这些不必要的麻烦。
  王怜花想朱七七的名誉早就叫沈浪给败坏的差不多了,于是李寻欢再一次问起他的名字时,被沈浪桌下踢了一脚警告的王怜花,笑着胡说道 :“在下正巧是七月七日生人,所以家母给在下起名叫朱七……咳,初七,王初七。”
  王初七这个名字李寻欢根本就没在江湖上听过,单凭方才王怜花的一手绝妙的易容功夫决不可能江湖无名,但李寻欢在脑中左右想了很长时间,也没将他与现如今江湖上听说过的人对起号来。
  这让李寻欢更加怀疑这两人的来历,他觉得这二人的身份肯定与那说书老人口中的‘白云令’有着莫大的关联,这原本就是李寻欢想要调查的事情,但是万万没想到这二人竟与阿飞有着这么亲密的关系,他既然无条件相信阿飞,当然也信得过沈岳的人品,便也将那位自称‘初七’的武林前辈当作长辈看待,虽然不知道这位前辈与兴云庄的恩怨,但李寻欢还是很感激他能饶过龙小云。
  王怜花猜得到李寻欢心里想什么,其实他很想告诉李寻欢,那时在白云阁抛绣球的之前,他在那十丈长杆里藏了许多磁石,后又在那红绣球之中掺了不少铁线,他只要用内力将绣球扔到屋顶,铁线缠上长杆里藏的机关,那绣球自然便会借助那磁石的力量自己飞上了十丈杆头。
  他无论内力再高也不可能一扔十丈高的,就像沈大侠的本事再大,也不能轻而易举的就挡住了例无虚发的小李飞刀一样。
  小李飞刀李寻欢,惊艳才才,盖世无双的武林名侠,他的名声早与沈浪一样成为这段江湖历史中浓重的一笔,甚至超越了仁侠,只是他自己从来不在意。
  虽侠名远扬,却终归要做浪子。
  纵使王怜花已经拿到了兴云庄的房契,纵使兴云庄又换了主人,门头的匾额变回了李园,李寻欢也不可能再回李园了,他只要想到梅园里那座小楼上的女主人,就要肝肠寸断。
  所以,他又一次选择了远离,因为他不愿再亏欠一次。
  他想如果他没有爱上阿飞,他下半辈子可能会永远住在孙驼子那鸡毛小店里,望着冷香小筑对面小楼的一盏孤灯,浑浑噩噩到死。
  可老天爷偏偏就要让他在那个雪天,遇到了阿飞,所以他的生命里又有了光彩。
  他原本想自己的年纪可能不能陪伴阿飞白头到老,但是在阿飞吻他的那一瞬间,他忽然想起了阿飞对他说过的话,阿飞对他说,他不应该用自己的想法去决定别人要走的路,有可能你觉得自己替别人做的对的决定,反而却害苦了别人的一生。
  永远不要轻易去为别人做决定,少年看着他的眼神是那样倔强又坚定,深深的感染了李寻欢的内心,让他有了充足的勇气直面自己内心的渴望,他已经错过了一次,绝对不能再错过第二次。
  因此,他已经下决心,只要阿飞点头同意,阿飞去哪里,他就随他去哪里,寸步不离。
  人一但有了决心,人生的方向就会变得很清晰,好像也没有那么多烦恼可寻了。
  心里的烦恼少了,脚下的路走起来好像也顺畅了很多。
  这一天,王怜花竟将铁传甲带到他面前,并将十八年前铁传甲与‘中原八义’之间那场旧怨说了个清清楚楚,竟像亲眼所见一般,铁传甲从来没想过竟然有人能理解他,惊讶的久久无法言喻,堂堂七尺男儿竟忍不住泪流满面。
  李寻欢感动于铁传甲忍辱负重十八年只为全朋友情义的同时,也对王怜花更加钦佩,他这时才惊讶的发现,这位王公子好像对武林中所有的事、所有的人都了如指掌。
  李寻欢沉浸在于铁传甲相逢的喜悦中时,阿飞也跟着沈浪去了保定城外三十里处的沈家祠堂,那本是沈浪少年时流落江湖居住的地方,阿飞下山后找到了这里,起初与李寻欢分别的那些天,他就住在沈家祠堂。
  沈浪与阿飞在沈家祠堂整整待了七天七夜,谁也不知道他们父子两人究竟说了些什么,做了些什么,只知道后来阿飞脸上洋溢的笑容更多了,握剑的手更稳,更自信了。
  后来,他们四人决定一起隐居下来,王怜花找人在离梅林三十里的山涧盖了一座白云山庄。
  十里梅花树环绕四周如同桃花岛的五行八卦,将山庄与世间隔绝,四季如春,漫山遍野鸟语花香,亭台楼榭小桥流水,如同世外桃源,人间仙境。
  江湖逐渐平静,自从少林寺那场大战之后,李寻欢与飞剑客两人也像消失了一样。
  武林中虽然少了江湖名侠和第一剑客,但不知道什么时候,人们却听说在那神秘莫测的白云山庄里却多了一位起死回生的妙手神医。
  原本这日子过得非常安宁,直到两年后的某一天,山庄的药材没了,王神医亲自出山采药,在山下的一座小面馆里吃面的时候,遇见了一帮穿着杏黄色长衫的人,他们每个人的手里都攥着一枚铜钱。
  听说这是这两年新兴起的组织,叫做金钱帮。
  作者有话要说:
  过渡章,要赶紧完结了。
  至于初七,打古剑二,喜欢上谢衣3.0了。


第59章 【飞欢】剑客多情十三
  金钱帮是江湖上近两年来最新兴起的帮派,因为兴云庄与少林寺事件之后,飞剑客与小李飞刀不知踪迹,江湖武林势力正消邪长,所以金钱帮才能壮大的如此之快,不过两年时间已经可以与江湖第一大帮丐帮比拟。
  金钱帮帮主上官金虹的龙凤双环在当年百晓生兵器谱上排名第二,武功尚在排名第三的小李飞刀李寻欢之上,百晓生虽然丧命在小李探花刀下,但他品评兵器谱也并非没有依据,上官金虹并不是个好惹的角色,尤其是他身边还跟着个黑衣剑客荆无命。
  荆无命的快剑与阿飞相比应当是不分伯仲,听闻有传言说这武林之中绝对没有人能挡得住上官金虹与荆无命的联手一击,连当今兵器谱排名第一的天机老人也不能,所以江湖中人没有不俱怕他们的,凡是见到穿黄衣服手中拿着铜钱的都要退避三尺,就害怕被他们盯上,若是他们将手中的铜钱放到自己头上,铜钱掉下来的时候就是自己脑袋落地的时候。
  如此怪异又可怕的规定,几乎要使江湖中人闻风丧胆,没有人敢破坏他们的规矩,敢反抗的人早都死了,连尸体都不剩,因此不过短短时间金钱帮的名声大噪,连金钱帮的帮众也如此嚣张,即便是他们的帮主上官金虹还没有入关进中原,也没有人敢惹他们。
  原本江湖上的这些事,王怜花已经不想多过问,活了这么多年,什么厉害的人物没见过,什么腥风血雨没经历过,别说是两年,如果没有沈浪,给他半年时间他也能组织起一个更大的帮派称霸武林,上官金虹再可怕,也没有快活王可怕,甚至根本没有他自己可怕,同样的枭雄,上官金虹在王怜花眼里最多也只是一个小角色。
  让王怜花对这件事感兴趣的并不是金钱帮,而是因为他在这个小面馆吃面的时候,看见了金钱帮之众拿着铜钱取人性命的时候偶然说起,他们和他们少帮主之所以来太原的原因,是听说了九月十五兴云庄会有重宝现身,要来取宝。
  而巧合的是这件宝物是本秘籍,是许多年前大侠沈浪买船出海之前留下的一本武林秘籍。
  沈浪与老李探花是故交,传言他原本留了两本秘籍给李老探花,李寻欢学了其中一本就练成了无敌天下的小李飞刀,还剩一本藏在李园,也就是现在的兴云庄。
  王怜花这下可不乐意了,你说传说李园有秘籍就传吧,传谁的不好非要传沈浪的,你瞧沈浪那个一本正经又无欲无求的模样,怎么会把自己的毕生绝学写成武林秘籍留在李园呢,明明是他王怜花的秘籍,什么时候又变成沈浪的了。
  岂有此理!
  久不在江湖走动,江湖竟已没了千面公子的传说了吗。
  今日已是九月十四,听闻上官飞已经到了兴云庄附近,王怜花扔了两枚铜板在桌子上,一眨眼已经坐上了去李园的马车。
  孙驼子的小店里正热闹,除了一些不认识的江湖中人之外,还有几位金钱帮的人以及那位依旧在抽旱烟的天机老人与他的孙女长辫子的小姑娘孙小红。
  两年时间过去,孙小红长得更漂亮了,她已经十八岁了,身上有了女人的韵味,一双大眼睛更加勾魂,她此时此刻正在盯着四位身穿黄衫的金钱帮众,以及坐在四人前面黄衣服上绣着金线的冷漠少年上官飞。
  除了这些人之外,还有一个兵器谱排名第九善用长鞭的神鞭西门柔,以及排名第八的独腿人金刚铁拐诸葛刚,王怜花推开店门进去的时候,这群人正在打架。
  天气有些转凉,他披着一条红色的狐裘,仿佛店里这群人都是死的,地上有两具尸体躺在血泊里他也只当看不见,西门柔正在与诸葛刚拼命,他的长鞭一挥着有着横扫千军的威力,他这一鞭子本是扫向诸葛刚,诸葛刚用铁拐撑地在地上滚了一个滚躲了过去,长鞭的鞭尾就向着王怜花扫去。
  众人只当这个刚刚进来的短命鬼定要无辜枉死在这长鞭下,谁知道这鞭尾还未落下,他的人却已经坐在了孙驼子边上,而后才听见那鞭尾落下之后砸烂了桌椅的声音。
  西门柔惊住了,所有的人都很惊讶,没有人看清楚他究竟是怎么躲过西门柔的鞭子的,更没有看出他是怎么走到孙驼子身边的,原本在拼命的人竟然都停住了,孙驼子看清楚他的样貌,惊讶的说不出话,眼神之中闪现出一种痛苦中却又夹杂着几分喜悦的复杂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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