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怜花笑道:“你现在起来,快往回走,说不定还能赶上见你父亲最后一面,我猜他这辈子恐怕都入不了城了。”
兴云庄内忽然出现了上百个身穿黄衣服的人,手里拿的武器也各式各样,一看就是金钱帮的走狗,有人将白日里小酒馆里发生的事情告诉了上官金虹,上官金虹放心不下上官飞,便派最先入城的手下,都去兴云庄保护少帮主,他们原本受上官飞的命令在庄外等,听见那刺耳的哨音,见上官飞受伤才都赶了进来。
王怜花好像就是要等他们全都出来一样,原本平静的夜空忽然刮起了夜风,刮得他那绯红的长袍猎猎作响,他还是不动,只微笑着将右手举到了头顶,在场之人面面相觑,都不知他是合用意,上官飞早已被他们扶起来带了出去。
王怜花的手忽然落了下来,就在他的手落下来的一瞬间,夜空中忽然有无数箭矢狂风暴雨一般席卷而来,带着冷如骨髓的杀气与划破黑夜的嘶吼,冷冽的箭尖无情的穿透黄衫之下覆盖的肉体,黑夜中泵出的鲜血染红了黄色的金线,夜风吹过,热血由滚烫变得冰凉,绝望的惨叫声夹杂了凄厉的哨音,响彻整个庄园,一时之间,兴云庄几乎变成了人间炼狱,一具又一具鲜活的生命随着时间逝去。
林诗音关上了窗户,不忍听这凄惨的喊声,泪水一行又一行的从她的脸颊滑落,她已承受不住这种痛苦,紧紧搂着也骇得脸色发白的龙小云,捂脸痛哭。她看见了来的人是谁,她知道自己犯了一个很严重的错误,她在这里已经住不下去,她已决心要带着自己的孩子远离武林纷争,离开李园,离开中原。
王怜花的脸上突然又有了那种残忍的笑容,他想,有些事情是沈浪这种身怀侠义精神的人永远都做不出也做不到的,如果沈浪真的在此,他定不忍心看这血流成河,但是江湖就是这样的,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被所谓的侠义仁心所感染,有些人就只能用更残忍的方式去消灭他们,一念之仁,后患无穷。
何况,也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人都有资格见识沈浪仁义侠心的,他的仁义只留给自己就够了。
一轮箭矢消失之后,庄院里能站起来的人已经剩不下几个,能跑的快的躲过箭矢的几人也定不会活着走出兴云庄,黑夜笼罩下的院中有那中了几箭没有死透的伤者苦苦哀嚎,王怜花就站在梅树下,冬天开过的腊梅还没有全部凋谢,稀稀的月光透过乌云照射在梅花枝头,透过绯红的衣衫投下一道道斑驳的残影,躺在地上哀嚎的人还未看清那红衣人容貌,只觉眼前闪过一道白光似乎夹杂着凄冷的月色,刺进了自己的血液,冷的彻骨,鲜血洒在盛开的腊梅上,红的耀眼。
王怜花随手将手中的长剑扔掉,冷着脸抬起右手招呼一声,便有无数黑衣人从四面八方蹿了出来,有的在屋顶,有的在梅林,甚至有的在那假山旁的桥底下。
“属下来迟,请公子恕罪!”黑衣人齐刷刷跪了一地,没有人知道他们藏在哪里,他们好像无处不在的鬼魅,又好像根本不存在的幽灵,他们从头到尾只听一个人的命令。
王怜花神色淡然,冷声吩咐道:“将尸体抬走,以后见到金钱帮走狗,一律格杀勿论!”
这命令下的没有一点感情,甚至十分残忍,但他认为金钱帮的人将铜钱放在别人头顶的时候,就该知道早晚会有这么一天,他们的脑袋也会被别人割下来。
黑衣人领命后,开始处理尸首,王怜花抬头望了望小楼上微弱的灯光,转身走了。
只不过两炷香的功夫,这些穿着黄色衣衫的尸体还未冷透,已被处理的无影无踪。
若是有人觉得王怜花久不居江湖,便在江湖上没有了自己的势力,那他一定愚蠢到家了。
王森记的产业遍布大江南北,王怜花的心腹藏匿于江湖各处,纵然几十年之后,江湖的领头势力换了一批又一批,只要王怜花还活着,只要王怜花的传人还活着,只要他愿意挥一挥手,武林就注定又一场血雨腥风。
……
清晨的第一缕曙光重新照进兴云庄的时候,一切还是原来的模样,冷香小筑旁的梅林里梅花已经凋谢的只剩下了枝干,绯红的梅花瓣飘落了一地,整个庄院仿佛还是那么落寞那么孤寂,仿佛昨晚根本没有一个来拜访过。
唯一不同的是兴云庄两年前失踪的主人又回到了这里,龙啸云在林诗音房间里徘徊,他这两年远赴关外就是为了找一个叫做胡不归的高手来杀掉李寻欢,他真的爱着林诗音,他原本是想和林诗音解释,但是今早他忽然发现林诗音已经离开了兴云庄。
胡不归在喝酒,一杯连着一杯,他原本也不是特别喜欢喝酒,他原本生活在关外,这些年活的逍遥自在,想哭就哭,想闹就闹,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谁也管不了他,谁的眼光他也不在乎,他的剑法高超,武功深不可测,江湖中人都称他‘胡疯子’。
他原本是谁的忙都不愿帮的,可是他在年轻的时候从经受过别人的恩惠,所以现在那个对他有恩的人的后辈来找他帮忙,他不是个忘恩负义的人,所以就跟着来了中原。但是他万万没想到,昨晚凌晨他在兴云庄见到了一个人,一个他在十几年前就认识的人。
那个江湖上传言早已与任侠沈浪归隐海外,改邪归正、喜穿绯衣的千面公子。
胡不归的来历江湖上没有人知道,连天机老人都猜不透的武功路数及来历,不归,不归,他改名换姓,原本发誓永远不愿再回过去。
楼兰古城大火滔天,快活王死后,他无意间得到了几本武功秘籍,本想潜心修炼,怎奈年轻时在快活王手下的日子就像噩梦一样缠着他,他花了很多很多年才忘记‘疾风骑士’这个代号。
直到后来,他听说沈浪在名声最盛的时候与王怜花和熊猫儿等人一起买船出海,再不过问江湖中事,才恍然大悟,什么权利名势到头来不过是一抷黄土,他们根本从来都没有在乎过。
胡不归没有说话,喝在嘴中的美酒好像也没有了味道,其实他原本也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方心骑也不是他原来的名字,他原来叫什么呢,早就忘了。
如果可以,他可真想和沈浪王怜花再一起喝几杯酒,说说轻狂年少时曾经做过的糊涂事。
胡不归摔了酒坛子,好像昨晚在兴云庄的他看到的事情根本没有发生,龙啸云也顾不得李寻欢死活,四处去找出走的林诗音了,一夜之间,兴云庄变成了一座空院子,胡不归原本就觉得龙啸云这种人做的事实在是太恶心,便也循着绯衣公子离去的方向,追过去找老朋友喝酒了。
因为他知道,王怜花解决完兴云庄的事,第一时间就会去找沈浪了。
而此时的沈浪,也正在入城时那古道边的小凉亭里等王怜花,这条古道原本是上官金虹要入城的必经之路。
只可惜他在这条路上遇上了不该遇的人,所以,这辈子他恐怕是走不到这条古道的尽头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还有一章。
可不敢惹王公子,他看谁不顺眼……大概真的会想尽办法会搞死的。
第62章 【飞欢】剑客多情十六
昨晚兴云庄一场血雨腥风时,在那入城的古道上也上演了一场更加惊险的生死决斗。
上官金虹要杀李寻欢是早晚的是,阿飞决不允许如此,所以他要阻止这件事,如果他告诉李寻欢,李寻欢肯定不会让他来冒险,所以在李寻欢还不知道的情况下,阿飞就要提前将危险为他解决了,所以阿飞趁着李寻欢去李园看望林诗音的时候,和天机老人一起来到了古道边等待上官金虹。
天机老人不愿李寻欢这样的人死,所以他自愿要帮助阿飞,阿飞的剑法原本与荆无命不分伯仲,但因沈浪两年来亲传,剑法突飞猛进,已经上升到了另一个境界,荆无命已经无法打败他。
天机老人在不停的抽着旱烟,他的手有些发抖,这原本是绝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可他只要一想起昨晚那惊心动魄的瞬间,就忍不住要多抽上几口镇定自己的心情。上官金虹虽然没死,但无疑受了很重的伤,近十年已不可能再有机会入城,他不是伤在了天机棒下,而是伤在了几十年前就已经成为江湖绝学的‘乾坤一指’下。
‘乾坤一指’是当年一代大侠九州王沈天君的家传绝学,在这武林中有可能会用‘乾坤一指’的人只能是他的后人,也就是传说中早已买船出海的仁侠沈浪。
天机老人怎么都没想到,会在自己有生之年还能见到沈浪和王怜花。
沈浪只能与其客套几句说自己这次回来是为了看望阿飞,如今看完了,还是要买船出海的。王怜花知道沈浪的回归中原的消息一旦在武林中传开,紧接着肯定又是没玩没了的麻烦与应酬,沈浪这人心善,谁来请求他的帮助都不忍心拒绝。
王怜花好不容易将沈浪攥到自己手里,怎么会让他在浪费时间去管别人,他将胡不归的事情告诉沈浪之后,沈浪感慨之余心情大好,告别天机老人后和王怜花一起回了白云山庄。
李寻欢和郭嵩阳的比试也早结束,结局并不出人意料,小李飞刀依然是不败的传奇,他原本听说林诗音离开了兴云庄不放心,但因听了天机老人的一席话痛心之余却是茅塞顿开,林诗音之所以会有危险并不是因为她本身,而是因为有人想用她来威胁李寻欢,只要李寻欢远离她,林诗音自然会很安全。
自从孙小红从王怜花口中知晓李寻欢和阿飞的关系之后,心中虽对李寻欢不舍但依然选择尊重他们,后来李寻欢得知阿飞竟为了他想独自一人阻止上官金虹入城时,着实吓坏了。他不能想象如果没有沈岳和天机老人的帮助,阿飞最后的结局会怎样,经过这一次,他也明白了如果他还在江湖中,也会有无情无尽的麻烦,他自己一个人倒是没什么,但若是连累了阿飞,那才是真的该死。
后听天机老人讲述那晚的惊险之后,李寻欢这才恍然大悟,连上官金虹这样的都能轻易重伤的人,又怎会在江湖上碌碌无名,原来沈岳便是曾与自己父亲结为忘年之交的仁侠沈浪,而那易容术出神入化的绯衣公子,就是十多年之前曾来李园找过自己的一起奇侠王怜花。
原来阿飞竟是沈大侠的儿子,王怜花的亲外甥。原来阿飞的身世竟是如此离奇,李寻欢惊叹之余,也想明白了沈浪和王怜花为什么要在名声最盛的时候隐居江湖,于是终于放下了对林诗音的执念,决定和阿飞携手,跟随沈王二人永远隐居白云山庄,再不过问江湖事。
虽说隐居,但四人偶尔觉得烦闷了也会再出去走走,只不过很少会用自己的真名字,每当到了端午忌日也会去祭奠一下当年逝去的亲人。
到后来,江湖中又发生了许多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只是没有人知道是谁做的,日子就在这平平淡淡中过去了。
有一天,胡不归带了一个老朋友来看他们,这位老朋友竟然是久别多年未见的熊猫儿,当年熊猫儿以为王怜花为救朱七七死于意外,看沈浪心痛的日渐消瘦,心里愧疚,不久也隐姓埋名远离江湖纷争。后来竟听闻沈浪竟英年早逝,心中更是难过,他不相信沈浪真的这么容易倒下去,这十多年来他孤身走遍大江南北,中原海外,就是为了寻找沈浪的下落。
功夫不负有心人,那日他在关外遇到方心骑,也就是如今的胡不归,才惊喜的得知,沈浪与王怜花竟然都还活在世上,他二话没说,连夜启程,整整赶了七天七夜的路,终于到了白云山庄,见到了失而复得的生死兄弟。
听闻沈王二人的离奇经历,熊猫儿连连惊叹,恍若一场大梦。
熊猫儿好酒,与李寻欢这个酒鬼倒是很合得来,他与小李探花等人举杯痛饮几日,便干脆也在白云山庄住了下来。直到后来他娶妻生子之后,在山庄不远处自己盖了房子,才搬了出去,即使搬了出去,还是三天两头往山庄里跑,吹嘘自己的孩子长大之后多么多么厉害,还非要让他儿子认沈浪当干爹,到让王怜花好一顿数落。
有一次,王怜花和沈浪出去踏青,在路上救了个受伤的孩子回来,王怜花将他治好之后,看他无处可去就将他留在了白云山庄,沈浪看他聪慧好学,就收他当了传人,亲自教授武功,王怜花看出这孩子将来的作为定不会小,在那年秋天北雁南归的时候给他起了个名字,叫做公子羽。
公子羽还很小很小的时候,就显示出了他超出常人的武学天赋,沈浪交给他的东西,他往往只听一遍就能记在了脑子里,王怜花觉得这小子和他小的时候一样聪明,忍不住也将自己的毕生绝学也传授给他。
就在公子羽来到白云山庄没几个月,李寻欢接到好友的书信,和阿飞一起出去了几日,回来的时候竟然也领了个小孩子回来,说是应故友嘱托,代为照看,谁知没照看几天,李寻欢的故友就因故去世了,因此这个孩子就被李寻欢和阿飞抱了回来。
阿飞见李寻欢很喜欢这个小孩子,就和王怜花商量将这孩子也留在了白云山庄。李寻欢很开心,又因为这个孩子原本的养父姓叶,便给他起了个名字叫叶开。
树叶的叶,开心的开。
李寻欢非常疼爱叶开,除了从小就教他做人的道理之外,还将自己的闭生绝学小李飞刀全部传给了叶开。
以至于很久之后,已近而立之年的阿飞实在忍受不了这个太黏他师父的小子,强行领着李寻欢出门游离中原去了。只不过万万没想到再回来之后又带了个小孩子回了山庄,阿飞给这个小孩子起名叫红叶。
沈红叶,算是给沈家留了后人。
这些都是后话,至于在公子羽和叶开以及沈红叶长大之后,江湖又是一番怎样的光景,沈浪与王怜花早已不想去过问,白云山庄的日子过得温馨而又平静,三两知己好友,一同吟诗作乐、品酒逗趣,游历山川、白头携手,比起那称霸一方万人之上却孤单落寞快乐的多。
而那本《怜花宝鉴》也被沈浪悄悄埋在了白云山庄院子里的第二棵桂花树下,谁都没有再去翻开。
很久很久以后,有野心想要一统武林的公子羽曾经问起过王怜花,他明明有翻云覆雨的本事,也有称霸武林的实力,只要他利用沈师父对他的感情,一定可以组织起一股强大的势力,从而问鼎中原,为何却要心甘情愿与沈师父隐居在这一隅之地。
他问:“沈师父既无心名誉权势,当初又为何入江湖,他究竟是个怎样的人,王师父你一生心甘情愿与他隐居,可曾有过后悔?”
那日正是中秋节,院子里满树桂花开的正繁茂,香气弥漫了整个山庄,王怜花就站在簇簇桂花旁笑了笑,绯红长衫依然那样耀眼夺目,火红的像初升的朝阳,就如同他十九岁那年初见沈浪时意气风发的模样。
他的笑容是那样坦荡,公子羽永远都忘不了那一刹那的惊艳,仿佛那一刻他在王怜花身上看见了和沈浪一样的自信与从容。
然后他见王怜花抬头望着正圆的月色,脸上洋溢着自豪的光茫,柔声道:“你问我他为何入江湖……
少年英豪,大多不是天生,都是要经历许多常人难以想象的磨练,才能在逆境与伤痛之中摸索成长。
他本出生簪缨世家,不料一夕变故,亲人俱亡,便在十多岁的垂髫之年,将自己数千万的家财尽数捐出,孤身一人,开始浪迹天涯。
他流浪江湖数十年,以辑凶赏金红花为生,身经百战,未尝有一败。
年少之时便有海纳百川的胸襟,镇山撼岳的气魄,他自仁义山庄一战成名,而后经历千折万险,名扬天下,江湖侠名流传后世数百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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