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肤下血液——李泊文

时间:2016-04-15 20:17:42  作者:李泊文

  烟雾缭绕的寝室那些原本压抑的笑声终于爆发出来,我穷迫的皱着眉,面前的少年着眼看着我:“我叫宋宇,你呢?”
  我缓解了一下咳的发疼的喉咙,看着手里燃着的烟,过了半天还是告诉了他我的名字。
  “宋宇,你尽然不认识我们学校这么有名的三好学生!”某个同学故意这样说到。
  我懒得理会他,他继续道:“我们的余泽啊,可是从初中起就一直霸占荣誉榜和女生们心中第一想当的男朋友的位置的呢。”
  他的话让我有点烦躁,这宋宇像是知道我在想什么一样,冲着我眨了眨眼睛,说:“余泽是吧,一起出去吃饭吧。”
  吃完饭,宋宇带着我躲在学校某个花坛的角落里抽烟,他说他是从外地转过来的,因为这边高考可以加分,所以他爸就动用关系把他转来了......一直都是他在说,我坐在旁边有一句没一句的听着,一直到手里的烟被我抽的只剩下烟屁股了,我这才起身和宋宇往寝室走去,
  我就是那时候开始学着抽烟的,一发不可收拾,在学校的厕所里,在寝室里或是学校某个学生不多的地方开始遍布了我扔的烟头。
  宋宇自然而然成我了最忠实的烟友。
  住校生的生活费总是不够用,所以有时候是他买烟,有时候我买烟,有时候我们筹钱买烟。就在我们学校里面的小超市里,老板将烟放在扫货电脑下面的柜子里。这学校抽烟的人他大都认识,所以基本上人一来,不用开口他便会从身下的抽屉里面拿出一包烟,然后快速的递给你,接着等你给钱。
  二十元一包的香烟,有时候没钱了记个账,老板也不怕你会跑。毕竟,学校里面的那点事情,大家都是心知肚明的。
  一条线上的蚱蜢,死了谁都不好。
  宋宇这人抽烟有个习惯,总是一声不吭。除了第一次抽烟时他像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诚恳而跟我说了那些话,之后抽烟都是一个人抽闷烟。
  那时候他流着一个陈奕迅的面条发型,五官不算非常好看,但鼻子特别挺,眼睛也深深的,总是莫名其妙的透着一股忧伤的气质。我们称为装逼。但你也找不到任何一件比装逼还要显而易见的优雅事情了。
  所以,宋宇在我们学校特别受欢迎,特别是那些白裙飘飘的无知少女,只要看到他瘪瘪嘴巴或是微微抬个头,智商瞬间降到零下。整个人就抱着拳头在那儿飘,无知的像条锦鲤长旗。
  可是一个人一旦走上装逼这条路,他就一定会义无反顾的一直走下去。所以,对于那些崇拜,宋宇完全就是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
  “喂,你这招也太高深了吧。”一次我们趁着课间蹲在厕所抽烟时,我打趣他。
  “嗯?”他像是不明白似得回到。
  “我们班李丽都为你洗了一个月衣服了,你竟然完全无动于衷。”这一个月来,宋宇的故事简直是让无数男生们羡慕嫉妒恨又谈的不亦说乎。
  这件事其实我非常清楚,那天我跟他一起打完篮球回来,然后那个只到他胸口的女孩突然叫住了他,他冲我无奈的耸了耸肩,接着走过去,我站的不远,大概听到那个女孩说:“宋宇,我......我帮你洗衣服吧!”
  就在我惊讶不已的时候,更令我瞠目结舌的事情发生了,宋宇竟然真的直接脱下了身上满是汗水的衣服然后一把递给了那个女孩!末了他还回过头冲我到:“要不要把你的也给她洗了。”
  “额......不......不用。”我看着那个在他完美身材下抱着他的球服几乎要晕厥过去的少女,满腹的不可思议,原来电视剧里出现的那种脑残追人戏码真的存在,还真的是艺术源自生活啊!
  从那之后,那个少女几乎包了宋宇所有的衣服。先是球服,后来是外套,然后是牛仔裤,毫不夸张的说,宋宇就差将内裤给他洗了!我觉得要是宋宇愿意,那个女的一定会像觉得祖上积德似得抱着他的内裤帮他仔细洗掉上面属于少年的印记的。
  这样的事情一直持续到了彼时,甚至有时候,女孩来晚了,就会看到宋宇拿着衣服在寝室楼下等他的情景。
  学校里面谣传,他是跟那个女孩好上了。
  “你喜欢李丽?”我问。
  “不喜欢。”他这人总是跟你状似很亲密的样子,但走的近了你就会发现,他似乎对所有人事都带着一股奇怪的戒备感。这种感觉就像含羞草碰到触碰会立刻缩回去,不对,更为确切的说,他更像是怕任何人去触碰似得,永远蜷缩在自己的叶子内。
  “那你还这样?”
  “我不喜欢洗衣服。”他说着吸了一口烟,烟雾在厕所内运量开来,让那些刺鼻的臊臭味暂时被压制下去,末了他说,“其实你看的出来吧?”
  “嗯?”我有点莫名其妙。
  “我知道你是。”他说。一句话风轻云淡,不等我回答,他将烟头扔到面前的尿池中走了出去。
  随着烟头兹啦一声的熄灭声,我却像是灵魂被抽离了似得一下定在了原地。
  我知道你是。这句话对于普通人也许不算什么,但是对于一个同志,他就是一个于万千大众中找到同类的招呼方式。我不知道是他眼尖还是我表现的太过明显了,反正当时对于一个刚刚开始尝试来了解同志这个群体的我来说,他的一句话,让我除了慌乱,就是满满的不知所措。
  

☆、狗屁一样的爱情故事

  人说:上帝,为什么我的生活总是平淡如水。
  上帝说:孩子,那我就给您点波浪吧。
  于是,那人身边的某个人在不久后就被上帝带走了。
  易北:
  余曼死的时候我们的暑假才刚刚到来。那一天,在那座院子里,余曼妈将我妈跟她爸的事情哭嚎着叫了出来,原本以为只是一场抓奸戏码的我从未想过面前的情景会演变成一桩命案现场。
  余曼爸当时一定是恼羞成怒了,不然他也不会直接拿着旁边榕树下刚才他用来乘凉的那个凳子就冲着余曼妈砸了过去。
  那时候余泽还抱着他妈,那个凳子就是冲着他们去的。
  所有的事情都发生在一瞬间,我甚至都来不及担心余泽的安危,但是那边余曼像是早就预料到了一般,已经只身冲了上去,嘭,那个声音响起时,我的眼睛里只剩下了余曼微微勾起的嘴角。
  是的,她笑了,而且我敢肯定那个笑是冲着我来的。
  那笑容我太熟悉不过了,因为就在那天我拉着余泽进我家时,我回头冲着她妈就是这幅笑容。
  那一刻,我突然觉悟到,原来,她跟我一样,我们都是那种自甘堕入到无间地狱的贱货。
  那一瞬间,一股从未有过的冰冷席卷了我,我像个丢了灵魂的驱壳,站在原地完全僵硬了。
  盛夏的凤一阵阵袭来,有人在惊呼,有人在悲吼,在那个不过方夷的院子里,一场这世界最为平凡但是有悲情万分的闹剧就这样发生了。
  咔擦咔擦,空气开始凝固,黑色的死神麻木的看着人们的悲痛,然后轻轻挥动他的镰刀,一个年轻的灵魂就这么被他带走了。
  易北:
  因为余曼的事情,何辰筱原本的计划的生日聚会没能举办成,我也不知道她为什么对这件事如此耿耿于怀,以至于到了我们开学的前一周,她还是将我们这些人召集起来,举办了一场聚会。
  地点就在陵水的一家KTV里。
  此时此刻,KTV里面无数彩色的颗粒在跳动着。
  辰筱正在那边唱着一首名叫《再见二丁目》的粤语歌,歌声清雅,透着股她刻意雕刻出来的悲伤。
  包厢内灯光明明晃晃,人脸上的表情也被那暧昧不清的灯光照的模糊起来。
  我坐在沙发上,余泽在我旁边抽着烟。作为一个被公认的好学生,他学会抽烟这件事让我有点愕然。
  我的目光一直不受控制的往他那边瞟,可惜至始至终他都没有看过我一眼。他旁边坐着的是他新认识的一个朋友,叫宋宇。高高的个子,硬挺的鼻梁,不太像纯种的中国人。
  余泽介绍说他来自广东,有一半法国血统。余泽全场就介绍宋宇时说了几句话,在这之后他就一直抽着烟,陷在一种让我心脏难受的沉默之中。
  在余曼那件事发生后他还能让我出现在他面前,我应该求神拜佛谢天谢地了,所以我也不敢对他有过多的要求。
  我看着他,他一直沉默不语的盯着宋宇手里燃烧着的香烟,没了以往的那种淡然,他看起来像个充满了心事老年人。
  我想问一下他这个暑假过的怎么样,但是我连正大光明的看他一眼都不敢,我现在已经不知道怎么跟他交流,就连每次我从家里看到他在自家门前晃动的身影时,都会觉得一阵不自在的尴尬。
  余曼用这种极端的手法让我们成为了敌人,我对此只有深深的无力感。
  我回过头长长叹了一口气,刚好看到那边魏文斌将一个礼物放到辰筱手里。
  不知道他对何辰筱说了句什么,引来这个头发剪的越来越精细的女人一阵刻意娇羞的低笑。
  这一点儿也不像那个大大咧咧天不怕地不怕的何辰筱。
  大家都变了,这就是生活。
  我不自觉摇了摇头,却在这时候我突然感觉到了某个切实的目光正放在了我的身上,我侧过头,眼睛刚好撞上了宋宇盯着我的眼睛。那一刻,他嘴里刚好有一口烟慢慢吐出来。白雾缭绕下,他的眼睛微眯着,那其中透露出来的东西让我一下子慌乱起来,我像是深藏的秘密突然被发现了一样变得不知所措,我迅速低下头,包厢的门就在这时候被人从外由内的推了开来。
  “您好,打扰一下。”服务员冲着我们鞠了个躬,魏文斌将刚刚开始播放的MV按下了暂停键。
  不知道为什么,我却突然觉得那一刻,一股诡异的压抑感慢慢笼罩住了整个包厢。所有人都在呼吸,但所有人都在刻意的压制着,当然,这些人里面不包括宋宇和余泽。
  因为他们并不知道,随着那个服务员走进来的那个带着鸭舌帽的男人,他的名字叫左翰!
  辰筱:
  我这样的女孩应该是让所有同性都厌恶的。毕竟,当一个女孩还活在象牙塔里面时,她们总是冠冕堂皇的说着一些违心的话。
  “你就是何辰筱啊?!”
  “听说你在外面混的?”
  “你怎么这么恶心啊?”
  “你家人都不管你的吗?”
  “你难道都不知道女孩子应该要检点一点吗?”
  “你到底有没有脸啊?”
  ......
  当人们提到何辰筱,或是说,当所有女人们提到何辰筱这个名字时,总是会有滔滔不绝、出口成章的讽刺话语。
  在这之前,我不会为这所有的言语感到一丝丁点的伤心或是自觉羞愧。我没什么好羞愧的,虽然我从不想承认,但没有象牙塔的我真的就像儿歌里面唱的那样,就是一棵在风雨里摇摆的野草,而且我的四周根本就没有和我相同的存在。所以,如果不去找棵大树或是一块巨石来依仗的话,我迟早会被大风拔起或是被冰雨摧残到死。
  我没得选择。
  但是,我所有自以为是的借口全部因为魏文斌的出现而溃散成沙。他在茫茫荒野之中发现了我这棵杂草,让人可怕的是,他就像一个古时候的诗人一般,不会觉得我贫贱的同时还要虚伪的对我进行一番讴功颂德。
  他将我所有的卑贱视为坚强,这让我更加抬不起头。
  我像所有真正走向成熟的女人一般,开始明白,爱是会让人变得自卑的。但是,爱,又让人充满占有欲。我忍不住的去靠近他,想让他对我无法割舍。当左翰推开门直接冲着我过来的那一刻,魏文斌突然站起来挡住了他。那一瞬间,我的心口有朵染着血腥的花朵慢慢绽放开来,满室幽暗中,我甚至闻到了那股充满厮杀和灭绝的力量。
  一个女人的爱本来就是一场彻头彻尾摒弃生命的奔赴。所以说,我们的爱其实就是充满血腥味的。男人们不知道,但却总希望得到,等到看清了,却只会不屑的弃之一旁。
  他们称这种感情为愚昧,为盲目,为没有长脑子。
  “哪个真正爱了的人会带着脑子去呢,带着脑子去的那不叫爱,叫利用寂寞。”这句话是躺在床上的沐安对我说的,沐安,就是我的母亲。
  她的病毒已经到了晚期。现在,甚至连一个小小的感冒都能带走她的性命。但是她却不去医院,她总是躺在那个窗帘拉到一半的房间里看着外面。
  有时候日出,有时候日落,房间里一个小小的风扇摇曳着,却让房间里面的温度越来越高。但是她却像是感觉不到热似得,身上还紧紧捂着一床被子,她顶着一头枯杂的卷发,眼睛深黑凹陷,她的皮肤透着一股病态的透明白皙,嘴唇上却还抹着一抹诡异的朱红色口红。
  她像一个颓废的文艺女青年一般蜷缩在那里,她从未提起过我那个远在西部的父亲,她只是一边让我离她远点,一边絮絮叨叨的给我讲她跟那个浪漫的法国佬的故事。
  她将那称之为爱情。
  但是我却看不到任何爱的感觉。她讲那个男人是在埃菲尔铁塔下跟她打招呼的,那时候她拿着相机,头上是巴黎温暖又不算强烈的阳光。她的故事一开始就美好到毫不真实,她说那个男人为了他放弃了去美国的机会,他们蜗居在十平米的房子里将爱情进行到底。
  她说,她不知道那个男人有艾滋病。不知道他那些美好全是为了自己那浪漫人生能够走完最后一段路程的一己私利。
  男人在弥留之际抱着她哭,跟她坦白一切,不停跟她说着对不起。她却没有哭,她不知道怎么去回应,从惊愣中醒过来的她一根根掰开男人放在她后脖子上的手指,她看着男人深邃又溢满泪水的眼睛,而她的眼睛里全是一片死一般的黑寂。
  “爱情嘛,跟拜神一样,你要是觉得它真的存在,那么,一只小狗舔了舔了你的手指,你都会感动的大哭出声‘真是太有爱了!’但,谁又真真正正的见过神仙呢?”她将头陷入被子里,不再说一句话。
  我多么想让她看到现在的情景啊,我想对她说,你看,这难道不是爱情吗,如果说,一个男人将你所有的黑暗都挡在外面,那不是爱又是什么呢?
  我想,如果那时候她在我旁边,她一定会特别鄙夷的看我一眼,然后说,“拜托,一个男人为一个女人打架这种事情,顶多可以称之为热血,那能算个屁的爱情啊!”
  但是那时候她并不在现场,所以,我一直觉得,那一刻,我就是抓住了自己认为她一心憧憬的那种浪漫情愫。直到往后的人生里我才渐渐明白,原来,当时的我们,从未真正靠近过那个常被人挂在嘴边,又失落从未得到的东西。
  因为,青春期的我们,在一起的大多数原因不过是找个人来聊以慰藉罢了。
  

☆、燃烧的男孩

  余泽:
  那时候我们还年轻,不懂得迁就,不懂得理解,不懂得任何一丝丁点的人情世故,我们唯一懂得的就是那份懵懵懂懂的感情。
  作为一个顽劣心强的男孩,我们深谙消耗这份感情的方法,我们肆意的破坏它,践踏它,直到那个用自己最好时光来爱我们的人被我们伤的体无完肤,以至于在往后的时光里,那个我们以为自己爱过的人每到午夜梦回的时候,只要一想到我们都会从睡梦中惊醒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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