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蝼蚁(近代现代)——杯莫亭

时间:2018-04-21 09:53:39  作者:杯莫亭
  看到停在路边那辆车时,陆重已经快到山庄后门脚下,这是条类似于县乡道的小路,平时车都很少,这大中午的更是一辆没有,他稍微靠近一点,哦,右前轮胎爆了。车头那个连他这种车盲都认识的标志反射着光,一时间陆重有一种特别小家子气的幸灾乐祸感。
  这样不好,他赶紧压下去。
  拿了个桃子随便在衣服擦了擦,边啃边继续往前走,不时还朝那头瞟两眼。
  附近只有镇上有个修理店,离这儿还有段距离,而且这条路很少有车经过,这人不会就这么一直等在这儿吧?陆重都走过了,又倒回来,想还是发扬一下社会主义公德,给人提醒一句。
  叩了叩车窗,没反应。
  ???没人吗?
  顿了几秒后,玻璃摇下,四目相对。
  陆重脸上片刻的恍惚,神情几经变换,最后化为一个平静的笑容。
  “……是你呀。”
  林锦刚去看完项目,因为路程不远,就没带司机,他开的这辆车有一阵儿没动了,在回程快上高速匝道的时候忽然报警,轮胎失压。他没辙,只好往一侧的普通路上开,想着找个汽修店看一下,哪知四十码的速度开了快半小时,连个鬼影都看不到,这才给肖青河打了电话。
  陆重刚朝这边走的时候林锦就已经看见。
  一瞬间的情绪翻腾,多年未有的剧烈,他知道,马上离开继续维持之前陌生人的状态,似乎对两个人都是最好,只是手指放在启动键,迟迟按不下去。
  林锦就那么呆坐着,看着陆重一步一步朝自己走来。
  午后阳光刺目,窗外的陆重与记忆中那个总是笑着小跑着奔向他的少年重合,某一刻,他分不清今夕往昔,明明隔着多年的光阴,却仿若仍触手可及。
  而林锦还未回答,陆重就已经再开口:“还能走吗?镇上有个汽车修理店,往前一直走,大概两三公里,看到移动的大广告牌子后右转,然后第二个红绿灯左转100米左右就是了。”
  林锦回过神来,脱口而出:“能带我去下吗?我怕找不到。”
  陆重沉默两秒,说:“行吧。”
  坐上车后,陆重才感觉到气氛诡异,他别着头看窗外,尴尬得起了满胳膊鸡皮疙瘩。
  跟前男友见面到底要做些什么?要不要随便聊几句?聊什么?最近过得怎么样?吃了吗?
  陆重抱着帽子和桃子,高压之下脑子一个短路,递过去个桃子,问:“吃吗?”
  话刚出口他就反应过来犯二了,恨不得打自己一耳光,刚想默默收回来,手里一空,林锦接过桃子放到仪表盘上。
  然后,又是一片难熬的沉默。
  好不容易捱到地方,陆重早就扛不住,火烧屁股一样推开车门出去,说:“我得上班呢,先走了啊。”
  说完不等林锦回答就跑了。
  然后一路疾行,一直走到路边要等红灯才停下来。
  其实陆重之前也在某些特定的时刻想过,如果以后再遇见林锦会是什么样的情形?自己应该怎么做?
  出于面对前任人人皆有的那种奇异的好胜心,他希望那个时候的自己能过得很好,得体又客气地寒暄几句,随后洒脱地道别离开,从此天涯两端再不相见,不像年轻时那么狼狈和无措,也为这段感情画一个完整的休止符。
  很久以前聊到时余风说,可能潜意识里他仍然对分开这件事情有那么一点点不甘心,所以才会这么在意自己看起来过得好还是不好。
  当时陆重想了想,说也许吧。
  可也就在刚才,他突然就释怀。可能林锦于他更像是一个短暂的旅伴,他们在某一个时间结伴而行,后又因为某些原因分道扬镳,不管当初是哭是笑,结局是喜是悲,至少一起走的那一段路是真的,也在后来化作不同的东西填满他的行囊。
  接着陆重不知是惆怅还是落寞的发出一句感慨,原来时间真的已经过去很久很久了啊,连林锦都开始有皱纹了。
  向来被赞誉青年才俊的林锦同志要是知道陆重此刻的心理活动,估计能喷出一口82年的老血。
  而当时的他只是皱着眉看着陆重快得要出重影的步伐,想不通原因。
 
 
第五十二章 
  一检查,车胎破了。
  “大哥,您这车……我真没修过,可不敢拿普通的蘑菇钉给您补,要不您换个地方?”
  林锦没想到还有这种情况。
  “你就按一般的方法处理,有问题我自己承担还不行?”
  汽修店的小哥为难得脸都是汗,心里一个劲儿咆哮老板怎么还不回来!!!
  “……大哥,我真不敢。”
  “我自己全权负责,修坏了也不怪你,这样,我写个字据,这你总该相信了吧?”
  “不行……我我手抖。”
  小哥油盐不进,正僵持不下的时候,肖青河带着司机到了,林锦长舒一口气,他很不擅长处理这种琐碎的事情,赶紧把钥匙扔给肖青河。
  修理厂的人马上就到,但肖青河得把车开到空旷一点的地方,免得堵门口影响人家做生意,刚坐上驾驶座车都还没启动呢,就看到自家老板面无表情地走过来,把车门拉开,从仪表盘上拿走个东西,然后“嘭”地再关上。
  这什么操作?
  毛桃?
  他不是对桃子过敏?
  肖青河满肚子嘀咕,面上仍然毕恭毕敬。
  林锦坐上车才觉得右手有点痒,他对桃子和螃蟹过敏,之前跟陆重在一起时陆重都会很注意,每次吃东西前都要仔细检查好几遍。
  他把桃子用手帕包起来,不知怎么越看越气,开窗想扔了算了,但盯着看了很久,最后还是把它放到了一旁的杯托里,眼不见为净,还扯了几张纸盖上边。
  而这边肖青河刚把车开到合适的地方,转脸一看,副驾上有个手机。
  款式一看就不是林锦的,刚刚有人坐这儿?
  正在他脑内八卦的时候,手里的手机忽然响了,肖青河吓一跳,来电显示魏小星。
  他可不敢接,马上给林锦打电话。
  林锦接到电话立即指挥司机掉头,他没到的时候手机响个不停,真拿到手里倒是一声不吭了,有密码又不能回拨。
  那是一个很普通的国产黑色手机,看起来用的时间应该不短,边角的漆都掉了,锁屏是个小姑娘的照片,林锦怔忪片刻,才反应过来原来陆重的妹妹已经这么大了。
  要不要送到陆重上班的地方?
  林锦思索片刻,不行,不能去。
  于是他让司机先回去,自己就等在刚刚那个路口。
  这一等从中午一直到傍晚。
  他饿得满肚子打鼓,直犯恶心,去前边镇上转了一圈,一个看起来能吃的都没有,最后勉强去小超市买了包饼干,吃了两口胃就不舒服,只能放到一边。
  就在他快要饿崩溃的时候,电话终于又响了。
  马上按下接通,对面的陆重似是没有想到真的会有人接,愣了好几秒才试探性地说了句:“您好?”
  “陆重,你电话掉我车上了。”
  陆重大大松了口气,这手机他用了很长时间,里边有很多重要客户的号码,在林锦那儿就好办了。
  急问:“你在哪儿,我来拿?”
  “就在刚刚你见到我的那条路路边。”
  那头一顿,然后才问:“你……怎么还在那里?”
  “我怕你急用手机,要是打电话过来的话马上就能给你送去了。”
  “……你吃东西了吗?”
  不知怎么,听到这句话林锦没由来地鼻酸。
  “吃了点饼干。”
  “你车修好了吗?方不方便开过来?正好我在这儿给你弄点吃的,鹅肉你吃的吧?”
  “吃,吃的。”
  “那你导航月亮山庄,我在门口等你。”
  林锦慢慢往月亮山庄开,到的时候马上七点,陆重已经站在门口。
  林锦停好车,把手机递给陆重,陆重随手放回兜里,说:“走吧,我带你去吃东西。”
  林锦一路跟着陆重到厨房,陆重去开火下面。
  “今天我们厨房炖了鹅肉,炖了一下午又软又烂,拿这汤焖面,很好吃,这个面也是刚刚才擀好的……你喜欢吃软一点还是……”
  后边的话陆重没有说出口,他想起来,林锦吃面喜欢吃煮得软软的,连苹果都吃面的不吃脆的,自己以前每次都嘲笑他是老奶奶口味。
  一时间,两个人似乎都陷入回忆里,沉默着没有说话。
  陆重看着锅里翻腾的水泡,不知看向哪里。
  面煮好,放到桌上。
  林锦吃了一口,不知是不是因为太饿,感觉好吃得要咬舌头。
  平时陆重他们吃饭都是在外边,厨房只有个五六十公分的小矮桌,林锦穿着西装长手长脚的坐在小马扎上,看起来委屈得不行。
  陆重一下就笑了,“不舒服吧?要不去前边餐厅吃?”
  林锦却很不舍现在的氛围,忙说:“这儿就行,没事。”
  然后继续一片沉默。
  陆重这儿摸摸那儿碰碰,又开始觉得尴尬,还好这时电话响了,他如释重负地接起,是安乐。
  “阿大,我跟池哥去打羽毛球了。”
  陆重乐了,张池那个长在沙发上的人居然还能去打羽毛球,笑着问:“你怎么说动他的啊?”
  安乐嘻嘻哈哈地笑,“我跟他说,他不跟我去打羽毛球,我以后就不跟他去吃烤串!”
  陆重的电话有点扩音,林锦停了筷子正看他,陆重不好意思地冲林锦笑了笑,起身去了门外。
  “嗯,那你们别打太晚。”
  “我就不来了,我这边还得有一会儿。”
  “那你买点回来我给你熬,要颜色黑一点的啊,别买山杨梅,那个是拿来泡酒的。”
  陆重没走多远,隐约的声音从门口传来,能听个大概。
  “你把电话给你池哥。”
  “待会儿回来在楼下超市买袋米,家里米快没有了,要之前买的红色袋子那种,不要黄色袋子的,安乐喜欢吃硬一点的饭,别买错了啊。”
  “其他的……再买瓶白胡椒粉吧,还有生抽,就这些啦,别的都还有。”
  “嗯,知道了。”
  林锦听着听着,嘴里的面越来越没有味道,简直泛苦。
  不过等陆重回到桌边,碗已经见底了。
  他准备收碗,却被林锦抢过去,说:“我洗吧。”
  “啊……不用,就一个碗一个锅,随手就洗了。”
  林锦却坚持,“我自己吃的,自己洗不是很正常?”
  林锦年轻时很少下厨,只会煎点培根鸡蛋什么的,基本属于五谷不分,更别说要他洗碗了,每次都是堆在水槽里等阿姨来,陆重看不下去不知道给他收了都少次。
  看到陆重满脸不放心,林锦无奈道:“人都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这都这么多年我还能一直不会洗碗?”
  陆重这才作罢,坐回桌边玩手机。
  “你,这些年过得好吗?”林锦忽然问。
  陆重一怔,随后笑着回道:“挺好的,比我以前想的都要好。”
  林锦打开水龙头,开始冲泡沫,说:“好就行。”
  声音低至呢喃。
  陆重没听清,却也没追问。
  洗完碗,林锦觉得应该走了,道了别,陆重一直送他到门口。
  林锦说了句再见,陆重却只是微笑着摆手,什么都没说。
  回去的路上,林锦脑袋乱得不行,无数看不清的画面在眼前飞速略过,后来把窗户打开,呼啸的风让耳朵几近耳鸣,才终于好了一点。
  爱得时候不真心,忘的时候不真诚。
  蓦地想起之前在网上无意看到的一个电影片段里的话。
  有点想笑。
  林锦,你可真是贱啊!
 
 
第五十三章 
  回家的路上陆重接到余风的电话,说这周过来。
  因为安乐,余风无论再怎么忙,每个月至少都会来一次,跟安乐聊一些女孩之间的私事,陆重都不知道没有她有些事情自己该怎么办。
  “那我周六一早过来。”
  “嗯,到了提前给我打电话。”
  “有什么想吃的吗?我买过来,你那穷乡僻壤的,什么玩意儿都买不到。”
  陆重哭笑不得,这虽然是郊区但也不至于有她说得这么惨吧。
  “我没什么想吃的,你给安乐买点虾和鳕鱼吧,她爱吃你做的。”
  “哎这小意思,我明天下班就去买。”
  余风突然想到什么,语气一下激动起来,“那个,我跟你说,吴冕跟家里出柜了,被他爸打个半死,我上周去看他连床都下不了,只能趴着哼哼,那挫样,逗死我了!”
  吴冕严格来说应该算是陆重的前男友,余风介绍的,虽然在一起和分开好像都没有一句明白话。
  两个人谈了两个月?三个月?反正没多长时间。
  余风犹自遗憾,“不过,我还是挺佩服他的,你看现在有多少gay敢跟家人摊牌,骗婚骗得飞起,这么来看吴冕这人还是挺靠谱……哎,可惜了,你俩要是还在一起该多好,你也有个人知冷知热的人在身边,还是个医生,多方便啊。”
  平心而论,吴冕这人确实不错,正直又善良,可能因为学医的关系,也很有耐心,只是人再好又怎么样?终归是不适合你的。
  吴冕是那种典型高知家庭出来的小孩,一路顺风顺水读到博士,平时兴趣也很有个人风格,摄影、集邮、看电影、追美剧、听爵士,跟陆重完全南辕北辙,陆重大多数时候都听不懂那些让吴冕突然兴致勃勃的梗,而吴冕也对陆重山庄里柚子结果了、又打虫了之类的事情完全没有兴趣。
  导致两人分手更直接的一件事情是,有次陆重跟吴冕在外边吃饭,正好遇到吴冕的朋友,于是两拨人拼桌在一起吃,互相介绍的时候,陆重刚要说到工作,吴冕立马插话谎称陆重是顺城一所本地大学毕业,在某某公司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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