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我,就没他这么有志气了。我那时候对叶修羽也没什么忍辱负重有朝一日回来报仇的觉悟,纯粹只奉行一个字:跑。
叶修羽长得好看,家里有钱,唯一的缺点是发育比我稍晚,我那时候瘦得像鹭鸶,腿长,跑起来一阵风,看起来摇摇晃晃不太稳,其实跑得飞快。叶修羽班级在我楼下,我看见他出现在楼道口就开始跑,常年和他躲猫猫,他嫌我麻烦,追了两次就去欺负别人了。
至于吸烟那次,纯粹是个意外。
嘉远的学生虽然草包居多,但有一样好,家家都有家庭教师,英语当做母语学,地道的英式发音都不稀罕,难得的是母语思维,不像我直到今天英文文献还要在脑子里先翻译成中文来理解。我那时候温饱问题已经解决,总算有点好好读书的念头,决定没事去天台上念念英语,谁知道我整天盘算比赛赚钱没事,刚准备好好看书就遭到报应。
那天我在天台上才背了一页英文,背后就传来人声,回头一看,叶修羽带着一帮狐朋狗友站在天台上,至少三个人守在门口。
饶是我腿长两米,也没了用武之地,何况我那时候并没有在看叶修羽。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予舟。
纪予舟。
叶修羽这种要强性格,大概是因为长不高所以有点心理变态,凡事都要强别人一头。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让人走在他前面,甘心退居二号位。
十六岁的纪予舟有多好看呢?我只记得他的眼睛,形状漂亮,眼神像狼,黑得让人的心神都要陷下去,鼻梁笔挺,下颔有倔强轮廓,勾起唇角笑时,让人神魂颠倒。
然后我被叶修羽冲上来一拳揍在肚子上,他三个月来第一次抓到我,简直比游戏里打倒最高BOSS还开心,我也不负众望地倒在了地上,直接晕了过去。
醒来时我发现纪予舟在吸烟,他就坐在我身边,晕眩的时候总以为时间已经过去了许久,事实上不过是短短几分钟而已,他的烟才刚刚点上,叶修羽正靠在我对面的墙边,吸着烟跟别人说话。
纪予舟发现了我。
他就这样安静地看着我慢慢爬了起来,我爬到一半,想起还是不要吸引叶修羽的注意力比较好,又慢慢趴了回去。
纪予舟被我逗笑了。
他笑的时候真好看,因为唇角薄,像刀锋,笑起来的时候总有股骄傲的味道。我喜欢他的眼睛,笑起来的时候像星辰被点亮,我趴在天台的楼板上,阳光晒过的水泥板滚烫,我的心脏因为这份熨帖的温度而疯狂跳动着。
我想我就是那一刻喜欢上他的。
他问我:“你叫什么?”
“林湛。”
“这名字不错。”
“谢谢。”我很有礼貌地回答:“我自己起的。”
他又笑了起来,他当我是说笑话,其实是实话。在那之后的许多年,我曾这样云淡风轻对他说出过许多实话,大部分都被当做了故事、谎话、或者夸大之后的自嘲。我不是一个诚实的人,我为了生存撒过许多谎,但喜欢就是这么奇怪的事,你喜欢一个人,仿佛心脏都在他面前被层层剖开来,忍不住想把实话都告诉他。
“吸烟吗?”他问我。
有那么一瞬间,我似乎意识到这个问题很重要,但我并不知道为什么重要。我只知道一定要好好回答,否则就会失去什么。
我至今仍未后悔过我当时的回答。
我说:“吸。”
他把烟盒扔了过来,我的第一支烟是一支云斯顿,在那之后,直至今日,每当我看见云斯顿的包装,仍然能回忆起那个下午心口滚烫的感觉。
许多中等富家削尖了脑袋把小孩送进嘉远这所学校,就是因为在学校里阶层还没彻底固化,像予舟和叶修羽这种风头人物,身边基本都有一帮附庸,大部分家境都不如他们,只要这样混上几年,就算有了交情,也就是他们父母梦寐以求的“人脉”。像要追随他们也很简单,他们像草原上浩浩荡荡的兽群,只要脸皮厚点,机灵一点,每天跟着他们穿行在学校,久了就混熟了。
后来我看见叶修羽就不再跑了,大部分时候予舟都在,偶尔他不在。我就这样糊里糊涂地混在那一群人中,有时像朋友,有时像跟班,偶尔是沙包。我帮他做过作业,在凌晨两点替他买过饭,然后在宿舍楼下呆到天明。我记得夏夜的早晨天怎样亮起来,就像我记得他和叶修羽一起喝酒,争吵,打架,然后再和好,像两只漂亮的刺猬。我曾经替喝醉的他洗过脸,脱过衣服和鞋,酒店的地毯柔软,我坐在床脚边,茫然地双手抓住头发,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
我并非没有自尊的人,却为他卑微入骨。
我替他做过饭,煮过汤,我无师自通地学会了做他愿意喝下去而不是泼在我脸上的醒酒汤,有一个暑假,我疯狂地工作,疯狂地攒钱,只为了给他买一件昂贵的生日礼物,好被他轻蔑地看过一眼之后就扔在客厅角落里。
我前十六年人生都在挣扎着生存,还不容易有点余裕来好好看一下自己的人生,就遇上了纪予舟。他如同一道耀眼的光一样闯入我的生活,我如同深夜穿行马路被车大灯照到的鹿,一瞬之间失去所有反抗能力。我还没明白什么是气节,就已经为他匍匐在了尘埃里。叶修羽和他打架时大吼:“你打我!我活了十九年没被人揍过,你敢打我……”然后抱起电视显示器朝他砸过来。
我没有这样的底气,我是冬天被扔在福利院门口的弃子,院长发现我时我已经冻得脸发紫。十多年前的一场冻雨就足以将我从这世界上清除,我不曾被人宠爱过,也不是谁家爱若珍宝的小儿子,所以我低下身段也似乎没什么大不了。叶修羽肯为他推迟出国计划就已经是深爱的表现,而我就算粉身碎骨也不过是说明我自己身轻骨贱。
我在这样的逻辑里活了许多年。
六年前叶修羽和他决裂之后远走欧洲,至今不曾联系过他。或许联系过,但我不知道。
三年前我大学毕业,租了四年的房东忽然失心疯赶我走人,予舟开车过来,让我收拾行李,我刚打通房东电话,他推我在墙上,亲我时咬伤我嘴唇。
两年前我想收养瑞瑞,因为是单身,办手续诸多不便,予舟忽然提出结婚,我并不觉得没有法律效力的婚礼会对收养有好处,但是他脾气向来如此,提出的方案一旦被否决就脸色阴沉,整个纪家连同我一起遭殃。我答应下来,然而纪家并不感谢我救命之恩,结婚当天纪家一门老小全部缺席,反而是世交看他面子来了不少。
这两年予舟越来越忙,我多少看到征兆。
如果说我用这十年时光明白什么道理,大概就是,做人不要强求,不是你的,就算绑在手里,戴上戒指,也终归不会是你的。年轻时一腔热血如岩浆沸腾,总有一天也会冷却,不如早日收手退步,成全别人,放过自己。
此刻我开着车在五月的城市里飞驰,车窗大敞,我的手夹着烟放在风里,气流像水一样从指缝间滑走,也许下一秒就被背后超过来的车铲掉一只手掌。
但我总是收不了手。
烟烧到最后,手指都觉察到了烫,这世上再好的东西都有尽头,执着就会痛。
然而这么痛,我还是收不了手。
喜欢也许戒得掉,爱却总是病入膏肓。
第三章 瓷器
我的店开在清港古街上,S城地价最高的地段之一。清港古街是现代商圈中的孤岛,一条街古色古香,恨不能牌匾上都抹上铜锈做成古董,这条街的目标群众是来旅游的外地人,冲着买旅游纪念品来的,都是人傻钱多。
我大学学了艺术专业,学校在予舟他们对面。穷人出身就有这点好处,哪怕是最清高的绘画专业,我也能大笔大笔地赚钱。大学有个教授很看重我,有意收我做关门弟子,他说我对美触觉灵敏,眼光独到,但我最终把这独到眼光用在赚钱上。
我的店是瓷器店,窑址在郊区,专烧高精尖瓷器,店里其实也有个小窑房,但是不对外开放。顾客自己亲手做瓷器只能针对没毕业的大学生情侣和文艺青年,卖的是情怀,所以都开在偏僻小巷子里。我要是这样玩,房租都赚不回来。
开这店也算是机缘巧合,我大学时做课题,去国内几大瓷器产地都去过,老师傅工艺精湛,可惜画风老派,都是祖上传下来的吉祥富贵图案。一对粉彩小梅瓶,画个乾隆朝的松竹梅岁寒三友画了几百年,瓷器做工是真好,薄如纸声如磬,但是花样老旧,如同从乡村的大花棉被上拓印下来的。除非全中式家装,否则根本不适合往家里摆。东西是好东西,但是真正有消费能力的中产阶级宁愿去买MUJI里几百块一件的白瓷都不愿意买这个。
我看中这片市场空白,当年暑假就把存款都提了出来,在瓷镇上泡了两个月,成天混在瓷匠堆里,自己设计图样,自己研究器型,磨着老师父给我单独开模,做了几十套传统的彩瓷盘子。图样全是我自己简化过的工笔花鸟,器型却是标准的英式装饰挂盘,全标三位数放到网上卖,先卖给学校里美术系的同学老师试试水,本来还准备剩下的出去卖,结果在学校里就卖光了,我不仅收回成本,还赚了一小笔,于是下定决心做这个。
我旅游时曾经在伦敦的Portobello Road Market见过卖直接撕下来的一页一页的植物图谱做装饰画的,月季、鸢尾、蕨类,颜色鲜艳,栩栩如生,因为是用作科学用途,撇去了艺术美化,反而有种触手可及的真实感,而且系列感很强,而不同种类的植物也可以搭配不同的家居风格,欧式、地中海、美式都可以胜任,印象十分深刻。
我第二个瓷器系列,做的就是图谱系列,第一个系列是花卉,紧接着是蕨类,然后进而到鸟类、野兽,器型也从圆形装饰盘变成以各种方形为主,等到我开始准备第三个白瓷系列时,已经有家居品牌来联系我了。一开口就是一笔我不能拒绝的钱,买断版权,请我做设计师。
可惜我这些年没皮没脸地跟着予舟他们,别的没见过,钱就见多了,虽然不是自己的,多少也算开了眼界。
我开店时是大二结束的暑期,叶修羽远走欧洲,予舟的情绪暴躁到极点,那段时间他身边朋友多少触过他霉头,偏偏他们认准了他做领头羊,打也打不跑,我当时第一个店的店址已经选好,正在装修,我这人其实有点强迫症,一个细节不满意都要膈应许多年,所以装修过程如同一场漫长的拉锯战。那时候我基本没法上课,两头跑,买了辆车,每天穿越小半个城市去给予舟做饭,一个夏天瘦了十斤,几乎脱了形。
第三个系列是白瓷,我请的是复原定窑手艺的师父,专注器型,做出来的瓷器真正的薄得如纸一般,暗室里光一照,整个瓷碗温润如玉,用放大镜也看不到结构,浑然一体。那时候我才真正喜欢上瓷器这样东西,也开始从专心研究纹饰转向器型和颜色,我最满意的作品是一个小船,风帆满鼓,舟体微斜,通体莹白,摸上去有湿润感,收回来指尖却是干的。是我从一幅古画上复原的。我从出窑就对这艘小船爱不释手,是我最喜欢的得意之作。
现在那艘船不知道在予舟的哪个礼物堆里蒙灰。
如今我已经出完七个系列,对于再造新的东西已经没了紧迫感,基本都是在不断完善旧的系列,有些绝版的装饰盘被炒得价格很高,我常常心理阴暗地盯住二手交易市场的走向,等到价格抬到够高,就赶快做一批新的出来。真是天生的奸商胚子。
店里年前搬了新地址,寸土寸金,店里人员各司其职,如果有新的订单也会及时送到我这里来定夺。其实我已经可以甩手不管了,偶尔去一去,也是自己去看看,顺便烧点东西给瑞瑞玩。
瓷器这种东西,工艺所限,纹饰终究不能做到像古画一样精细,真正的优点在于优美而立体感十足的器型、和千变万化的颜色,我最近喜欢烧单色瓷,喜欢看一种颜色在火焰中的千万种神奇变化,霁青、珊瑚红、胭脂水……那种颜色浓淡间的变化与过渡是言语无法描述的鬼斧神工。
到了店里,店员都上来问好,生意不算太好,算是我意料之中,这两年我的瓷器越做越贵,已经达到让人问价的时候一愣的程度了。也开始接昂贵的定制,不再像以前一样门庭若市。
反正最近家里没有大笔支出,瑞瑞身体也康复了,放开手玩玩也不是不可以,大不了玩脱了再回去做盘子。
“师兄,这是上一趟你过来时烧的,五个天青,六个月白,剩下的全是玫瑰釉。”店长沐蓁把一大箱乱七八糟的瓷器搬到我面前。
“都烧成这样了?”
“你自己要赌窑变的,浪费的钱我从上个月店里利润里直接扣好了,”
钧窑实在太难捉摸,烧了一堆没一个能看的,我大感挫败,只好转投青花,画了一下午,才做好一对小梅瓶。青花颜料涩,纹饰细,气味也不好闻,画得我眼睛疼,整个脑袋都发涨,看了看表,时间竟然已经快十一点了。员工们都下班了。沐蓁走之前应该来跟我打过招呼,我没注意到,原来她还买了份饭放在门口,她是我在美术学院的小师妹,天性自由,最受不得拘束的,竟然还记得店规里食物不能进工作间,真是难得。
但我根本来不及吃饭,换下工作服,关了店往家里赶。午夜的街道空旷许多,我拿出手机来看,才发现上面有七八个未接电话。
我绝不敢在这时候去撞予舟枪口,只能试探性地发了句“你在家?”,没有回应,显然是在家的。
看来今晚难过了。
家里一片安静,瑞瑞肯定睡了,佣人也都睡了,我在车库就看见了予舟的车。
予舟在客厅。
这房子装修跟我没关系,是纪家自己的产业,纪家老宅就很阴森,这所房子稍好一点。饭厅的光亮着,我疾走几步,看见予舟坐在桌边,开了一瓶红酒,已经喝了半杯。
他是不太能受束缚的人,西装已经脱了,衬衫领口松开,侧着脸,手指上夹着烟,眉眼犀利如刀。
真要命,我已经喜欢这个人近十年,看见他仍然如同看见光。
“回来多久了?”我走过去,顺手替他收起搭在椅背上的外套,他抬起眼睛看我,忽然捉住我手腕。
他把脸侧过来的瞬间,我本能地想躲。
餐桌上的顶光照在他额头上,骨骼轮廓如同刀凿,他皱着眉头在我脖子上嗅了两下,我如同被狮子咬住喉咙的鹿,慌得不明所以。
“难闻。”他简短评价道,把烟头按灭,扔进烟灰缸里。
酒桶里的冰块都化了小半,他今天一定是提早回来了。
“吃了东西没有?”我忍不住又问。
“没有。”他懒洋洋骂人:“颜仲家的酒比中药还难喝。”
颜仲也是那些跟着他的朋友之一,喜欢花天酒地,大概很讨厌我,所以每次总是试图介绍各种“尤物”给予舟,屡败屡战,从未放弃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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