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去弄点东西吃,我也没有吃晚饭。”
我是认识他之后才渐渐学会做西餐的,予舟其余的爱好都很难迎合,就这点比较简单,相比中餐煎炒烹炸的繁复工艺,西餐原材料更重要,我把牛排拿出来腌制好,把煎锅预热,开始切花菜做奶油汤。我做事利落也是被逼出来的,就算这两年渐渐闲散起来,也改不掉一心多用的习惯。
这个开放式厨房其实摆设居多,家里厨师做菜都在另外一个厨房,我刚把花菜切碎,背后忽然一道阴影笼罩过来。腰也被揽住了。
“予舟,别闹。”我已经竭力严肃语气,我上次吃饭已经是十二个小时之前,现在都快低血糖,这顿饭基本等于我救命粮。
“喝酒吗?”他凑在我耳边问我,声音低沉就有这种坏处,随便说点什么都深情似海,常常让我产生被喜欢的错觉。
“不喝。”
他笑起来,又问我:“那洗澡吗?”
“可以不洗吗?”我反问他。
他勾着唇角,因为眉眼深邃,所以看人时显得无比专注,逆着光看着我。我真是无可救药,在心里写了一万遍的狠话,他一个眼神我就丢盔弃甲。
接吻的时候,我手掌撑在他胸口,薄薄的衬衫面料下是温热的躯体,皮肤之下是柔韧肌肉,是肋骨,是血液,最后是那颗并不属于我的心脏。
我们在床上总是无比契合,爱是最好的春药,而我总是毫无底线地容忍他,叶修羽恐怕不会这样吧,我有时候甚至自虐地这样想。
真可怜。
街上流浪的小乞丐,哪怕剥得一丝不挂,用消毒水从骨头到血肉都漂白过,也不会像王子。他站在国王的花园里,明知再好的梦也有醒的一天,却仍然贪恋这一点可怜的温柔。
我的纪予舟,我深爱的纪予舟,我曾亲吻过他的脸庞,和他十指紧扣,我见过他睡眼惺忪的样子,他的无名指上戴着与我相同的戒指,我替他打好每一条领带,我和他共有一个家……
但是还不够,总是不够。
我就是这样贪得无厌的人,最开始我只想要呆在他身边,哪怕做一个影子也没关系,渐渐就想要更多,想要他专注地看着我,想要进入他的生活,想要每天和他一起醒过来,想要他的心脏里刻着的名字是我。
贪嗔痴,求不得。
我常常做一个梦,梦见我在一个看不见尽头的荒原上奔跑,我不知道我在追谁,只知道我必须不停地奔跑,只要我一停下来,有什么至关重要的东西就会从我的生命里溜走。
我连做梦都做得这么累。
我是被胃痛醒的。
房间里冷气打得很低,我的头发仍然是湿漉漉的,被子倒是盖上的,我看了一下身边睡着的予舟,没有按亮灯,在地上摸到一件浴袍,穿了起来。
他的睡相总是很安静,记得第一次和他在一张床上睡觉,我醒了一夜,看着晨光一点点照在他脸上,连早餐都忘了准备。
门被敲响了。
“林先生,晚餐准备好了……”
这家里佣人都怕他,连厨子也不例外,半夜被他叫起来做饭,敲门却只敢叫我。
“知道了,你去休息吧。”
我胃还是痛,还好家里是常年准备了药的,自己倒了一杯水喝了药,去厨房看了看,回到床边摇醒予舟。
“予舟,吃点东西再睡吧。”
他皱起眉头,装作没听见。
“有牛排,还有海鲜汤和甜点。”我努力说服他:“真的不起来吃一点吗?”
对此他的回答是眼睛也不睁一下,直接抓住我的手,把我按倒在床上,然后用被子裹住,让我不能再说话。
我无奈地看了一下床头闹钟,已经是凌晨四点多,这些天纪家似乎在忙并购案,他每天早晨九点就得到公司,只能再睡不到四个小时,确实是难以想象的累。大概只能明天早上提醒卫平让他吃早餐了。
我搬开他压在我腰上的手臂,自己一个人去吃东西了。
-
厨子是从纪家老宅带过来的,两份牛排一份三成一份七成,煎得比我好了太多。我对西餐始终是外行,香料用不到位,收汁收得不好,吃也吃不惯,用海鲜汤泡了饭,然后把牛排切了些边角下来盖在饭上吃了。
人困到极致,思维都是停滞的,我浑身像散了架,屈起一条腿坐在椅子上,慢吞吞地吃了小半个小时。
瑞瑞倒是睡得很香,故事书就放在床头,他已经认得许多汉字了,我忘了吩咐保姆不让他晚上看书。
洗澡时差点在浴室里睡了过去。
凌晨五点我才上床睡觉,予舟其实睡得不沉,我一上床他就察觉到了,手臂揽过来,他有健身习惯,穿上衣服看着身形修长,其实衬衫底下都是柔韧结实肌肉,连手臂都非常沉,常常我一觉醒来腰都隐隐作痛。
我其实很想跟他聊聊天,听他说说公司有多忙,今天又有那些“蠢货”让他大发雷霆,我甚至希望能尽力为他分担一点东西,而不是每次见面不到十分钟就发展到了床上。
有时候我甚至觉得我们在一起之前我反而离他更近。
这些话说出去,大概所有人都要骂我不知足。纪予舟活了二十七年都没有对人倾诉的习惯,连叶修羽也未曾见过他示弱,我又有什么资格过问。
-
我醒来予舟已经上班了。
说来也许无人相信,纪予舟自己不会打领带。他从小穿着昂贵小礼服参加各种晚会时,是保姆替他打领结,后来是叶修羽,再后来是我。他自己也打过,但是十分不像样子,他这样锋利冷漠的性格,打领带的时候竟然笨拙得有点可爱。
今天也是我半梦半醒间替他打的,他总是有很重的起床气,从早上一直阴沉着脸,一般可以积攒到公司再发。我也没管他,倒下去继续睡,小本生意就有这点好处,不用早起,混吃等死就行。
我是被瑞瑞叫醒的。
瑞瑞天生发色偏浅,剪了蘑菇头之后尤为可爱,头发柔软蓬松,皮肤奶白,他很粘我,吃了早饭之后悄悄来到我房间,坐在地毯上玩了一会积木,忍不住趴在床边叫我:“爸爸,爸爸,你生病了吗?”
我睡得浑身脱力,懒洋洋摸他头发:“爸爸没有生病,瑞瑞知道现在几点了吗?”
瑞瑞对客厅的挂钟十分青睐,小短腿“蹬蹬蹬”跑了出去,又回来告诉我:“爸爸,已经十一点了。”
“瑞瑞可以等到吃午饭的时候再叫爸爸起床吗?”
瑞瑞点点头,仿佛不太开心地样子,垂下头玩了一会积木,还是忍不住小声说:“可是爸爸说过今天要带我去外面玩的啊。”
他不说我都忘了,昨天我答应他今天要带他去游乐园的。
瑞瑞其实是非常好应付的小孩,我这两年越来越懒,基本一个月才带他出去玩两三次,旅游也没去过什么地方。他从来没抱怨过,他被遗弃是因为先天性的心脏病,孤儿院无法提供他手术费用和术后的长期护理,我就收养了他,跟了我两年,与其说是我照顾他,不如说是他陪伴我,这两年因为有了他的缘故,我性格平和许多,连沐蓁也说我比以前有人性多了。
我这人性格偏激阴郁,对于亲情也没什么感觉。但瑞瑞真是天使般的小孩,看着他从一个肉乎乎的小娃娃一点点长起来,学会爬来爬去,学会叫爸爸,黑葡萄一般的眼睛好奇地观察着这个世界,连我这种冷硬的人也渐渐柔软起来。
第四章 朋友
其实带小孩逛街是个体力活,就算是瑞瑞这么听话的小孩,我还是毫不犹豫地带上了司机。
午饭是在外面吃的,瑞瑞是那种能带去餐馆的小孩,不乱跑,也不吵闹,自己很努力地爬到椅子上,好奇地打量周围,晃着两条小短腿等上菜。他很开心被当成一个大人对待,点菜点得异常认真,而且很自觉地只要了一个冰淇淋。
我的胃还在隐隐作痛,一顿饭吃了一个多小时,正带瑞瑞下电梯时,手机忽然响了。
我上次在外面接到予舟电话,大概是半年之前了。
“你在哪?”他永远只问这一句,而且问这一句还是为了计算我有多快能赶到他身边。
“我带瑞瑞在云泰买东西。”
“站着别动,我来找你。”
我看了一下脚下正在下行的电梯,耐心等到下完一层楼,找了个显眼的位置坐着,瑞瑞很专心地吃着手上云朵一样的棉花糖,发出淡淡的香芋味道。
瑞瑞就算在小孩里也是非常漂亮的那种,这两天下雨,我给他穿的是Jacadi的浅色衬衫,上面有许多小小的船锚图案,配着深蓝色背带裤和皮鞋,他的脸比棉花糖小太多,吃着吃着就有点埋进去的样子,我拿出纸来给他把脸颊擦干净。瑞瑞眼神清澈,一双眼睛小鹿一样,睫毛长,像藏着星光,又乖又甜。商场里有许多年轻女孩子,看见他路都走不动了,还有拿出手机来拍的,大概把我当成了带着可爱孩子的单亲爸爸。
“林先生。”卫平不知道什么时候悄无声息出现在我背后:“纪总在等你。”
-
我和予舟不像couple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我们在走出家门之后几乎毫无交集,我已经记不得上次在公开场合见他是什么时候了,仿佛我们在一起就只是为了每天晚上的那几个小时而已。天一亮各过各的,宛如偷情。要不是戒指提醒,我都不确定我们已经结婚了。
我以为他是让卫平来找我,结果跟着卫平走了一段,他就在电梯口。
大概他觉得让助理来传话更合适吧。
予舟比我高半个头,在家的时候不觉得,到了外面,发现他穿正装确实很有压迫性,西装剪裁得体,宽肩窄腰,领口服帖,标准的倒三角身形。他过了二十岁就把头发都抹了上去,整张脸的轮廓都显露出来,眉目锋利,一言不发就已经很能威慑住人。
瑞瑞怕他,不敢往他身边站,捏着吃了一半的棉花糖,胆怯地抓住我的裤腿。
我揉了揉瑞瑞头顶,牵着他的手朝予舟走了过去。
“出来应酬?”
“玩。”
他回答得这么干脆,我反而无言以对。他身边的年轻下属大概是新来的,眼神得体地打量我,大概是在猜我是谁。
上电梯,卫平按下一个单独楼层,我就猜是私人会所,只是不知道云泰大厦上面也有一个。他们这群人去的地方向来隐蔽,一般直接从停车场就上去了,不会和人群有什么交集,今天来找我已经是特地破例了。
瑞瑞察觉到了危险,连忙大口吃棉花糖,生怕等会去的地方要他把棉花糖扔了。我看得笑起来,觉得有点异样,偏过头才发现予舟在看我。
我至今无福消受他深邃眼睛,被他专注看一眼就觉心慌气短,匆忙露出一个笑容来。大概笑得不好看,他转开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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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私人会所隐秘性很够,毕竟包下了一整层顶楼,大厅层高不比云泰一楼的大堂矮,而且穿过大厅就是露天的顶楼花园,景致非常不错。这里是三十几楼,应该可以俯瞰整座城市了。
包厢的名字起得很雅致,霁月,里面是和风的装饰风格,进去要脱鞋,卫平推开纸门我就笑了,真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里面跪坐着三个和服女子,都是温婉范,我向来喜欢日本女人和服后面露出的那一截脖子,乌发雪肤,有种独特的美感。而旁边盘腿坐着的老鸨一样的男人,正是予舟朋友中最讨厌我的一个——颜仲。他要是把用来撺掇予舟外遇的劲头拿来照料他们家的家族生意,估计颜家早就可以和纪家一拼了。
三个女人,他,予舟,予舟下属各一个,正好不把卫平当人。
矮几上摆满各色精致食物,还有一个寿司师父跪坐着在片三文鱼,金黄的鱼籽,雪白的米饭,再盖上一块有着漂亮纹路的橘色三文鱼,我虽然对生食没有兴趣,也不得承认这食物卖相非常好看。
颜仲也是一贯地无视我,和予舟打过招呼,就开始自顾自地倒清酒,讲他那些并不好笑的俏皮话。予舟也兴致缺缺,解开西装扣子靠在一边,我并不知道他带我来是干什么,何况我早说过我下午要带瑞瑞去游乐场。
和室风格的包厢里气氛异常安静,只有瑞瑞专心对付他的棉花糖,清酒沥进杯子里,声音倒是挺好听。
好在很快卫平就来敲门,看来是有事找予舟,连那个下属也跟了出去。
包厢里只剩下我和颜仲面面相觑,瑞瑞吃东西的时候从来不会关心外界的事,三个日本女人反正也听不懂。
颜仲这家伙的涵养一直没长进过,予舟出去大概不到三十秒,他就开始发难。
“听说你最近在卖瓷器?”他轻蔑笑着问道,而且眼睛并不看我,还在慢悠悠地倒着酒。
我笑了起来。
“听说你最近在拉皮条?”我这种下等人自然比他言辞锋利得多:“当龟公应该比买瓷器赚得多。”
颜仲夸张地大笑。
“你还真当自己是正室夫人了!还有脸管起予舟的私生活了,真是小人得志。”
“原来结了婚还不能管伴侣私生活了,这种论调我还是第一次听见。”我反唇相讥:“难道是令尊令慈的婚后生活给了你这种启发?这么说你应该不叫颜仲,该叫张仲李仲了。”
颜仲直接把手里薄薄的酒杯给捏碎了,好在并没有造成血溅当场的效果,不然只怕会吓到瑞瑞。
“林湛,要不是你孩子在这里,今天你已经挨揍了。”
“现在还流行拉皮条不成反打人了?”我也喝了半口酒,笑着抬头看他:“今天要是我儿子不在这,挨揍的还不知道是谁呢。”
打架而已,我也不是没打过,我虽然打不过予舟,他颜仲身量和我差不多,哪来的自信说一定能打过我。
我和予舟的婚姻再怎么失败,轮不到他一个外人来评说,他要喜欢叶修羽,大可以跑去欧洲去接他銮驾回京,整天搞这些小动作,算什么东西。我当初混在那一堆人里做小伏低也是因为我喜欢纪予舟,跟他颜仲没半点关系。
颜仲大概没想到我现在变得这么难缠,瞪了我半晌,刚想再放狠话,门被推开了。
看来是他们今天要招待的客人来了。
我鲜少见到在予舟面前还不显得露怯的男人,不由得多看了两眼。予舟是亚洲人里难得的好身架,头身比好,骨架舒展,撑得起西装,又不显得过于壮硕,所以少有人架得住他的气场。
但是这男人异常地年轻,而且和予舟的风格全然不同。予舟的气质森冷,虽然英俊,却过于锋利了点,有点太不好接近。相比之下,这男人更像时下流行的商业精英,面庞非常俊美,鼻梁上架着一副银色眼镜,一见即知是个聪明人,看起来颇为儒雅内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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