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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失联男票请签收[聊斋](聊斋同人)——顾辞山

时间:2018-05-04 10:26:00  作者:顾辞山

 

 
《您的失联男票请签收[聊斋]》作者:顾辞山
 
文案:
一朝穿越,穿成了个……采花贼
王奕析表示,心累,忐忑,怂
最主要的,还是怂
毕竟这个采花贼的故事,他有幸拜读过
蒲松龄大大写的《人妖》,他由头至尾的读过好几遍
这采花贼的下场,他也记得门清
——被人识破了身份不说,还挨了一刀,就此成了个太监
都说作为熟知剧情的穿书者
定能凭着对剧情的熟知成就一番大事业
而王奕析熟知的剧情是
采花贼王二喜,正是因为受了这一刀,才逃过了颈上那一刀
那么,问题来了,要让你选的话,你要挨哪刀?
不管你选择挨哪刀,王奕析选择不挨刀。
……尽量不挨刀。
***
王奕析:官差大哥你好,我男票他失忆了,然后又失联了。
官差大哥:你男票长啥样?
王奕析:呃,不知。
官差大哥:年龄?身份?经常去的地方?
王奕析:呃,不知。
官差大哥:那你知道啥?
王奕析凑到官差大哥耳边一通叽里咕噜……
官差大哥:这好办,来,这是给你的公共厕所准开证,你专门开个男厕进去盯着就行了。
王奕析:QAQ
从头到尾1V1,不换攻猜老攻=3=3=3
 
内容标签: 灵异神怪 传奇 穿书 
搜索关键字:主角:王奕析,马佑樘 ┃ 配角:一箩筐 ┃ 其它:聊斋志异
 
 
    
第1章 人妖
  01
  我叫王奕析。
  我穿越了。介于穿越已经成了个大烂梗,我就不再赘述了,我现在想说的只有一点——我,穿到了王二喜的身上。
  我知道你不知道我说的王二喜是谁。
  最开始我也不知道。直到某天我脑子一抽,百度了下有没有哪个成功人士和我同名同姓,结果,手一抖,搜成了王二喜。
  02
  还不如没搜到。
  03
  那个和我的名字相似还鼎鼎有名的王二喜,出自蒲松龄写的《聊斋志异》。有关于王二喜的那篇,文名儿特直白也特有泰国风,叫做《人妖》。
  它讲的是……不重要了。
  我现在就想告诉你这个故事的高-潮。
  高-潮便是,王二喜,被阉了。阉了之后还不算完,他还被阉了他的人碧血洗银枪了。
  04
  哦,现在不能说“他”了,该说“我”了。
  毕竟我魂穿的这具身体,和我上具用了一十八载的壳子,真是一模一样。
  05
  我知道在某些初中生的作文中,曾出现过诸如“司马迁遭受了一次又一次的阉刑”的语句,但现实是,我不行。
  虽说真男人就不能说自己不行,可这点,我真的不行。
  你来你也不行。
  更何况,我穿的这还不是个真男人,而是个打扮成女装大佬的骗_奸犯。
  06
  都说作为熟知剧情的穿书者,定能凭着对剧情的熟知成就一番大事业。而我熟知的剧情是,王二喜,因为受了胯-下这一刀,免去了颈上那一刀。
  那么,问题来了,你要挨哪刀?
  不管你选择挨哪刀,我选择不挨刀。……尽量不挨刀。
  07
  暂且把挨刀与否放到一边,眼下最大的难题是,身为没钱没粮没外挂的魂穿者,我,就要被李老太扫地出门继而饿死街头了。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我穿来时的时间点,恰好卡在了原身王二喜凭借着凄惨的身世以及高超的手艺,博得了李老太的同情与喜爱,因此得以借住在了李老太家。
  李老太同大多数的老年妇女一样,善良,心软……实际。原身王二喜有着一双巧手,缝纫刺绣无不精通,绣的那蝴蝶恨不得翅膀一振,就从绣布上飞起来,而我,只能帮老眼昏花的李老太纫纫针鼻儿。
  原身王二喜绣的荷包做的衣服能拿出去卖钱,李老太从卖得的银钱中刨去花在原身王二喜身上的食宿费,净赚。到了我这儿,我除了能纫纫针之外,余下的作用也就是和李老太唠嗑了。
  赔钱不说,还浪费口水。
  李老太之前见过原身王二喜做活儿,因此她看着抱着个针线簸箩啥也不干的我,倒没往我技能点清零这方面想,李老太想的估计是,我这是吃惯了她家的饭,开始发懒了。
  中华民族是个特别委婉特别含蓄的民族,委婉又含蓄的李老太,用半盘清水煮白菜,一点都不委婉含蓄的告诉我,要么干活,要么滚。
  李老太年纪大了,和我一起吃的这么清汤寡水的倒不觉得有什么,可我不行。穿过来的这具身体才不过十□□,正是大口吃肉大口吃馍的年纪,没了肉和馍,只吃了几片菜叶的我,只能抱着个咕咕叫的肚子,坐在院里晒晒太阳,以求少挪少动,减少消耗。
  吃完饭抹完嘴的李老太瞥见在院子里挺尸的我,心塞的翻了个白眼,出门找人闲扯去了。
  08
  李老太回来的时候,我正为了摘掉身上“吃闲饭”的标签,举着斧头对着柴火发光发热。说是劈柴,其实就是没事找事干。李老太院中的柴火,早劈的整整齐齐的码在墙边了,我所谓的劈柴,就是把那种比其它柴火肥了一圈的胖墩柴火,挑出来进行二次加工。
  劈柴这项活计,凡是看过几部古装剧的,估计都知道这活计该怎么做。它一共分为两步,第一步,把木头立起来;第二步,劈。
  电视剧中的步骤简单明了,但电视剧这种东西,都是来源于生活却又高于生活的,其最高于生活的一点就是,电视剧中的木头它立的起来,生活中的木头,它立不起来。
  等我好容易找了个墙角,把木头立在那里时,手中的斧头还没往下落,就被身后传来的声音止住了。
  “好妹妹,你这身量可劈不了柴火。”
  《红楼梦》中写王熙凤初登场时,是“人未见形,先闻其声”,语文老师告诉我们,曹雪芹这样写,是为了体现王熙凤的泼辣性格和她在贾府中的超然地位,但此时此刻,我可以负责任的说,老师,你讲错了。曹雪芹这样写的目的只有一个——凸显王熙凤的动人音色。
  说话的人笑着拿过斧头放在一边,边放边对李老太道:“这有的柴火是劈的粗了点,等他回来了我说说他。”
  “不用不用,”李老太说着一把把木头丢进了柴火堆里,“多亏了你们我这孤老婆子才能不缺柴火用,这样就挺好了。”李老太说罢对我使了个眼色,说:“这是东边的……”
  “叫我婉姐就行。”盘靓条顺音色美的婉姐笑盈盈的牵过我的手,温声道:“一看见你我就喜欢的紧,咱们以后就以姐妹相称,我叫你喜妹,行吗?”
  NO。不行,我决绝。穿了个名为王二喜的人就够伤的了,再喜妹喜妹的叫下去,我哭给你看你信不信。
  09
  没哭,也没拒绝。
  在婉姐的视线中,我的脖子叛变了。
  长相好的人做起事来总是容易一些,虽然我是个gay,但是出于对美人的欣赏,这个叛变来的有理有据。
  强调一点,我的脖子是单纯的因为对婉姐美貌的欣赏才叛变的,并不是因为什么gay蜜情怀。即便我是个gay,但和大姐姐小妹妹之间的手帕情谊是绝对不会有的。我的定位是铁骨铮铮的硬汉型gay。熊攻你知道吗?我就是那款。
  ……不过现在这么说估么着说服力就不是很强了。毕竟我穿着女装,还有了个新晋昵称,喜妹。
  婉姐和李老太闲聊了几句后,就把话头扯到了正题上。婉姐拍拍我的手背,道:“家里现今就我一个人,我成天一个人闷在家中也是无趣,你能来我家陪我住几天吗?”
  怪不得李老太回来后整个人身上都泛着一股喜气,敢情儿是给我找到下家了。
  老实说,从李老太家白吃白喝了这几天,我心里也过意不去。既然有人愿意收留我,那我也没什么好推却的。更何况,这样一来,就能避开原文中马万宝从墙缝中偷看王二喜的情节,长在我胯-下的好兄弟,或许能躲过被砍头的悲剧了。
  10
  从墙缝中偷看(伪)小媳妇儿,你说说马万宝这是什么人品。
  11
  小说中影视剧中形形色色的穿越者有很多,其中一朝穿越便衣食无忧的幸运儿有之,衣食皆忧穿越后就裸-奔的苦逼人士也一抓一大把。我的情况比那些被迫裸-奔的穿越同胞要强很多,至少我有衣服穿,而且还有替换装。
  婉姐跟着我进屋去收拾衣服,那衣服今早刚晾干收起来,还没来得及叠。我把衣服随便一叠,就准备去婉姐家长期驻扎。婉姐看着我叠的衣服,浅笑着摇摇头,又把衣服展了开来,摊在床上重新叠过。
  人比人,气死人。婉姐叠衣服的手法,既利落又好看。等婉姐三下五除二的叠完衣服,她也不让我拿,径自把衣服往怀中一抱,就拉着我往外走。
  李老太以欢送瘟神的态度把我送出了家门,连句“再来玩儿”之类的客套话都没说。
  婉姐家就在李老太的东邻,婉姐领我进了一间厢房后,又给我找出几套她还未穿过的衣服,才坐下来休息。
  “听李妈说,你是受不了公婆的打骂,才跑出来的?”
  不是。首先,我是个男的,不会有公婆。其次,原身王二喜这么说,是为了给男扮女装的自己安一个虽然狗血,但是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人设,好接近这些个八卦且单纯的闺女少妇。
  不得不说,原身王二喜也是骗-奸界的一把好手。
  婉姐看我一直低着头没答话,大约以为我是沉浸在痛苦的回忆中难以自拔了。她低叹了口气,安慰道:“你放心,从我这儿不会有人欺负你,你安心的住下就行。”说话间,婉姐把我搂进了怀里,还不时捋着我的后背以示宽慰。
  哪怕再不想承认,我也必须要说,我个单身了十八年的熊攻,在婉姐的身上感受到了男友力……和波涛。
  要是原身王二喜没被我鸠占鹊巢,我琢么着他这会儿能激动的一蹦三尺高,可我这魂穿版王二喜,只能通红着一张脸从婉姐的怀抱中挣扎出来。
  在这里,我要着重的表扬一下婉姐的高尚品行。她的高尚品行,主要体现在对易脸红人士的关爱上。她一没说我的脸红了,二没点破我脸红的原因,只云淡风轻的换了个话题。
  “夫君这阵子出门去了,应该这几天就能回来。他人很好,也极好相处,等他回来了你也不用怕他。”
  除去马万宝,我谁也不怕。
  我应着点点头,把内容转移到了我最关心的问题上。“不知郎君怎么称呼?”
  躲来躲去躲进敌军大本营中的剧情我看的多了,我不傻,没道理让这样的剧情从自己的身上上演,提前打听清楚婉姐老公的姓氏名字,才好为接下来的日子做打算。
  “夫君姓马……”
  马……卖批?
  
 
    
第2章 人妖
  12
  “名佑樘。”婉姐说完挑挑眉,问:“怎么这幅表情?”
  “哦?哦。我就是听郎君的姓氏和我夫君的姓氏一样……”和胯-下刽子手一样……
  “这倒是巧了。”
  “是……啊。”擦了擦被婉姐老公的姓氏吓出来的虚汗,我再接再厉道:“郎君一直都叫的这个名字吗?没叫过别的名字吗?比如,万宝?”
  “马万宝?”婉姐想了想,道:“西侧的一户人家中,有人叫这名字。怎么?那人是你夫君的亲戚,你怕他把你捉走?”
  我怕他把我的鸡捉走。
  刽子手既然对上号了,提着的心便可以稍微放一放了。我点头应下婉姐的话后,砸吧了半天嘴,最终还是厚着脸皮道:“婉姐,这……和马万宝住在同村,我始终是住不安稳。能不能这样,我在你家干一阵活儿,你借我点儿盘缠,我一定会再还给你的。”
  吃婉姐的住婉姐的,到头来还要找婉姐借钱,要我是婉姐,我能让这种得寸进尺的家伙哪儿来的回哪儿去。
  婉姐没有让我哪儿来的回哪儿去,婉姐只是蹙蹙蛾眉,稍显为难的说道:“家中的银钱,我做不了主,没法轻易的许给你。等夫君回来了,我问问他再说。”
  ……为婉姐打call。
  “看你笑的那傻样儿。”婉姐点了下我的额头,继而问道:“听你的意思,你是要回夫家了?”
  然而我并没夫家能回。
  “我不打算回去了。我想找个偏远些的村子,去那儿扎根 。”
  “不回去了……”婉姐思忖了片刻,道:“你要是不回去了,不如干脆从这里住下来,也省的你一个人去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生活。你若是怕马万宝认出你来,便换个名字再少出些门。我们两家离的颇远,轻易他也不会过来,更别说认出你了。退一万步讲,他要是认出你来,我也有对付他的办法。”
  他要是认出了我这张颜值在线的俊脸,再按照剧情的发展发现我的男儿身,我猜婉姐到那时要对付的就不是马万宝,而是我了。
  挪开婉姐搭在我肩头的手,我悻悻的叹了口气,出屋干大事去了。
  13
  这大事我在李老太家中已做过一遍了,眼下做起来虽说不上是驾轻就熟,但最起码也是熟练工。至于我做的这大事是啥,一言以蔽之,堵墙缝。
  原文中,马万宝是从墙缝中窥见了王二喜的容貌,然后才迷上了王二喜,导致了一系列事情的发生。可以说,墙缝,在《人妖》此篇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换言之,为了避免我与阿鸡同学的分离,堵好墙缝,刻不容缓。
  凡穿书文、穿书剧,都会强调剧情的推动作用,以免马万宝在剧情的推动下,走偏一户看了婉姐家的墙缝,这婉姐家的院墙,也得补。
  李老太家的院墙,那破旧程度和老宅同款,只不过屋子破了李老太还想着补补,院墙破了,李老太压根管都不管。当初为了让李老太同意我修补院墙,我是连说带比的叨逼了一个下午,才磨叽烦了李老太,让李老太点下了她那顽固的头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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