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直知道自己很无趣,没有多少冲动,也没有幻想,所有的事都顺其自然,水到渠成。
他属于最差劲的爱情选择对象,他太平静,感情起伏小,跟他一起也许永远不会有轰轰烈烈的爱恨情仇。
“你是我生活的唯一乐趣,还要多有趣?”厉沐枫将青年的手放在自己心口,眉间眼角的笑藏都藏不住,“但是你不需要知道自己很有趣,我知道就行。”
“你知道的,我其实不是好人,我所有的好都是关于你的,本质任上仍然是个自私的坏人,所以你的好,我连你都不想分享。”
是谁说倾城之恋一定要有生离死别,我觉得和你在一起的每一秒都是风花雪月。
厉沐枫用眼神传达着自己的情绪。
看着那人唇角比身后阳光还要暖的笑意,凤零觉得人类也许真的会发光,不然怎么明亮得他移不开眼?
伸手捻弄着男人柔软的耳垂,凤零指着自己有阵文那边的耳朵,颇为认真地建议,“其实人类打耳洞也会愈合,我愈合得更快,想留下永久的痕迹,要一直带,不如选一对,我们带情侣耳钉。”
这一次不是一厢情愿赋予情侣含义的阵文,而是我们都知道的情侣信物。
你的不安,我为你珍重。
第35章 死可怕么?
清水观的道士鸿云觉得他最近好像特别奇怪。
虽然日子照常,却总觉得有什么地方变得诡异,所有的正常似乎都染上一层不详。
硬要给这种反常说个时间点的话,他认为应该是从他下山去给黄丛云家做法事,半路遇见了一对漂亮得不像话的青年开始。
那天他按照三个月前的预约,去给黄丛云在母难之日做消灾,帮他驱除厉鬼缠身的阴气。
鸿云一直知道,黄丛云这个跟他道号有一字之缘的人,其实不是什么好东西,心术不正,性子暴虐,那个女鬼就是被他虐杀之人的怨气所化。
不过知道归知道,黄丛云有钱,尤其是在法事和敬香上面出手极是阔绰,鸿云对他的那档子阴损事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还经常看在黄白阿堵的份上,出手帮他。
把女鬼镇在宅子里变成地缚灵的桃木钉就是出自他手,后来黄丛云身上带着的辟邪珠驱阴符也都是从他这儿求的。
去年12月底,黄丛云又走他这高价买了小鬼符去害人。
小鬼符损阳寿,必须要在来年生日做一场水陆法事饷祭野鬼,以求福泽填补德亏。
对于黄丛云的做法,鸿运其实觉得挺嘲讽的。
明明没行过一次正事,天天都在亏阴德,却从来不去想着怎么行善积福,所有心思都放在怎么借鬼神之力瞒天过海。
偏偏他这种人囊中富足,法事做得勤,鬼神都肯与他生路,一个池边洗手鱼都死的坏人,反倒比那些穷哈哈守着良心的好人寿长富深。
不过这些都不管他事,他只负责拿人钱财与人消灾,也多亏了这种人,他才能收入不菲。
那么多学到谢顶加班到头秃的工作狗,就算累到猝死,他们一年的收入都不及他出门一趟法事的挣得多。
那天早上,鸿云和平时一样开着他的宝马740Li从道观里出发,沿着那条跑了不知多少遍的盘山公路下山。
车里放着道家标配的云水禅心,鸿云在心里盘算这次法事做下来他差不多能再添辆Cayenne Turbo跟宝马换着开。
快到半山腰的时候,路上看到一对青年招手拦车。
清早时分,这一条道上偶尔会遇到搭便车的小青年。
鸿云估摸他俩也是瞎轻狂体会什么爬山看日出,结果没力气下山求顺风车的类型。
尽管鸿云心底排斥这种无利可图的事,但还是在两人面前停下车。
没办法,清水观的形象更重要,方丈有言,整座山范围内,但凡看见有困难的人,门下所有弟子都必须停车结善缘。
“福生无量天尊,两位施主有何指教?”鸿云下了车,一板一眼行了个拱手礼。
“道长多礼了,”个子高一点的青年开口说话,“我和朋友徒步上山看日出,结果朋友不小心崴了脚,等了半天只有道长的车经过,不知道长能否顺路捎带我们去山下的公交车站。”
青年说话不假,这个时间段车辆确实不多。
稍微有点了解的都知道清溪山不适合看日出,只有喜欢浪漫的小年轻,才会想着相互扶持一起看金乌东出。
这种人每年都能遇上两三对。
鸿云先前只在打量两人穿着,从他们一身的名牌猜测二者家境不俗。
听到青年声音好听,才掀了眼皮子正眼打量他们,然后便被二人过于出众的相貌惊到。
一个面貌阴柔妖气,一个容姿端丽高华,二人的气质五官,看起来根本不像是尘间那些用泥土随意抟出来的俗子。
好看成这样,说他们是瑶池莲花上的仙露混着昆仑玉碎捏出来的,他都信。
细细看,还能发现他俩脸上对称的位置纹了相同的红色莲花,同样的纹路被气质不同的两个人演绎成不同风格。
身量稍高的邪性,火焰一样的莲花,每一瓣都带着地狱业火的鬼魅。
个子稍矮的飘逸,朱砂色的莲开在他眼尾,每一点弧度都是艳丽的空灵。
不过尽管感觉不同,他们站在一起时候却有一种殊途同归的和谐,就像是黑白山水画里浓墨与留白的浑然天成。
鸿云愣了两秒,反应过来,面上堆着笑将人邀上车,道,“快请上车。”
妖娆青年剁了剁快要冻僵的脚,一面连声称谢,一面抱起清冷青年将人带进后座坐稳。
但前排正在给自己系安全带的鸿云,看到这一幕却并不觉得安稳,总觉得有哪里太违和。
“道长将我们放在山脚车站就好,我们自己打车去医院,”妖娆青年再度开口。
鸿云看着妖娆青年将同伴的手塞进自己的围巾里取暖,默默将车内暖气打高了一点,摇头道,“这个点山脚的车也不多,不如贫道顺路将你们带到去,省时间也方便。”
这二人出尘的样貌和颇丰的家境,让鸿云心生好感,反正都要结善缘,黄丛云那边他提前拍排了小弟子早两天去做了准备。
时间还算充足,不在乎早晚个一时半会,索性不如好人做到底。
相互推让一番,妖娆青年最终还是顾忌着同伴的伤势,千恩万谢接受了鸿云的好意。
从半山的位置到市医院有约莫二十分钟的车程,妖娆青年似乎是为了给同伴转移注意力,一路上格外健谈,从理想抱负谈到动画。
青年说话风趣,鸿云开车又无聊,干脆在前面听起他们的对话。
“虽然枪在我手上,目标由我瞄准。子弹是我装进弹匣,我上的膛,我松的保险,我扣的扳机。但是,动手杀人的,却是你的杀意……”妖娆青年将双手比成手|枪的姿势,模仿起他口中名为A叔的吸血鬼。
鸿云从后视镜看见青年手腕上带着只百达翡丽经典款腕表。
“你说Alucard有罪吗?”这是清冷青年第一次开口。
鸿云被青年那把不含一丝感情,冰冷得好似道观供奉神像般无动于衷的嗓音冷到。
“他就是罪,是怪物,还需要定罪?”妖娆青年笑道,“如果他成为别人的利器是罪,那么换我,会赋予人类亲自握枪,亲自瞄准,亲自扣响扳机,然后亲自看见所有敌人像是稻草一样被自己射杀的能力。”
“杀意不是我,动手不是我,我只负责与人方便,你说我有罪吗?”妖娆青年的笑让人有些发毛,说到这句时候,笑声中已经带上毫不掩饰的癫狂。
清冷青年不答反问,“你觉得呢?”
那道声线依然寒凉,冰得鸿云觉得他埋在皮囊下面的灵魂都给冻住了,一点神魂在八寒地狱里裂成莲花,将内心所有劣质翻露在外,接受鬼神的拷问宣判。
他们怎么回答这个问题的鸿云没听清,他只是被两人狂热和冰寒的交织搅得心里不舒服,好像被种下什么东西在里面,仔细探寻的时候又无迹可寻。
“说起来,道长信法律吗”妖娆青年忽然将话题扯到鸿云身上。
“信啊,道士也是公民,必须守法的,”鸿云觉得这问题很幼稚。
经常有人以为道士信仰道教,就游离在法制体系之外。
妖娆青年又问,“那道长信因果报应吗?道长觉得因果和法律哪个比较有约束力?”
鸿云没有立刻回答。
所谓因果轮回,和法律一样都是规则,约束着人。
但它比之有文可循的法律,太过缥缈。
放长远来说因果是对的,但以人生命的长度来看,它大多时候都很无理取闹。
许多人忍受了各种规矩,可生活其实欺骗了他们。
犯了法的人,往往都能得到应有的惩罚,而欠了因果的,往往都看不见终焉。
鸿云见过的那些人,好人不见的都得到好报,坏人也不见得都得恶果,善恶报应总是来得太慢,慢到让有些人终其一生都等不到结果。
法谚说,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因果也是。
但法谚又说,迟到的正义既是非正义。
那因果呢?
沉默片刻,鸿云有些沉重的开口,“我也信因果,但在报应方面,还是法律好,等因果总是很慢,时间一久有些因果就变了,有生之年能等到果报的有几个?”
“法律也有不及的地方呀,”妖冶青年像是在感叹什么似的,“有些人有些事,都喜欢打擦边球,我觉得这俩都信不过。”
“所以……还是自己揣在兜里的小钱钱最可信,”妖孽男子故作停顿,拖了好一会才,笑着说现在时下最普世的俗气真理。
快餐时代所有东西都有了保质期,唯有孔方兄青春常驻。
“规则自在人心,”清冷青年再度开口,“梨虽无主,我心有主。”
说完这句话,两人直到下车,都没有再发出过任何声音。
目送走那辆黑色宝马,高个青年问道,“你说那个小老头能不能抓住他自己争取来的活路?”
矮个青年依然面无表情,话也说得意味不明,“上天有好生之德,生机也在人心。”
“虽然你就是鬼神,但是装神弄鬼的样子我也好出戏。”
说着,高个子青年替自己同伴理了理围巾,饶有兴致地欣赏起对方发梢被围巾压住,微微拱起的那一小节毫无防备。
鸿云离了医院便驱车掉头赶往在另一个方向的黄丛云家。
黄丛云看起来比以前更像干尸了,被心鬼和怨鬼销得只剩一堆骨头架子。
要不是骨头架子上还蒙了一层劣质鼓面一样蜡黄干枯的皮,这人瘦得可以去医学院当人体骨架教具。
不过鸿云觉得大概没有哪个学校会收这个只是看起来像死物,实际上还不如那些死物的标本。
毕竟应该没有哪具等待解剖的实验材料,会一看到人就疯疯癫癫地跑过来,抓着别人的手,鬼喊什么,“……又回来了……人没死,他又回来了,他要报复我……”
不知道是因为人一神经,就会是去力道控制能力变得力大无穷。
还是鸿云上了年纪,平时又只顾着休息能赚钱的符篆之术,忽略了身体素质的锤炼。
亦或,二者兼具。
反正鸿云愣是挣了半天也没能把手腕挣脱出来,对方还因他的动作,加大力道,指甲直接嵌进肉里,卡着他的骨头,疼得鸿云当场“嘶”了一口冷气。
“放手,她不可能回来,”鸿云一面喊,一面使劲掰黄丛云手指。
什么没死?她连尸体都被你家人买通了火葬场的人,烧得连块完整的骨头都没有,一堆灰诈尸难度有点高。
再者,那女鬼还在清水观的符塔里锁着,怎么可能回来索命?
两人一个说没死见着活人了,一个说死得不能再死,相互拉扯不休。
鸿云好不容易在黄丛云他爹跟自家徒弟的帮衬下,将手腕从桎梏中解放。
结果还没来及查看自己胳膊上到底被指甲掐出来几个血洞,他的袖子又被人攥住了。
鸿云喜欢装道门高士,留着长须长发,衣服也都喜欢选大袖道袍,走起路广袖翻飞,仙气飘飘,一看就是出场费很高大佬。
眼下他引以为傲的大袖,正被神神道道的黄丛云握在手里,“道长,救我,那人活了……真的……救我……”
这种被鬼缠久了,变得神志不清的例子,鸿云已经司空见惯,早就没了当年的同情心。
此时他手腕的疼还没消,衣袖又被人跟草纸一样握在手里揉搓,要不是看在黄丛云家是大客户,他真恨不得一脚将人踹飞。
“不可能活过来的,天道循环,人死不可复生,”虽然没有暴力举动,鸿云的口气也不好听,明眼人都能觉出不耐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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