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子鹤攥了攥掌心。
“再者,白少爷如此得老家主爱护,这深更半夜的又为什么会被扔出来?”傅怀仁用最温和的语气,说着最狠心的话,“是因为比不过别人,就连孙子也一并不要了。还是打算再孤身入敌,好趁火打劫,换回些狼藉声名呢?”
“哦,抱歉,声名岂能用狼藉形容,是在下堂皇了。”
白子鹤:“……”
素来听闻傅怀仁空有温和多情好模样,却向来是个嘴毒心狠的。如今见了果然如此。不过是问了问晏不晓的身世,便如此按捺不住,哪怕是口舌之争,也要讨些本回来。
幸好晏不晓倒是解了围,按住傅怀仁的手,笑道:“天机所至,大道之根本。父母亲缘,何必深究。”倘若从前有过,数十年不曾联系,对方想必也有了自己的家庭,余生各自欢喜,就不必反复追究,徒惹俗世烦忧。转头又去安慰白子鹤,“家主想必是一时之气,过些日子气消了也就好了。那位送你出来的长辈,对你很好。”
“家中没有同岁的兄弟姐妹,歧叔待我如亲子。”白子鹤终于答道,“输便是输,要遵家规。他是见不得我挨打,故而行此荒唐一事。我会亲自去和老家主解释,以免他为难下人。”他拱手一让,笑道,“是我之前言行不当,惹傅老板不快,多谢晏道长替我说好话。”
傅怀仁哼了一声,也不知道是高兴,还是不高兴。
隔着帘子,容庭芳和胖鸡自然也听到了这一番争执。待到傅怀仁出来透气,换容庭芳进去歇息,胖鸡便道:“傅老板和晏道长认识许久了?”它既然已经开口,便也不再藏掖。
傅怀仁道:“很长,也有十多年。”
晏不晓命长,傅怀仁命短,他说的很长,对于傅怀仁而言,便是真的长。
大凤鸟往里头看了一眼,晏不晓正在打坐,有时候白子鹤所言,明眼人一听便是玩笑,晏不晓却能不厌其烦,很有耐心,并且极认真地回答他。几回下来,就是白子鹤,也有些挂不住脸,言谈之中,正经许多,也有了肃穆之色。
至于容庭芳——他闭着眼。他若不想听人说话时,他就是个聋的。若不想看见别人,那就是个瞎的。世间红尘俗事,于他如过眼云烟,万般皆不在耳。
如果一个人,能有像晏不晓这样敦厚的朋友,那么想必他自己也会宁心静气起来。大凤鸟微微笑了笑,赞叹道:“我很羡慕傅老板。”
傅怀仁有些诧异:“哦?”
余秋远道:“他知你,懂你,又肯为你犯险。”而且别无二话。
有友如此,岂非令人羡慕?
“……”傅怀仁笑道,“你要这么说,我也很羡慕我自己。”
说着他叹道:“所以我想活久一些。”再久一些。傅怀仁陷在自己的情绪中感伤了片刻,打起精神,笑道,“叫你见笑了。从前只以为你是只普通禽鸟,如此看来,闻人兄弟也不是凡夫俗子,你们这样的高人,大约是不会懂风花雪月之苦的。”
“懂也懂。”大凤鸟点点头,“我明白。”
众人皆以为,凤凰最不懂人间疾苦,因为它们能涅槃,可以重生,几乎寿与天齐。除却生死无大事,但世间之事,大多只要活久了,便能有个结果。可偏偏不是,凤凰有许多同族就死在涅槃之上。它们也有情,也解义,有了情深,便多不寿。
所以余秋远是明白的。
心里有珍爱的人,有未尽的事,就会想要好好活着。多一天,是一天。多看一眼,是一眼。
连一只鸟都懂他,那么晏不晓呢?晏不晓懂不懂。傅怀仁微笑着往里面看了一眼。
晏不晓很宽仁大度,心如明镜。有时候傅怀仁很头疼,大多数时候又很喜欢这一点。相较于他自己在红尘中打滚,为了能够活下去,见多利欲相争的戏码,手上也不曾干净,晏不晓就像是一抹白雪,突兀出现在他生命之中,叫人想捧着怕化了,随意放着又怕脏了。
那时傅怀仁因得罪人太多,避之青楼,躲于人间最莺软聒噪之处,苦闷于空有钱权在手,却命薄寿短。喈叹间,举杯空对月,一时无限寂寥。然后他看到了一个穷得只有一身短打,剑锋却足以割裂寒气的人,盘膝坐在楼阁顶上。
——盯着他手中的酒,望着他前面的菜。
见着傅怀仁望过来,腼腆笑了笑:“我就闻一闻,你吃,我不吵你。”
傅怀仁:“……”
没有人被这样盯着还能吃得下饭的。
后来傅怀仁知道,晏不晓来这里,是替一个人看一位姑娘。那姑娘叫惜月娥,请他看顾的人,叫念柳生。念柳生没钱赎这位红颜知己,又要赴京赶考,大概是约好了功成名就后要回来娶她的,想着那怎么办,正好晏不晓就撞到了他面前。
这故事一听就知道是念柳生编的,要么是不想理会这红颜知己,好寻个借口。要么真的进京赶了考,也不会再回来了。傅怀仁听得好笑,偏偏晏不晓当了真。
“他说请我看着她,不能叫人欺负了,等他回来。”
“那他回来么?”
这个怎么晓得。
傅怀仁又问:“他若不回来,难道你娶她么?”
晏不晓纠结了一下。他想了想:“要不你替我看一会儿,我飞到京城看一看,顺便问问他几时能考好试,再几时能回来娶她。”
“……”傅怀仁晃了晃杯中酒,笑道,“那你去吧。”
言毕,便见晏不晓化作一道剑光,往远方去了。
当时傅怀仁没当回事,只心想,不过是一个两个不负责任的托辞罢了,竟还都要摆出一幅清月孤高的面孔来。人间大多这种口不对心的伪君子,凡人如此,修道中人亦是如此。
谁料过不了几天,傅怀仁便在窗口又见到了晏不晓。这位剑修怕是刚赶回来,风尘仆仆,却面露喜色,高兴道:“多谢兄台替我看顾,我问到了。”
傅怀仁的酒都洒了,他瞠目结舌:“你问到了?”
“问到了。”
“问得如何?”
“嗯,他已经高中,见了我也很高兴,叫我告诉惜月娥,他很快便能回来。”
傅怀仁:“……”
原来这世间真的有傻子。
但惜月娥没能等到念柳生。她死了,死在强迫她的客人床上。念柳生也没有依言回来,他到底是觉得京城中的小姐更好的。念柳生的事,傅怀仁瞒住了晏不晓,他请人将惜月娥的消息送到了京城,送到那位即将与念柳生成亲的小姐家中。又劝晏不晓:“人死不能复生,不如替她积些功德,想必来生投个好胎。人间就是如此,这些事比比皆是,有一个惜月娥,就有无数个,难道你要全部杀过去么?你修的到底是剑道,还是杀人的道?”
如此反复,硬是把晏不晓铮然长剑给按了下去。
晏不晓沉默了许久,放下了想要杀了那个客人的心思。
“怀仁,你心怀仁慈,我比不得你。”
傅怀仁笑了笑,只好言劝着晏不晓走了后——
转头就派人将那个作恶多端的富商家给烧了。
有的事,不是不做,得看谁做。
此事虽了。傅怀仁与晏不晓却认识了,一来二往,加之傅怀仁有意投其所好,二人竟也成了知己好友。成了知交之后,傅怀仁才知道,晏不晓本来叫晏不晓,他的名字是教晏不晓剑术的师父取得。不晓世故,不晓归处,他的人生从出生起,大约就是一团未知数。也正因此,他师父才说:“不晓,你去山下走走,剑有剑鞘,人也该有归途。”
傅怀仁听了后,握住他的手:“倘若你肯,望春楼永远为你打开大门。”
山高水远,落日鸟飞。晏不晓心里感动,反手握住好友掌心:“怀仁对我之心,有如明月皎皎。我亦如此。今生只要怀仁想做的事,我一定舍命相陪。”
如今傅怀仁再想来,大约晏不晓对他是真明月,而他,只是镜花水月藏私心。
作者有话要说: 大凤鸟:我懂,他不懂,他就是根木头。
打坐中的芳芳:?【好像有人在骂我。
第44章 吵起来了
傅怀仁外头歇够了, 便又坐了进去,淡淡地瞥了白家少庄主一眼。
方才的口舌之争还在眼前,见此情状, 白子鹤也知趣, 不再多言。
倘若他再不知趣, 大约不用傅怀仁赶, 自己就能滚下车。
一路行来, 多数时候容庭芳盘膝而坐,一只五彩斑斓的大凤鸟威风凛凛站在旁边。虽寡言少语, 倒也相处地怡然自得。在往炼狱谷的中途, 他们会经过一个岔路口,往北是炼狱谷,往南是小蓬莱。路口一晃而过, 景色逐渐凋零, 山势渐高。而清和之气却在远去。
胖鸡看着远去的岔路口,心里一时有些感慨。之前在万鹤山庄, 再一次见到同门师弟时,它也很感慨。身外不知多少岁月,于它而言却也不过是几个月的功夫。
余秋远是有些想念蓬莱, 想念苏玄机,想念金光顶的。
余秋远入蓬莱的时候, 容庭芳刚刚踏进魔界,尚是‘一袭白衣玉修罗’,还未当成魔尊。蓬莱掌门收了余秋远和苏玄机, 又分派五峰峰主,慢慢才将蓬莱从一团无主变成如今五峰鼎立绕金顶的模样。时间倒是与容庭芳整肃魔界也差不多。待到容庭芳将四方城清理出来作为主殿,余秋远正好登上金光顶掌门之位,成了掌山真人。
余秋远对蓬莱的感情之深,远胜荒火之境。
就在他唏嘘之时,忽听一人道:“怎么,后悔了?”
胖鸡望过去,容庭芳分明还在打坐,眼睛也未睁开。
它道:“后悔什么。”
容庭芳闭着眼睛道:“后悔什么——自然是后悔未弃暗投明。在万鹤山庄时,你分明有许多个机会。苏玄机也好,郝连凤也罢。投身于他们的怀抱,远比你在我这里得到的要多。”
胖鸡道:“我说过了,金丹还在你那里。”
“倘若还给你了呢?”容庭芳睁开眼睛,忽然如此一问。问得突兀。他道,“若是金丹已归还给你。你要回哪里。”若是回瓦行,那里已成灰烬。若不回瓦行呢?
若是余秋远回答,这自然是个不用考虑的问题。但眼下回答这个问题的不是余秋远,而是一只胖鸡,它还随着容庭芳同吃同住甚至同睡了两个多月。虽然中间那两个月,他们分明在星海之中修习古法道意,根本算不得相处。
——但这世界上,又有谁能比他们更熟悉彼此,还需要从头再认识呢?
胖鸡一时无法回答,容庭芳倒也没再逼问它。本来会问出这种问题,已经是容庭芳失言。他重新闭上眼睛,只道:“天下的人对会说话的鸟宽容度不高,若论逍遥自由,蓬莱不失为一个选择。那里的人虽然伪善无用,总算是有些盛名,不至于做出叫人看不起的事。”
容庭芳既然这样说了,胖鸡便反问道:“你既然要推我往蓬莱去,那你呢?你就非要回魔界,去当你的魔尊,与蓬莱作对?”
“如今天下什么模样你也见到了。算得太平。魔界离了你,固然在蓬莱讨不到好,蓬莱却也没有步步紧逼。相安无事不好吗?为何非要争个你死我活。”余秋远几乎算得上苦口婆心。容庭芳没有见一个便招揽一个,说明他心底存善,尚能回头。“战起时,死了那么多人才算得如今各安一方,你又何还不罢手。”
容庭芳忽然睁开眼,目光锐利。
“那你待如何。要我隐姓埋名,苟且偷生?”
胖鸡噎了一下:“这如何算苟且偷生。”
“我因何而死,魔界因何而败,个中缘由一概不知。就仅仅因为我活着,便贪生而活着,弃魔界诸多将士于不顾,叫算计我的人笑掉大牙,趁他们心意。这还不算苟且偷生?”
“……”胖鸡道,“但你如今不是魔修——”
容庭芳桀骜道:“那又如何!”
以身入魔者不在少数,重来一次的机会不过是可以让他选择以哪种更好的方式让自己更强大罢了,并不会叫他重新选择站在哪一边。该经历的事不会因为活过便忘记,他该担起责任的人也不能因为一句‘死了’而抛却。
“若以为我死了就能天下太平,怕只是他们想错了。”
他如此坚定,显然意早已决,或是根本从未动摇过半分,倒是多日来一派和平地相处,或是难得洒脱的笑容,叫余秋远被眼前表象迷惑,忘记了容庭芳是一个怎样的人。
容庭芳这个人,本来就心性刚硬,从来都不会回头。
本来是好端端的谈话,甚至是容庭芳考虑到了大胖鸟的归宿,故而难得好心给出建议。没想到最后会吵起来。胖鸡没有再回答,容庭芳也有些不痛快。道之一途最为难解。早年间,他入了魔,为了统一魔界,在魔界进行了大清洗,终于能率兵称王。后来,为了巩固地位,便去挑蓬莱的麻烦——一方面,也是想给所谓的天道添堵。毕竟蓬莱是仙界留下来的地盘。
其实后来一些年,大多是小打小闹,并未真正如何。只是不找事便不痛快。
魔与仙,大家都懂的,互为眼中钉肉中刺,妥协只是一时的和平,换不来永久的安稳。若是能,仙界在离去时,便不会划一道渭水法则,隔离了这两个地盘。
而且时间已久远,容庭芳不当龙很久,也难得有个余秋远合他胃口,你来我往,倒像是说好的,在苦长而烦闷的日子中,好有些排解。
自那回与余秋远偶然在渭水遇见,容庭芳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原本身体最虚弱时总呆在四方城大殿之内休养的,后来却莫名其妙又跑到了海面上。
海的味道令人安心,仿佛回到了故乡。
而海面上,渭水旁,早早就站了一个人。一身银灰的衣服,配着他灰白的头发,若非夕阳柔和,尚给添一层暮色余晖,给他染上那么一层胭色,简直古朴沧桑地像一尊石雕。其实余秋远很清隽,并不老。空蒙雨后秋山远,他之清雅远胜秋莲。
负着手的人听闻海浪之声回首望来,眼角那颗泪痣便跳动起来,跳在容庭芳心里。
“……”
35/103 首页 上一页 33 34 35 36 37 38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