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位圆脸老阿姨,两鬓斑白,重复的工作让她无精打采:“十个工作日。”
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跟钟在御的心情一样。万一太长,误了时间,他就不去了吧,省的惴惴不安。可万一很快,那他还是去?无头苍蝇都比他有目的,想不通,他问:“最快要多久。”
老阿姨的话机械似的:“十个工作日。”
钟在御搅着手指头,又听那完工的老阿姨说:“十个工作日后来拿。”
心情比脚步还沉重,头脑比乱麻还纷杂。钟在御在庄严的大门口,深吸一口气,立即被冷空气呛得咳嗽,眼泪还捣乱。
等他有了快把肺咳出来的错觉,才发现纠结的都不是个事。
不就是喜欢嘛,谁还没有喜欢的人了!
喜欢又怎么样,喜欢一定要有结果了!他不说,工作一辞,再多的缱绻敌不过两不相干。
钟在御的脾气上来,他自己都怕,掏手机时也不触电了,往旁边一蹲。
旁边有野狗在刨地,好奇地望一眼,你也要加入?
钟在御和野狗四目相对,开口:“老板,护照要十个工作日,差不多是半个月。”
吴窥江说:“正好啊,我这边得二十来天,加班加点,少睡几晚,也差不多得十五天。”字字都在抛饵钓鱼,百威明那惨是老梗,他推陈出新,开始卖自己。
掐指一算,差不多重叠,钟在御说:“不一定来得急。”
吴窥江空咽一口,沉默处理。
钟在御尝试着说:“……要不算了,我不去了。”
吴窥江生闷气:“你什么意思?来不及,我等你,一天两天又有什么?”
真缺他不可了?出差还不是借口,只是想带他出去玩一趟,之前那一脸开心模样都是假的?其实一点都不想去?
钟在御不甘心:“三四天呢?”拐弯抹角,无外乎一句,别等了。
一大早被亲喂了一腔人情冷暖,吴窥江怒道:“爱去不去,自己想好了!”
手机摔在地上,这简易的玩意,毫发无损。吴窥江的气来得快去得更快,捡起来,想不通一两天和三四天有什么关系。
手机搁在桌上,又响起来。
吴窥江想如果不是哄人的话,他也冷他一场。哪有那么巧,来电的是夏还妃。他最尊重百爷和夏姐,接电话时已没了脾气:“夏姐。”
夏还妃直言:“给你约好了啊,等临出门前我再打电话——”
吴窥江纳闷:“约什么?”
夏还妃诧异:“钟在御啊,你不是要跟着一起去买玉吗?怎么,改变主意了?去买真货?对嘛,要送就送正品。”
吴窥江终于想起来还有这么一茬,“成成成,我去。”
“买个真的唉,又不指望你买多好的。”夏还妃语气不怏,“追人家能不能有点诚意?一两百三四百打发了?”
吴窥江今天就跟一二三四过不去了,他问:“你知道了?”
夏还妃满不在乎:“怎么不知道,你天天跟发情公狗似的,逮着人家小孩就关办公室,我天天留意垃圾桶,等着看你哪天马到成功。”
不愧是夏还妃,吴窥江不怕他妈,就怕她。他讨好:“改明我给您买只好镯子,怎么样。”
换做以前,夏还妃可不会客气,红娘当得起一胳膊的春带彩。现在非常时期,她也不明说:“得了吧,你不如先带你弟去医院检查,整天跟我哭诉你揍他,第二天还敢跟他嫂子呛呛,你说他哥能不揍他吗?什么眼神,瞎了吧。”
要么说过来人,吴窥江五体投地。
夏还妃累了:“再穷不能穷孩子,我名下还有栋学区房,降点价给卖了,挂网上了,好几户想要。你先拿去用,多了也没了。”
吴窥江没想到:“夏姐!”
“别他妈的不要,这么多年的‘姐’是白叫的。又不仅仅是看在你嘴甜的份上。”
夏还妃混账起来,吴窥江也驾驭不了。别人家的孩子都是打小挨爸妈批,吴窥江的份全得益于夏还妃。
钟在御怕签证太晚,怕错过林森拍戏,一骑绝尘地赶,到剧组时满头大汗。胡乱擦擦,进去时,一眼便看见导演在跟陈卿说戏。
林森换好了服装,站在场景里,拼命打眼色。
钟在御不蠢,懂得装空气,只看了一眼,就努力隐身。
林森一共有三个镜头,他扮演前台,陈卿则是这家公司老板的儿子,一个一心不要公司只追求梦想的漫画家。本来就是励志青春喜剧,林森就是用来衬托主角的小丑,前前后后用三种截然不同的态度凸显“励志”。
第一种翻白眼的不屑,第二种是如梦初醒的惊讶,第三种是从头到脚的巴结。因为出现在公司的场景少,要现搭,所以前后十几场镜头一起拍。
林森出来,戏服轻薄,钟在御脱外套给他穿。
“你拍好了吗?”
“办好了吗?”
一开口,问到一起去。钟在御最近心虚,主动退让。穿上带体温的衣服,林森重问:“一定要去?”
钟在御想起老板一早的火,应该带着起床气,还气自己出尔反尔,“看能不能来得急吧,来得及就去,来不及就不去。”虽然老板说能等一两天,但百威明等不及。他没跟林森提过,怕他觉得吴窥江这一伙人问题严重。
当他心里有数,林森总不能事无巨细,又不是巨婴:“没拍好,里面说没感觉,歇二十分钟再拍。”事都是过去的事了,顾好当下再说,“就数他事多。我白眼翻得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揉揉眼睛,手没洗,更疼了。
钟在御想起百威明和百鹤翻的,立马说:“我教你翻,有诀窍。”
林森长见识了:“这还能有诀窍!”
教他能让钟在御暂时忘记矛盾,难怪说为人师表,古人不欺。钟在御愉快,他不敢说起百威明,还不敢提这几日所学么。
钟在御现学现用,告诉林森怎么看镜头找最佳位置。哪怕副导给你定位,也可以暗地里挪个半步,百分之八十的光环比五十的好。
林森想亲他:“你从哪里学来的?”
钟在御答:“老板教的。”
林森琢磨,难怪这么依依不舍,换做是他也不舍得。可惜程鹿只会做音乐,什么走台站位的,反正自己是焦点,也就不在乎。
他纳闷,难不成吴窥江以前是做明星的?所以既懂演戏,又深谙潜规则的套路,还有钱瞎霍霍。
等到跟夏还妃约好了时间,钟在御早早回去,背好书包。他打电话:“夏姐,我去接你吧,咱们一起坐公交车。”
“在御唉。”夏还妃委婉道,“哎呦你说这是什么事,我对门住了个孤寡老人,一大早过来敲我家门。”
完美勾起了钟在御的同情心,这种老人家,一提就叫他心疼,他问:“他怎么了!”
夏还妃惟妙惟肖地学:“摔断了腿,动不了,一动就嗷嗷叫,我送他去医院了。”
这逻辑不对,摔断了腿还怎么敲门,钟在御没吭声。
夏还妃语调不变,似乎没意识到这个巨大漏洞,“那我今天就不去了,你去呗,我刚才打电话叫老板送你去,正准备告诉你呢。首饰店老板那也打过招呼了,放心,都给你算进价。”她讲义气,特别强调,“买贵了,我就去砸他的店。”
钟在御傻眼:“老板送我去?哪个老板?”
“吴老板啊,还是咱们自家老板好,你说是不是。”夏还妃夸起来人不要命,大有在人民公园推销亲儿子的架势,“人又帅又多金,钻石王老五,下凡七仙子,貌比潘安,还没韦小宝的福气——”
“夏姐,七仙子都是女的。”钟在御可算受不了这胡吹海侃,提醒,“你在看什么电视剧?入迷了吧。”
第32章 玛瑙
前挡风玻璃上的贴着罚单,位置同上次一样。不过这次的交警是一面做出要贴的威胁姿势,一面同里面的人大眼瞪小眼。
通常这种情况,客气点的司机摇下车窗对网开一面的交警同志感激不尽,不客气的也马不停蹄踩油门走人。偏偏里面这位,神色不改,坦荡荡地瞪过去。
吴窥江看这晒得黢黑的交警想贴又不贴,当他当街表演作默剧。他摇下车窗,大大咧咧:“我等我老婆,他一出来就能看见我!”
车旧是旧了点,依稀能辨出当年开出4S店时的张扬跋扈。交警由衷佩服,竖了个大拇指,开启十六倍的速,贴完马路牙子边一溜的车。
吴窥江在车主哀声哉道的抱怨中,等来了钟在御。他嘴里念叨此人太可恶,心里惦记怎么这回穿那么少。
——林森完全沉溺于新学来的知识,忘记提醒钟在御多穿件衣服,免得老男人打着嘘寒问暖的由头,趁机而入。
钟在御记得电话里一通呵斥,他也不知怎的,没上车前准备好伏低做小,上车时脾气一飞冲天,杠上了。全身上下,只有机械般的礼貌:“老板。”
要么就是因喜欢一个人而作,要么就是反正影院也要拆了马上就说“拜拜”的破罐子破摔。钟在御自欺欺人,想他必须是后者。
那被夏还妃夸出十八班花样来的老板,用鼻子冷哼一声。开车上路,压着最低时速,从善如流地超车与加塞,像车内载着待产的媳妇儿。
安全带护不住钟在御,他有点害怕,开始怀疑起老板不是气自己不想去。毕竟自己那点鸡毛蒜皮,不值那么大的气性。
“下车了。”
副驾驶座上的那位不吭声,没动静。吴窥江收回开车门的手,另一只手揉了揉钟在御额头。兜兜转转,天冷了,他还是担心人家是不是叫流感病毒击溃,才闹起别扭。
“下车吧。”吴窥江的这一声里,得是多无奈。
大眼珠子瞪过来,一丝气焰也剩不下。
那场起于莫名止于无言的火,偃旗息鼓。
这座城市半新半旧,高楼林立中,总是夹杂许多破旧巷子。假货这种玩意,就是没法同敞亮联系在一起。
令人跌破眼镜的是,这还是一条络绎不绝的旧货市场。二手货琳琅满目,挤满了各种淘宝的人。
刚才暖和起的心境,叫这熙熙攘攘的市场彻底焐热。钟在御喜欢热闹,兴奋:“这里好多人啊!”
吴窥江心里则百鸟狂飞,皱眉纳闷,什么破地方。他以防止被挤散为借口,脸不红心不跳,揽着肩头朝怀里带。粗略一打量,跟旁边那染黄毛的小伙子搂染粉毛的女朋友一个德行。
按图索骥,找到约定的店,门口吊着透明与虾黄的珠帘,掀开来,门旁有只毛色鲜亮的鹦鹉高声唱:“欢迎光临。”
吴窥江觉得除了身边的人,也就这鸟值得他看两眼。
店主人至中年,头顶枝繁茂密,蜗在柜台后看宫斗剧,两个妃子正热火朝天地争辩,他说:“随便看看。”
钟在御说:“夏姐叫我们来的。”他粗略瞥一眼玻璃柜台里的标价,最低六百,好不吓人。
“夏姐!”像是什么稀罕人物,店主热情地站起,“你们是夏姐介绍的,早说嘛,哎这些价都别看,不算数,给你们算夏姐的价。”
玉石美,吴窥江的审美也就那点不上不下的高度,钟在御和老板打成一片。他瞄到柜台上有带壳的谷子,不懂客气为何物地抓了一把,逗那鹦鹉,想看它会说什么。
“欢迎光临”“你好”“慢走”非常流利,吴窥江试图教它念“御儿”。他想那个儿化音对于畜牲而言难学,学成了也真动人。
没想到鹦鹉一口一个,骗走好些谷子。
店里冒充玉的石头满目,真金白银的玉可能一块也没,吴窥江黑着脸想可不都是“玉儿”,难怪一点反应也没有。
老板拎起一串粉珠手串,竭力推荐:“年轻单身没对象,粉晶适合不过了。”
吴窥江对粉色一言难尽,钟在御也心有余悸:“不行,他不喜欢粉色,上次给他买的都不要。”
吴窥江想这个“他”,又得是小森林吧。他像吃了苍蝇,唬着脸逗鹦鹉念“狗爪子”。
钟在御好半晌才反应过来,“啊”了一声,气冲冲走过去,不依不饶地瞪着他。
吴窥江佯做害怕:“怎么?”
钟在御小牛似的朝他胸口一顶,转着圈地蹭。幸亏没真长角,否则还能给他留俩窟窿眼儿做纪念。
蹭完了才觉得害臊,也不看什么地,旁边还有个老板,透过珠帘来来往往无数的眼珠子都在打量。钟在御梗着脖子一溜小跑回去,自以为若无其事,一门心思只看玉石。
逗鹦鹉哪有逗大活人有意思,吴窥江溜溜哒哒地蹭过来,假装只看玉石不看人。
许是旁边的大块头带来无形的压力,钟在御挑选起来倍感轻松,一枚葫芦送太爷爷,一枚佛牌送林森妈妈。唯独给林森的最难挑,还是手串,在草莓晶与绿幽灵中犹豫不决。
吴窥江想也不想,拎出来那串草莓晶。绿幽灵空灵得像仙子,林森就是只老狐狸,草莓晶最合适。
老板一面包装一面自夸:“草莓晶又叫士多啤梨水晶,主爱情,特别准。来我们店里买草莓晶的,不出一个月,保管脱单。”
和一个人不对付,就见不得这人好。吴窥江想他又选错了,小森林脱什么单啊,单一辈子着吧。
有枚不透的红珠待遇独一无二,单独摆在黑色衬布当中,做成手串款。其它都是挤在一个盒中,与之相比,都是没人疼的孩子。钟在御早就看见了,刚才挑花了眼,此时闲下来,多嘴问一句。
老板从善如流地打包到第三个:“那个啊,锦红玛瑙,镇店之宝。”他三两下把手中活忙好,小心翼翼地捧出来,“店里最好的,夏姐每次来都想带,光看不买,谁给她带。”吴窥江从头到脚都写着钱多,他极力推荐,“小伙子来试试。”
钟在御乐呵地伸出手,他手腕细,不用带就知道不合适。冰冰凉凉的玛瑙刚触碰肌肤,他手腕一转,抓起吴窥江的手腕:“老板,你试试。”
23/46 首页 上一页 21 22 23 24 25 26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