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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日精心做了药膳遣书墨送过去,她虽没有日日写信嘱托,可那药膳做得不够好吃吗?她的心意全在那一蔬一饭,春承尝过了就会知晓,她心里念着她。
尝是尝了,一口汤都没浪费,吃光了她悉心做的药膳,春承半个字都没留给她,更别说上门了。
她想春承,她也恼春承。哪怕没有前世今生那些纠葛,仅仅是作为病人和医者,春承撑着病歪歪的身子忙碌生意,委实不够爱惜身体。
春承越是如此,她越心忧。病弱身子根本扛不过虎狼之药,哪怕补药也得温温和和地慢慢调理。
这些天她足不出户,净耗在医书上了,倒是钻研出了不少东西。乍然被书墨提醒,至秀慢悠悠地合上医书:“准备一下,我要出门。”
“嗯?小姐要去哪里?”
“织锦阁。”
织锦二字招牌,是十三岁的春大少爷留洋归来后一手创办,春承不仅完美继承了原身记忆,还将她的满腹学识发挥到极限。
织锦阁做的是高端服饰生意,主打旗袍、丝巾,最得凛都那些千金小姐喜爱。除却爱那些旗袍、丝巾,她们最爱的,还有那位不苟言笑看似漠然无情的春家少爷。
三层楼的织锦阁,称得上春承个人私产,更是她用来自我磨砺的第一块磨刀石。
成家必然伴随立业,她与秀秀订婚,再过两年便要结婚,且不说春家那副家业,就这两年,她想好好打理织锦阁。
给未婚妻买一些小玩意,讨人欢心的事,总不好还用家里的钱。
身穿长袍戴着金丝镜框的春少爷杵在人群异常显眼,莺莺燕燕萦绕在旁的声音搅得她神色微冷,正想着如何脱身,身边的随从小心翼翼地喊了声‘少奶奶。’
春承抱着药罐子的手险些一哆嗦,抬头就见温温柔柔的少女似笑非笑地望着她。
至秀今日出门特意穿了点缀着蕾丝边的淡蓝长裙,锁骨坠着一枚圆润通透的珍珠,细腰不盈一握,露出小截玉白的小腿,眉眼秀美端庄,浑身透着股子干净清爽的气息。
“秀秀?”春承眸光在她身上绕了几个来回,最初的惊艳后她快步走过去,沉郁的眉舒展开:“你怎么过来了?”
“我不能来吗?”柔柔软软的嗓音,细腻流转,至秀轻抬下巴:“春少爷看来很受女孩子欢迎,我来,没打扰到您吧?”
“你……”春承不可思议地瞪圆了眼,像只受惊过度的小猫。
她揪着小玉罐的猫耳,心里来来回回就一个声音:秀秀……这是怎么了?
第11章 【1 1】
“且去忙你的吧,这边我来看着。”
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就要将人打发走,碍着未婚关系,春承不好杵在那不动。不动就是不给秀秀颜面,那样的事她断断不能做。
走之前春承不放心地回眸瞧她,便见明媚秀气的大小姐冲她自信地眨眨眼,看得春承没来由地揉了揉耳尖。
她这会披着男子的壳,自然不好围在女人堆里沾染脂粉。秀秀支开她,说来说去也是为她着想。
想通此节,春承扬了扬唇,有种被人体贴着的温暖悄悄冒出头。
生意上的事她没来得及同秀秀多言,哪知坐在一旁喝杯茶的空当,秀秀就已做成三单生意。
春承与有荣焉地眯了眯眼。怎么说呢?秀秀这温温和和落落大方的样子,极有当家主母的作派。
那些等着看笑话的客人没看成热闹,最后讪讪走开。真心对衣服感兴趣的千金小姐们,这会却是不言不语了。
女子看女子,总是多那么两分打量,从头到脚,再到每一根头发丝恨不能看得清清楚楚。
春至两家的订婚宴办得人尽皆知,整座凛都的人都晓得春少爷的未婚妻是至家大小姐,而能明目张胆地踏入此地教春少爷且去忙的人,除了那位大小姐,还能有谁?
至秀对现世的生意不甚熟悉,但做生意免不了与人打交道。只要是人,就有应有的性情。
前世作为世家不受宠的女儿,隐忍蛰伏,多年来打磨出的生存之道,以至于她对人心的把握、对人情往来的熟稔,是所有人没想到的。
遇到无法解释的问题,她只但笑不语,自有身边的侍者给出专业的回答。
进门前那些围着春承热情搭话的千金小姐,先是被至大小姐出众的谈吐吸引,再被织锦阁质量上乘花色繁多的衣饰夺去注意。
有些人似乎天生审美就比她人好,无师自通。
至秀在推出旗袍的时候,时常会捎带与之气质相合的丝巾首饰,她嗓音动听,容貌昳丽,正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再者有春少爷坐镇,即便有人生出其他心思,也不敢乱来。
侍者恭恭敬敬送走客人,又恭恭敬敬地返回,在未来少奶奶跟前站稳。猛地见到能对阁里生意做主的另外一个主子,惊艳之余,还有未知的忐忑。
“少、少奶奶,还有什么吩咐?”
陡然被人喊‘少奶奶’,至秀那股害羞的劲头涌上来,不敢教羞涩显露人前,她强装着淡然,看了眼老神在在的春大少爷。
春承心细,察觉到她刻意藏起来的不自在,冲着侍者冷淡道:“没你们的事了,下去吧。”
她惯来冷冰冰的,唯一的温声细语只给了眼前这人。侍者不觉什么,笑着退开。
春承指尖点在右手手背:“秀秀喜欢做生意?”
料到她有此一问,至秀从容道:“算不上喜欢,却也不讨厌。”
之所以会,说起来还是前世为了嫁个好人家,能够妥善的相夫教子,打理俗务。而后阴差阳错嫁进春家,有了一个女夫君,又在成亲当晚遇上城破,转念一想,至秀眸眼生出笑意。遇见这人,怎一个缘字了得?
“你笑什么?”
“笑春少爷,女人缘极好。”
“女人缘?”想到方才聒噪烦人的画面,春承面色古怪:“这算是什么好事?”
“不算好事吗?”
至秀笑吟吟地看过去,心思不停翻转:你前世身为女子,却还是娶了妻,遑论这一世女扮男装更要继承家业延续香火,两辈子加一块儿你总免不了和女子纠缠,女人缘极好的你,我说错了么?
“秀秀?”春承被她看得脊背发凉,当下站起身牵起大小姐的手就往楼上走。
至秀随着她的步伐,也没计较被她强硬地带上楼。春承病弱,便是强硬,真落在手腕也没多少力道。
想到她那副教人心疼的身子骨,那份无名之火隐隐有熄灭的趋势。
她也想不明白自己怎么了,在看到春承的瞬间,她分明是欢喜的,即便春承喜欢拈花惹草,她也并不觉得能以未婚妻的身份强求什么。
春承愿意娶她,是为践前世之诺。她们二人,命里相缠,既亲密,又生分。
若无城破,她与春大小姐,顶多做一对相敬如宾的夫妻。
新婚夜春承说得很明白,她不喜欢她。
而至秀呢?
至秀对她的感情是复杂的,感激、欣赏,还有藏在心底不足为外人道的艳羡与崇拜。
感激她的救命之恩,欣赏她能文能武少年时就敢背著书箱以女子之身四处游学。艳羡她蔑视世俗的压制,崇拜她说走就走的胆魄,多年闯荡出的盛名。
若无这趟异世奇妙的相遇,她们还是仅有几面之缘,勉强比陌生人好些的枕边人。
可事实上是,来到这,她们已经成了彼此维系真我的一条纽带。
她晓得春承的真实身份,晓得她那些不为人知的经历,而春承,见过她的无助,见过她最美的样子,见过她失态的样子。
生分,也亲密。
很奇怪的关系。
所以,她又不是春承放在心坎的那人,有什么理由对她生出埋怨呢?
春承喜欢谁,不喜欢谁,这和做生意不一样,她当时站出来包揽生意,此时想来,很大程度是为了摆明自己的主权。
但春承从来不属于她。
做生意她尚且能纵着性子争强好胜,但喜欢这码事,她真的无从着力。
人已走到二楼,门被推开,春承领着她在柔软的大床坐下,神色充满不解与关怀:“秀秀,我哪里惹你生气了么?”
至秀哪好意思说自己一时想岔了。面对春承的询问,她只好鼓起勇气抬头直视她的眼:“药膳好吃吗?”
“好吃啊。”
“好吃……好吃你怎么这些天一句话也没留给我?不是说好了要帮我融入此间吗?”
她越说越觉得先前的失常皆因春承近日太冷漠,她兢兢业业翻阅医书钻研良方,春承却在此处陪着千金小姐闲聊,有落差是正常的。
依赖也是正常的。
至秀轻轻咬唇,是的,她承认自己依赖春承。
或许这意识从前世她提刀杀出重围时便埋下了。春承一次次救她于危难,而养成一个习惯往往很简单。
可真当清楚彻底地意识到她依赖春承时,至秀心底漫开大朵大朵的红花,妖艳而危险。
她想,她不该这样依赖春承。
春承半月没理她,她就受不了了要跑来,甚至出门前特意打扮过,想到自己这一身的打扮,她羞赧地红了脸。
当时脑子大抵是乱了,书墨说什么她都应了。
可书墨说的那些,是再寻常不过的男女之道,她与春承,都是再正经不过的女儿家。旁人将她看作春少爷,自己竟不知晓她是男是女吗?何以见一位女子,也要……
她伸手抚平衣裙,很想将露出的那截小腿藏起来。
留意到她的小动作,春承笑着从床沿起来,俯身在她跟前蹲下:“这裙子很好看,不过最主要还是你人美,穿什么都好看。”
油腔滑调的模样看得至秀脸皮再次染了红晕:“你和其他女孩子也是这样说话吗?你和我说这些我不会计较,万一招惹了其他千金小姐,该如何是好?”
春承动作不变,抬手将金丝眼镜取下,放进长袍绣好的口袋:“这你就是冤枉我了,我哪有和其他女孩子说话?那些人,根本不及你半点好。”
“是吗?”至秀清清浅浅地笑了起来。
见她肯笑,春承心情跟着好起来:“那当然,我可曾骗过你?”
“没有。”
春承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她看,半晌,冲她浅笑:“所以啊,我夸你穿裙子好看也是真的,世道变了,女孩子追求美感、骨感,秀秀气质上佳,容貌秀美,本就不适合裹得严严实实,像今天这样就很好。”
“别再看了。”至秀羞恼地别开脸,末了又实在想听她继续说,别扭道:“还有呢?”
“还有……”春承捞过她放在膝前的手,无比诚恳道:“不是不理你,是想给你个惊喜。”
“惊喜?”至秀一时忘记从她掌心挣脱出来:“你准备了什么惊喜?”
春承含笑看她,这才松开手站起身:“我为你亲手制作了一款旗袍,要试试吗?”
衣柜的门被打开,崭新的淡紫色缠花旗袍映入眼帘。
见到那旗袍,至秀眼睛一亮,望见了一种雅致而温柔的美。她笑:“这是你做的?”
“不错。”春承抱臂在怀,难得没捧着她的小药罐,潇洒扬眉:“秀秀,订婚礼,送你的。”
第12章 【1 2】
一道暖流从心尖流淌,蔓延过四肢百骸,至秀不安地用手指拢了拢鬓间碎发,动作既轻又柔,透着女儿家的矜持、诱惑。
漂亮的女孩子魂不守舍地将发丝别在耳后,一举一动,很美,如清冽的米酒,酒味不够浓,但足够香。
细品之下,也不是酒香,而是少女含羞带怯的芬芳。
春承暗笑自己果真太过无聊,随手的小动作都能被她想出这么多弯弯绕绕。
她看着至秀那只举棋不定的纤纤玉手,想笑,却抿了抿唇,微微翘起的唇角严苛地好似要抿成一条冷硬毫无起伏的线。
世事变迁,恍惚昨日这人还是穿着红嫁衣守在新房的娇娘子。烛光摇曳,她仰望她,睁着双无害坦诚的眸,清澈地让人想起山涧飞流直下的甘泉。阳光洒在粼粼水波,山是山,水是水,山倒映在秀水,流水无争。
像极了眼前这人。
按下那些不断跳跃的念头,春承舔了舔下唇,问道:“不肯收?”
她嗓音偏柔,音色清润动听,温柔里自有从心发出来的果决笃定,尾音上挑,浑然天生的多情种。
“不,不是。”至秀双手接过旗袍,明知故问:“为什么要对我花这些心思?你知道的,哪怕你什么不做,我也是开心的。”
春承才不信她,薄唇微张:“不准糊弄我。”
至秀想说什么,还没开口就被拦下来,春承调笑:“半月来我没去至家,也没有如约陪你,照你说的什么都不做,你怕是要记仇。”
“没有。你冤枉我。”
春少爷勾唇:“你还想糊弄我呢。不开心就是不开心,想我了就直说,想听我说什么也直说。我初时不明白,认真想过后就会明白。”
“…你怪我陪着那些千金小姐反而没去看你,你自己跑过来,一则担心我身子吃不消,二则想看看我在做什么,是与不是?”
被人一下子戳破心思,至秀难为情地红了脸:“什么话都被你说了,你要我如何说?”
春承傲然嚣张地手扶瘦腰:“喊声兄长来听听?要不然,喊声姐姐也可以。”
“你!”至秀倒吸一口凉气:“你疯了不成?”
“哦,以前不知是我时还晓得喊声兄长,这会知道我是谁了还这么见外,秀秀,你真得好难伺候啊。”
这都什么和什么。
至秀小声嘟囔:“也没让你伺候啊……”
“你说什么?”春承假装没听见。
“春承,逗人玩有意思吗?”
名满天下的女公子春承,再正经不过的大小姐,怎么到了异世会变得这般轻佻?幸亏春承是女子,若是男子,她大概永远不会出现在她面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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