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会迟呢?”祝弃忙去看礼堂的座钟。他记得典礼是九点五十八分开始,如今堪堪九点五十九分。
“只过了一分钟而已!”他急忙解释道,“我是跑着来的!”
元岳这才点了点头。祝弃心下松了口气,想整理一下跑进来时弄皱的礼服,低头一看却是大惊。
原本光鲜亮丽的礼服已经不翼而飞,此时他身上穿着的,赫然是一件皱巴巴的T恤,还有脏兮兮的牛仔裤。站在台上的样子像极了混进来的一只灰老鼠,丢人现眼又滑稽可笑。
“怎么会这样,我明明换了衣服的……”祝弃万分不解,甚至有几分委屈。他觉得元岳大概不会在意这些,就抬头去看他,可元岳却已经走远。
旁边一个面目模糊的人走上来告诉他:“新娘已经到了,你去下面坐着吧。”
“什么新娘?哪里来的新娘?”祝弃勃然大怒,难道因为自己没换衣服,元岳就要换一个结婚对象?!
扭头一看,打扮成小花童的满满已然欢天喜地地走了进来,在他身前,正有一个婀娜的身影,身着一袭华丽婚纱,娉娉婷婷走了进来。
她的裙子洁白无瑕,水晶碎钻光彩熠熠,精致华美的串珠柔和多姿,在华光异彩中,祝弃勉强看清了她的脸。
是祝语霖。
她依然那样青春,那样娇俏,带着跟祝弃第一次见她时同样高傲而轻蔑的神色。
“你怎么在这里?”她的话竟然也跟那个时候一样,“爸爸怎么还没把你赶出去?”
“你是个骗子!”祝弃气急了,指着她鼻子骂,“你在说谎!你不是我妹妹!”
“我当然不是你妹妹。”祝语霖说,“你妈跟不知道那个野男人生下了你,你怎么会是我哥哥?”
“你骗人!”祝弃急得满头大汗,恶狠狠看着祝语霖。而祝语霖身形陡然长高,像一座山一样压得他喘不过气。
不对,不是祝语霖长高,而是祝弃变矮了。他变成了十几岁时的模样,在人群中焦急又茫然地寻找着自己的父亲。
“爸爸!”他大喊,“你不要信她!”
台下人头攒动,皆面目模糊。只有一个人的身影分外清晰,分明是再熟悉不过的面容,却那么陌生,冷冷地看着他,开口道:“滚!”
其他面目模糊的人也一齐开口,呼声震天:“滚!”
祝弃肝胆俱裂,那声音如惊涛骇浪,将他这只独行的小舟打得粉碎。他努力寻找救命稻草,将求助的目光投向元岳。
可随即,他便自嘲地笑了笑。
除自己之外,这世上本就再无人可以依靠。连相处了十余年的家人都不要他,又何况是元岳呢?
他并不想看到元岳对自己冷眼以对,被自己信任依赖的人拒绝的滋味实在不好受。他已然经历过一回,不想再体验第二次。
祝弃准备告诉元岳,自己一点也不在乎他跟什么人结婚,然后就潇洒地转身离开。可张了张嘴,这话却怎么都说不出来。他好像变成了哑巴,短短几个字哽在喉咙里,刺得生疼。想要把这句话说出来,非得被磨得鲜血淋漓不可。
“你……”祝弃咬着牙,一字一顿地问,“你真不跟我好了?”
元岳还是那副祝弃熟悉的认真表情,说出来的话却无比陌生:“只不过是玩玩,干什么那么认真——你也不看看自己什么德行,我怎么会跟你这种**结婚?”
祝弃一愣。
伤心的感觉却是被诧异取代,话中内容暂且不论,这“元岳”的声音,怎么听起来那么不对劲?
“放开手!想找死啊臭娘们!”
祝弃一个激灵自噩梦中惊醒。一抹额头全是冷汗,刺眼的阳光照在他的脸上,他不舒服地晃了晃脑袋,意识才渐渐从那个荒诞又伤心的梦中清醒过来。
原来是做梦。祝弃心有余悸,但想了想,却又觉得这个梦可能是在预兆着什么。
莫非真的会有这么一天?
祝弃被梦里的自己肉麻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他觉得自己才不会是那个样子,就算真有那么一天,他也一定会毫不犹豫转头就走。毕竟他跟元岳不过认识了短短几天,看对眼了就在一起先混着,就算会分开……他们总有一天会分开。
祝弃拨拉一下头发。他本就是个有今天没明天的混混,不太愿意想很久之后的事,只把此时心情的低落当成是噩梦的余威。
话说回来,做了噩梦的感觉很差劲,一大早就有人在外面吵架的感觉更差劲。祝弃听着刺耳的骂声,心说就是你这玩意假装元岳在梦里骂我,顿时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心中累积已久的烦躁不安此时终于有了发泄口,拉开窗户抄起拖鞋就朝外面砸了过去:“**大爷的!哪个找死的吵老子睡觉!”
第54章 要出事了
祝弃的拖鞋轻松飞跃窗口稀疏的防盗网,精准无比地砸到一个男人的脑袋上。
这男人年纪不大,头发却已然稀疏。此时正用双手推搡一个女人,祝弃的拖鞋在他锃亮的脑门留下一个清晰无比的鞋印,成功打断了他的吵嚷声。
那人立时暴怒,将女人甩到一边,从地上抓起拖鞋,用更大的声音骂骂咧咧。祝弃本就心火正旺,撞上这事自然毫不客气,当下拎起一张板凳,气势汹汹地杀出门。
“是哪个不长眼的小畜——”那男人骂到一半,却忽然住了口。
祝弃比他高了半头,半张脸被狰狞的伤疤覆盖,手里还提着一个板凳,满身煞气。这副尊容让男人迅速冷静下来,他低头看看自己手里抓着的拖鞋,脸上挤出了一个难看的笑容:“误会,都是误会。”
人怂到一定境界,也能达到无敌的效果。连祝弃都不愿意跟这种人多做计较,只是冷笑一声:“你打女人的时候挺带劲的哈?”
“都是她——”
祝弃斜着剜他一眼,唾道:“给老子滚!”
那人没有争辩,直接灰溜溜地跑了。祝弃回过头,满脸不爽地打量那个被打的女人。看她二十出头,打扮得干干净净,身上衣服还有点眼熟,只是神色憔悴,肿着半边脸,正坐在大门口的台阶上哭。
祝弃本不打算理会,但看她实在哭得可怜,想了想,就把刚才顺手拎出来的板凳递了过去。
那女孩哭声一顿,愣愣地看着他。
“你挡着我路了,坐边上哭去。”祝弃说。
女孩没接凳子,默默走到墙根坐下,环抱双膝,泪水流得更加汹涌。
祝弃挠挠头,没奈何地叹口气。他忽然有点想念黄青青了,至少她哭的时候不用别人哄,也不会露出这种可怜兮兮的样子,挨了打也不还手,让人莫名有种负疚感。
“哭有什么用,他打你,你该打回去。”祝弃将凳子放在地上,自己往上面一坐,,“我认识一个人,配的辣椒水贼辣眼睛。给我一百块钱,我帮你搞一瓶,以后遇到人欺负你,你一瓶喷过去就完了。”
女孩依然在哭,轻轻摇了摇头。
祝弃觉得这个摇头的姿势非常眼熟,正琢磨着呢,就听对方说:“他……我不怪他。”
看看她脸上的红肿,祝弃耸耸肩,连当事人都这么说了,还能怎么办呢?
“那你继续哭着,我走了。”祝弃站起身。女孩擦了擦脸上的泪水,与祝弃擦肩而过。
祝弃猛地站住,诧异地看到她正在开对面的门。
她竟然是对门的住户?
祝弃脑海中仔细回忆昨天傍晚时分看到她的样子,终于勉强跟眼前这张不施粉黛的脸对上了号。他忍不住开口:“喂!”
女孩开门的动作一顿,回头看着他。
“别饿着那孩子了。”祝弃说,“要是不想养他,不如把他送走,何必让他受这份罪。如果下次我再看见他身上有伤,就别怪我找警察了啊。”
女孩却面色一变。方才被人推搡辱骂都波澜不惊的脸上,显露出明显的怒意,厉声尖叫道:“他不是!他是个魔鬼!”
说完这句话,她狠狠甩上门。金属防盗门发出一声很大的噪音,随即归于无声。
祝弃心说这女的跟那男的原来都是窝里横,只会冲着比自己弱的人下手,也难怪能看对眼。同时又怀疑女孩有什么精神上的问题——话说回来,嗑/药磕久了,精神总归是会不正常的,祝弃见得多了。
经过了这个小插曲,祝弃回到家,发现时间已经不早。他急忙洗了把脸,就匆匆赶去跟汪队约定的地方。
两人见面的地方在西城区的一家饺子馆,祝弃昨天去看满满的时候正好路过,当时还对着店门广告上的鲅鱼水饺咽了口口水。
进了馆子,汪自顺还没有来。他现在可是个大忙人,祝弃就毫不客气地先点了几个菜,一盘饺子,边吃边等。
祝弃认识汪自顺的时候,他还不是正队长。那时他刚调来南水市不久,因为一件案子在东边的旧城转悠,正巧把行骗中的祝弃抓了个正着。祝弃还以为这是个普通警察,嬉皮笑脸地想糊弄过去,没想到级别那么高,还是专办大案要案的,当时就给吓了个半死。
至于之后两人如何熟络起来的,这里暂且按下不表。总之,祝弃成了汪自顺的线人,每次见面都会理直气壮地大吃一顿。偏偏汪自顺抠门得不行,用他的话说是要好好养闺女,还要给女儿攒房子,每次花钱都像割他的肉一样。
巧得很,祝弃最喜欢做的,就是让小气鬼大出血。
汪自顺姗姗来迟,祝弃已经吃完了一盘饺子,朝他嘻嘻笑着打招呼。汪自顺先看了看价目表,问他:“你吃的是这个‘至尊鲅鱼饺子皇’?”
祝弃拍他马屁:“不愧是汪大队长,您真是在世福尔摩斯,南水城第一神探呀!”
“就知道你挑最贵的点,一点都不给我省钱。”汪自顺胖乎乎的脸抽了抽,对服务员道,“来碗素面,你们这饺子汤免费的是吧,先给我来两碗。”
“啧啧,汪队,这是打算减肥,还是最近没发奖金呀?”
汪自顺没好气地看了他一眼:“你小子就知道给我找事,还奖金,之前那些女孩我们还没安置好,分局的同志都忙疯了!”
“为人民服务嘛。”祝弃夹起个水饺,丢到辣碟里滚了一圈,吃得“嘶嘶”直吸气,喝了一大口水,才问道,“您找我什么事?”
“这几天,你先别往旧城去了。”汪自顺掰开一次性餐具,夹了根芹菜送进嘴里。
“旧城要出事?”祝弃皱眉,“我正缺钱花呢,不去那边,到哪里找活干?”
“不是旧城要出事,是你要出事。”汪自顺放下筷子,严肃道,“李福放了话要找你。”
李福,这个听起来有些普通的名字,正是道上大名鼎鼎“李爷”写在身份证上的本名。最近一段时间,他手下包括锥头、猴子、伍哥在内的多棵摇钱树被毁,本就疑心有内鬼的他,此时终于怀疑到祝弃头上来了。
第55章
祝弃低头默默地吃了一口饺子,细嚼慢咽了半天,才说:“汪哥,这事您得帮我。”
“听你叫一声‘哥’可真不容易,你也就这时候不跟我嬉皮笑脸。”汪自顺感慨,“正好,我给你找个地方,保证别人想不到,想到了也不敢去。”
祝弃琢磨片刻,倒吸口气:“看守所?”
汪自顺没好气道:“省监狱!”
“省监狱不错,听说天天有肉吃。”
“想得美。”汪自顺说,“我一哥们在西城开了家民宿,就在这不远,离派出所也近。”
他本意是说明此地治安良好,却不料祝弃一听却是如坐针毡,摸着胳膊狂摇头:“不成不成,我派出所过敏,一靠近就起红疹子。”想了想,他又补充道:“汪队,我什么样您也知道,躲风头么,一年总要来个几次,我最熟了。只是,满满他……”
“这个不用你说,我肯定安排好,绝不会让孩子受半点伤!”汪自顺郑重表示。
汪自顺的为人,祝弃自然是信得过的。听他如此说,心便放下一半,嘿嘿笑了两声,又说:“还有一个人,也得麻烦汪队您帮着照顾一下。”
汪自顺探究地看了看他,放下筷子,脸上浮现出暧昧的笑容:“你小子走桃花运了啊,什么时候带那姑娘来让我看看?”
“咳咳!”祝弃猝不及防,满面通红咳嗽起来,拿着桌上的纸巾遮住大半张脸,“男的,是男的!”
“男的?哦,男的也行啊。我理解。况且你就是缺个人管,找个小姑娘,我还怕你欺负人家。”汪自顺点着头,自顾自说了下去。
祝弃无奈了:“您理解过头了吧,到底是怎么看出来的,这也、这也太——”他本不打算承认,但心里却有一个小小的声音叫嚣个不停。
他真的好想让人认可他跟元岳之间的关系。虽然他们不可能有什么婚礼,也没什么承诺,但听到汪自顺用这种语气提起元岳,好像俩人真成了似的,祝弃就难以抑制地感到高兴。
“看透你小子还不容易,嘴巴都咧到天上去了,啧啧,春心荡漾啊。”
“您可别打趣我了。”祝弃从飘飘然中清醒过来,理智地否认道,“他就是我的一个朋友,特别有本事,这两次多亏有他帮忙,我担心有人会盯上他。”
“你们真的不是?”汪自顺怀疑道。
“真没有。”祝弃用尽了自己的演技,虚伪地说,“人家特别好,特别善良,特别仗义。您可别乱说,对人影响不好。况且他未婚妻可漂亮了,万一让人误会,他还不得找我拼命。”
确实如此,正因为元岳特别特别好,祝弃才不允许自己连累他的名声。
他想得很开,少年人的爱恋总是来得快去得也快——虽然他是第一次,但初恋嘛,有几个是能得善终的?
新鲜感不过维持三两个月。也就是元岳涉世不深,才把个祝弃当成宝贝。等他见识得多了,自然就会明白跟祝弃混在一起有害无益,也能看透祝弃是个怎样的家伙。到时候,他自然会转而去追求合适的伴侣,实在没必要因为短暂的迷茫,就走上一条更加艰难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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