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十三不一样,他过去从未有过棱角,只是随波逐流没有目的地往前走。在后来的时光里,一步步磋磨出了棱角与热血。
他似乎与所有人都是相反的,别人都是被磋磨去热血和棱角,而他偏偏是因为磋磨才有的热血和棱角。
才去北疆不过两年,这位被所有人都不看好的小状元郎,竟屡屡斩获奇功。短短两年时间里,就将乱成散沙的北疆打造的团结如铁桶一般坚固无比,将符国北疆的霍乱平定,成为了符国有史以来晋升最快和最年轻的将军。
本来半年前就应该回来的小状元郎却因为听到当年那位探花郎,不仅还留在京城里住的好好的,还翘着二郎腿坐到了丞相的位置,虽比不上这位小状元郎,但在立耳就能有如此成就也实属年少有为。
不过这俩人却听闻关系不怎么好,尽管探花郎与小状元郎是一起赴京赶考且同屋檐下相处了好几年的友人,可关系却势如水火。若非有如今这位夺下了这一届榜首,并且与这位小状元郎一样连中三元的新状元郎薛沉吟从中调和,关系怕是得更加恶劣。
说起今年的这位状元郎,听闻还是这跑到战场上的小状元郎的同村弟弟,自小随当年的探花郎与小状元郎一起长大,三人亲若手足。他虽比不上那两位兄长资质绝佳,但能在十八之龄与他二哥一般连中三元也是难得一见的天才了。
真是想不明白,这天资好的三人,怎么就凑到一堆了。且都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且年龄都不怎么大还极有能力,还让不让别人活了?
不过也是因为今年的这位状元郎的缘故,这跑到北疆呆了两年的小状元郎因着这位家乡老弟高中才愿意跑回来贺喜,若非如此,怕是这小状元郎这辈子都难踏入京城。
所以,当这位雁小状元郎率领着铁骑班师回朝时,京城里大部分的百姓都前来迎接。
他们都是保家卫国赋予他们安定生活的战士,没有他们在战场上浴血奋战,就没有他们现在的好日子。尤其是胜利了的士兵,不仅护住了国土、保卫了他们的家园,赶走了入侵者,都是值得他们尊重的。
前来迎接他们的还有那位年轻的丞相,百姓们都乐呵呵的捧着瓜子等着看戏。
要知道在半年前,皇帝下旨请这位小状元郎回京领赏,可那位小状元郎却问皇帝当年的探花郎如今的丞相是否在朝在京。
帝不知其意,遂回答:在。
结果就好玩了,那小状元郎在信里直白的跟帝王讲,若是这丞相在京,那他这辈子都不回来。要他回来除非把丞相赶出京去。而他誓死都不会踏进这丞相在的京城。
帝王问他为何,回复了三页纸,只写了一句话——“不见这龟孙”。帝王见了,将丞相召入御书房询问缘何,最后帝王笑着将丞相送出了御书房,同时下了准许这小状元郎不回京旨意。
这件事不知怎么的就被传到了民间,成了饭后的笑谈。
丞相风姿绝代,容貌艳绝,与这位小状元郎被笑称“京城双艳”,即为绝色。
不过当那身穿银甲,面容清瘦却不减风采与艳色的雁小状元郎骑着御赐的踏雪飞燕宝马,率领着一众士兵进京时,围观欢呼的百姓都静默了。
只因这小状元郎率领回来的一众铁骑散都隐隐散发着血腥的味道,倒也不是说他们不沐浴,只是那血腥似是从骨子散发出的存在,连带着这位小状元郎原本晧丽珏珏,艳若桃李的面容都充斥着一股子煞气和暴戾的感觉。让人不敢直视。
未有与雁十三熟识多年的源华与薛沉吟看出,离去两年这久的这人再不复当年的恣睢无忌。
他的眼里,早已没了多年前的桀骜与邪肆的光。
“雨湖,欢迎回来。”源华上前一步,看着马背上的,英姿勃发的雁十三,眼中盛满了喜悦。
薛沉吟不甘示弱,也走上前与雁十三打招呼:“雁哥儿,你终于回来了。”
雁十三翻身下马,看着两年时间来一点变化都没有的源华二人,微微垂眸,蓦地伸手将比自己还高那么一点的两个人抱进了怀里,“嗯!我回来了!”
所有人都没想到这三人竟如此平静的相认,说好的针锋相对不死不休呢?你们不是死对头吗?你们俩不是老死不相往来吗?这兄友弟恭的情景是怎么回事?
没有针锋相对,更没有不死不休,有的只是三人好友相伴入朝面圣。
但更让人惊叹的不是这三人的和睦相处,而是这位雁小状元郎的改变。人人都记得那位在殿试上斥责监考官徇私舞弊,诬陷他人,连带着将高座之上的陛下也跟着训斥为昏庸,识人不清等等。
普天下,也就这人敢当众训斥帝王及帝王的官员。
那时候的这位小状元郎,虽如玉润泽,但性情却实在与他那君子般的外貌极为不符。实在是桀骜了些,也放肆了些。若非他的一篇文章戳中了帝王的痒处及确实有利与整个符国的民生发展,人无论是能力还是才华都无可挑剔,怕早就让帝王派人给拖下去斩了。
但如今从北疆回来,所有人都觉得这小状元郎会比以往更张扬肆意,却没想到,他的那些桀骜似乎被磋磨去了,眉眼间无了过去的肆意,多了一份落寂。
明明还是当年那个样子,如玉润泽,却多了份让人胆寒发竖的,带着无形的煞气与浸入了骨子里的血腥。如同外表裹了一层润色白玉,让人不由自主卸下防备,实际白玉底下的却是一把杀人利器。
回京 感触最深的就是曾经与雁十三朝夕共处的源华二人,雁十三有多混账他们比谁都清楚,但如今见到他,却感受不到一丝当年的他给人的感觉。
曾经被养出来的戾气与桀骜,都在一日复一日的厮杀中消磨,散在了染血的刀尖与尸骨之中。
谁都不知道他经历过什么,只是短短两年,就让一个人变化如此之大,与以往判若两人。
雁十三风尘仆仆的赶回来,而曾经御赐的将军府早已因无人居住落满了灰尘,他又没有像样的衣物可以换,无奈之下,只得随源华二人去了丞相府。
“我一直都想问你半年前的那件事,你是怎么想的?竟然用我做不回京的幌子。”在外人面前,源华永远都是一副从容有礼,谦和待人的模样。而那个外人,就是与他相处了六七年的薛沉吟。
“半年前,我是准备回京的。”但才出发不到半天,初见就检测了澹台国退居六百里外的四十万大军有小动作,而同时安插在澹台军队的密探也传来敌军知晓他班师回朝的消息。
想来他们应该是准备待雁十三回了京,就倾全军之力攻破北疆。北疆军里有叛徒这件事兹事体大,当时还未来得及接圣旨,只能寻一个理由拒绝回京,让他暗地绕道去澹台军途径的山道,同时坐镇北疆,最后花费了好大一番力气才将澹台军驱逐远退至深山老林。
雁十三解释完,也到了丞相府。
源华以薛沉吟初入朝堂为由,将人赶回了自己的厢房,留下雁十三与他在书房谈事。
“雨湖我好想你啊!”薛沉吟一走,源华就暴露了本性,直接就扑到了雁十三身上。
这五年来的成长,让雁十三早已不似当年的瘦弱,拔高了不少,但还是比源华与薛沉吟要矮上五六寸。
看着赖在自己身上的源华,雁十三亦如当年那般将人摔开,大爷似的坐在椅子上,还顺便给自己倒了杯茶,还指点了一番,“入口绵长,唇齿留香,是三十年份的普洱。茶很好,但你配不上。”
“雨湖你变了,但也没变。”又无其他人在场,源华干脆懒得爬起来,直接赖在地上,“你经历了什么?你眼中再没了野心的光。”
“野心?你何时从我眼中看到了野心?”雁十三颇感有趣,他一直认为自己掩藏的很好,想不到发觉的第一人竟是源华。
他知道自己对源华一直带着个人主义的偏见,也因着j这偏见,让他下意识忽略或扭曲对源华的能力和人品,让他不能以正确的观点来看待和了解源华的本质。
第102章 第九十八章:微尘里,爱与憎(16)
“你确实是变了。”
“雁十三看着赖在地上不起来的源华,道:“你倒是一点都没变,还是跟以前一样混不吝。想想你的身份,爬起来。”
源华:“不爬!”
雁十三瞅着他,微微颔首,理了理自己微微散乱的发冠,道:“哦。那你趴着吧。”
源华:“……”不是,这跟他想象的不一样啊。
源华立马坐了起来,雁十三撇了他一眼,道:“不趴了?”
“不是!“源华急切道:“雨湖你怎么这样?你怎么能这样!”
“我怎样了?”雁十三莫名其妙的看着坐在地上却依旧矜贵的源华,“那你觉得我应该怎样?”
“不是!不是!你怎么不像以前……”源华突然有点说不出口,以前是怎样?与如今的相处还有不同吗?其实并没有不同,若是以前,他这样缠着雁十三也依旧是这个态度,可为什么他会觉得雁十三与以前不同了?
变得是谁?是他源华?还是雁十三?或者说是这世道?明明看着谁都没有变,却恍然间觉得陌生,觉得他们之间的相处不应该是这样。这莫名而来的陌生和诡异的不习惯,就是他们之间流逝而去的时间。或许他们谁都没有变,但时间却将他们愈推愈远,且在每一分每一秒将他们默默改变,只是无人察觉。
在见到故人的那一刻,明明用的是如今的态度,自己看到的却是过去的态度。自以为是别人变了,实际是自己变了。
源华起身往前走了几步,他日思夜想的人就在面前,坐着他的位置,喝着他的茶,近在咫尺,只要一伸手就能触碰到。
“雨湖。”源华站在雁十三面前,从怀里掏出一个锦囊,他说:“我给你求了块玉,去寺院请大师开过光的,听人说很灵。你给我戴好了,在战场上是能保命的,这辈子都不许摘下来可知道?”说着,源华从那锦囊里掏出一块刻着猴子的青玉,拴着一根红线,低头给雁十三戴上了。
“知道。”雁十三应道。他也莫名感慨,还记得初见时那个狂妄自大不信也不拜神佛只拜自己的源华,却在这五年的时间里,信了神佛。他经历了什么雁十三不清楚,但源华的改变肉眼可见。
“雁十三,你可千万别死在战场上了,不然我收不了你的尸。你得活着啊!”源华抱住雁十三纤瘦的腰身,他把头埋在雁十三的脖颈,喃喃自语:“不然,我就让整个符国给你殉葬。”
雁十三并没有听清源华的话,但这并不妨碍他踹开源华,“我说过让你少碰我的。”
源华摸了摸摔疼了的屁股,看着风采依旧,眼中却多了沉重和压抑的雁十三,“雨湖你告诉我,你到北疆之后,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你跟我说,我一定帮你!”
雁十三蹙眉:“什么事?差一点死在刀枪剑戟还是被人背叛?还有你这人变脸变得也忒快了点吧!突然这么煽情,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源华:“雨湖,你变了。”
“人活着谁不会变?”雁十三起身,朝门外走去,“希望你还记得给我准备换洗的衣服以及安排我暂住的厢房。”
“雨湖。”源华看着雁十三日渐成熟的身形,他说:“你是真的和以前不一样了。你的眼睛里,再没了那妄图推翻一切的光。连带着你的桀骜,你的放肆和疯魔也一起没了。”他这话说的隐晦,但也告出他察觉了雁十三曾经可以说是荒唐的想法。
雁十三身形一顿,也没有回头,“战场是个磋磨人的好去处。磨去了我的桀骜、放肆和疯魔不是很好吗?总比让我那样不知天高地厚疯下去的好。”
我宁可你像往日那般不知天高地厚疯下去的好,连带着你的桀骜与放肆,成为这人世间唯一的曙光。
换好衣服的雁十三早早的随了源华二人去了皇宫参加帝王为雁十三等士兵准备的洗尘宴,一路上许久未见的薛沉吟拉着雁十三说了很多这些年他和源华经历的一些事。但雁十三却没讲自己在战场经历过什么,比如他为什么会放弃他曾经的想法。
丝竹管弦繁奏,宫女袅袅婷婷自带香风如蝶儿一般,脚上踩着轻快的小碎步,且手里规规矩矩的端着菜碟在大殿里进进出出。
雁十三无所事事的坐在他的位置上,把玩着手里精巧的金镶玉酒杯。
他是武将不错,却也是当年的状元郎。
雁十三没有穿御赐的银甲,也没有像其他武将一样穿着短褂,而是如读书人一般穿着一袭青色长衫,白玉发冠束起他乌黑的长发,利落的垂在身后。剑眉星目,韧若青竹,
刚将酒杯置于桌上,旁边捧着酒壶袅袅婷婷立着的那位粉衣双丫髻的宫女便微微倾下身,为雁十三桌前的酒杯蓄上了酒。
动作优雅从容挑不出一丝错漏,滴酒未洒。
雁十三也抬眼看了这倒酒的宫女一眼,不过二八年华的少女,虽身体稍显稚嫩,但面若桃花,带着一丝羞涩的晕红,本只有六分的少女瞬间因着这青涩与羞怯提高到了九分。
目光流转间波光潋滟带着一丝羞怯,如调了胭脂般的小脸,胜过了一切言语的动人和诗意。
恰到好处的羞怯和带着仰慕的目光,加上只有二八年岁大,还带着独属于少女的青涩。若是性取向为女的人坐在此处,再如何的谨慎,怕也是会因着这而放松,若是没经历过大事的那些公子王孙在,怕还是会动点心。
这撩汉手段不可谓不高,撩人于无形,将这些技巧融进了骨子里浑然天成一般。若非雁十三看到了这女孩眼中一闪而过的精光和野心,怕也是会误认为这是一个仰慕自己的小姑娘。
加之雁十三本是一个读书人,就是上了战场也不会对一个姑娘家动粗。又是一个血气方刚的少年人,就算不喜欢女人,也会因此对这小姑娘多了两分怜惜之情,之后说不定皇帝的赏赐中,就会有几个精心挑选前来伺候他的宫女里就会有这个让雁十三带了怜惜之情的宫女。
而之后会怎么,请自行脑补。
雁十三不着痕迹的离这位倒酒的小宫女远了点,虽然他刚刚是在阴谋论,但这小姑娘的撩汉手段确实是比薛沉吟身边那个弯腰附在他耳边窃窃私语的小宫女高出一筹不止。
同样的年纪,一个动作稚嫩一个熟练,这么一对比,孰胜孰败孰高孰低一目了然。要不是知道这是皇宫,雁十三真误以为自己是进了某处的勾栏院。
虽然也清楚这是为他着想,这其中有君王和后宫那些人的手笔,但雁十三还是莫名不爽。反而觉得自己谋反这件事是不是放弃的太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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