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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养崽记(玄幻灵异)——达夫子

时间:2020-06-29 14:51:20  作者:达夫子

   《异世养崽记》作者:达夫子

 
  文案:
  (强而不自知大叔绵羊受&扮猪吃老虎年下北极狼攻)
 
  所有人都知道,宋宁自从捡了一只受伤的小狼崽后,就开始好喝好吃地伺候着,从为了哄崽绞尽脑汁,到后面每天抱在怀里不撒手。
  众人(微笑脸):看来小宋是真的要开窍了。
  某小狼崽(傲娇脸):是的,他每天变着花样做好吃的哄我开心!
  宋宁:……说出来可能不信,我做这么多只是因为看着乖巧呆萌好撸。
  ***
  作为撸毛一族,面对毛发似雪,眼睛如蓝宝石的小狼崽,宋宁每天乐此不疲地投喂、逗趣,时刻期待将某崽养肥肥,好改善手感造福未来。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直到将呆萌的小狼崽养成了威武雄伟的狼王。
  …………等等,好像不太对?
 
  某狼崽:其实我早就知道你喜欢我了。
  宋宁:不,没有,我不是!
  懊恼的宋宁开始拉开两人的距离,然后惊慌失措地发现自己被某狼崽压在了下面。
  某狼崽:既然你害羞,那我主动好了。
  宋宁:我并没有在害羞。
  某狼崽:那正合我意。
 
  被“正合我意”的宋宁:……后悔,现在除了后悔还是后悔!
  PS:非典型兽人文,架空异世阶级背景,日常美食,养崽成长系,受比攻大15岁。
 
  内容标签: 年下 异世大陆 种田文 美食
  搜索关键字:主角:宋宁 ┃ 配角:很多人 ┃ 其它:
  一句话简介:绵羊大叔的养崽日常
  立意:爱护祖国未来花朵人人有责。
 
 
第1章 
  天还尚是灰蒙蒙时,不远处的山脚下猛地响起一阵雷,雷声之大,伴随着沙沙作响的风,最终赶在了天大亮之前下起了深秋的第一场大雨。
  雨点拍打在瓦房顶上的声音太大,啪嗒啪嗒的,很快将睡梦中的宋宁给吵醒。
  他瞧了一眼木窗外哗啦啦的雨,翻了个身想要继续睡,刚闭上眼的瞬间,顿时想起了一件事,只好无奈地从床上爬起来,套上长袖的外衫系好,顺手拿起挂在墙角上的蓑衣。
  前几天天大晴,正是种植冬萝卜的好时候,谁想才刚刚发了芽就遇到这么急促的大雨,这个时候浇雨太多,别说冬季收成,过不了几天就烂根。
  这便是他不得不爬起来的原因。
  听着雨声,刚从睡梦里醒来的宋宁看着周遭的景象还生出一些恍惚。他是十年前突然来到这里的,准确的来说,他不是这个世界的人,而是来自21世纪一名植物学研究生。
  这个世界没有名字,但可以简称为兽人大陆,这里的人类在五岁启蒙的时候,会接受兽神的洗礼,从而进化出属于自己的动物属性。
  而他却是一只……没啥特殊异能的绵羊???
  不过他很快就接受了这个事实,毕竟他不好打斗,喜欢闹中取静,无欲无求的生活态度令他在这个世界里生活得有滋有味。
  原来的“宋宁”是一间农家乐的老板,因不善于经营,这间农家乐声音惨兮兮的,但好在面积够大。三进三出的大院落,前院是供人吃食休息的地方,中间有个连接前后院的长廊,长廊的后方,是原来“宋宁”睡的地方,而后院则是一大片田地。
  田地宽敞无比,足足有十亩那么大,只不过整个农家乐荒于搭理,屋破田废,也难怪原来的“宋宁”会饿死,他会穿越过来。
  穿过长廊,宋宁推开门朝着后院大步走去,前几天他闲着无趣用稻草根编了一张软棚,这个时候只需要在田埂四周打上木柱,用稻绳绑紧就行。虽不能抵挡住全部的雨水,但至少能挡住八成左右。
  做完这些,宋宁去看了家禽圈,见偌大的雨一滴都没有落入到圈里面,宋宁才放心地回了屋。
  脱下被雨水泡的有些沉重的蓑衣,望着外面阴沉沉的天空,心想这雨怕是一时半会不会停,不过好在有些光亮,也算是布基岛实属常见的清晨。
  既然醒了,宋宁也没有打算继续回卧室睡回笼觉,将湿漉漉的草鞋丢掉,擦干净脚丫换上干燥的新草鞋,去了前院厨房的位置。
  昨天他摘了几个南瓜,现在正好可以做南瓜面。
  南瓜削皮切成两半,挖去中间的南瓜子,南瓜子已经熟透,宋宁洗掉渣,将白白胖胖的南瓜子放在旁边的盘子里,再仔细地将南瓜切成薄片,烧火起锅煮熟。
  “现在来和面。”宋宁自言自语地嘀咕一声,拿着个木瓢去面缸里掏面粉,掏足了三人分量,他才抖了抖木瓢里沾着的面粉,用清水洗了一遍,去瓢干净的泉水。
  煮好的南瓜片连带汤汁一起倒入到面粉里,用大木勺子将南瓜肉与面粉一起混合地压成面泥,和面到一半,宋宁又加了一大勺泉水,才调到了合适的软度。
  金灿灿的面团揉成个大圆球,盖上蒸布,给它醒小半个时辰,这样子做出来的面条入口弹滑爽口,还带着南瓜特有的香甜,若是这个时候再加上两个煎蛋,削几片烟熏火腿肉……
  不行了,光想想就流口水。
  宋宁强忍咽口水的冲动,继续下一步动作。
  后山脚下有长着很像小叶薄荷的牛至草,牛至草是一种药材,也是一种难得的香料,可以搭配各种菜式调配口味,不管是烹煮还是煎烤,都可以。
  宋宁每次上山收货,都会顺带采一些回来。将牛至草洗净沥干水分,切得细碎,滴上几滴猪油,撒上少许白芝麻搅拌几下。接着,他继续手下的动作,从食材篮里拿出几个洋菇,切成薄片。
  这次,他打算做洋菇牛至酱汤,来做面条汤底,有牛至压味,不需要再加上其他的辛味调料。毕竟一大早的吃太过于辣味的也不好,影响养生。
  用白瓷钩花海碗装着的面条端上桌时,宋宁露出期待许久的笑容。他面容清朗,五官柔和,笑起来漂亮的桃花眼眯成一道月牙,嘴角轻微上扬,看着就和气得不像话。
  隔壁住着的杨叔杨婶的小儿子就经常准点准时地过来蹭吃的。
  果不其然,香味还来不及飘出屋子,外面就响起了两下叩门声,不等宋宁起身开门,门“咯吱”地一声被打开,从中间溜进来一个只有十几岁模样的少年。
  少年露着两个可爱的小虎牙,朝着宋宁龇牙咧嘴的笑得灿烂,他快速地窜到宋宁桌前,两只圆眼对着面条咕噜咕噜转,“宋哥哥,你今天又做什么好吃的?怎么这么香!”
  说完神情迷离地吸溜一口面前的香气,脸上露出垂诞欲滴的神色。
  “我给你盛一碗。”宋宁好笑地说道,起身给他盛了一大碗,“只能吃一碗,吃多了撑到对发育不好。”
  “发育是什么?”杨小意不懂地问。
  宋宁无奈解释:“就是长不高的意思。”
  杨小意一听,整个人都急了:“那不行,我要长得跟阿爸一样高,才可以跟着阿爸阿妈一起去打猎!”
  住在宋宁隔壁杨叔杨婶一家,杨叔的动物形态是鬣狗,杨婶是棕熊,两人农活不行,猎物是一把好手,大儿子杨大跟母亲一样是只棕熊,已经是亚成年大的棕熊,现在是名新猎手。
  至于杨小意却很奇怪,不是鬣狗也不是棕熊,而是一只金毛。对猎物没有独特的天赋,但小小年纪已经嗅觉灵敏,不出意外的话,倒是可以当一名先锋兵。
  “你若是想要学会打猎,那么得多学多看,还要多闻。每个人每种动物身上的味道都不一样,它们穿梭在山林里,即使距离你很远,你也可以根据味道来查勘它们的行踪。”看着狼吞虎咽的杨小意,宋宁微笑地说。
  杨小意咽下一口煎蛋,认真道:“宋哥哥你身上的味道就很好闻,有股食物的香味,比阿爸阿妈打到的猎物还美味。”
  宋宁:“……”他才不是猎物。
  “吃饱了就回去好好用功学习,我还要干活。”
  雨已经停了,他等下还要上山收野货,没功夫跟这垂诞他身上香味的小屁孩说话。
  “可是今天学堂放假,不用上学。”杨小意小声地嘀咕。
  宋宁一字不落地听进耳朵里,没有回复地收拾起桌上的碗筷,直径回了厨房,留下杨小意一个人傻愣地站在原地凌乱。
  他是不是惹宋哥哥生气了?难道又说错话了?
  要不要现在去厨房跟宋哥哥道歉,虽然不知道错在哪里,但为了以后自己的肚子着想,道歉肯定是没错的。
  但宋哥哥不理会我怎么办?
  在杨小意胡思乱想好一通之后,宋宁的声音从他的身后响起:“你怎么还不去学习?”
  “啊?宋哥哥你不生气了吗?”他诧异地问。
  “我哪里生气了,就算不用去学堂学习,在家里也要好好地学习,不是说让你学课本上的知识,而是跟你阿爸阿妈学习如何猎物。”宋宁漫不经心地瞥了他一眼,“你不是说要成为一名优秀的猎手吗?”
  “嗯,我一定会成为优秀的猎手的!”
  在杨小意离开前,宋宁还让他捎上十几根青瓜跟十几根茄子回家,不会农务的猎户人家,单纯只吃肉可不行,荤素搭配才是硬道理。
  前脚人一走,宋宁就回屋换了身麻布粗衣,外面披上一张白虎皮,现在正值深秋,山上的温度比山下的要冷,换上牛皮筒靴后,他才背着个篓子出了门。
  后山距离农家乐位置并不远,宋宁渡过了后院的河流上的木桥后,再走上一段路就已经到了山脚下。因为刚下过大雨的缘故,平日里常走的小道积了好几个小泥洼子,走起来十分不方便。
  等他爬到山腰处,整双牛皮筒靴早没了最初好看的模样,又得洗鞋了。心中感慨一句,宋宁敲了敲野货老板的木门。
  卖野货的是一名六十多岁模样的刘伯,别看年纪大,身子骨特别硬朗,经常能采集到很多好货。
  “刘伯,这次有什么好货?”宋宁被刘伯迎进门,笑着问。
  刘伯给宋宁倒了一碗奶姜茶,满是皱纹的脸上看不出任何的表情,声音不紧不慢地道:“这次没啥好货,不过我倒是挖到了个新鲜玩意,保准你喜欢。”
  宋宁喝了一口奶姜茶,将身上从山上带来的寒气驱散,露出感兴趣的神色问:“什么新鲜玩意?”
  “一种新的野菜。”刘伯缓缓开口,“这是我这么多年,第一次发现山上有这种野菜的存在,数量并不多,我采了一些回来,你应该会喜欢。”
  说着,他将一捆绿油油的野菜递到宋宁的面前。
  宋宁接过一看,整个人激动地笑了起来,来到这里这么久,这还是他第一次发现落藜的存在。落藜是一种野菜,也可以叫做灰灰菜,营养极高,可入药不说,还可以促进儿童生长。
  以前宋宁也是有幸才吃过两回,没有想到这个世界里也有,太意外了。
  “我都要了。”
  刘伯毫无意外,早就将野货捆扎备好,有条不紊地装入到宋宁的篓子里,“除了这个之外,还有其他的,你看着给价就行。”
  “没问题。”宋宁也不吝啬,将他准备的熏肉干还有装着十个铜币的钱袋递过去。
  刘伯接过钱袋子用手掂了掂,淡定道:“太多了。”
  “不多不多,您这次发现了落藜,这可是好东西。”
  “原来这野菜叫做落藜,我懂得倒没有你多。”刘伯目光晃而地黯淡下来,他这一辈子一直跟植物打交道,可自从认识了宋宁这个年轻后生,会偶尔发现这个年轻后生懂的植物比他还要多。
  “刘伯说的哪里话,只不过是我以前恰好吃过才知道名字,要说懂得多的自然是刘伯您了。”
  刘伯说:“那……现在可有空?跟我讲讲这落藜吧。”
  宋宁:“……”
  作者有话要说:  恢复更新啦,求支持求抱抱~
 
 
第2章 
  宋宁套用了现代学到的知识点,给刘伯简略地说了下落藜基础做法和效果。刘伯听完倒是一脸新奇,很快就想要自己动手试一试。
  借此,宋宁忙用自己还有其他要紧的事情而告别了刘伯。
  他并没有沿着原路返回,而是绕到另外一条小道上,家里的牛至草所剩不多了,他准备去摘一些牛至草来备用。
  他对于牛至草的要求很高,只采摘最嫩的部分,每次只会摘小半篮子。
  上次他摘的地方已经重新长出了新鲜嫩绿的嫩芽出来,宋宁微笑地拂手摸了一把,心里想“下次就轮到你们了,这次先从你们的兄长们下手了。”
  摘到一半,宋宁似乎闻到了什么奇怪的味道。
  牛至草的香味浓郁,按理说这边基本都被它的味道所覆盖,很难会闻到其他的味道存在,但他明显感觉到有股血腥味漂浮在周围,一开始没有注意,越是走到里面,越是明显……
  宋宁蹙着眉梢,微微眯起桃花眼看向灌丛深处,心中犹豫着要不要上前去观察,他本身没有什么战斗力,若是遇到危险怎么办?
  可是,就这么任由着血腥味愈来愈浓,他的心始终有些放不下。
  算了,大不了遇到危险变成绵羊跑路,四条腿总比两条腿跑得快。
  下定决心,宋宁警惕地从篓子里拿出一把镰刀,小心地隔开前面的灌丛,朝着血腥味飘来的方向缓缓移动。当拨开最后一片灌丛,宋宁看清面前的实物时,整个人愣了愣。
  他看见地上缩着一团被大雨淋湿而显得可怜的白色毛球,白色的毛发沾着血污,不止如此,还有新鲜的血液从头部伤口上渗出来。看得宋宁心里一紧,赶忙上前蹲下来,小心地伸出手戳了下毛团。
  毛团胸口还有轻微的起伏,有呼吸还没有死,不过受伤很严重,被宋宁戳了一下也毫无动静。
  等他抱起毛团,才看清这竟然是一只小狼崽?
  而且是一只北极狼幼崽。
  更加准确的来说,是一个动物形态为北极狼的小孩。
  兽人大陆的人类为了与动物区别开来,人一旦变成动物形态,额头上会有一道火焰形状的纹路,这只小白狼的额头上有一簇冰蓝色火焰状的纹路,配着他一身雪白的毛发,洗干净了一定很可爱很讨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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