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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养崽记(玄幻灵异)——达夫子

时间:2020-06-29 14:51:20  作者:达夫子
  可泊乐好像误会了什么,他的身躯猛地僵住,脸上露出震惊来。
  他的手按住宋宁伸过来的手,低哑的嗓音又更低了几分,“你要干嘛……”
  两人的距离太近了,温热的鼻息都喷在宋宁的脖子上,他脖子有些发痒地扭了扭,不解道:“没干嘛啊,就想看看你有没有受伤。”
  “……我没受伤。”泊乐有些许失望地摇头。
  他以为,宋宁想要拥抱他。
  突然,不远处传来一阵窸窣声响,有脚步声朝着他们走来。
  宋宁与泊乐两人身躯这次同时猛地怔住,两人四目相对,不知为何,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出心虚来。
  作者有话要说:  泊乐:未来老婆又说了虎狼之词,差点就保不住童子之身了。唉
 
 
第59章 
  脚步声越来越近了。距离他们二人只有十几步的距离, 而且不止一个人, 好像是两个人。
  其中一个男性声音响起,有些笨拙地说道:“璃妹,这是我送给你的花束, 你、你喜欢吗?”
  “喜欢。”是一道带着羞涩的女声。
  这声音很熟悉,宋宁一下子就想起来是谁了, 敢情王叔家的女儿王璃跟情郎出来幽会被他们不合时宜地撞上了。若是放在平时, 他还可以调侃几句, 或是假装没看到地转身离开。可现在嘛。
  一想到他跟泊乐两人以这样的方式躺在草丛中,又想到刚才岛民们的误会,恐怕这个误会是一辈子都洗不清咯。
  他抬眼去看安静如初的泊乐,发现泊乐也在偷偷打量他。
  两人眼神交汇, 又尴尬地撇开。
  看来想到一块去了。
  他在泊乐的耳畔上低声地询问:“现在怎么办?”
  泊乐一愣,低声回应:“随机应变吧。”
  他点点头,赞同这个提议, 运气好的话, 王璃跟她的情郎应该不会发现他们吧。
  两人的对话还在继续。
  “你阿爸一直不喜欢我, 璃妹你说我什么时候才能娶到你。”
  “我还小,不着急的。”
  “可我怕你阿爸将你许配给了别人,我不想你嫁给别人。”
  “达鲁哥, 难道你不相信我对你的情义吗?”
  “我, 我不是那个意思……”
  “你知道我的情义,那我就不会嫁给别人。”
  “要不然,你跟我一起离开布基岛吧。”
  “不行, 这对你名声不好,我会努力的,努力得到你阿爸的认可,我会光明正大的带你去兽神庙那里举行婚礼,我想给你穿上最美的嫁衣。”
  ……
  哇哦,这剧情好狗血哦。
  宋宁眼底露出笑意,听得津津有味,没想到王璃跟达鲁两人竟然偷偷恋爱,王叔不地道呀,还想棒打鸳鸯,都什么年代了,还不支持自由恋爱。
  不过他很快就笑不出来了。
  王璃跟达鲁手拉着手,吐露完彼此的真情之后,并没有停下来,继续地朝着他们的方向走来,他们的步伐不快,可是十几步的距离,很快就要到他们这里来了。
  突然,他眼神一亮,朝着泊乐点了点头。泊乐了然,虽不舍可还是松开了自己搭在宋宁身上的手。腰得到了解放,宋宁深吸一口气。
  下一秒,他撑起双臂,从草丛里跳起来。吓得不远处手拉着手的两人立即松开彼此的手。
  那两人看到宋宁突然从草丛里冒出来都吓了一跳,在见清是谁后,又纷纷羞红了脸,特别是王璃,都不好意思去看宋宁。刚刚说的话,肯定都被宋宁给听到了,而宋宁又跟她阿爸熟悉,这下子算是……完菜。
  宋宁温和一笑,手不动声色地拍了拍沾上杂草叶子的袍子,温和说:“好巧呀,你们这是在散步吗?”
  达鲁作为男子汉,他只比宋宁小几岁,本是有些不好意思,但瞧见宋宁主动打招呼,他也不好意思不回应,便红着脸点点头,寻思着问:“宋哥你怎么在这里啊?”
  “我来找野菜种子,没想到运气这么好碰上你们。”他说着,一边走上前,故意地问,“你们呢,是来干嘛的?”
  “……我、我们是来……”王璃支支吾吾的说不清,她的脸颊涨得通红,眼神有些飘忽不定地不敢看宋宁。
  宋宁心中恶趣味一起,做出惊讶地神色,喊道:“哇,这花束好漂亮,是达鲁送给你的吗?”
  “啊,不……”王璃想要否认,达鲁却不乐意了,达鲁一把手重新攥住王璃的手。
  他说道:“嗯,我送给璃妹的。”
  宋宁赞许地点头,一只手按住达鲁宽厚的肩膀,达鲁是一名武士,虽还没到初级武士级别,但力量也不差,身材高大雄伟,足足高出了宋宁半个头。
  “挺好的,那你们还有事吗?我这边的野菜种子还没找到,要不然一起找一找?”
  “额,这个还是算了吧。”达鲁不好意思地挠挠头,他一向对这种不感兴趣,还有野菜种子那么小,他这种大手大脚的怎么找得到。
  王璃也不想留下来,她好不容易才找到机会跟达鲁哥一起出来约会见面,可不想在……宋宁的面前浪费掉。还有啊,宋宁在,那这么说那名叫做泊乐的年轻人肯定也在附近。
  阿爸说那年轻人是宋宁找的未来媳妇,她倒是没想到宋宁是这样的人,竟然对嫩草下手。
  想到这里,王璃也顾不上害羞了,她立即拉上达鲁,朝着宋宁挥手告别。
  不当彼此的电灯泡才是最彼此的尊重。
  ……
  泊乐更不想他们留下来,虽知道这是宋宁使出来的计谋,主要是为了让对方主动开口离开,可他还是有点担心那个傻大个会真的留下来,好在两人跟一阵风似的,溜得飞快。见听不到声响,他才漫不经心地从草丛里站起来,修长骨指分明的手轻拭被弄脏的衣袍。
  宋宁乐呵呵地渡步回来。
  “嘿嘿,我厉害吧。”他学着泊乐傲娇地模样,邀功道。
  泊乐掀了掀微垂的眼睑,浓密的睫尾一挑,宝石蓝大眼睛水灵灵地望向宋宁,声音清脆道:“我后背疼。”
  “真的吗?”
  泊乐那委屈望着他的模样瞬间击穿宋宁的小心脏,他忙不迭地按住泊乐的肩膀转过身来,发现后背确实有一道被尖锐石子给刺破的洞口。这下次,他更是心疼得心脏一阵阵地揪起来。
  “走,我们赶紧回去,我给你擦药就不疼了。”他柔声地哄道。
  泊乐眨巴眨巴碧蓝澈亮的眼睛,故作萌态问:“不是还要找野菜种子吗?”
  宋宁连忙摆手否决:“哎呀,瞎胡说的,这里哪里有什么野菜,倒是有蒲公英,不过现在这时候啊蒲公英还没开始飘呢,得等夏季的时候。到了夏季,你就能看到满天飞舞的蒲公英在空中飘,特别美丽浪漫。”
  说着说着,他就跑了题,直到泊乐不满意地扯了扯他的手。
  他立即回过神,继续刚才的话题:“走,咱们赶紧回去吧。”
  “好。”泊乐这次没有撒娇。
  乖觉地跟着回了家。
  宋宁的卧房里。
  他扒开泊乐身上的玄色衣袍,衣袍被他无情地丢在地上,破了个洞,嫌弃,以后在做几套。没来得及吐槽,他的目光已经被泊乐的后背所吸引,小家伙的后背已经不再是当初瘦弱的模样,覆在骨架上的肌肉线条分明,因紧绷着,他的蝴蝶骨完美地展露出来。
  被灼灼的目光扫视着,小家伙的耳垂泛着红晕,如同九月的苹果样红彤彤的鲜艳……诱人?
  呸,这是什么虎狼之词。
  他敛回神情,在蝴蝶骨下方,有被磕破一块皮,不严重,渗出的血丝已经干涸,染成漂亮的梅花状,宋宁轻啧了声,伸出手戳了戳那破皮的旁边的微小血迹,戏谑道:“乐乐,你不行呐,这点伤就喊疼。”
  背对着他的泊乐俊美的脸一黑,阴鸷回头,傲娇道:“你说谁不行?”
  “噗。”宋宁调皮地对着他眨眼,“谁回应就是谁。”
  泊乐不应声,扭回头假装没听到这话,他垂下眼睑,心里盘算着哪天找个机会,让宋宁见识见识什么叫做行不行,不过不是现在。
  现在还有其他事情要做。
  他转移话题道:“昨晚睡觉时,我在床榻里发现了蜱虫出没,今晚恐怕是不能回去睡觉了。”
  “有蜱虫?那你怎么不跟我说,我好帮你消灭掉。”宋宁擦着药水的手一顿,“被蜱虫咬到会出现红肿,你、没有被咬到吧?”
  唉,这种事情怎么能憋着不说呢。蜱虫可不比其他虫子,危害可大了,喜吸食血液,身上还带有病毒,一般只有绿豆大小,看着干瘪瘪的,但是吸食后会膨胀成黄豆那么大。
  可这里不是原来的世界,这里的蜱虫没吸食血前,就已经比黄豆还要大了,大概有眼珠子那么大小,若是被吸食了血液,就大概有鸡蛋大小了。
  一想到这么可怕的东西咬在小家伙的身上,他就、受、不、了!
  “你真的有没有被咬到啊,不要憋着快说!”
  他耐不住性子了,立即从盘腿坐变成跪坐,昂着头伸到泊乐是后颈部,下巴抵在他的肩膀上,催促地问。
  泊乐没想到,宋宁反应这么大。
  他肩膀一重,薰衣草香味一浓,充斥到泊乐的鼻息里,令他有些思绪不清,脸颊泛红起来。
  好在他牢记这自己的计划,顿时清醒过来,在宋宁焦急地催促下,摇了摇头。
  似乎有所犹豫,他踌躇了片刻,才放低声线,小声道:“我昨晚趴在桌子上凑合过了,所以那蜱虫没伤害到我。”
  “那就好那就好。”
  宋宁缩回脑袋,跳下床,将手里的药瓶放回到医疗箱里,打开衣柜,去取干净的衣服。泊乐之前一直睡在他这里,他的衣柜里还一直存放着他的衣服,他细心地挑选了质地更为柔软的蚕丝打底内袍,又挑了一条藏青色的宽松长袍。
  “赶紧换上。我现在就去帮你把那蜱虫给消灭掉。”
  宋宁将衣服丢到他的腿上,撸起自己的衣袖,就要冲向隔壁房间。
  泊乐轻飘飘地将他给截住。
  他做出咬下嘴唇的动作,手里扭捏着袍子的一角,像是下定了很大的决心,才重新抬起头来看着宋宁,一字一顿地说道:“我能去你房间睡吗?”
  宋宁回眸望他,便听他清脆好听的声音响起。
  “我知道你现在一定避免跟我有过于亲密的接触,毕竟她们觉得你是在把我当媳妇看待,可是有蜱虫在,又不能确定它消灭之后还会不会再回来。当然,若是你不想我去你房间睡,那我便在桌子上凑合过也行。”
  这是宋宁第一次听泊乐一口气说这么多话,但没想到这话说出来会充满如此委屈的口吻。他思忖一会儿,安抚道:“我当然不建议啦,他们说他们的,我们做好我们自己的不就好了。”
  “你既然要过来这边睡,那今晚得多拿一条被子出来,嘿,现在太阳都快下山了,今晚就委屈你跟我凑合用一张被子吧。”
  泊乐扯出一个笑容:“我都可以。”
  计谋得逞,比想象的还要简单,宋宁竟然没有怀疑,平日里都细细打扫的房间怎么会有蜱虫出没。一想到蜱虫,他就想到自己昨天偷偷摸摸溜出去后面山上,在牛群身上扒拉下蜱虫的样子,为了能跟宋宁睡一张床,他也算是豁出去了。
  不过,千万不能被宋宁发现。
  他竟如此卑劣。
  作者有话要说:  扑倒宋宁的第一步,正式开始啦~
 
 
第60章 
  后院, 宋宁跨着篮子, 迈进玉米地里。
  玉米属于一年生高大植物,一般分为春播跟夏播,经过施肥裁剪等精心培植后, 大概是九月左右跟十月后收成。只不过,宋宁来到这里后, 就对种田颇有研究, 他试过在九月份秋播后, 发现玉米依旧长势旺盛,收成良好。
  从那之后,宋宁便选择多季节分散播种,这样每年只要想吃新鲜的玉米, 便能随时能吃到。
  宋宁这批玉米选的是糯玉米,糯玉米也叫做粘玉米,它的口感与甜玉米完全不同, 软濡有嚼劲, 吃起来贼香, 但不甜。宋宁作为一名辣味美食家。做辣玉米,自然首选糯玉米。
  他拨开高大的剑型长叶,目光锁在淹没在绿油油叶子之下的玉米棒上。可爱的玉米包藏在浅绿色的鞘状包片里, 只有黑褐色的穗须耷拉在外面。宋宁抚摸着穗须, 穗须质感微凉,细嫩,比一般的普通毛发手感还不错。
  抚摸着穗须的手从上到下, 指腹按捏着包藏在包片里的籽粒,他经验丰富,不用掰开包叶便知晓哪一根玉米棒成熟了,哪根玉米棒好吃。
  接着,他掰下数十个丢入到篮子里。
  从来采摘果实,都不止考虑他独自一份。今年的玉米收成很好,每一棒都颗粒饱满,切粒粒均匀,只有长着穗须的顶端有少许的空棒存在。
  这一篮子大概有几十斤重,他重新从高大的玉米地里出来时,泊乐已经玉树临风地站在那里,不知已经站了多长时间。
  宋宁说:“你怎么不进来找我?”
  泊乐腼腆一笑,说:“新换上的衣服,若是再脏了,你岂不是要再多洗一套。”
  宋宁赞同地摸了摸泊乐的脑袋,说:“你说的对,你也老大不小了,是时候该学会做家务了。像洗衣服、洗碗、拖地这些都很简单的,你一看就会。”
  只不过洗碗这个得小心一些,泊乐别看还是个半大的少年,力气可不小,如今都能不使用权利就能成功地桎梏住自己地手掌。每次陪小家伙练武,他都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气才能勉强地避开挥到他面前的拳头。
  至于为啥不用剑,那不是废话嘛,被剑削到了可不是小事。
  现在,小狼崽长大了,不分担下家务,可说不过去。
  泊乐:“……”
  他说的太对了,泊乐没有理由反驳,甚至觉得能帮到宋宁,还挺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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