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陈聪,耳东陈,聪明的聪,你查查,我觉得他应该不是骗子。这家伙连警官证都给我看过啦!”
宋辞乐呵呵地继续炫耀:“你和我哥以前总嫌弃我天天和徐凯他们混在一起,觉得我玩物丧志,净交些狐朋狗友,这下服气了吧!”
“嗯。多个朋友多条路。”林霍一边随口敷衍他,一边按了免提,将屏幕切到了信息页面,把陈聪的名字发给了警察系统里的熟人,请对方帮忙查查,看刑侦支队里是否真有个叫陈聪的副队。
“那是!你别说,我和这种警界精英居然还挺聊得来的!下午,我们约了一起吃饭,他还要再给我介绍几个关系好的同事呢!本来还想着晚上我做东,带他们去咱天地汇,开个包厢玩玩,但人家觉悟挺高的,说现在查得严,公职人员出入高档娱乐场所,怕影响不好……”
宋辞说话的功夫,林霍那头已经收到回复的信息了。
『刑侦队里是有这号人,挺有能力的,估计还得升……』
林霍回了句『麻烦兄弟了』,而后又把手机拿到耳边:“嗯,你的交际能力一向很强,这个我不担心。等你们再熟悉些,把他们带来给我看看。”
这倒不单单只是句恭维用的场面话。
宋辞这个无恶不作的小王八蛋,也是有优点的。他的交际手腕正如他的长相一样出色。
否则,他身边也不会总围着徐凯这么一帮臭味相投的朋友们了。
“行,到时候我介绍你们认识。”
电话那头传来一阵门铃声,宋辞那儿大概有访客,于是匆匆忙忙道:“哎,不跟你说了,我有朋友来。”语毕,他火速挂断了电话。
来访的正是潘小竹、文迪和蒋志。
陈聪在沈听的眼神示意下,已经开门带三人进来了。等他领着人进了会客室,沈听的电话也已经打完了。
“居然在悦淮开行动会议,这也太奢侈、太夸张了吧!”直率的文迪,说出了另外两人的心声。
走在队伍最后的潘小竹,一路上已经默默拍了好几张照片。还通过微信,偷偷把照片发给了和自己一起追星的好姐妹们。
群聊组(499):心扉夫夫是真的!
潘潘是根心扉竹:@全体群员姐妹们!!这是上周,星河新电影开发布会的酒店吧!!![色]!
wefashion潇潇:猪子!你居然住上悦淮了?!@潘潘是根心扉竹你中彩票啦?
潘潘是根心扉竹:你才猪子呢,傻狗!这是我网上找的图~发给大家饱饱眼福呀~
潘小竹发完,赶紧退出聊天界面。没有人发现她开了个小差。
不等大家站定,陈聪便已笑吟吟地向沈听介绍:“这几位就是我跟你提过的蒋志、文迪和潘小竹。其中,文迪的资历最浅,但他进分局也有三年多了。我们一起攻克了大小数百个案件,三位都是很有能力的年轻人!”
自封“队草”的文迪笑眯眯地享受着来自上司难得的夸奖,可没等他陶醉多久。在沈听收起手机,转过脸来的那一刻,他感受到了来自真正帅哥的降维打击!
一向自我感觉良好的他,深刻地认识到,自己“队草”的地位恐怕是保不住了!
文迪心想:有这张脸做资本,干嘛放着好好的富婆不去傍!要这么想不开地来当警察啊!
正这么想着,突然就被陈聪点名。
“自我介绍就从最年轻的开始吧!文迪——”
于是立马正色道:“嗨队长,我就是那个最年轻的文迪!”他是个自来熟的,“事无巨细”地来了一通自我介绍,只差没把喜欢吃什么口味的辣条也一并分享了。
而站在他身旁的蒋志,虽然在熟人面前放得挺开,但和“头脑简单”的文迪不同,是个相对慢热又心思缜密的人。
眼前的队长比他想象中年轻太多,能不能服众,还得再观察观察。
文迪介绍完自己,拿手肘顶了顶站在旁边的蒋志,递了个“轮到你了”的眼神给他。
蒋志推推眼镜,相当惜字如金地说:“我是蒋志,队长好。”
长篇大论了一番的文迪,马上嫌他说得太简短,立刻热情地补充道:“这家伙儿慢热,队长你别见怪。他老家是川渝的,是我们队里的学霸!当年高考除了数学,科科高分,要不是因为数学不及格,这家伙是块清北的料子!”
“学霸”蒋志数学差,这在队里不是秘密。他虽然长得斯斯文文,但强将麾下无弱兵。这个现在看起来挺内敛的蒋志,也不是个好惹的角色。
从小在川渝长大的他,有句乡音特色浓厚的口头禅是:“莫逼老子,逼急了,老子啥子都做得出来!”
通常只要这个金句一出,同事们就都知道这位爷,正在火头上,不宜打扰。
只有他那不怕死的“黄金搭档”文迪,总会在后头幽幽地接上一句:啥子都做得出来?数学题恐怕不行哦……
只这一句便可怼得“学霸”蒋志无话可说。
被怼得多了,蒋志便也学聪明了,那一句放狠话专用的口头禅,也升级成了:莫逼老子,逼急了,除了数学题,老子啥子都做的出来!
这两人一个嘴欠、一个毒舌,声名远播,是经市局盖章认证过的一对活宝!
尽管蒋志一再地使“低调些”的眼色给文迪,但兴头上的文迪压根不理他,自顾自地把搭档的老底都抖落了出来。
蒋志使眼色使得眼睛都疼了,见对方仍噼里啪啦地说个没完,又不能当众抽他,于是只好无语地跟着笑笑。
等文迪说完了那段单口相声似的介绍。一直安静地站在一旁的潘小竹,才往前跨了一小步。
女孩子对长得好看的男生,有天生的雷达。
她刚进门就发现了,这个领导着“国”字打头任务的队长居然不是个秃头大叔,而是个外型俊朗的青年人。
她淑女地理了一下头发,总算有了点身为“警花”的偶像包袱:“队长好,我是潘小竹,请多多关照。”那亮晶晶的、略带害羞的眼神,也是帅哥专享的限量版!
看着他们挨个地在沈听面前做自我介绍。陈聪生出一种家长,看孩子当众表演才艺的心情。
俩逗B,一花痴,真是家门不幸啊……
沈听已经很久没有和近龄人轻松地聊过天。
看着眼前性格各异,却都挺有意思的三个新同事,他觉得自己也跟着多了几分活力。
“幸会,沈听。”
沈、沈听?!
听到了这个名字,刚刚还在心里质疑队长带队能力的蒋志,顿时眼睛一亮。
口直心快的文迪连忙追问:“哪个沈哪个听?”
他心想:不会是我想象中的那个沈听吧?!
“沈从文的沈,用耳朵听的听。”
“耳朵!!”捕捉到关键词的潘小竹,一惊一乍地叫了起来。她的淑女形象没能维持得了半分钟,就原形毕露。
“你不会就是燕京公安大学的那个‘耳朵’吧!”
公安系统里,叫沈听的或许很多,可外号“耳朵”,还毕业于燕京公安大学的,却只有一个!
在警校生心目中,燕京公大的‘耳朵’是个传奇人物。
在校四年,他独自包揽了全部科目的年级第一,据说长得也是一表人才。
但“外貌说”一向只是个传说。因为翻看沈听的档案,就会发现,在校期间,他没有留下任何影像资料,甚至在当年的毕业合影中,都没有露面。
可这并不妨碍“耳朵”成为“警界传说”,反倒给这段传说平添了几分神秘色彩。
据说,他第一次立功才二十三岁。那天,他作为某市代表,去锡城与数十个省市选拔出的优秀网安、技侦人才一起开学习交流会。
当天中午,去附近金融街吃午餐的沈听,在午餐结束后,遇上了一起“独狼行动”。
“独狼行动”指的是,单个恐怖分子在无组织的情况下,独自采取的、以自杀式炸弹袭击为手段的极端暴力活动。
那个丧心病狂的暴徒手持枪械,在人流密集的金融街,连开三枪。所幸三枪都打空了,没有人受伤。
而赤手空拳的沈听,在发现骚乱后,只花了半分钟,就制服了引发骚乱的歹徒。
后来,警方发现该男子身上绑了十五公斤的TNT。这个数量的TNT一旦在市中心引爆,后果不堪设想!
而将这场暴乱轻松扼杀在摇篮中的“耳朵”沈听,只花了三十秒就拿到了人生中的第一个一等功。
毕业后没几年,二十七岁的他,又因多次在特大任务中做出了卓越贡献,被国家公安部破格提拔至一级警督。
这位外号“耳朵”的神人,受过的表彰,拿过的荣誉,比某些支队在役的所有人拿过的,加起来还多!
在全体瞩目中,沈听轻轻点了点头:“我是从燕京公大毕业的。”
这几年,他有过很多任务代号,什么“小丑”、什么“桃木”,但哪个都没有“耳朵”来得亲切。
耳朵这个诨名,是他在燕京公大读书时,一嘴欠的室友给起的。而后,不知不觉,就全校皆知了。
即便后来毕了业,这个外号鲜少再被人当面提起。
但在许多警察的闲聊中,燕京公大的“耳朵”也仍然是用来指代沈听的专有名词。
眼前这个,看着养尊处优,像个特权阶级富二代的年轻人,居然是沈听?
蒋志觉得自己以貌取人的坏毛病可以改改了。
我家队长就是传说中丰神俊朗的一级警督沈听!!!
潘小竹的内心沸腾了!!!
作为警察系统里最擅长对外八卦的警花,潘小竹曾给体制外的姐妹们科普过,二十七岁就成为一级警督,是个什么水平。
除去混吃等死的老油子不算,普通优秀的警察至少干二十四年才能升到这个警衔。
这意味着,二十七岁就是一级警督的沈听,四年就升完了别人二十四年才能升完的警衔,立了N次别人一辈子都立不了一次的功。
第23章
我们的队长居然是沈听!
心绪起伏得波澜壮阔的文迪,忽的戏精上身。他默默走到办公桌前,拿了纸笔给沈听递过去:“队长,你能帮我签个名吗?你是我的偶像。”
还在读警校时,为了往自己脸上贴金,文迪曾不止一次地强调:“我是从江沪市来的,和“耳朵”沈听是老乡哦。”
而从今往后他再也不用靠户籍地,来硬攀亲戚了!
去兄弟市开会,也无需再去跟人攀比今年自己究竟经手了多少个案件!只要轻飘飘地来一句:“我们的队长是沈听。”那被同侪们集体羡慕的感觉,光用想的就爽翻了!
当然也只能是想一想。事涉保密行动,他不至于嘴欠到这个份儿上。但心潮却是真的澎湃,仿佛已经看到,那可爱的集体一等功勋章,正在不远处朝自己招手。
陈聪很能理解大家的心情。就连他自己,在知道“桃木”是沈听时,也“百感交集”。
“差不多得了啊!虽然拍马屁不犯法,但也别太过分了!”
“真情流露、这绝对是真情流露!”
陈聪没好气地瞪文迪一眼,转过头向沈听赧笑道:“虽然总爱瞎犯贫,但专业上还是靠得住的。”
沈听倒是没怀疑队友的专业素质,只是被人当面叫作“偶像”,有些不好意思。
好在,他一向擅长掩饰情绪,没人察觉他难得地害羞了一下。
在小小的插曲过后,特别行动小队正式开始了他们第一场队内会议。
虽然队员们相对年轻,平日的工作氛围也特别欢乐活跃。但有一点毋庸置疑——他们对待工作一向专业认真。
在这个案件中,大家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但在谈论到自己负责深入调查的板块时,无一不是条理清晰,依据充分。
蒋志负责向沈听做总结报告,他神情严肃道:“凶手准备充分,思虑周密。杀人肯定也抱有某种明确的目的。目前看来,我们都认为,李广强相关方作案的可能性较大。但李广强已经没有在世的直系亲属了,查下来也没发现他有什么别的知心好友。因此,没办法通过摸排他的人际关系,来列嫌疑人名单。讨论后,我们决定还是要从凶手的杀人动机入手。”
将手中的纸质文件翻页后,他继续说:“通过走访被害人陈峰的工作单位,在整理其经手过的案件明细时,我们发现除了在05年案件里身亡的警察沈某是陈峰的好友以外,他和李广强还有其他交集。”
“其他交集?”
“对。虽然被害人陈峰没有直接参与李广强案的查办。但他曾积极参与过另一起关联案件,还给该案提供了断案的证据。那个关联案件就是同年侦破的,儿科医生贩毒案。”蒋志说完伸手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
十五年前,特别行动队的大部分成员,都还只是中学生。
可他们却都还对当年轰动全城的“儿科医生贩毒案”有着一些模糊的印象。
“如果我没记错,那个贩毒案就是因为李广强嗑药杀人,才被牵出来的吧?”潘小竹努力从脑海里搜刮着一切关于那起贩毒案的记忆。
虽然时隔久远,当时她年纪又还小,但因为那个案件里的毒枭,身份特殊,人前人后,反差巨大。而案件的侦破过程,本身也颇有戏剧张力,因此引起了坊间的大量讨论。
家里的长辈们,当时只要见面就基本都在谈论这个案子,所以直到现在,潘小竹仍记得不少此案的相关细节。
“嗯,我查了李广强案的阅卷笔录和证据材料清单,当年,警方在他的藏身之处,搜出不少用于静脉注射的毒品。那是一种在当时瘾君子之间很流行的混合型毒品。”
蒋志的脸上浮现出对毒贩的天然厌恶,语气也生硬了许多:“当年,某毒贩组织号称研发出了一种独家毒品。这其实就是将多种毒品按一定比例混合,得到的一种混合物。毒贩使用混合工艺制毒,一方面可以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利润,另一方面还提高了产品的成瘾性和独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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