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为了能演好生活作息不规律的宋辞,沈听生生在床上干躺到了十点钟。
赵婶早就做好了早餐,见他从房间里出来,热情又不逾越地同他打招呼:“宋先生,早餐已经准备好了,我现在就摆出来。”边说,边侧脸使了个眼色。另外两位中年阿姨立刻捧着托盘,把一个个小盅和碟盏,在长长的餐桌上分列摆开。
几天前,在最开始见到这副“满汉全席”的早餐阵仗时,沈听还曾婉拒过:“我没有吃早餐的习惯,更何况马上就要吃午餐了。”
但赵婶虽然客气,却很坚持。一脸为难地温声解释说,是楚淮南在出门前反复叮嘱过,让她们一定要看着他吃早餐。
“要是知道您没用早餐,楚先生会不高兴的。”
面对慈爱而处于弱势的妇女同志,沈听一向只有投降的份。
而赵婶更像是洞察了他对餐食的特殊顾虑一般。餐品上桌前,都让人当着他的面尝上一小口,才摆到跟前。
沈听内心震惊万分,勉强勾着嘴角,心道:这是在试毒吗?
这么一想,不免生出种被看穿的毛骨悚然。
就在他因尝菜的举动,生出种种联想时。赵婶适时地按照楚淮南的意思,一本正经地开始胡说八道,满脸歉意地向客人苦笑道:“楚家家大业大,眼红的人不在少数,这些是大宅里传下来的规矩,还得委屈宋先生您多多理解。”
沈听无言以对,他被这个“大宅的规矩”,惊得满背都是薄汗。但想到楚淮南那日在天台上说的那番掷地有声的话。他立马安慰自己,虽然,那个资本家有一双,似乎能看透一切秘密的眼睛,但却未必就一定是个十恶不赦的混蛋。
在赵婶真诚的注视下,沈听拿起筷子,埋头吃起了早餐。
楚淮南每天都很早出门,却拿捏着分寸,让妇女同志替他来盯梢。于是,沈听便只能“丧权辱国”地,每天都按时吃早餐。
到今天,他已经逐渐对花样百出、种类繁多的各种早点,见怪不怪。
慢吞吞地坐到餐桌前,在赵婶和另外几名阿姨殷切的注视下,“刚起床”的沈听,喝掉半盅粥,吃了两个水晶虾饺外加小半碟凉拌芥蓝,而后望着动都没动的叉烧包、豉汁凤爪和红米肠,他无能为力地耸了耸肩,“其他的,我真的吃不下了。”
打扮得体,一点都不像个佣人的赵婶,特别善解人意地笑了:“没关系,没关系。您晚上睡得晚,早上起晚了,没有胃口是正常的。先吃一点垫垫肚子,一会儿就吃午餐了!”
赵婶虽然年过半百,却仍有一头乌黑浓密的头发,脑后还盘着个考究发髻,只发脚处微微的银灰和眼角的深深笑纹,显露出她服务楚家二十多年的资历。
她手脚麻利地收拾起餐桌,过了一会儿又说:“楚先生今天也会回来,陪您一起吃午餐。”
“我中午不在这里吃饭。”
沈听昨天就和林霍约好要一起吃午餐。
听到他要外出,赵婶挺意外。
虽然这处寓所离公司很近,但是楚淮南一向是个注重效率的工作狂,没有应酬时,吃饭都在公司的餐厅。
赵婶看得出来,楚淮南对这个宋先生特别重视。特意抽空回来吃饭,却扑了个空,肯定会有点失落。但她一个下人,也不好多说什么,更不好去猜测这个看着很眼生,却能留宿在家里的青年人,和楚淮南究竟是什么关系。
沈听吃完早餐,起身回房间,边走边点开手机通讯录,拨通了那个被他备注成『资本家』的号码。
这个电话,让楚淮南身体力行地领悟了什么叫做“色令智昏”。
接到沈听的电话时,他正在开会。被调成振动模式的手机,在桌上振个不停,他蹙着眉刚想按掉,但瞥见来电显上的人名,开会中途被打断的不耐烦立即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丝夹杂着愉悦的难名情绪。
楚淮南破天荒地示意会议暂停,在一众人好奇的眼光中,离席出门接起了电话。
一向很了解楚淮南的秘书王晓君,不由一愣,立刻判断出,这应该是一通相当重要的电话。
她的判断没错,这确实是通很重要的电话。
楚淮南心想,这应该是有史以来,他第一次接到这个人主动打来的电话。
但这通让楚淮南撂下会议的重要来电,内容却稀松平常。
“我今天有事儿,要出门一趟,不在家吃饭,你不用特地赶回来。”
“家”这个词,让楚淮南微微笑了起来。这是通报备电话,出门知道要报备,是个值得称赞的好习惯。
光听声音,沈听都能想象出,楚淮南那双可恶撩人的桃花眼,此刻肯定正在乱放电。
“你还伤着呢,别总到处乱跑。”
楚淮南的这句,明明是句责备,可口吻却很温柔,顺带还理直气壮地查岗:“下午去哪儿啊?”
沈听很想半开玩笑地顶一句:去哪儿,你管得着吗?
可话到了嘴边却变成了:“去见个人,处理点事情。”
他打这通电话,本来就是为了和楚淮南提一提天汇的事。
楚淮南听到电话那头,明显地静了一静。对方情绪不高,语气里还带着点儿少见的低落:“唉,你既然调查过我,那应该知道,前阵子我哥出了意外,现在不省人事。”
仿佛是犹豫着究竟要不要说,他的声音微微一顿,而后才继续道:“其实,有人想趁机彻底改朝换代,也不奇怪,人嘛,总是利己的。”
沈听微微叹息,语气无奈却又坚定:“我这次回国,就是想要和那帮狼子野心的家伙争上一争。虽然我也知道,不是人人都有本事,能像你一样,年轻轻轻就握了公司的实权。但就算我不是块做生意的料,也总得挣扎一下吧!总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一直姓宋的天汇,就这么拱手让他人。”
楚淮南当年“肃清异己”,独揽大权的事迹,在江沪市的商界,被传得都有些妖魔化。
虽然歌功颂德的很多,但在暗地里指责他无情利己、不留情面的也不在少数。
楚淮南一向不觉得在他这个年纪就手握实权,是件值得高兴的事儿。相反,这种形式的大权在握,仿佛时时刻刻在提醒他,楚家家长的早逝。
从某种程度上看,沈听和楚淮南都是心理比生理更早熟的典范。在如今这个年代,“早熟”似乎变成了一件,特别值得骄傲的事情。
而“少年老成”、“稳重持礼”的年轻人,往往会被许多同龄人当做楷模标杆。
可实际上,人的成熟程度和人生阅历紧密相关。
一个永远生活在蜜罐里的年轻人,哪怕他读过万卷书,并且能够敏锐地从文字里,窥探别人的人生,并吸取教训,得到经验。可那毕竟只是纸上谈兵。思考出来的道理和实践得到的“真知”,到底分量不同。
也曾有人,把人心比作一个苹果,说心智成熟的过程,其实就是苹果被氧化、逐渐腐烂的过程。
一个人,有着远超同龄人的心智,其实一点都不值得骄傲,相反,这是一件相当可悲的事情。因为,这在某种程度上,印证着他所经历的苦难。
往日里,但凡有人当面提起“年纪轻轻”、“掌握实权”这样的词,楚淮南都会下意识地生出不悦。可今天,他却只觉得沈听说的那句“不是人人都有本事,能像你一样……”听起来格外顺耳。他自己都觉得自己有些不可理喻。
明明最不喜欢被设套,被利用,却居然很喜欢听对方跟他明着诉苦,暗着奉承。
这算不算得上是另外一种形式的共享烦恼呢?
第48章
就这么一来二去的几句话, 心思通透的楚淮南便完全了解了这通电话的真正目的——大树底下好乘凉, 对方是想要把他的支持, 作为争夺天汇实权的筹码。
做什么都至少要共赢, 最讨厌被人“免费”利用的资本家,态度体贴而自然, 主动问:“所以, 我能帮上什么忙吗?”
沈听打这通电话, 本来是想点到为止地跟楚淮南透个底,再试探一下对方的口风。心里早做好对方完全不接招的打算。——毕竟,他们“分房而寝”的这点交情, 远不到“不分你我”的程度。
逐利的资本家, 大多不见兔子不撒鹰。还没尝到甜头, 就要出力气,这不符合科学逻辑。
但感情就是这么不讲道理,楚淮南见对方迟迟没有应声, 语调温柔,哄骗般地“嗯?”了一声。
压得低低的声音, 魅力十足, 透过电话,震得鼓膜发痒。
不是“十指连心”吗?怎么连耳朵也连着心,光听这一句“嗯”,胸口便微微有些发烫。
不过, 沈听对疼痛和痒的容忍度一向很高, 他对自己胸口升起的那一丁点热气浑然不觉, “楚总真仗义啊,不过目前我应该能搞得定。”想了一想,又补充道:“要是往后有需要你帮忙的地方,我不会跟你客气的。”
电话末了,楚淮南提出让司机张叔回棠城滨江接送他,被沈听果断地拒绝了。
他的胳膊、肩膀本来就都没事儿,躺了几天更是生龙活虎,更何况虽然宋家的那点财力,在楚淮南面前只是沧海一粟,但车和司机还是养得起的,哪儿用得着楚淮南给他另外指派。
中午和林霍吃了餐便饭,又顺便聊了这几天董事会的动向。
沈听看得出来,林霍的心情很好。
谈话间,这个说话文绉绉的宋诗心腹,特别高兴地告诉他,几个本来并不赞成他经手公司业务的董事,都纷纷主动示好,表示年轻人早一点进班子里历练历练是很有必要的。这无疑是给宋辞进入天汇的管理层,开了一路绿灯。
在去见贝爷的路上,林霍反复叮嘱,说贝隆疑心重,活到这把年纪就更怕死了。进他的门天王老子也要先搜身,这是板上钉钉的铁规矩。
而在他身边伺候着的几个小姑娘,旁人更是不要多看,最好连看都不要看。
“哎哟,他的女人是金子做的啊?看一眼是能磨损还是怎么着?”
林霍瞪了一眼又开始耍嘴皮子的宋辞,语重心长:“一会儿不管发生什么,你都得敛着性子,不要跟对方起正面冲突。毕竟贝隆的辈分在那儿,作为晚辈,几分薄面还是要给的。”
沈听吊着眼梢,很不屑地笑话他:“这话你都说了第三遍了,我又不是三岁小孩。”俊朗的脸上,满脸写着『我明白、我都懂』,“等会儿,他要搜身就让他搜,他的女人不给看,我就不看呗。”
……
贝隆约着喝茶的地方,是他在徐流区的一栋小洋房。
看得出来主人很会享受,屋子被打理得很好。四周围了一圈小花园,目测不到四百平,虽然占地面积不大,但在寸土寸金的旧租界,也已算得上奢侈。
院子里满园鸟语花香,连修剪花草的花匠,都是长得眉清目秀的小姑娘。
车刚到门口,就立刻有人前来引路,一前一后地押队,一路领着他们,一直送到小洋房二楼的书房门口。
书房门口的保镖认得林霍,但依旧要求搜身。
林霍被象征性地检查了口袋。
在确认里面除了一把防身用的64式手枪外,并没有其他枪械后,保镖朝林霍冷淡地点了个头,让他在一旁等一等。
可连枪都没带的宋辞,却被搜得格外仔细。
负责搜身的,是个满身腱子肉,一脸凶相的男人,他态度礼貌,动作却很粗鲁。在反复检查了口袋、又把宋辞浑身都搜了个遍后,竟连大腿内侧也不肯放过,犹豫了一下,便伸手来摸。
沈听知道,这八成是因为能抗事儿的宋诗倒了,老爷子想给接手小朋友的来个下马威。
按照江湖规矩,初来乍到是要忍的。
但“宋辞”一向拎不清,从被摸胸口的那一瞬间起,年轻的脸上便已隐隐有动怒的前兆,当对方的手伸向大腿内侧时,他终于忍无可忍,勃然大怒地一拳打向对方的鼻梁,骂道:“老子裤裆里的枪,你长成这样也配摸?”
另一个握着枪的保镖,立刻举枪对准了他。同一时间,林霍也举起枪瞄准了对方。持枪的两路人,脸上都浮起互不相让的冷冽杀意。
剑拔弩张时,门后传来低低的笑声。
苍老粗哑的声音里,有种特别没诚意的假好心:“小朋友难免不懂事,放他们进来吧。”
保镖闻声收了枪。林霍却刻意放慢动作,黑洞洞的枪口在对方的眉心刻意多瞄准了几秒,才悠悠地把枪放了下来。
满脸不爽的沈听,一进门就看到了端坐在书桌后的老头。老头的身后除了一名孔武高大的保镖外,还站着一个四十岁上下,一脸谄媚巴结的中年人。
这个老头少说有六十岁了,穿着一身青灰色的唐装,右手手腕上盘了串凤眼菩提。和林霍给他的照片一样,很瘦,脸上都是褶子,戴着副镜框很小的圆框眼镜,看人的时候像眼镜蛇盯住了猎物。
他身旁围着仨看上去最多十三四岁的小女孩,一个正为他捏肩捶背,另一个正动作娴熟地在连着书桌的茶海上,泡茶布水。还有一个则蹲在他腿边,青葱般的手轻柔地按着他瘦得跟竹竿似的腿。
女孩们很年轻也水灵,却都穿着一袭不符年龄的高领开叉旗袍。特地设计过的一抹低胸,配上一路叉到臀部的开叉,衬得这些稚气未脱的姑娘们个个妖娆玲珑。
沈听厌恶地磨了磨后槽牙,用不着靠近,隔着七八米远,他都能闻出对方身上那一股子人渣味。对这么小的女孩子,都能下得去手,这种猥琐而作恶多端的老头,建议逮捕后原地枪毙。
林霍脸上浮现出读书人特有的斯文笑意,他朗声跟贝隆打了个招呼。
贝隆虚应了一声,却连看都没看他,眼神一直锁在“宋辞”身上。
被眼镜蛇般的一双眼紧紧盯住的沈听,挂着一脸没心没肺的笑,一点犯怵的样子都没有。
如果把犯罪者比作眼镜蛇,那作为刑警的他,大概就是合法的捕猎者。再毒的蛇,拔掉毒牙,取出蛇胆,也不过是一滩冷血的骨肉。
“以前就常听阿诗提起你,今天见了面,才知道什么叫‘百闻不如一见’。”
“是吗?以前我也常听我哥提起您,坊间总有误传说您老身体不太好……”沈听的眼神扫过正趴在贝隆腿上为他轻轻揉着腿的小姑娘,若有所指道:“今天见了才知道,贝爷老当益壮,不减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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